康医生:
我的好友在剖腹产后不久,又怀孕了。医生为她做人工流产时,为避免伤及术创未愈的子宫,费了很大的劲真吓人。现在,我也剖腹产了,不知该怎样避孕?
张一秀(成都)
张一秀读者:
剖腹产后未哺乳者,体内雌激素和孕激素水平大多会在两个月接近或恢复正常,并开始行经和排卵。有的剖腹产可能在生育五个月后,不行经而受孕。所以,剖腹产者,一般应于产后两个月开始避孕。
由于剖腹产对子宫肌壁有较大的损伤,不可能像自然分娩者于产后二至三个月安放节育环,一步到位进行避孕。所以,其避孕方法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产后不哺乳者,可选用0号或2号短效口服避孕药,也可选择使用避孕套避孕。从产后两个月起,至到产后十个月,子宫肌壁上的术后斑痕基本软化,再安放节育环,确保避孕效果。如果经医生检查,仍不能安放节育环,又感到使用口服避孕药和避孕套不方便者,可改用“皮埋”方法避孕。产后哺乳者,不能使用口服避孕药的方法避孕。因为,药中的激素会严重影响母乳的质量与数量,危害婴儿健康。此类妇女这阶段的最佳避孕法是使用避孕套,至到哺乳停止(不少于十个月),再安放节育环或“皮埋”避孕。
剖腹产者在选用服口服避孕药或避孕套避孕,过渡一定时期后,大多会改用安放节育环避孕。但是,放环后并非万事大吉。因为,剖腹产术对子宫肌壁的损伤,使之生理功能发生改变,最易发生掉环和带环受孕。所以,放环应选择稳固性能较高,避孕作用较为肯定的铜质T型环或铜质花状环为佳。并且,在放环半年内,每月一次B超查环。若出现掉环或带环受孕,原则上不宜再放环,应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康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