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铭
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深化各项改革,加快推进机制转变和体制创新,逐步解决影响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深层次矛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石油、煤炭、电力、交通、旅游等企业集团的改革改制步伐,尽快做大做强支柱产业和优势企业。基本完成省属“三个一批”75户企业的改制重组,试点把竞争性领域的省属企业下放所在市管理。继续抓好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严格进行资产评估,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妥善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代会通过,运用市场机制选择战略合作伙伴。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健全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尽快出台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明晰产权为重点,积极推进集体企业改革。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消除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改组改制。切实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注册、经营、投融资、税费、土地使用、对外贸易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依法维护非公有制经济投资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通过市场选择,扶持一批重点民营企业。支持更多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上市融资,使用国际风险投资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政府双边贷款。培育和规范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自律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向低耗能、低污染和高附加值的集约型经营模式转变。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多元化进程,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引导其规范经营,遵守安全法规和环保标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加快投资体制改革步伐。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为核心,逐步建立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不再审批,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余实行备案制。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特别是农业生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科教文卫等领域的薄弱环节。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健全政府投资决策机制和法人约束机制,加强项目管理,完善招标投标制,推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凡是能够由社会投资建设的项目,都要首先考虑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社会投资均可进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参与政府规划的项目建设。
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稳健的财政政策,严格预算约束,努力消化历年陈欠和债务。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步骤地逐一纳入预算管理。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按税种、按比例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收入,充分调动市县政府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建立上下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加大对困难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实行“三奖一补”政策,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实行税收属地化、专业化管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结构调整重点领域、社会事业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改革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式,推进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招标和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摘自在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