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厚明 陈云海
猫头鹰是自然界常见的一种在夜晚出没的猛禽。在生物分类学上,猫头鹰属于。鸮形目,包括鸱鸮和草鸮两科。属于鸱鸮科的猫头鹰约有170种,属于草鸮科的猫头鹰约有15种。据现代动物学家研究,除北极地区外,世界各地都可以看到猫头鹰的踪影。它头圆似猫,眼大而亮,颈缩项间,喙、爪弯而锐利,飞行无声。猫头鹰的大眼睛只能朝前看,要向两边看的时候,就必须转动头部,因而猫头鹰的脖子,能自转270度。
由于猫头鹰形貌丑陋,声音难听,长期以来一直被中国古人视为不祥之鸟。在以各种花鸟动物为题材的中国传统国画中,几乎不见猫头鹰的踪影。作为一种视觉认知模式,这种现象的生成自然和古人禳灾纳福的文化观念有关。但如果往前追溯到三代甚至更远,我们便会发现,猫头鹰的图像或题材其实是非常盛行的。为什么不同时期人们对猫头鹰采取截然不同的态度呢?这是一个颇有意味的文化现象。
在陕西华县太平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墓葬中,就曾发掘出一件陶鸮鼎(图一)。出土该器的墓主人为一成年女性,从随葬品的数量来看,估计死者出自富有人家。该器具有极强的写实性,在中国史前美术史中具有特殊的地位。鸮鼎立体感很强,鸮的双足和尾部为鼎足,稳定地撑拄于地,后收的双翅围过鼎的中后部,形成一种前扑的动势,配上鸮头部的大眼、利喙,使这只鸮显得威风凛凛。在同时期的仰韶文化遗址中,类似的鸮器还有几件,皆为高浮雕的鸮头,其中一件全形为半球体,直径十余厘米,双目位于中部偏下方,形成鸟瞰式;瞳孔圆突,位于辐射状羽毛构成的眼盘正中。(图二)
鸮的实物材料在同时代的红山文化遗址中也有大量发现,其中多以玉器加工而成。玉鸮的造型富有变化,有的写实,有的简约,更有一类超出现代人想像的奇异变体,显示出红山先民高度的智慧和艺术才能。红山文化的王鸮以全身雕像数量最多,它们通常以软玉或绿松石制作而成,高约2~5厘米,半张翅膀,尾羽展成扇形,作翱翔状。从其头部伸出的耳朵造型观察,可明显看出鸮的属性。这类玉鸮的背部中央大多还有一个“V”字形相连起来的小孔,估计是作为穿戴而特设的。(图三)
与中原仰韶文化陶鸮鼎作为实用器不同,红山文化的玉鸮是一种完全脱离实用功能而只表示观念形态的器类。在史前墓葬中,随葬品的数量一般是死者生前拥有财富多少的标志,身份高的人,其随葬品的数量也相对丰富,但红山文化随葬玉器的数量和墓葬的规模、等级似乎关系不大。看来,包括玉鸮在内的随葬玉器主要不是财富占有的显示,也不限于表现等级差别,而是表达特定的观念象征意义。日本学者林巳奈夫根据《淮南子·说林训》“鼓造避兵,寿尽五月之望”的记载,认为玉鸮在当时是一种避免兵器伤害的咒物。所谓“鼓造避兵”,亦即鼓造(枭)可以防兵器之意。虽然林氏的解释目前还无法予以证实,但玉鸮作为红山人宗教法器的一种应该是可以成立的。事实上,红山文化墓葬以玉器为惟一随葬品的特殊葬俗,以及墓葬和祭坛、积石冢等宗教遗迹共生的布局,都表明玉鸮具有原始宗教神器的性质。
不知是因为考古工作不足还是其他原因使然,鸮类题材的艺术品在新石器时代末期到青铜时代早期这一较长的历史时段几乎缺失。不过,从商代中晚期开始,有关这方面的艺术品数量激增,其种类之多,艺术水平之高,令人惊叹,其中的原因颇耐人寻味。
从表现形式看,商代有关鸮类题材的艺术品既有立体的雕塑,也有镂刻的纹像,其质地有陶器、石器、玉器和青铜器等。陶质、石质的鸮形雕塑数量较少,主要出土于殷墟墓地。玉鸮在殷墟妇好墓中曾发现多件,它们的造型、雕法和纹样基本一致,一般为圆雕、蹲式,头上有二毛角,圆眼,菱形眼眶,长钩喙下卷至胸前,短翅,背出脊齿,短尾触地,短足,足分四爪,双钩阴线刻翅羽纹、勾云纹、尾羽纹。(图四)
商代鸮形雕塑数量最多的是青铜器,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制作精致,艺术水平高超。商代青铜鸮最为常见的器形是尊,这些鸮尊大多采取站立的姿态,利用鸮类颈部粗短的特点,把鸮的整个头部作为器盖,躯干作为尊腹,前伸的双足和垂直的鸮尾构成尊之三足,这样既增加了鸮尊的稳定感,也突出了鸮之勇猛、威武的形象。鸮的头颅浑圆,其上有耸立的二毛角,突出的双目衬以硕大的眼盘,给人以炯炯有神的感觉。(图五)商代的鸮形装饰同样表现了极高的水平。在青铜器纹样中,鸮纹虽然不及饕餮纹那样普遍,但其使用的范围依然十分广泛。商代青铜器上的鸮纹大多表现鸮首的正面形象,而且着意夸大头部的比例,使鸮的特征显得非常鲜明。(图六)
殷商时期鸮类题材的广泛流行,说明当时的人们对猫头鹰曾有过狂热的崇拜。商人为什么对鸮鸟如此顶礼膜拜,钟爱有加呢?刘敦愿先生在《夜与梦之神的鸱鸮》一文中列举了两大理由:第一,鸮类猛禽象征威猛,与兵、刑之事相联系,鸮鸣往往是战争胜利的象征;第二,鸮鸟是夜神和梦神的象征,具有保护人生“长夜”安全的作用。从有关文献记载来看,这样的解释是有一定道理的。例如,《诗经·大雅·大明》云:
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骡
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这是描写武王伐纣时的情景。《诗经·小雅·采芑》形容西周时期元老方叔出征荆蛮的军容时则说:
坎彼飞隼,其飞戾天,亦集爰止。方叔莅止,其车三千。用鸮隼的飞扬象征军容的威猛与战争的胜利。《诗经·鲁颂·泮水》记述鲁国战胜淮夷后献俘虏庆祝胜利,同样对鸮隼进行了颂扬:
翩彼飞鹊,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惠我好音;
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在这里,鸮鸣被认为是战争吉兆的象征。
南朝宋人刘敬叔《异苑》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凉州太守张重华派遣谢艾讨伐麻秋,当军队出征时已是深夜,有两只鸮鸣于横枝。谢艾认为这是战胜敌人的先兆,事后果然获得大胜。
虽然诸如此类的例子还有不少,但仔细想想,这样的解释其实并不能说明问题。原因很简单,因为商代大量使用青铜器、玉器等,并不是为了战争服务的,至少主要功能并不在此。殷人崇尚鸮类题材的动因,需要从器物本身的宗教功能予以解答。大家知道,殷商时期的青铜器、玉器大多是礼器,即用于祭祀场合的宗庙重器,其造型及纹样都具有神秘的宗教色彩,以鸮类为题材的各类艺术品自然也不例外。
从商代甲骨文等资料看,殷人实行的是多神崇拜,其中祖先神是他们崇拜的主要神灵,用陈梦家先生的话来说就是所谓的“人鬼”。《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郑注曰:“谓内宗庙外朝廷也。”即言殷人将祖先神尊崇放在一切活动之先。由于祖先神是殷人祈祷的主要对象,殷人相信祖先之灵与
自己最为亲近,所有涉及子孙后代生存问题的事祖先神灵都会过问。在已出土的殷商卜辞中,明确表示其卜问对象是祖先神灵的共有15000余条,足见殷人对祖先崇拜的重视。殷人用丰厚的祭品、隆重的祭典,来取悦祖先以获取祖先神灵的保佑,这是殷商时期宗庙祭祀活动大量使用礼器的文化动因。需要进一步探明的是,殷人为什么要大量使用鸮类题材制作各种礼器呢?这是因为,殷人相信祖先的灵魂总是在夜间出没,而鸮就是背负祖先灵魂飞行的夜鸟,于是,鸮在殷人眼中成了祖先的化身,鸮叫也被视为祖先发出的呻吟。
把鸮当作祖先神来崇拜,在古代文献中也有不少记载。《大戴礼·五帝德》说:“帝喾……化为峻鸟,其状如鸱,赤足而直喙。”这里的“峻鸟”即指“鸱鸮”。殷人崇拜鸱鸮,在甲骨文或金文中也有所见。康殷先生通过对“雚”、“萑”、“瞿”等甲骨文字的考证,认为它们就是远古至商代时期人们对鸱鸮崇拜的产物。他明确指出:“几乎从一开始就发现古文中的各种觀字都来源于鸱鸮形。因而我们研究、解释古文有关的若干字形,就非借助这些鸱鸮形,尤其是古人手笔下造出的鸱鸮形作品,如青铜器造型、花纹中的此形不可……对于释雚、觀诸字来说,首先弄清鸮形,似乎是惟一的捷径。”他还进一步指出:“商代和周初的人们,对于这种恶鸟(猫头鹰)似乎有些偏爱,他们喜欢用鸮形形诸器物……多不胜举,而各种鸮纹装饰,尤为普遍。究其原因,为何如此爱鸮……可见那时的人们虽然还不一定有现代科学家把它当作益鸟的科学认识,但至少他们并不像后来人那样把它看作所鸣其民有祸的不祥之物。”(《古文字形发微》)郭沫若先生也认为甲骨文中的“鸮”字像鹰瞵鸮视之形。有研究者甚至认为,商族族源神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中的“玄鸟”实际上就是商人祖先神的化身——鸱鸮神。而甲骨文中发现的“商”字,即为鸱鸮锐目所构成。正所谓“鸱目虎吻”、“鸱视狼顾”,充分表现了鸱鸮与商的不解之缘。如此,殷商大量出现鸮类礼器的现象就不难理解了。
西周初期,鸮类题材的艺术品数量仍然很多,其制作风格也大致承袭商代晚期。但西周中期以后,鸮类题材的艺术品数量急剧减少,特别是青铜器,鸮形器与鸮纹基本绝迹。可见鸱鸮在人们的心目中已经不复具有原先那种神圣地位了。虽然祖先崇拜在周代依然盛行,但跟殷商时代相比,作为宗教活动的祖先崇拜已经没有了往日那种浓烈的巫觋色彩,鸱鸮象征祖先替身的宗教观念也随之消失,从而导致了周代鸮类艺术品的突然消失。
从战国末期到秦汉时期,鸱鸮题材的艺术品又在一些墓葬中有所发现。四川青川战国墓出土的一件木质鸮壶(图七),通高30余厘米,壶身彩绘。河南辉县西汉墓也曾出土两件陶质鸮尊,尊的造型和殷代青铜鸮尊比较接近,皆为三足,但形体较小,属于明器(又称冥器)性质。鸮之形象在汉代画像砖及瓦当上也有所见,但数量极少,目前仅见于河南郑州新通桥西汉墓等少数几座墓葬。汉代鸱鸮形象最典型的材料见于帛画,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帛画中,图中华盖的下方就有一只形象狰厉、展翅飞翔的怪鸟(图八)。从其表现形式看,该鸟应是鸱鸮无疑。关于图中鸱鸮的象征意义,大多数研究者倾向于“夜神”之说。这种看法应该是有道理的,但汉代的夜神鸱鸮并没有殷代鸱鸮神作为祖先替身的寓意,它与阳鸟——凤凰相对而寓示阴间现象。由于寓意的转变,鸱鸮作为吉祥物凤凰的对立面,逐渐落上了一个不好的名声。在后世文献中,鸱鸮常常指代邪恶或小人。
汉代穷儒朱穆在《与刘伯宗绝交诗》中云:
北山有鸱,不洁其翼。飞不正向,寝不定息。饥则木览,饱则泥伏。饕餮贪污,臭腐是食。填肠满嗉,嗜欲无极。长鸣呼凤,谓凤无德。凤之所趋,与子异域。永从此诀,各自努力。
诗中刻画了“北山”的一只卑劣、猥琐的鸱鸟形象:翅翼龌龊,飞行时歪歪斜斜,没个正向;安寝时也忽东忽西,定不下心神;肚子饿了,就偷偷摸摸地攫取树间的幼鸟,吃饱了,不顾烂臭、肮脏,就蜷缩在污泥之中。鸱鸮还是一个贪婪成性的饕餮,即便是散发臭味的腐鼠,也津津有味地啄食,“填肠满嗉”还不能停喙。尤让人生厌的是,鸱鸮一边吃着腐鼠,还一边对飞来的凤鸟大喊大叫:你这缺德的凤凰,竟想分享我的佳肴。最后,作者以凤代言,正告可笑的鸱鸮:我所去之处与你有天壤之别。我们就此诀别你还是努力自爱吧。
文中的刘伯宗原是朱穆的旧友,后其官运亨通,贵为二千石,遂持官自傲,看不起朱穆。所以朱穆在诗中以鸱鸮喻刘的嗜贪骄奢,而以凤凰自喻,以示他与刘伯宗志向不同,只能绝交。贾谊《吊屈原赋》:“呜呼哀哉,逢时不祥。鸾凤伏窜兮,鸱鸮翱翔。”从中也可以看出汉人尊凤贬鸮、好凤恶鸮的文化心态。
汉代大文学家许慎甚至还给鸱鸮戴上了“食母”的恶名,他在《说文解字》中说:“鸟,不孝之鸟也。日至,捕枭磷,从枭头在木上。”清人徐崑《遁斋闵览》注曰:“以其食母不孝故,古人祠枭羹,又标其首于木,故后人标贼首以示众者谓之枭首。”有意思的是,他在书中还记载了这样一段情节:
余尝居北阿镇小寺,寺后乔木数株,有枭巢其上,凡生八九子。子大能飞,身皆与母等,求食益急。母视不能供,即避伏荆棘间,群子噪逐不已。母知必不能逃,乃仰身披翅而卧,任众子啄食,至尽乃散去。就视惟毛嘴存焉。
徐崑的见闻是否属实,我们不得而知,但鸱鸮食母的恶名充塞史书却是事实。《史记·封禅书》和《孝武本纪》都说:“古者天子常以春秋解祠,以一枭、破镜……令祠官领之如其方。”《集注》引魏人孟康之说:“枭,鸟名,食母;破镜,兽名,食父。黄帝欲绝其类,使百物祠皆用之。”《汉宫仪》云:“夏至赐百官枭羹,欲绝其类也。夏至微阴,始起育万物,枭害其母,故以此日杀之。”《正字通·木部》同样送给鸱鸮不孝的恶名:“枭,鸟生炎州,母妪子百日,羽翼长,从母索食,食母而飞。”三国东吴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云:“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鷣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北齐刘昼《刘子新论》云:“炎州有鸟,其名曰枭。妪伏其子,百日而长。羽翼既成,食母而飞。”《尔雅翼》释之曰:“盖稍长从母索食,母无以应,于是而死。”
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百善孝为先”在汉代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伦理规范,“食母”的鸱鸮自然成为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正是因为对鸱鸮的憎恶,鸱鸮还被进一步视为妖鸟、祸鸟、凶鸟。《史记·封禅书》:“今凤鸟、麒麟不来,嘉谷不生,而蓬藁莠茂,鸱鸮数至,而欲封禅,母乃不可乎?”《拾遗记》:“尧在位七十年,有鸾雏岁岁来集,麒麟游于薮泽,枭鸱逃于绝漠。”时至唐代,鸱鸮依然被视
为凶鸟,如白居易《凶宅》中就有“枭鸣松桂枝”的诗句。
其实,无论鸱鸮是凶是吉皆是古人文化塑造的结果。从其观念的演变历程看,鸱鸮由吉祥、神圣转为凶祸、卑劣自然不是一蹴而就的,其间经历了一个渐变的过程。
从周代中期开始,鸱鸮就有了不好的名声。《诗经·豳风·鸱鸮》云:“鸱鸮鸱鸮,既取予子,无毁我室。”这是以鸟儿的口吻控诉恶鸟鸱鸮:捉走我的幼雏,别再破坏我的巢了!《诗经·大雅·瞻印》云:“懿厥哲妇,为枭为鸱。”此句是说,枭、鸱是叫声难听的恶鸟,美丽聪颖的妇人因多言祸国,与枭、鸱无异。
在《庄子·秋水》篇中,鸱鸮同样作为一个反面的形象出现:
惠子相梁,庄子往见之。或谓惠子曰:“庄子来,欲代子相。”于是惠子恐,搜于国中三日三夜。庄子往见之,曰:“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鹐,子知之乎?夫鹓鹐,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于是鸱得腐鼠,鹓鹐过之,仰而视之曰:‘吓!今子欲以子之梁国而吓我耶?”
这里,庄子把惠子比作鸱鸮,以示惠子心胸狭窄,迷恋官禄。而他则以鹓雏自喻,以表达自己志向远大,心性高洁,与世无争。
《荀子·赋篇》:“仁人绌约,敖暴善强,天下幽险,恐失世矣。螭龙为堰蜒,鸱鸮为凤凰。”从中可见鸱鸮的文化意象以否定因素居多。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亦载:
景公为路寝之台,成而不蛹焉。柏常蹇曰:“君为台甚急,台成,君何为而不蛹焉?”公曰:“然有枭昔者鸣,其声无不为也,吾恶之甚,是以不蛹焉。”柏常蹇曰:“君请禳而去之。”
因为有枭在夜晚呜叫,景公以为不祥之兆,故而登台之前,必须将枭禳而去之。
《周礼·秋宫》云:“折簇氏掌,天鸟之巢,以方书十日之号、十有二辰开之号、十有二月之号、十有二岁之号、二十有八星之号、悬其巢上,则去之。”《尔雅翼》也将鸱鸮视为恶鸣的天鸟,以至于“为国怪祥,设官驱之,不使惑听”。
值得一提的是,古人对鸱鸮并不是采取非誉即毁的二元对立态度。如《无能子·纪见篇》曾云:“夫毛群羽类俱生于天地无私之气。横目方足,虚飞实走,所异者,偶随气之清浊厚薄,自然而形也,非宰于爱憎者也。羽仪五色谓之凤者,未必祥;枭,未必凶。”《抱朴子·博喻篇》则云:“灵凤振响于朝阳,未有万物之益;鸱鸮宵集于垣宇,未有分厘之损。”《盐铁论》也说:“泰山之鸱,啄腐鼠于穷泽,非有害人也。”这些貌似中庸的见解,却透露出古人实事求是、敢于怀疑的可贵品质。尤让人称道的是,古人还清楚地认识到,有关鸱鸮的凶兆、好恶只是不同地区不同的风俗使然。如唐人刘殉《岭表录异》云:“北方枭鸣,人以为怪,共恶之,南中昼夜飞鸣,与鸟鹊无异。桂林人罗取生吃之,家家养使捕鼠,以为胜狸也。”明代福建人周婴《巵林》也指出鸱鸮信仰的地区风俗差异,认为“吾邑闻其嘶声,谓丰年之兆,俗固不同矣”。从中可以看出,人们对于猫头鹰的好恶完全是一种文化上的认知行为。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美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