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齐福
科举制度确立于古代中国的封建专制政治由中央集权走向君主集权的隋唐时代。在君主集权政治之下,君主能否有效地控制官员,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科举制度的出现,除了提高官员的职业素质之外,更重要的是满足专制君主控制官员的选拔并由此控制国家权力的要求。
科举考试养成了读书做官的风气。中国社会素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孔子曰:“学也,禄在其中矣。”这种读书做官的思想随着科举制度的不断完善而被高度强化。科举考试一方面使读书做官的梦想有可能变成现实,“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使无数人心中充满幻想;另一方面,取中后的巨大荣耀也令人羡慕不已。太和殿唱名,午门外张榜,高头大马游街,琼林宴,题碑名,封荫赏爵,“荣华夸耀,耸动一时,使愚夫愚妇皆歆科举之为美而勉其子弟以必得之”,于是人们不分贵贱、贫富、长幼,竞相奔向科场,“父教其子,兄教其弟,无所易业。大者登台阁,小者任郡县,资身奉家,各得其足,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杜佑:《通典》卷十五)。科举功名的存在不但支配着人们的思想与行动,而且还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民间重科第,婚嫁聘娶,非此不贵,如江西人嫁女,必予秀才。吉安土俗,非士族妇人不敢蹑红绣丝履,否则哗然讪笑,以为越礼。”(胡思敬:《国闻备乘》)这样,人们对科举制度特殊情感积淀成为科举情结,转化成为潜意识,全社会皆弥漫着科举功名的气息。
古代中国的经济形态以小农经济为主,这是一种比较原始的、自在的经济形态,男耕女织,自生自灭。朝廷对小农的生产过程的管理可有可无,官员的管理工作也主要集中于赋税的征收及其使用。这样的社会体制必然限制专业化分工的发展和职业化规范的形成。就政治体系来说,朝廷并不特别需要专业化较强的官员,它重视的是如何控制国家,维护君主的统治地位,而不是专业化管理。这样,在传统中国帝制社会中,统治者需要掌握儒家经典和道德准则的人,因而科举考试所选拔的不是专门化的人才而是伦理道德型的士人。
马克思·韦伯说:“中国的考试,并不像我们西方为法学家、医师、或技术人员等所制度的新式的、理性官僚主义的考试章程一样确定某种专业资格……中国的考试,目的在于考查学生是否完全具备经典知识以及由此产生的、适合于一个有教养的人的思考方式。”(韦伯:《儒教与道教》)美国学者赖文逊也曾说过,中国“学者的人文修养,是一种与官员任务略不相及的学问,但它却赋予了学者以承担政务的资格”。费孝通也说过,传统社会里,知识阶级是一个没有技术知识的阶级,“他们在文字上费工夫,在艺技上求表现,但是和技术无关”;也是一个经济上既得利益的阶级,“他们的兴趣不是在提高生产,而是在巩固既得的特权”,“因之,他们着眼的是规范的维持,是卫道的”。(吴晗、费,孝通:《皇权与绅权》)
科举考试扩大了政权的开放性。科举制度自产生之日起就确定了由政府出面招考、考生自由报考的原则,除了娼、优、隶、卒等“贱民”外,其他人均可参加科举考试,这使广大下层民众有了入仕机会,体现出一种平等精神。钱穆认为,在中国用人都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即位高至宰相,也有一定的资历和限制,皇帝并不能随便用人作宰相。如是则变成重法不重人,皇帝也只能依照当时不成文法来选用”。(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这样,“仕无他歧,强由科试”,纵使皇室子弟也不例外。如唐宗室子孙李洞屡考不中,竟想去哭祖坟,被人戏云:“公道此时如不得,昭陵恸哭一生休。”(王定保:《唐摭言》卷十)
据统计,晚唐肃宗至哀帝年间,科举人士中世族家庭出身者占76.40/o,中等家庭和寒族出身者占23.6%;而到北宋初期太祖至钦宗年间,世族家庭出身者仅占12.8%,中等家庭和寒族出身者却占87.2%。何炳棣认为,明清两代进士大约有44.9%出生于从未有过功名的家庭。潘光旦和费孝通曾统计了清末915名科场中试者,发现41.16%的人来自乡村。张仲礼的研究指出,19世纪中国绅士中至少30%是“新人”,这意味着他们的上两代均不曾有绅士的身份。这样,科举制度作为一种社会流动通道,发挥了独特的社会整合和调适功能。
古代中国的政治是专制政治,但是,专制并不意味着独治,统治者还是需要知识阶层做自己的统治工具。知识阶层为了自己的生存,当然也会积极地对政治加以干预。这种相互需要一方面产生了统治者控制知识阶层的企图,另一方面也产生了知识阶层靠拢统治者的愿望。不过,双方缺乏一个有力的制度作为维系的保障。科举制度的推行,把知识阶层最大限度地吸收到官僚集团之中,从而使在歧路上徘徊的古代中国知识阶层与专制阶层最大限度地合流。传教士利玛窦在其札记中写道:“标志着与西方一大差异而值得注意的另一重大事实是,他们全国都是由知识阶层,即一般叫做哲学家的人来治理的,井然有序地管理整个国家的责任完全交付给他们来掌握。”(利玛窦:《利玛窦中国木札记》)
科举制度不仅解决了知识阶层的政治地位问题,而且消除了知识阶层与统治者之间的心理隔阂,从而改变了专制政治下的君臣关系。统治者标榜自己与知识阶层的关系“犹股肱之佐元首,譬舟航之济巨川”,而知识阶层也盛谀“王者无外,谁为方外之臣;野无遗贤,谁为在野之客”。于是,知识阶层彻底放弃了先秦儒家所坚持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古老原则,转而对君主权威绝对无条件承认和服从。不过,科举制度与皇帝专制之间关系仍存在着张力。一方面皇帝的利益与封建国家的利益对立;另一方面皇帝的利益与士人的利益对立。这使二者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皇权的稳固要求国家治平,这就需要贤士;而贤士则希望致君尧舜,这就要求约束皇权。
科举制度还深刻改变了古代中国政治体系的基本结构。科举制度确立后,知识阶层作为统治者的成员之一,丧失了自主权,更丧失了与专制君主平等对话的资格。试以中国历史上的君臣关系变化为例,宋代以前,三公坐而论道,大臣在皇帝面前可以坐着议政;到了宋代,三公群卿只能在皇帝面前站着议政;明清时期,大臣不但不许坐着,站着也不行,只得跪着奏事。这样,从中央集权到君主集权,封建官僚政治日益成熟。
科举制度与其说是教育制度,不如说是政治制度。就官僚政治而言,科举制度选拔了优秀的政府官员,带来了政治公正和清正廉明,也在其后期普遍造成了官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的低下,加剧了政治腐败和官场的黑暗。就君主政治而言,科举制度使皇帝控制了用人权,有利于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政权,提高了政府效能,赢得了政治公平的声誉,化解了政治矛盾,维护和加强了中央集权。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社会历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