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象史概说

2004-04-29 00:44
寻根 2004年1期
关键词:驯象野象象牙

安 京

华夏先民对象并不陌生。迄今发现的最早的象牙制品出土于河姆渡遗址第四层(最下层),距今已有7000年的历史了,数量有20件之多。

在距今5000年的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多次出土象牙梳、筒、珠、管、片等。大汶口26号墓出土的象牙梳,有16齿,梳齿整齐均匀,梳齿上方透雕8字条形孔,孔上方有3个圆孔。

象牙质地较硬,在没有金属工具的时代,华夏先民是如何制造出精美的象牙工艺品的呢?对比后世少数民族的制牙工艺,我们推测,可能在原始社会,人们已知道将象牙先置于酸性液体中,待其表面软化,再进行加工。

一些学者认为,至少部分制作工艺品的象牙原料是通过交换获取的,这反映了社会的进步。

在商殷时代,中原应还有少量野象出没。甲骨文中的“象”字,是对这种长鼻动物的写实。甲骨文中的“为”字,为手形与象形。康殷在《文字源流浅说》(荣宝斋,1979年11月第1版)中说:“可见当时的卜人对它(象)的形象十分熟谙,所以在表现时才如此得心应手。由甲文‘为字字形和史乘记载可知商人役象。且由象的较多生仔也可知商代中原气候湿热,与现在大异。周金文‘象字已多失形,似乎大家对这种动物已经陌生……大约象在那时已减少绝迹。”后代文献中也有商人服象的记载。如《吕氏春秋·古乐》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服即驯服。在实物方面,有商代制造的酒器,如牙觚和牙杯等。在郑州白家庄商代墓葬中曾发现一件象牙觚形器,在安阳小屯妇好墓中出土过3件象牙杯。

在后代文献中,记述商代的象牙器物有鼎、尊、卣、筒等,这些象牙制品大多为礼器。

在历史文献中还有一篇十分不可靠的文献,即《伊尹四方令》。伊尹受商王汤的命令,规定四方方国进贡土产,其中规定正南的方国贡献“珠玑、瑁、象犀、文犀、翠羽、菌、短狗”。

近年来,在举世瞩目的四川广元三星堆祭祀坑中也出土了大量象牙。

周代,象牙原料进一步减少,象牙主要用于饰品及少数礼仪用品。

《诗经·小雅·采薇》有“四牡翼翼,象弭鱼服”的诗句,象弭即用象牙装饰的弓。

《周礼·夏官·弁师》有:“象邸玉笄。”象邸即以象骨做的帽顶。

《山海经》非一人一时所作,其撰写年代最早不超过西周。其中《南山经》记“祷过之山”有象。祷过之山无人能释,但一般认为“南次三经”诸山应在今广东、广西境内。《中山经》记“岷山”、“鬲山”有象。鬲山一说指今湖北清江上游之山,清江一称鬲江,又称利川。一般认为“中次九经”包括今岷山、大巴山、巫山一带。《大荒南经》又记赤水之东、苍梧之野有象。苍梧山一般认为在今湖南宁远一带。《海内经》、《海内南经》记“朱卷之国”蛇食象,巴蛇食象。晋郭璞注朱卷食象之蛇“即巴蛇也”。其地当在今四川、重庆一带。据此《山海经》所示出象的地区在今四川、重庆、湖北、湖南及以南地区,与西周时野象活动的区域大致吻合。

春秋以后,野象已在中原绝迹。因而《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说:“象有齿以焚其身。”东汉服虔注:“焚,读曰偾。偾,僵也。”但长江以南还应有象存在。《左传·定公四年》记:“尹固(固,人名)与王同舟,王使执燧象以奔吴师。”晋杜预注:“烧火燧系象尾,使赴吴师,惊却之。”

至战国与秦,野象大概已退至五岭以南地区。楚秦对岭南的战争,大多抱有获取南方宝物包括象齿的目的。

秦始皇发数万大军占领岭南,动机之一,据《淮南子·人间训》也是“利越之犀角、象齿、翡翠、珠玑”。

汉初,岭南似乎还有野象活动。《尔雅》卷七《释地》:“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中原所需的象牙及制成品大多通过边境贸易,从岭南割据政权南越国输入。至汉武帝时代占据岭南,置九郡,从此南方的宝物开始大量输入,因而《汉书·地理志》说:“(粤)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凑,中国(即中原)商贾者多取富焉。番禺,其一都会也。”

那么输入中原的象牙用于何处呢?象牙可制笏。《礼记·玉藻》:“笏,天子以球玉,诸侯以象。”笏,古为上朝时用的记事版,后为仪礼之物。可制环。《玉藻》:“孔子佩象环五寸。”可制帽饰。《诗经·齐风·著》:“充耳以素乎而。”汉毛苌注:“素,象。”即冠冕两侧系于丝上的象牙饰物。可制容器。《周礼·春官·司尊彝》:“其再献用两象尊。”一曰以象骨饰尊,一曰做象形凿背为尊。可制梳、象。《礼记·玉藻》:“发用象栉。”发,头发干燥。可以制筷。《韩非子·喻老》:“纣为象箸而箕子怖。”可饰车,名象辂。《周礼·夏官·道仆》:“掌驭象路(辂)。”可以饰床。《战国策·齐三》:“孟尝君出行国,至楚,献象床。”“象床之值千金。”此象床或为孟尝君在楚地所购。可以制笼。汉制,以象骨为火笼,笼上皆散(敷)华文。见汉刘歆《西京杂记一》。可为席。“玉几、玉床、白象牙簟。”

自东汉后,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已很少见到象了。但当时隶属于中国的日南、九真还有很多大象。据《水经注》记载,马援入九真,当地“渠帅朱伯弃郡,亡入深林巨薮,犀象所聚,群牛数千头,时见象数十百为群”(今本无,转引自《东西洋考》卷十二《逸事考》)。

东汉时期,似乎没有进贡大象的记载。到了三国时期情况才有了改变。据《三国志·吴书·贺齐传》载,注重开拓海外的孙吴曾向曹魏“献驯象二头”。三国吴新都郡太守贺齐也为孙权“作乐舞象”。

晋时关于象的记录增多。《艺文类聚·兽部下·象》:“晋成帝咸康六年(340年),临(林)邑王献象一,知跪拜,御者使从之。”《晋书》也有简要记录。《初学记》卷二十九“象”记载:“晋时,南越致驯象,于皋泽中养之,为做车,黄门鼓吹数十人,令越人骑之。每正朝大会,皆入充庭。帝行则以象导引,以试桥梁。后象以鼻害人,有司祝之而杀象。(象)垂鼻泣,血流地不敢动。自后朝议以象无益于事,悉送还越。”《晋书·舆服》记:“象车,汉卤簿最在前,武帝太康中平吴后,南越献驯象,诏作大车驾之,以载黄门鼓吹数十人,使越人骑之。元正大会,驾象入庭。”又曰:“先象车,鼓吹一部,十三人,中道。”其中象车已成皇仪定式。而《晋书·四夷》记扶南国曾于穆帝升平初(357年)“遣使贡驯象。帝以殊方异兽,恐为人患,诏还之”。此外,晋张华《博物志·异兽》记:“昔日南贡四象,各有雌雄。其一雄死于九真,及至南海百有余日,其雌涂土著身,不饮,食。长史问其所以,闻之辄流涕矣。”

野生象虽在东南一带绝迹,但在西南尚有分布。晋常璩《华阳国志》记,西南永昌(今云南保山)一带还有野象、家象存在。

隋唐时期,佛教流行于中国,佛教中关于象的种种神异传说也在中国传播。但这些外国传说似乎并没有阻碍华人输入象牙,大享象鼻之餐。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二“象鼻炙”记:“广之属城循州、雷州皆产黑象,牙小而红,堪为笏,裁亦不下舶上来者。土人捕之,争食其鼻。”

唐刘恂《岭表录异》亦说:“广之属郡潮、循州多野象,潮、循人或捕得象,争食其鼻,云肥脆,尤堪作炙。”又说:“蛮王宴汉使于百花楼前,设舞象,曲乐动,倡优引入一象,以金羁络首,锦垂身,随膝腾踏,动头摇尾,皆合节奏,即舞马之类。唐乾符四年(877年),占城国进驯象三头,当殿引对,亦能拜舞,后放还本国。”《岭表录异》所言平实,在于亲闻。书中还说:“刘恂有亲表曾奉使云南,彼中豪族各家养象,负重到远,如中夏之畜牛马也。”刘恂所言也为唐樊绰《蛮书》所证实,其卷七《云南管内物产》说:“象,开南以南多有之,或捉得人家,多养之。以代耕田也。”又记:“茫蛮部落,并是开南杂种也……象大如水牛,土俗养象以耕田。”

在早期记述中也不乏关于象的无稽之谈。汉许慎《说文解字》有象三季一乳的含混记载。唐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记:“咸亨三年(672年),周澄国遣使上表,言诃伽国有白象,首垂四牙,身运五足,象之所在,其土必丰,以水洗牙,饮之愈疾,请发兵迎取。”曰:“象,旧说象性久识,见其子皮必泣,一枚重千斤。”又曰:“古训言,象孕五岁始生。”“龙象六十岁骨方足。”“象胆,随四时在四腿,春在前左,夏在前右,如龟无定体也。鼻端有爪,可拾针。”“南人言象,恶犬声。猎者裹粮登高树,构熊巢伺之。有群象过,则为犬声。悉举鼻吼叫,循守不复去。或经五六日,困倒其下,因潜杀之。耳后有穴,薄如鼓皮,一刺而毙。胸前小横骨,灰之酒服,令人能浮水出没。”又续集卷八《支动》记:“环王国野象成群,一牡管牝三十余。牝牙才二尺,迭供牡者水草,卧则环守。牡象死,其挖地埋之,号吼移时方散。又国人养驯,可令代樵。”《朝野佥载》说:“安南有象,能知人曲直,负心者以鼻卷之。”

隋、唐、五代、宋、元都是对外贸易的兴盛时期,在海外贸易中,象牙是重要的宝货之一。仅举两例: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割据泉州的陈洪进向宋廷进贡,贡品中象牙达一万斤。又据《宋会要辑稿》中《蕃夷》的记载,由于进口的象牙过多,难以全部出售。“契勘大食人使蒲亚里进贡大象牙二百九株,大犀三十五株,见收管广州市舶库。象牙各系五十七斤以上,依例每斤估钱二贯六百文,约用本钱五万余贯。数目稍多,难以出卖。”

宋代,大象也作为仪礼之用。《东京梦华录》卷十记宋都开封“遇大礼年,预于两月前教车象……车前数人击鞭,象七头……每一象则一人裹交脚袱头,紫衫,人跨其颈,手执短柄铜,尖其刃,象有不驯,击之。象至宣德楼前,团转行步数遭,成列,使之面北而拜,亦能唱喏”。

南宋《西湖老人繁胜录》记“外国进大象六头,骆驼二头,内有一雌象,叫作三小娘子,于荐桥门外造象院顿之,每日随朝殿官到门前唱喏,待朝退方回。前有鼓锣各数队,杂彩旗三四十面。象背各有一人,裹帽执,著紫衫,人从都著衫戴帽。路中敲鼓鸣锣,引入象院”。《梦粱录》卷五记南宋都城三年一次的明堂大祀也用象仪:“车前数人,击鞭行车……后以大象二头,每一象用一人,裹交脚幞头,紫衫,跨象颈而驭,手执短柄银,尖其刃,象有不驯者击之。至太庙前及丽正门前,用使其围转,行步数遭,成列,令其拜,亦令其如鸣喏之势。”传说宋太宗问捕象法,有人答曰:“用象媒诱至,渐以大绳系之。”

宋代记象习性及捕猎之书还有《桂海虞衡志》、《续博物志》、《岭外代答》等书。

宋代的赵汝适《诸蕃志》叙大食、真腊、占城象事也值得一提:“象生于深山穷谷中,时出野外蹂践,人莫敢近,猎者用神劲弓,以药箭射之,象负箭而遁,未及一二里许,药发即毙,猎者随(毙)取其牙埋诸土中,积至十余株,方搬至大食,以舟运载与三佛齐、日亭交易。大者重五十斤至百斤。其株端直,其色洁白,其纹细籀者,大食出也。真腊、占城所产,株小色红,重不过十数斤至二三十斤。又有牙尖,止可作小香叠用。或曰象媒诱致,恐此乃驯象也。”

《宋史·外国五》“占城”:“当死者以绳系于树,用梭枪舂喉而殊其首。若故杀、劫杀,令象踏之,或以鼻卷扑于地。象皆素习,将刑人,即令豢养之人以数谕之,悉能晓焉。”

此外,南宋罗愿《尔雅翼》曰:“象齿岁脱,犹爱惜之,掘地而藏。必制木为伪齿,潜往易之。觉,则不藏故处。”此讹闻传播甚广,屡被传抄。

元周达观《真腊风土记》记述大象文字虽不多,却纠正了以往的讹闻。其文曰:“象牙则山僻人家有之。每一象死,方有二牙。旧传谓每岁一换牙者非也。其牙以标而杀之者上也,自死而随时为人所取者次之,死于山中多年者,斯为下矣。”又记真腊人出行“有骑象骑马者,亦有用车者”,“马无鞍,象却有凳可坐”。

元代,叙象事较为详实的还有黎的《安南志略》。黎,字景高,自称华人后裔,过继给黎氏,为安南陈朝小吏。元至元二十三年(1285年),随元军北上,后定居汉阳。《安南志略·物产》记象曰:“林邑出象……雄者两牙,雌无之,力在于鼻,王命人物以斗胜负。驭象者以驱其雌入山,后以甘蔗诱其雄至,设井以陷。初甚咆哮,收教之,渐解人意。过礼节,牧奴以锦覆象背,令跪拜。国主丧,则被金鞍,流泪成旬。性极灵,居山林,每雄擅雌四五十为强。好饮酒,以鼻穿山民壁,饮尽而气不损。若二者行,得一物而均分之。喜浴于江,月夜戏浮于水。及归林,民从后击锣鼓,喊闹惊之,群象争走,径路狭处,陷沟壑不能起,民刺杀之。其牙纹色净丽。自死,及退落之牙不以为贵。林邑人杀象,象怒,布阵以圈人。人斫树,取衣挂树枝,缘它树而走。象见衣,以为有人,以鼻汲水灌树,其树倒,不见人,怒碎其衣而去。象病,首必向南而死。”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兽部》“象”中说:“象出交、广、云南及西域诸国,野象多至成群。番人皆畜以服重,酋长则饬而乘之。有灰、白二色,形体臃肿,面目丑陋。大者身长丈余,高称之,大六尺许。肉倍数牛,目才若豕。四足如柱,无指而有爪甲。行则先移左足,卧则以臀着地。其头不能俯,其颈不能回,其耳下,其鼻大如臂,下垂至地。鼻端甚深,可以开合。中有小肉爪,能拾针芥。食物饮水,皆以鼻卷入口,一身之力皆在于鼻,故伤之则死。耳后有穴,薄如鼓皮,刺之亦死。口内有齿,两吻出两牙夹鼻。雄者长六七尺,雌者才尺余耳。交牝则在水中,以胸相贴,与诸兽不同。”

此外,黄衷《海语》、张瀚《松窗梦语》、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等书都叙及象习。

清代文献不能枚举,仅举捕象二则。赵翼《檐曝杂记》卷三记“象”曰:“璞函(人名)随经略至猛拱(今云南),每晨起,途中多有粪堆如小冢,土人云野象粪也。其象不受人驱策,故谓之野象。必诱而驯之,始供役。诱之之法:掘地坑,布席而土覆之若平地,数百人锣鼓铳炮驱象过而陷之。象体重而坑深陡,不能出也。则饿之数日,然后问之,肯给役否?象点头,则其坑前地,迤逦斜上,使步而出。一点头,则终身受人役不复变,盖象性最信也。负重有力,一象能驮千斤炮一位,故缅人出兵,随路有炮也。象不点头,则不使出,饿数日再问之,亦有饿死而终不点头者。”

清人谢清高,曾为外轮海员,他叙《海录》记南洋、西南洋各地物产颇为详尽。《海录》“丁加罗国”记:“各国王俱喜养象。闻山中有野象,王家则令人砍大木于十里外,周围栅环之。旬日渐移而前。如此者数,栅益狭,象不得食,俟其羸弱,再放驯象与斗,伏则随驯象出,自听象奴驱遣。”

元、明、清数朝定都北京,象作为礼仪之兽也来到北京。象住象房,据《析津志·物产》,元时“象房在海子桥金水河北一带。房甚高敞……庚子年,象房废。今养在芹城北处,有暖泉”。

据《日下旧闻考》,明时象房在宣武门内城根西,为明弘治八年(1495年)修建。

清承明制,《燕京岁时记》记:“象房有象时,每岁六月六日牵往宣武门外河内浴之,观者如堵。后因象疯伤人,遂不豢养。光绪十年以前尚及见之。象房在宣武门内城跟(根)迤西,归銮仪卫管理……道光间有老象,牙有铜箍,谓是唐朝故物,乃安史之辈携来者。后因象奴等克扣太甚,相继倒毙。故咸丰以后十余年象房无象。同治末年光绪初年,越南国贡象二次,共六七只,极其肥壮。都人观者喜有太平之征,欣欣载道。自东长安门伤人之后,全行拘禁,不复应差,三二年间饥饿殆尽矣。”

元、明、清贡入中原的大象主要来自暹罗(今泰国)、南掌(今老挝)、安南(今越南北部)。明嘉靖年间,暹罗遣使贡象,不料象死于途。使者只好以珠宝饰象牙,盛以金盘,连同象尾一起呈献。嘉靖皇帝大为感动,还以重礼。

纵观数千年中华象史,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其一,人云亦云,不详加考察,所记必有疏漏;反之,认真观察,细致入微,所记必有价值。士大夫求简求易的传统误国不少。其二,华夏士大夫自有独特的文化传统,佛教文化中关于象之神性的记述不少,但却不为“入世”的中国士大夫所重视。在中国士大夫看来,大象虽通人性,颇具灵气,却始终是动物中的一种。其三,对比西方科学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出,中国近代科学不发达,此与科学混同于经学不无关系,科学始终没有得到独立的发展。关于象的知识,不过是士大夫茶余饭后的闲情逸致,并非正事,顶多是皇家威仪的一种陪衬,因而阻碍了关于象的见闻向科学的知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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