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体那话儿

2003-05-30 10:48刘育英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13期
关键词:写真集裸体张旭

刘育英

脱去衣服裸露自己的身体,似乎不再是羞耻的事而成了一种时髦。在个人意识不断提高和商业动力的推动下,中国兴起新的裸体热潮,同时,裸露的身体也被赋予文化、社会,甚至是政治的含义

澳大利亚的爵士乐和蓝调歌手格雷斯·奈特(Grace Knight)的话,恰当地表达出人们为什么用裸体来反抗战争:“我想这是能引起联邦政府注意的惟一办法”。

在战争开始前的2月9日,澳大利亚的750名妇女在北部NSW 海岸 Byron Bay镇附近的一个山坡上,进行了一场反战示威活动,她们裸体躺在草地上,组成一个“NO WAR”(不要战争)的图形。格雷斯·奈特是这次抗议活动的组织者。最开始她需要67个人,并向250名妇女发出邀请,但是最终来了750人。其中包括一名80岁的妇女,她的丈夫是越战中的一名老兵。

在所有的反战活动中,裸体抗议始终是最引人注目的。2月7日,30名美国妇女在海德公园的冰天雪地中组成“NO BUSH”(不要布什)字样。3月19日,日本女子艺术团体“Momoiro Guerrilla”高举印有布什肖像的日元大钞票,半裸装束,在美国驻东京使馆外举行反战游行示威。

在中国文化古城西安,3月24日,私立大学的学生张一果表演的也是名叫《反战不是盲从的》的行为艺术作品。张一果裸体仰面朝向护城河,身上涂满红色油漆,然后,他在一字摆开的十几张白纸上爬过去,白纸上留下了人体的印记,等爬到另一端时,他用手指蘸着红色颜料写下“NO WAR”(不要战争)。

身体被赋予文化、社会,甚至是政治的含义。“我们在和平抗议中使用裸体,是为了提醒这个世界,一旦我们剥去我们的服装和面具,所有的人都是一样的脆弱和无助。”美国一个裸体反抗组织者在招募志愿者时说。

尽管在政治抗议中使用裸体的行为可以追溯到19世纪,但是在这场战争中,人的身体似乎被使用得更多。

在《反战不是盲从的》的作品展示过程中,大多数观众表示能接受这种形式。一个老人对身旁的小孙子解释说:“美国和伊拉克打仗了,又有好多人要流血了,这些叔叔阿姨在呼唤和平。”

艺术和淫秽照片的界限

东方歌舞团舞蹈演员汤加丽和自由摄影师张旭龙可能要法庭上相见了。一年半以前,当他们合作由张旭龙为汤加丽拍摄个人写真,并签署某种照片使用权限协议时,谁也没想到事情会闹出这样的结果。

2002年9月,汤加丽的个人写真集由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这是中国第一本署名的个人写真集。随后不久,新浪网转载了汤加丽的照片,若干天后,新浪在照片上打上马赛克。

2003年1月15日,张旭龙起诉新浪,说打马赛克是混淆了艺术和淫秽照片的界限,严重侵权,要讨回精神损失2万元。

汤加丽在事件中一直比较低调,很少接受采访,但几乎她的每篇自述文章的发表,都会引起一轮媒体炒作,特别是谈到她拍裸体照是“被迫”的时候。

当一家南方媒体以《我是被迫的》为题,介绍汤加丽“被迫拍照”的说法时,张旭龙感到很愤怒。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拍照片是汤加丽先找到他的,“被迫”无从谈起。

就这样,以汤加丽、张旭龙、出版社为报道主体,大众传媒为沟通媒介,社会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议论,历时两个多月之久,不能平息。尽管不免有媒体炒作的嫌疑,但是不妨可以看作一次关于人体艺术写真的知识普及活动。这些话题是:

一、艺术与色情。新浪网在照片上面加马赛克,从侧面反映出“裸的就是有问题的”思维。张旭龙因此状告新浪,说这样他的作品会容易被误解为淫秽品。此论引起一波关于艺术与色情区别的大讨论。中国裸体艺术研究专家陈醉认为,新浪的做法确实是不妥的。

二、道德困扰。在汤加丽人体写真出版,尤其是发布在网上以后,汤加丽的态度前后稍有改变,刚开始在发表自述时,她说,出写真集需要很大勇气,此后,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她又说自己走到这一步很无奈。这之中,汤加丽的写真照片在网上曾受到部分网友的谩骂和攻击,或许与此有关?

三、 艺术与商业。这起纠纷的逻辑基础是,裸体艺术可以商品化,出写真集的目的与赚钱、谁从中拿了好处也是众人揣测的焦点。然而,艺术就绝对不可以商业化吗?

四、 出版社、网络、摄影师、被拍摄者。他们的著作权、肖像权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这起纠纷为以后同类事件提供了借鉴。

汤加丽事件不过是新世纪初裸体热潮冰山的一角,记录它,是因为冰山的四周已经是风生水起。

挡不住的裸体商业潮

因为汤加丽事件而知名度暴增的人体摄影师张旭龙,今年春节开始推行一项人体摄影加盟连锁的商业计划。他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征募一批人体摄影加盟店,由他统一规划加盟店的拍摄手法和理念,以获取加盟费用。

以张旭龙现在的名气和实力,加盟店的模式颇有商业眼光。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将艺术转化为商业,存在着巨大的市场。张旭龙认为,以全国来说,无论是沿海还是内地,无论是大城市还是中等城市,“这其中的分别不大,现在的资讯传播这么快,而且爱美是所有人的天性。”仅以北京而言,张旭龙估计能拍摄人体摄影的影楼有100多家,水平参差则另当别论。

裸潮涌动

1995年,张旭龙刚进入人体摄影的时候,一年的客户不过几个,“人数是逐年增多的,到去年,我们就已经突破了100位,而且有时候一周拍几个。”对张旭龙所说的市场潜力的有力佐证就是:在今年3月3日搜狐的在线调查中,11334个投票者中,47.22%的人喜欢并愿意拍摄人体写真,几乎占到总人数的一半。

而相关的另一个佐证是:汤加丽写真集第一版印刷了一万册,当月就开印第二版,而在传闻中已经印了四五版。出版方对需求的预测远小于实际需求。

裸体的消费市场为什么这么大?其实并不难理解。一位16世纪的名人曾说,视觉是男人的首要情欲快感,有关美国人的当代行为调查也证明此言不虚。

文明是对性的限制,而裸露的女性形象可以满足男性的精神愉悦,故而能吸引大量的眼球。在注意力成为一种经济的今天,商家自然会利用这种注意力。

2002年10月16日,北京国际内衣世界展在北京展览馆开幕,内衣模特的出现使现场极为火爆。甚至和内衣没有关系的商品,也用女性身体做推销。9月22日,重庆解放路碑购物中心举办名车靓女展,两位艺术家冒着大雨在两名仅穿着内衣的女孩身体上做画。

2000年,俄罗斯一家濒临破产的电视台M1台,在播新闻时边播边脱,在节目播完时,26岁的漂亮女主持人已无可再脱。M1台的裸体裸出了效益,收视率翻了两翻,收效增长三倍,跻身俄罗斯大台行列。

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性的商品化是必然趋势,裸体很自然也会被纳入商品的轨道。

以出版社为例,出版社出版人体写真背后,很容易看到市场的作用。而对于汤加丽本人来说,虽然有东方歌舞团演员的身份,在市场化运作的演艺圈里,通过人体写真的发行,有可能获得意外的机会。在日本,要想被演艺圈发现,拍人体写真往往是必要的一步,这种写真集,在书店里都有固定的位置摆放。

解禁风开

有一条未经证实的消息说,有关部门在2002年解禁了裸体作品的出版。2002年,除了汤加丽的人体写真,国内还有其余的裸体艺术作品出版。而在以前,出版裸体艺术作品还十分敏感。

2000年,哈尔滨和四川出现了裸体浴场,尽管有争议,当地管理当局却没有禁止。

人们可以更自由地使用自己的身体。2002年8月18日,广州艺术家苍鹰在上海外滩裸奔,上海市民没有表现出惊奇的反应。

知识界人士们对解禁带来的宽松感受更深。1991年,国内最权威的裸体艺术研究专家陈醉出版《中国人体艺术大辞典》,出版社将原定的“裸体”改为“人体”,尽管标题是刘海粟先生题的,而且“裸体”二字比“人体”二字在学术上更为准确,但环境所致,选用了不太敏感的“人体”两字。

应该说,中国社会真正从禁锢的状态下解脱出来,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一些先锋的艺术家砸破禁忌,创作出使卫道士们惊慌不已的名作。

1978年,雕塑家唐大禧用裸体的手法塑造革命烈士张志新。1980年,袁运生在首都机场创作的《泼水节——生命的赞歌》壁画,其中有一部分表现傣族妇女裸体洗浴的快乐情景。这些作品一度遭到了禁止和封杀,因为它们显然不符合文革时期的审美趣味和创作手法。然而最终,它们得到了发表的权利。论争的结果,开放、宽容战胜了专制、禁锢。性学专家江晓原甚至认为,它们的象征意义更为重要。

1988年是值得纪念的一年。当年12月22日,人体艺术大展在中国美术馆举行,文化部副部长英若诚剪彩。虽然票价比平常高5倍,却创造了11天22万人参观的纪录。同年,陈醉的《裸体艺术论》面市,销售量20万册,对于一本正规的学术著作来说,也是一个纪录。

社会学家李银河认为,经过文艺复兴后,西方世界经历了一个清教徒式比较禁欲的时期。直到1948年金赛的《性学报告》发表,才风气大开。20世纪60年代,法国掀起“上空游泳”的热潮,对法国女人而言,她们渴望两性平权,希望展现身体自主权,迈出去的第一步就是拿掉泳装的上半截。1946年发明的比基尼在上世纪60年代成为风尚。同期,自然主义从德国兴起,裸体浴场蔓延至整个欧洲,裸泳者后来又到了比较保守的美国。1959年,裸体电影在美国被承认,80年代,纽约百老汇演出了一部有男女主角完全裸体的表演。

算“裸”还算“淫”?

然而在今天,究竟哪些行为属于裸体艺术,哪些行为是色情淫秽,仍然让人疑惑。

有一段时间,去西安出差的人都知道,西安最流行的“招待”客人的方式就是人体彩绘。人体彩绘本来是绘画的一个品种,艺术家在人体上做出绘画,作品是拍出的照片。

但当众彩绘的形式,使它本来的含义发生了些许改变。

2002年12月24日,西安市公安局、文化局严禁脱衣舞表演、“人妖”表演以及含有暴力、迷信、色情、淫秽和有严重政治内容的“行为艺术”表演。人体彩绘也在被禁之列。

不独人体彩绘,包括影视作品中的裸体镜头、公民日常可以裸露的程度,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规定,只是这个标准因传统不同、意识形态不同、价值观不同而上下浮动。在刚刚解禁20余年的中国,政策法规仍然规导着裸体潮的发展走向。

2001年4月11日,文化部发出通知,禁止在公共场所表演或者展示血腥、残暴、淫秽等场面,禁止展示人体性器官或进行其他色情表演等有伤社会风化的演示行为。

2002年2月5日,在深圳举办的人体艺术展共展出了116幅摄影艺术作品,开展未满半天其中有16幅作品被深圳市文化局艺术处从墙上摘了下来。其中一些是因为“公开暴露不雅之处”,另一些作品虽然没有明显暴露不雅之处,但姿态有色情嫌疑。主管人士说,“我们应把社会效应放在首位”。

但是,这些禁止令引发了很大的争议。许多人争辩说:首先,这些东西其实是人性欲望的一种宣泄渠道,其次,不能把所有的人体艺术和人体彩绘视做色情表演。而且,关于什么是淫秽品,现在哪有确定标准?

作为裸体艺术研究的专家,陈醉常被公安部、文化部、中宣部请去做是否淫秽品的鉴定。陈醉说,虽然法律中存在对于什么是淫秽品的规定,但是,这些规定是不具有可操作性的。与分级制度的硬性指标不同的是,在实际操作时,我们仍然凭的是操作者的主观感受,然而,每个人对这种事物的接受底线又是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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