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及其防范

2003-04-29 17:26孙少锋冯邦彦
北方经济 2003年3期
关键词:信用风险抵押信用

孙少锋 冯邦彦

看到收益就要想到风险,这是一个经济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所必须具备的一种思维习惯。汽车贷款也是如此,当各家商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拼命争夺汽车贷款市场份额的时候,我们却必须冷静的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汽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及其防范。

一、从汽车贷款的特点看其信用风险防范的难点

任何贷款都会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都需要进行信用风险的防范,汽车贷款当然也不例外。然而,汽车贷款相比其它种类的贷款又有很多的独特之处,而这些独特之处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汽车贷款信用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的特点,因此,本文首先就结合汽车贷款的特点来分析一下汽车贷款的信用风险防范的难点。

首先,汽车贷款作为个人消费信贷的一种,它相比法人贷款的风险防范具有更大的难度。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首先是因为我国银行更为熟悉的是向法人进行贷款,特别是向企业法人进行贷款,而对个人消费信贷的评估相对陌生。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银行的贷款对象主要是企业法人,公司金融服务在银行业务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银行在公司信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在个人消费信贷领域,银行积累的经验就相对少得多。另外,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的信息来源相对缺乏,因为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系统,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个人信用的衡量相对困难;而虽然企业征信系统也同样并未建立,但如果是给公司贷款,银行可以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财务数据,并通过各种方法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从而相对充分的掌握公司的信息。

其次,汽车贷款通常是一种以汽车为抵押的贷款,它相比不动产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具有更大的难度。就不同种类的消费信贷来比较,汽车贷款相比住房贷款也具有更大的风险。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房地产的保值性很强,再加上很多银行所规定的20%的首付和以后各期缴纳的供楼款已经把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降低了相对较低的程度。然而,汽车的保值性就很难讲,这一方面是因为汽车这种商品本身相比不动产损耗更容易、折旧速度更快;另一方面也因为我国汽车的价格更容易随着我国入世的影响而下跌,相比之下,房地产作为非贸易的商品则可能受到较小的冲击。此外,二手汽车的处理相比二手楼的处理也更为困难,这也使得用汽车做抵押的风险系数大大增加。最极端的情况则是贷款人连车带人一起跑掉,使得银行连二手汽车也得不到。综合上述因素,用汽车做抵押的风险实际上是不小的。

最后,汽车贷款的期限一般最长可达五年,它相比短期贷款的风险防范具有更大的难度。尽管汽车贷款的偿还期限与住房贷款相比要短的多,但是这种贷款通常也不是一年内偿还的短期贷款。就银行的经营风险来看,期限越长,风险也就越大。我们这里暂时不探讨利率风险、经营风险等因素,仅就信用风险来看,在汽车贷款的偿还期内,贷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其它诸多方面很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这一问题虽然目前在汽车贷款的风险管理中还不是很突出,但是金融机构在进行信用分析也是不能完全忽略时间跨度的因素。

二、我国汽车贷款信用风险防范的现状与问题

针对汽车贷款所存在的信用风险,很多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都采取了一些风险防范的方法。应当说,这些风险防范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汽车贷款的信用风险,但是其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地说来,实务中所采取的防范信用风险的方法有抵押、风险转移和信用评估等。

1、抵押。就汽车贷款的运作模式来看,抵押是最常见的一种模式,这是因为,汽车贷款往往都以汽车本身作为抵押,这是最可行、最直接的一种方式。但是由于前面所分析的汽车作为抵押物所存在的种种缺陷,以汽车为抵押实际上仍然存有很大的风险。为此,一些金融机构往往允许贷款人以住房进行抵押,并且给与那些用住房抵押来买车的人以更大的贷款额度。这样做得好处是,通过住房抵押降低了一部分汽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因为房地产的保值性更强;然而,这样做的弊端就是,这种在汽车和住房之间选择自由恰恰使得那些偿还能力较弱的贷款人依然选择汽车做抵押,从而没有真正的解决以汽车作为抵押品所存在的风险。

2、风险转移。到目前为止,风险转移实际上成为了我国汽车贷款风险防范的主要形式。这种方式实际上就是把本来应该由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经销商等机构。这样做实际上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信用风险的问题,而只是将风险转移给了它人。保险公司为了市场份额往往忍受着这种高的风险,但其结果却可能是损失巨大。这种风险转移的方式实际上对于汽车贷款市场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因为银行由于风险的转移而缺少了审查贷款质量的内在动力,从而容易在贷款审查上把关不严,最终容易积累大量汽车贷款的风险,因此,以风险转移为主导的风险防范模式必须得到转变。

3、信用评估。当前,很多汽车贷款机构都要对贷款人的信用进行评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汽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然而,根据笔者的有关调查发现,很多金融机构的信用评估过程流于形式,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金融机构认为风险已经转嫁给了保险公司、经销商或购车人所提供的保证人,而自身并不比承担主要的信用风险。因此,评估工作在一些金融机构的贷款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而使得汽车贷款的风险在源头上就没有得到很好的控制,这就给汽车贷款的风险防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完善我国汽车贷款信用风险防范体系的对策

既然我国汽车贷款在信用风险方面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漏洞,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降低汽车贷款中的信用风险。具体地说,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个人征信系统。尽管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的完善还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个人征信系统是控制个人信用风险的最有效的一个途径。目前,上海等地已经建立了这套系统,其它很多地方也在着手建立这一系统,尽管这套系统在近一段时期内由于数据的不充分还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我们相信,个人征信系统发挥作用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把这一时间尽可能的提前,然后利用个人征信系统来进行信用的评估和风险的控制。也许有人会担心,很多金融机构可能不愿把好的客户资源拿出来共享,但事实上,只要这些机构愿意公开信用较差的客户信息,让不守信用的客户在其它地方也借不到钱,那么对于银行的信用评估就已经很有意义,而且也促使客户不敢轻易赖帐。此外,如果考虑到社会性的征信系统的建立尚需一定的时间,那么汽车贷款的提供方则可以暂时利用内部的信用系统来进行评估,等到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初具规模后再取而代之。

2、重视贷款过程中信用评估并完善评估的方法。金融部门在授予客户汽车贷款之前,应该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一个科学的评估,金融部门应该重视信用评估的工作,这是降低汽车信用贷款风险的关键。尽管我国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还未完全建立,信用评估的工作相对比较难,但是只要有科学的评级体系和评估人员的专业判断,信用评估仍然可以在贷款过程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地说,信用评估可以采用信用许可模型及行为计分模型两大类。信用许可模型用来决定是否要授出该信用;行为计分模型则用来决定不同的信用额度及不同的得收帐方法。表1列举了美国某汽车金融公司的信用许可判断系统;表2则列举了信用计分模型常见的一些变量:

3、根据信用评估的结果采取不同的贷款条件和风险防范方法。目前,有些金融机构为了争夺市场份额而给出过于优厚的贷款条件,结果是积累了很多的不必要的风险。此外,目前的很多金融机构在确定贷款政策时缺乏弹性,对于不同的资信状况的客户给予的却是相同的贷款条件。实际上,贷款的条件,如首付比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都应该可以“量体裁衣”,也就是根据个人的信用状况来确定。同样,不同的信用状况也可以采取不同的风险防范手段,有一些信用状况很差的客户可以要求它提供抵押或担保,有一些信用很好的客户则可以不必采用这些条件;信用状况差的可以要求其必须购买保险;而信用很好的客户则可以相对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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