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德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实践活动已有150年历史,教育评估制度完备、组织健全、队伍整齐、影响很大。对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借鉴其有益经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事业的发展。
一、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历史与现状
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主要是一种民间的中介机构,它们不仅能够协调国家的宏观管理,同时还能反映市场的要求。评估机构成员大多数是有关的专家或学者,这既体现了大学的学术权威,又能够灵活地制衡政府同大学之间的伙伴关系。
(一)历史沿革
美国高等教育评估机构的发展可以按历史时期将其分为三个阶段。
1.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展教育评估的国家。早在1817年,纽约州就有大学评议会,而真正得到发展则是在19世纪末。南北战争时期,美国通过了英里尔法案(MotrinActsof1862),规定联邦政府拨款辅助各州兴办农业和工业学院,于是全国各地风起云涌地开办农业和工业学院。为保证新办学校的质量,1885年美国建立了新英格兰大学联合会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磋商协议机构,之后各地区都纷纷效仿建立类似机构。后来随着高等学校机构扩大,北西部协会在1901年制定了高等教育机构的资格授予标准,并于1913年据此标准公布了实行资格授予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特别是随着专门职业教育的兴起,怎样对专业教育进行资格鉴定开始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1905年美国医务工作协会首先制定有关医学专业的评估标准,并进行专业资格认定,这一举措引起了其他专业(如工程教育、商科、法律教育等等)的效仿,先后开始了资格认定的工作。到了1920年,美国教育理事会也制定具体标准来规范本科院校、专科学校及师资培训机构的最低办学标准。上述一系列的变迁,标志着由专门民间评估机构促使高等教育标准化的开始。
2.20世纪30年代到60年代
从1933年起,在卡内基基金委员会资助下,泰勒进行了为时8年的课程改革和评价研究,这对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1940年,全美高等学校资格鉴定理事会(NCA)成立,该机构全面协调高等学校的鉴定工作,其具体的鉴定过程为:院校自我评估,有关审查委员访问,最后资格认定。另外,随着战后大量退伍军人对高等教育需求的膨胀,政府不得不对接纳退伍军人入学的高校进行补助,为此,美国联邦教育部公布了一些资格认定组织的名单,由这些机构认定以后才可接受补助。1958年《国防教育法》颁布以后,政府加大了对高等教育机构的财政拨款,面在确定接受政府拨款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方面也需有关鉴定机构认可。到60年代为止,经美国高等学校资格鉴定理事会(NCA)承认的共有6个地区高等学校鉴定机构和30个专门的高等教育鉴定机构。
3.回年代至今
1964年美国成立了高等教育地区鉴定委员会联合会(FRACHE),1975年1月NCA同FRACHE合并为中学后教育鉴定委员会(CO-PA)。COPA有3个下设机构:其一是院校鉴定团体委员会,它包括5个全国性组织和9个地区性组织,负责组织高等学校的鉴定:其二是专业鉴定机构委员会,它有36个专业鉴定组织,主要负责专业鉴定;第三是全国性高等教育组织委员会,它含有7个组织。由于改革的需要,1993年克林顿政府又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措施,建立了全国高等教育院校鉴定政策委员会(NPB)。目前,得到美国教育部认可的除6个地E鉴定机构外,还有近60个学科70余个专业鉴定机构。1992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要求各鉴定机构须在教育部规定范围内设立标准,教育部侧定了一系列规则来执行修正案的要求,这既体现了评估作为政府对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的手段的重要职能,也说明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质量要对国家、受教育者和工业界等投资者负责。
(二)高等教育评估的认可鉴定标准和程序
美国高等教育的认可鉴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是高等学校质量鉴定和认可制度,其二是高等学校专业的质量鉴定。
1.对高等教育的认可鉴定
对高等院校的认可鉴定,不仅涉及学校的教学水平,还包括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经费状况及整个学校的状况。但由于各学校情况差别很大,鉴定标准也只能是概括性的。其中COPA(中学后教育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学校的总体鉴定,鉴定的要求比较综合、全面,一般包含有学校的办学目标、教学硬件设施、经济状况、各专业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师资状况、研究生培养、学位授予等等。鉴定程序为:申请登记,写自评报告,地区鉴定委员会鉴定并写出鉴定报告,学校对该报告进行答辩,最后才进行正式鉴定。鉴定有效期为10年。期间学校要不断改进,经常进行自评,不断提高,以维持良好的社会声誉。尽管美国的高等学校设立及其标准无需联邦政府直接控制,但是几乎所有授权联邦资助的法律,都要求接受资助的院校符合基本的审核标准,也即高等院校必须参加了COPA的鉴定认可以后,才能得到资助。美国高等院校的鉴定制度是相当完善的,全国高等教育院校鉴定委员会(NPB)在对政府提供咨询建议和指导决策方面起到很大的作用。
2.专业鉴定
美国专业鉴定委员会是不断为人称道的非政府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美国高等教育制定专业鉴定政策、准则和程序,境管鉴定工作,其标准主要包括教师,课程设置目标和内容、学生、行政管理、学校设施和学校的义务等等。像这样完备的评估标准既反映了政府的要求,也为学校提供服务,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历史上,专业鉴定主要是学校自身为提高质量而进行的评估,州设立的机构不介入。但近年来,大多数州开始通过有关机构参与,在专业之间重新分配资源,使专业教育规划更为合理,从而适应国家,市场对人才的需求。
二、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保障了美国高等教育发展
在美国高等教育评估系境中,它有一套比较健全且行之有效的评估制度,这些制度保证了高等教育评估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
由于美国的经济制度是建立在自由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其高等教育运行机制表现为地方分权化和投资体制多元化,大学的设立只要得到州政府批准就可以在校董事会领导下自由地发展。但对于整个国家来说,美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同政府的立法干预分不开。1965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开始允许联邦政府直接干预高等教育事业,但干预的内容主要还是努力探求一种有效的机制,以在经费筹措、划拨和管理上加强理性化管理,纠正地方分权化的不足。美日的有关评估机构利用其评估结果来向公众展示学校的绩效,为公众及资金提供者(如政府、学生和工业界)提供信息,从而在美国的高等教育发展中充当重要的角色。
特别是到了80年代,随着美国高等教育由大众化阶段过渡到普及化阶段,教育质量下降问题已引起朝野上下的普遍关注。1983年的《国家处在危急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报告呼吁社会各界关心教育质量;1992年美国通过了“中学后教育审查计划”,该计划规定了15条标准作为对各州审查的基础,这使得各州的评估机构不得不制定条例或标准来加以实施:1992年“高等教育法修正案”要求各评估机构须在教育部规定范围内设立标准,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规则来执行修正案的要求,这就把评估结果与资助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体现了评估作为政府对高等教育宏观管理手段的重要职能,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的质量要对国家、受教育者和工业界等投资者负责。
美国的许多高等教育评估机构是受到政府支持与资助而又相对独立的法人组织,它们通过对高等学校进行评估以激励和帮助高等学校提高质量。它们不是用简单的行政手段,而是通过教育评估这一间接的监督与调控手段来保障教育质量的。事实上美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是协调大学与国家、受教育者和工业界等投资者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它为大学与投资者之间进行相互选择提供了可能,这样就有一只“无形的手”在鞭策大学的发展,这也就是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价值所在。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在“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中应承担什么角色?笔者认为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一种中介性的组织机构来减少政府在评估中的权重,使评估更能反映市场的需要。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越来越呈现多样化发展,投资渠道增多,评估机构也应该发挥社会对学校的监督作用,增加大学主动适应社会和满足市场需要的能力。评估机构向“中介性”方向发展,成为高校与政府、受教育者等投资者之间关系的协调者,这就避免了行政力量过多干预大学学术,同时又不放任自流,以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来推动大学的发展,这在日益强调大学学术权力的今天尤为重要。
作者系华中科技大学教科院硕士生(武汉430074)
任编辑: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