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夏
一直以来,香港廉政公署给人的印象是“有错杀,无放过”。最近,廉政公署入秉香港高等法院,向去年在台湾病逝的“四大探长”之一的韩森(其余是吕乐、蓝刚和颜雄),追讨高达7000万港元的资产,令人感到廉政公署的廉政真是“连死人也不会放过”。
韩森探长死妻妾财产成目标
去年在台湾病逝的韩森,绰号“肥B仔”,是二战前最后一批警校毕业生,他于1940年加入警队,后因太平洋战争爆发,香港被日军占领沦陷,他回原籍广东东莞暂避。战后,韩森重返香港继续当警察,并跟随东莞籍的老前辈探长刘福,成为警界东莞帮主力人马。
韩森本是寂寂无闻的CID,因为人圆滑,仕途一帆风顺,“爬”得很快,曾驻守铜锣湾、半山区,而他当时捞的“油水”也不少。后因破获一起警察走私黄金案,韩森声名大噪。1964年初,他被擢升为华探长,驻守旺角、油麻地的“银行区”(意指金钱取之不尽),地位直逼另两位警界风云人物吕乐和蓝刚。虽然华探长在警队中的级别不高,但因他们在警队中地位“显赫”,有时影响力比洋帮办和警司还要大。韩森好女色,除了一妻两妾外,还有不少亲密的女朋友。
六七十年代,香港的贪污犯罪很猖獗,据说一个月入仅300港币的探长,每月可获分贿款达3万元,对警队“进贡”最多的是赌场及麻将馆。
当年,每一位华探长都会安排一名亲信替他“收片”(收取保护费)。这个亲信每日会巡视警区内的大小赌场收钱,然后拿回警署由探长“瓜分”。探长收了钱,就会向赌场提供“保护”,若收到任何抓赌的命令,探长就会第一时间派人向赌场通风报信。
曾给韩森当差的老警员回忆说,韩森特别喜欢去舞场,当年在舞场的消费绝非普通人能负担得起,韩探长却一出手就是一两千元。
韩森在1971年,即廉政公署成立前4年突然请辞。据说是因未能如愿擢升为九龙总华探长之位,只能做新界总华探长。失望之余,韩森申请提早退休,脱离服务了31年的警队。
韩森退职后,摇身一变成为香港饮食业的巨子,出任多间酒楼的董事长。其后,他只身前往加拿大,定居在温哥华,却仍然被刚成立不久的廉政公署“追杀”。廉政公署一方面引用《防止贿赂条例》,成功向法院申请冻结韩森的资产,另一方面又下令通缉韩森,并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引渡他回港受审。1976年6月20日,在加拿大皇家警察的协助下,廉政公署在韩森的豪宅内将他拘捕。
正当廉政公署以为胜券在握的时候,却不料加拿大以香港关于引渡犯人的法律与该国的条例不符,不批准香港政府的引渡申请,下令立即释放被囚禁近一年的韩森,并发还韩森的25万元保费及旅行证件。
重获自由的韩森,当晚即乘飞机离开加拿大前往台湾。后来香港政府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但因韩森已离开加拿大,上诉案未能开审。加拿大法庭于1978年也向韩森发出了通缉令,不过,多年来,韩森再未涉足加拿大和香港,使廉政公署无计可施。
去年,韩森病逝台湾,廉政公署继续穷追猛打。今年3月,律政司代表修改民事诉讼程序,向法庭申请允许将韩森涉嫌贪污得来的财产充公。
据廉政公署的调查资料显示,韩森服务警队31年支取的薪水总数不足20万元,但韩森退休时,其名下财产(包括妻妾亲属拥有的资产)有400万元,滚存至今达7000万元。
法律界人士认为,韩森自始至终都没有被定罪,但他及亲属的财产却被视为赃款。如果廉政公署这次能成功将韩森及其家属被冻结20年的财产充公,将有助于向其他涉嫌贪污的探长及警务人员追讨高达10亿元的款项。
“5亿探长”吕乐未定罪资产被收
其实,廉政公署通过民事诉讼,向未经定罪的警务人员追讨资产已有先例可循。最典型的例子是,1984年向在六七十年代警队中响当当的人物、前总华探长吕乐,成功取回840多万元款项,并将其名下两处物业充公。
与韩森一样,吕乐曾一度在加拿大温哥华居住,后转往台湾。
吕乐1940年加入警队,1969年退休时,任九龙总华探长。廉政公署指他用不同手段向小贩、赌场、毒贩、妓院等收取贿款,又滥用权力,向其他警务人员索贿,作为推荐他们升级的“手续费”。调查人员相信,吕乐在离职时,涉嫌贪污的款项逾千万港元,而他在29年的警务生涯中所赚取的实际薪水,只有16.7万多元。
但不少江湖人士指,吕乐身家丰厚,资产总数达数亿元,有人更称他为“5亿探长”。1974年吕乐定居台湾后,廉政公署便拿他没办法,但当年新修订的《防止贿赂条例》,让廉政公署可以冻结吕乐拥有的资产,即使资产已转到他人户头或名下,廉政公署也有权追讨。廉政公署在1978年正式向法庭申请将吕乐的财产充公。
案件拖了6年,期间吕乐在台湾通过律师多次向法庭提出抗议,案件终于在1984年4月开审。虽然吕乐的老父亲吕古书面作证称财产是他的,吕乐也通过律师坚决否认在职期间曾受贿。不过,廉政公署由大毒枭“跛豪”出庭作证,指吕乐曾向他“收片”,作为旗下毒品档及运毒品进香港的“庇护费”,使廉政公署胜诉。
廉政公署死人也不放过
70年代,被香港政府成功定罪的大贪官警司葛柏,贪污所得的黑钱估计有624万元(现值逾1亿元),但葛柏服刑2年7个月后,港府不仅未追回赃款,反而在他出狱时有10多名警务人员“隆重欢送”,让他去了西班牙,引起社会非议。葛柏的黑钱至今只能追回小部分。
廉政公署对涉案逃到海外的其他华探长及警务人员,则一直穷追猛打。除了“四大探长”韩森、吕乐、蓝刚及颜雄外,还有他们的亲属。在众多逃到海外而被通缉的前华探长中,以香港影视明星曾志伟的父亲曾启荣较为人熟悉。
虽然这批在逃的华探长,大部分年逾六七十岁,而且有些人已身故,但他们所涉及的贪污款达10亿,香港政府又赋予廉政公署“无上权力”,令他们可以在涉案者未被定罪的情况下,循民事诉讼程序将他们的身家充公,无论他们是生是死,廉政公署将绝不手软。
《海外星云》(2000年2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