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锦才 邹陈东 邱红杰 何 舟 杜宇舜
2013年12月发布的全球清廉指数排行榜上,中国香港位列全球第15位,在亚洲排名第二。在同年美国传统基金会发表的《2013年全球经济自由度指数》中,中国香港继续获评为全球最廉洁的城市之一。
在一个廉洁社会里,廉政公署的作用还和过去一样重要吗?答案是肯定的。
的确,廉政公署近年来查办案件的数量大为减少,但廉政公署的其他职能正在充分地发挥着作用。
实际上,早在廉政公署成立之日起,其内部架构就是按照肃贪、防贪和全民教育“三管齐下”的架构设计的,包括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
执行处是廉政公署最大的部门,在廉政公署目前的1420个人员编制中,执行处超过1000人,其中半数以上职员已在廉政公署服务超过10年。执行处首长兼任副廉政专员,直接向廉政专员负责。随着政府机构贪腐行为的大幅度减少,执行处现在加强了对私营机构的调查。
防止贪污处的人手不多,只有五六十人,大部分都是专业人士,如建筑师、测量师、会计师等。廉政公署防止贪污处主要职责是防患于未然,帮助政府部门和私营机构建立防止贪污的措施和机制。
首席防贪主任陈炳文的专业是测量师,现在,他的身影经常出现在西九龙总站工地上。他的职责是为承建方提供实时的防贪建议,实行同步防贪。
位于香港油尖旺区的西九龙总站,是京港客运专线广深港高速铁路南端的终点站,总占地11公顷,总耗资122.3亿港元,计划于2015年落成启用,是香港目前在建的规模最大的基建项目。
陈炳文的做法是廉政公署“同步防贪”制度的具体体现。这项制度始于1992年。当时,香港赤鱲角国际机场正式动工,这是一项耗资巨大,而且工期跨越1997年的世界级复杂工程。工程会不会出现贪腐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根据这种情况,廉政公署设计了一个新的防贪策略,就是“同步预防”,目的是在各个阶段直接为工程提供防贪服务。机场建成后,没有出现任何贪污现象,实现了零贪污。
廉政公署的理念是“预防胜于治疗”。他们相信,在预防上若能够加把劲,就可以帮助社会各方面提前消除贪污苗头。
帮助私营机构防贪,也是廉政公署的职责范围。早在1985年,廉政公署就成立私营机构顾问组,为私营机构找出系统上的漏洞并提出适当的建议。他们一般是应邀提供志愿性质的免费防贪服务。但廉政公署会不时留意不同行业的最新发展,关注有没有贪污风险隐患,特别是一些事关民生的重要范畴,或者是一些新法新规管辖的范畴。这对私营企业的帮助很大。
廉政公署留给外界的形象是严肃而神秘的,而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则尽量使用轻松的形式和有趣的内容来拉近与市民的距离。社区关系处的主要职责是宣传和教育,一是告诉香港市民贪污的危害,二是争取市民的支持。
廉政公署在香港各区设有7个办事处,作为与市民直接联络的基地,职员深入社区与不同阶层的群众接触,通过倡廉活动、展览、研讨会、探访和座谈等,加强人们对廉政公署的了解。
社区关系处尤其重视青少年群体,通过院校、大众传媒、互联网新媒体等向年轻人灌输正面的价值观,培育廉洁新一代。1975年,廉政公署开始拍摄系列电视剧,基本都由真实个案改编而成,至今已经拍摄了15部,包括广为香港市民喜爱的《廉政行动》系列电视剧。
廉政公署还邀请艺术家创作了一系列卡通人物,通过这些德育故事,传递诚实、廉洁、负责任和守纪律的理念。廉政公署成立以来还拍摄了70多个广告。这些工作的共同目的就是营造廉洁奉公的文化氛围,将其变为香港社会的重要基石。
当然,香港的廉政事业发展到今天,仅靠廉政公署是远远不够的。廉政公署作用的发挥,离不开香港社会的整个防贪反贪体系。比如,在1977年颁布局部特赦令后,香港政府就开始从纪律入手,全面调整公职人员的薪酬,希望从制度上进一步减少贪污的动因。
社会监督机制也是香港廉洁的重要保障。香港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人乘坐出租车,在路上他不经意地和司机聊起刚刚向别人行贿的经历,结果司机并没有把他送到目的地,而是直接把车开到了廉政公署。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它却反映出香港市民对于打击贪腐的共识。
时至今日,接受市民举报已成为廉政公署立案的主要来源。廉政公署设有举报中心,鼓励市民亲自到举报中心举报,或者致电24小时举报热线。为了有效取证,同时保障市民的安全和权利,廉政公署实行严密的取证和保密制度,以赢得市民的信任。在近年廉政公署接到的投诉中,提供实名资料的投诉人士超过七成,较廉政公署成立初期提高了四成。
那个大家熟悉的口号“香港,胜在有你和ICAC”,这个“你”,就是每一个普通百姓。
对待贪腐案件,廉政公署的原则是“零容忍”,信奉一切贪腐行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并为此不懈奋斗。
香港历史上著名的佳宁集团集资诈骗案,廉政公署历时17年侦办才将主要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有一些案件,已经历时30余年,犯罪嫌疑人仍在通缉,涉案资金仍在追讨。
廉政公署在强调正义必须得到伸张的同时,更加强调正义要在阳光下得到伸张。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是廉政公署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遵循。
廉政公署的标准会面室,也就是著名的被约谈喝咖啡的地方,是世界上最早采用录像系统的执法讯问场所。这个做法始于1989年,当时的律政司要求廉政公署做一个尝试,就是研究怎样确保一个疑犯的招认能够在法庭上被采纳为证供。当时,廉政公署就引进一个录像系统用于会见涉嫌贪污的人员。
每次约谈开始后,室内的三台摄像机就同时启动,最终的三盒录影带,一盒在约谈对象面前封存,需要时用作“呈堂证供”,一盒交给约谈对象本人,一盒留作调查使用。室内最上方还设有一个“广角镜”,确保拍摄到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杜绝在录像过程中做任何手脚。
多年来,廉政公署正是依靠过硬的、以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成功地查办了一个个重大案件,从海外引渡回一个个重要犯罪嫌疑人。他们的办案方式,经受住了世界各国法律的严格考验。
有一个人们关注的问题:这个只对行政长官负责的机构,似乎拥有着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谁能保证它会永远遵章守法呢?
2013年5月,廉政公署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焦点人物是2012年刚刚离任的前廉政专员汤显明,他滥用公帑,公私不分的行为被曝光。廉政公署随后在5月发布声明,鉴于有关汤显明的投诉“引起公众关注并涉及公众利益”,决定由现任廉政专员白韫六成立一个由他亲自领导的调查小组,就汤显明及其他人员展开刑事调查。这是廉政公署成立40年来,首次调查卸任的廉政专员。对廉政公署的各项监督机制也开始启动,这正是廉政公署多年来合法运行的根本保障。
在廉政公署内部有一个特殊的内部调查组,代号为L。它的历史和廉政公署一样长,但了解它的人却非常少。L组的任务是接受对廉政公署工作人员的投诉,然后进行独立调查。该小组由一名执行处处长负责。
廉政公署在外部,则受到更广泛的监督。直接监督廉政公署的有4个委员会,他们负责监督廉政公署各方面的工作。委员会的成员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贤达,由行政长官直接任命。
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的作用主要有两个:一方面限制廉政公署,避免其权力过大;另一方面防止廉政公署徇私枉法,或为了政治或者其他理由做非分之事。
贪污问题咨询委员会的作用是一方面监察廉政公署在执行职务、编排人手和行政事宜上的政策,也会提请专员考虑终止委任个别廉政公署人员。
防止贪污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责任是监察防贪处的工作,每年都多次听取防贪处的工作报告。
社区关系市民咨询委员会主要关注和促进社会关系处的工作,注重在教育机构传达倡廉的信息。
廉政公署调查的每一个案件,都要送到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查。只有委员会同意,才可以结案。而证据不足的案件,廉政公署也不可以自行决定不予处理,必须经委员会同意,才可以销案。
正是委员会的监督,确保了廉政公署这个令人敬畏的权力机构始终在《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以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限定的轨道里高效运转了40年。
香港廉政公署40年的成功运作,最主要的原因是机制反腐,而非人治反腐。法律赋予其绝对独立的调查地位和有法可依的调查范围。在监督上,廉政公署不仅受到其他如审计署一类政府部门以及香港立法会的监察,还受到由市民组成的四个委员会以及无处不在的媒体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