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弢
近几年来,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方面介绍了不少西方思潮,例如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以及后来的所谓“新三论”,大部分属于方法论范围。因此有人说,我们重视立场、观点和方法,但方法毕竟只是方法,不能解决问题。这种论调使人感到吃惊。它不仅将互相联系的问题割裂开来,也将世界思潮中方法论的重要意义,轻易地给否定了。事实上,观点和方法虽可分列,却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就个人的经验而言,我读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至少是读两遍,第一遍重在观点,即马克思、恩格斯对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二遍重在方法,即马克思、恩格斯怎样从纷繁的材料中将要点综合并形成自己的意见,将工人运动的实践总结到理论的高度。尽管我的注意力侧重在方法上,但又不可避免地时时涉及观点。第一遍的收获带动了第二遍,第二遍的探索又巩固了第一遍。我深切地感到观点和方法两者之间的联系,虽然这不过是个人的经验。
说到个人,我还想指出,也许第二遍比第一遍要受惠更多些。第一遍的好处是加深我对某个具体问题的认识;第二遍呢,它还使我懂得做学问的方法,由此推行到一切研究工作中,意义更加广泛。因此,我觉得方法论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次要的问题。
不过我对近年来的介绍也有不能满足的地方,这就是对艺术方法论的理解太狭隘,只偏于思维方法。当然,思维方法是重要的,是一个根本问题,不但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要加以注意,便是哲学、历史、经济、法律以及其它方面的评论和研究,也同样需要注意这问题。从文艺方面说,过去对思维方法的确注意得不够,现在应当补上这一课。但也不能忘记:我们毕竟是在做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工作,我们的对象是艺术品。艺术有它自己的规律。从事文艺评论或者文艺研究的人决不能忽视艺术本身的特征和规律。
我个人有这样一种想法:艺术和别的意识形态例如哲学、历史、经济、法律等不同,它需要更多地讲究形式,也许可以说,离开形式便无所谓艺术,至少是讲不清楚什么是艺术。音乐、绘画、戏剧、舞蹈、电影……等等,莫不通过特定的形式以表现思想和生活。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它通过语言来表现。因此,对于艺术来说,由于主要依靠形式,在论述作品的时候,除了思维方法之外,至少还要讲一点表现方法。只有使表现方法和思维方法结合起来,才会有真正的艺术,才会有真正的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这几年,凡是写得较好、内容较有深度的,往往象是哲学论文而不是文艺论文,当我读着的时候,我也的确感到自己是在读哲学论文而不是在读文艺论文,因为我没有艺术感受,不能从文章里得到任何美学的启示。这不是个别的现象。今后如果发展下去,让前者取代后者,那么,即使文章写得再好,也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但愿这不过是我个人的杞忧。
从目前情形考察,文艺论文之转成哲学论文,大体上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对象,即没有将论述对象当作一个美学问题在艺术上进行概括与阐发;第二个方面是论文本身缺乏艺术性,不能算是一篇美学的论文。
现在先谈第一点。许多论文没有将评述对象当作一篇完整的艺术品(或一个完整的艺术问题),从美学上进行宏观的概括,提出较有理论意义的观点;而是把现成的思想架子套在一篇生气勃勃的具体丰富的创作上,这就不可能不一面强调整体观念,一面又按照原定的思想架子对作品实行支解,合得上的地方讲得头头是道,合不上便捉襟见肘,难以自圆其说。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对《阿Q正传》的评论上。鲁迅的《阿Q正传》是篇艺术创作,有人用系统论分析,在说明阿Q性格既是特定的阶级、时代和民族的现象,又具有超阶级、超时代、超民族的效果,这点说得较为合理,较为全面,因此也较有说服力。我觉得应当肯定。但别的方面有不少漏洞,牵强附会,自相矛盾。例如为了说明阿Q性格是一个“复杂系统”,竟至不敢承认精神胜利法是他性格中的主要特征,因为一承认,似乎就单一化,同正在论述的“复杂系统”相冲突了。但这样做,却使人有削足适履——削艺术创作之足,适思维方法之履——的感觉。而用哲学、政治、社会学、心理学、思想史、近代史的角度分析阿Q的性格,以显示多维的而不是单线的考索,也同样给人以一种图解似的机械罗列的印象。这不是艺术分析的态度。我完全赞成评论家探索一下人物的心理内涵,但有人将鲁迅对阿Q精神胜利法的生动具体的描写,一一还原到哲学的准则上,那却违反了艺术分析的主要特点,用力愈勤,离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的要求也愈远。尽管作者不愧为一个出色的解剖家,遗憾的是:他所解剖的只是一个尸体,而不是鲁迅笔下生活在那个社会里的活的人身,因而我们见到的也只是几条瘦骨嶙峋的哲学的原理,而不是一个血肉丰腴的艺术的形象。评论者为了标思维方法之新,不从具体对象出发,没有把《阿Q正传》(也可以推及其它创作)当作一件艺术品,从美学角度进行概括和分析,这样,当然只能讲几句哲学上的抽象道理,并以此为满足了。
第二点是论文本身缺乏艺术性,不象是一篇美学的论文。这和第一点不同,但有联系。既然将艺术性很强的创作如《阿Q正传》那样的小说也不当作艺术品,自然更不会对自己正在执笔的论文,除科学性之外又同时提出艺术性的要求了。论文而要求有艺术性,有人认为谈何容易!但我总觉得文艺论文和别的学科论文有别,科学性之外,也应有一点艺术性。科学性和艺术性在这里不会是势不两立的。谈艺术的文章自身先不艺术,那还谈什么艺术呢?也许做到这一点——即有点艺术性,才会有真正的科学性。看现在的文艺理论,的确和别的学科论文一样,很多不讲究形式,都是一个模子。一般的情形有两种,一种是老办法:将问题摆开,一二三四,甲乙丙丁,抽象罗列,从理论到理论,搭成一副空洞的文章架子;还有一种是仿效西方现代派手法,用小杂感形式作论文,没有经过梳理组合,想到什么就写什么。有人说作者的思想在闪闪发光,而我的印象却是东拉西扯,前言不搭后语,令人摸不着头脑。作者写的是似通非通的文字,读者也只能有似懂非懂的感觉,这样的感觉很不好受:让人糊里糊涂。
文艺既然比别的学科更偏重形式,因此我认为,除了思维方法之外,还必须重视表现方法,只有表现方法与思维方法并重,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艺术方法论,才能发扬文艺的特点,说明文艺与其它学科不同的独立的价值。我们的文学艺术一向重视表现方法,因而中国作家更有条件将这个任务承担起来。比如说戏剧吧,不是有人说除了主张“进入角色”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体系和强调“间离效果”的布莱希特体系之外,还应该有一个梅兰芳体系吗?大约是印度诗人泰戈尔吧,就为梅兰芳演出时手的姿势写过专文。我对表演(表现)艺术完全外行,但也确有这样的经验和体会:在京戏里,同是一个故事,一个情节,一个人物,看了梅兰芳的《玉堂春》,一点也不妨碍我再去看荀慧生的同一个戏;看了余叔岩的《定军山》,同样一点也不妨碍我再去看言菊朋的同一个戏。因为在京戏固定的程式中,仍然保留着演员个人活动的自由天地:从唱腔、音量(音乐)、台步、身段(舞蹈)、化妆、服饰(美术)直到一举手,一投足,各人有各人的擅长,各人有各人的性格特点,这就是表演手段,是我们愿意欣赏的艺术。艺术离不开形式。我们到戏院里不是去看故事,而是去欣赏演员的艺术创造,百看不厌。
便是文学又何尝不如此呢?我们确实有这样的作品:百读不厌。文学的表现方法也许比戏剧出现得更早些,更多些。布莱希特说他的“间离效果”得到梅兰芳表演艺术的启发。梅兰芳表演艺术作为独立的体系,我觉得不仅有“间离效果”,也常“进入角色”。他从中国传统艺术(包括文学)中吸收了许多表现手段,其中有传神,有勾勒,有重彩,有白描,……。后来王国维总结中国诗词的表现方法,提出“隔”与“不隔”,“有我之境”与“无我之境”,使文学表现方法的研究提高了一步。近代戏剧家主张演戏要由“有我”到“无我”,再由“无我”到“有我”,看来不为无因,而是通过实践,饱蕴着中国艺术表现方法的传统特点,值得我们细细吟味的了。
我觉得方法论是重要的。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忽视方法论,而是将方法论看作科学研究的一把重要的钥匙。对于文艺工作者,则应当研究艺术方法论,进行讨论和探索,直至出现一部既包含思维方法也包含表现方法的艺术方法论,阐明一下具有中国民族特点的艺术创造的方法,不妨写得通俗一点,简明一点,深入浅出一点,我以为这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不仅有益于社会主义创作,也将为我们的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注入艺术的健康的血液,不至于偏来偏去,扶得东来西又倒:一会儿将琐细的感想当作理论,沾沾自喜,以为这就是文艺评论;一会儿又倒向哲学的抽象的白地,从理论到理论,满足于空话连篇,不着边际。这样就自然不会有真正的文艺评论和文艺研究了。
一九八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