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就是通过近距离、贴身式的监督方式,实现对被监督单位的有效监督和管理,确保被监督单位在党的领导下规范运行,防止腐败和违规行为的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做好派驻监督工作,需要运用系统思维,通过做实四项基础工作、建好五项基本制度、用好六大监督手段,从而使派驻监督工作立足全局、产生实效。
做实四项基础工作,为派驻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一是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收集整理综合监督单位的单位构成、业务结构、改革发展、部门设置、领导职数等情况。二是了解掌握突出问题信息。与派驻单位纪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进行对接,了解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近年来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上级和内部巡察等反映和发现的问题。三是了解掌握人员信息。了解领导班子分工,查阅综合监督单位机关及所属单位员工名册,掌握相关基本情况。四是了解掌握管理制度信息。收集综合监督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包括近年来上级关于加强纪检工作的规章制度、文件要求以及领导讲话等。
建好五项基本制度,为派驻监督提升准度精度。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在全面掌握情况的基础上,结合派驻工作实际,研究起草《派驻纪检组工作规则(试行)》《派驻纪检组参加或列席综合监督单位有关会议制度》《派驻纪检组组长全过程监督综合监督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实施办法》等制度。二是建立学习制度。组织派驻组成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派驻监督的系列部署要求,定期学习派驻监督制度规范要求,依规依纪开展监督,坚持学习派驻单位业务,增强工作融入度,提高监督精准性。三是编辑制度手册。收集党内法规制度、派驻监督制度以及派驻单位管理制度,编辑形成《派驻纪检组工作规范手册》,用以指导日常工作。四是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建立与派驻单位会商沟通、通报情况、专题会议、联合督查等沟通协作机制,打通“信息孤岛”。五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派驻纪检组与派驻单位分别指定联络员和联络部门,负责工作沟通、协调、配合、落实,确保派驻监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用好六式监督办法,为派驻监督强化执行力度。一是以“清单式”监督推动责任认同。督导派驻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业务范围“量身定制”个性责任;协同梳理制定“派驻单位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使各类责任主体工作目标任务简明清晰。二是以“嵌入式”监督聚焦国情企情。通过主动参加或列席派驻单位重要会议,常态督促派驻单位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跟进督促派驻单位战略部署、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情况。三是以“点穴式”监督激活“头雁效应”。协同派驻单位党委制定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等制度规定,并通过谈心谈话、会前提醒、述职述廉、“画像”评价、政治生态评价等方式督促其执行。四是以“‘派驻+’式”监督集聚合力。与派驻单位相关部门协同制定政治监督工作计划,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电话查询”“视频连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巡察、审计、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协同开展整改“回头看”,督促举一反三。五是以“调研式”监督护航企业发展。听取派驻单位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措施办法、工作成效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查阅落实年度重点工作的基础资料,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六是以“高压式”监督答好派驻监督答卷。规范问题线索管理,通过开展纪检组组长信访接待日、在派驻单位官网主页发布工作通告、开设纪检组网页、公布来信、来电、来访举报方式等,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坚持有案必查,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实查深查透;坚持“一案一整改”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紧密结合,做到整改一个、避免一类、规范一域。
(责任编辑:任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