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等,等多一会儿,创伤就会更深,对受害者与目击者的后续心理影响也会越大。”
恶性事件发生后,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博士张蔚在2024年11月12日的朋友圈写下这段文字。他认为,公共恶性事件的受害者,所指的不仅是受到伤害的个体,还有更多因此事而产生心理和情绪创伤的群体。
研究犯罪心理学多年的张蔚认为,“任何事物对个体的影响本就不同”,至于为何目标是群体而非某个体,就必须考虑到犯罪者所处的个人具体情境,即最终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核心事件。“类似的犯罪是没办法精准预防的,只能做避险教育,提高风险意识。”
以下是张蔚的讲述——
“犯罪恐惧感”是指犯罪行为给普通公众带来的影响,包括情绪和行为上的影响,心理学上将犯罪恐惧感定义为一种“潜在危险感知造成的焦虑状态”。
一起犯罪事件发生后,产生恐惧感其实是很正常的事。一个正常有同理心的人都可能产生恐惧感,而且严格来说,恐惧和焦虑应当维系在一定水平才健康,过于恐惧,可能会影响正常生活,但完全没有恐惧感,也可能导致人的行为失控。
“社会距离”和“物理距离”,是影响间接受害经验的重要因素。
“社会距离”指在社会关系上与这起伤害事件有关系的人,比如身边的朋友、亲人如果遭遇犯罪,给人感觉就仿佛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物理距离”更好理解。住在犯罪事件所在地的朋友,就比其他地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恐惧。恶性事件发生后,就有当地的学生在网络社交群里很害怕地说,自己的父母、家人前两天刚从犯罪地点经过,这种空间上的相近性会加剧恐惧。
还有人会焦虑自己是不是应该不去上班,也让家里人不要去上班了。他们晚上不再出门,要么睡不着觉、要么做噩梦。其实这些都是正常的应激恐惧反应。
对大部分人而言,恐惧感也会随着对身边环境的关注慢慢降低,大概率会在三五天内就逐渐消除。
导致恐惧的还有一个关键因素,是对犯罪动因的不明、猜测和想象。我个人认为,适度的报道和披露,其实对舒缓公众情绪是有好处的。一定的信息透明,可以利用间接经验激发个体的风险意识,使个体更加谨慎,避开高风险场景。
未知会带来猜测,人们越猜,内心的不确定性就会越强,配合已知的有限信息,思维会无限发散,恐惧感就可能会越来越高。
在我个人看来,对于这类恶性犯罪事件,公众第一时间可以关注情绪问题。包括自己个人的情绪和身边亲人朋友的情绪。
任何人的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都可能会爆发,只是爆发的方式不一样。有的人可能去大吃大喝一顿,有的人可能大哭一场,也有的人可能选择伤害他人或自己。
一起恶性事件发生后,正确的筛查方式,是先从近距离范围内的群体开始关照和安抚,留意有情绪低潮的个体。比如,一起发生在学校里的暴力伤害事件,除了安抚直接受害者,还应当率先关注和疏导校内学生的情绪,筛查本来就有情绪困境的学生,避免让他们受到更严重的影响。
我们所担心的模仿犯罪,也包括行为模仿和情绪模仿。
即便是隔空观看新闻或媒体信息,也会受到这种情绪的传染。一个人在观看他人犯罪时感受到了快感,就可能产生模仿。
我们应当关注的第二个重点,是风险意识。
大多数人在遇到犯罪行为时,因为害怕,一个人可能会出现几秒钟到一分钟的战栗状态,表现为愣在原地,大脑空白、四肢僵硬。
这是天然的生理反应,没有办法控制。但如果我们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就可能抵消掉一部分情绪的僵持。
风险意识包括主动评估自己与犯罪者的对抗性,比如体力上的、距离上的。一般而言,如果对方借助一定的器具,比如刀具、车,就不要想着去对抗了。
很多人会用“极端个例”来安慰他人或自己。在犯罪心理学上,“极端个例”指的往往就是大面积的无差别伤害事件,难以预防和估测,对应的“普遍性犯罪”包括盗窃、打人等,相较之下更容易防控。
总之,恐惧感来源于可能性。有些人会觉得,包括你们的父母也可能告诉你们,这些都属于“极端个例”,负面新闻都是小概率事件。从宏观来看,类似事件确实是小概率没错,但在个人心理层面,只要看到了可能性,恐惧和焦虑就不可避免,我们必须直面它。
很多人会因为一两起恶性犯罪事件产生“社会崩塌”的结论,这是一个主观结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视角。但因为互联网传播速率快,从某些角度看上去难免会显得密集。
实施无差别犯罪行为的动机可能很多,基于孤独心理、想出名、厌世等各种复杂情感状况都有可能。我们必须承认,类似犯罪行为是很难精准预防的。
但依然有一些举措,是社会可以为提高民众安全感而做出的。比如,当一起行车冲撞事件发生后,我们可以在相关公共场所安装类似可升降绊马索的设施;也可以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还有对受害者的帮扶,从医疗、公共设施、心理等方面都可以提供后续安抚服务。
如有类似措施,还应该做一定宣传,让公众安心。一般来讲,最能带来安全感的一种说法是:发生这样的事情后,当地一定会加强预防和治安措施。
此外,我们应当容许自己在短期内的焦虑和紧张,这种短时间内的格外注意,其实也会随着时间推移降低你的恐惧感。
我们必须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个人不能掌控的东西有很多。你我所能做的,还是关注我们日常当下的生活,尽可能提高自我保护的基本技能。
恐惧源于可能性,可能性依附于未知和不确定性。固定生存环境内,越是明确的定量,就越可能从丰富的层面消解人们对突发犯罪的恐惧和焦虑。
(摘自《南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