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资源、资产、资金)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和难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是群众信访矛盾的焦点,也是诱发基层党员干部腐败、影响干群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天津市蓟州区急需着力破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护航乡村全面振兴。
一、存在的问题
1.村集体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一是村集体资产处置缺乏监督。个别村在处置村集体资产时,未严格执行民主议事程序,或执行过程“跑偏走样”,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损害了群众利益,侵蚀着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例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私自变卖村集体废旧深井水泵,导致群众信访,造成恶劣影响。二是村集体资产运营效率不高。个别村干部对村集体房屋、土地、坑塘等资产缺少统筹管理手段,规划建设缺乏长远考虑,盲目跟风、不切实际,未能有效发挥集体资产作用。在走访调研41家享受运营补贴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时,有12家未正常运营,甚至有个别村日间照料中心自2022年建成后就一直闲置。三是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盲区。个别村资产管理台账不健全。有的村集体资产登记使用未做到全覆盖;有的村在购建时登记备案不及时,使用多年仍在账外。例如,某村占地55亩的农贸市场,一直未被列入村集体资产台账;某镇2020年建成的34座公厕,直至2024年2月才被录入天津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津农经云”中。
2.村集体资源保护利用不充分。一是承包费收缴不及时。个别村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不能及时收缴拖欠的村集体土地承包费用,甚至发现问题合同也不敢指出纠正。例如,某村在发现村民拖欠承包费且承包地合同面积比实际面积小的问题后,经过3年多的时间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直到镇纪委多次督促,该村才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研究解决方案。二是确权登记审核把关不严。个别村干部原则性不强,对村民要求开具的证明材料,有的明知与实际不符仍予以提供,客观上给违法违规确权提供了便利。通过对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情况开展调研,发现多户涉及违规,存在将宅基地确权在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不具备取得本村宅基地资格人员名下的问题。三是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力。个别村干部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重视程度不够,“田长制”落实不到位。例如,某村田长发现村民在耕地上建设非农设施,既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也未及时报告,致使该问题未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
3.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财务公开不透明。个别村未按照规定形式和时间公布村级财务,账面登记项目与实际支出不符,导致群众难以获取真实的信息,影响了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晓率和参与热情。例如,某村2023年2月公开了两笔支出项目,其中一笔登记为“村北修排水渠”,实际支出为2022年9月固定村大队部前广场健身器材的混凝土费用;另一笔登记为“村北修排水渠混料”,实际支出为2022年5月雇佣村民的人工费。二是决策程序不规范。有的村干部使用大额资金,未能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决策过程不透明,导致违规决策。例如,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盲目举债建设日间照料活动中心,私自扩大建设规模,给村集体产生53万余元的债务,严重损害村集体利益。三是监管体系不健全。有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格,为了收支方便,部分资金未被纳入统一核算,增加了廉政风险。个别村委会下属各小队账目仍由各小队自行管理,游离于财务监管体系之外。例如,某村原报账员将承包费存入个人账户,造成个人资金和村集体资金混存,使得集体资金存在失管失控风险。
二、对策建议
1.压实责任,强化思想认识。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深化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强化联动配合,压实村级组织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责任,形成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全链条监管。推动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不断增强干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制度风险,促进村集体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2.盘清家底,强化风险管控。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登记核算,持续开展以清账户设置、清各类存折、清公款私存、清资金出借、清以据抵现、清合同协议为重点的清产核资工作。核对各村账面余额,盘点现金、银行存款,核对村集体所属的土地、林木等资源和各种流动资产、债权债务、各类合同,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种类、存量、价值、权属和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做到应收尽收、账物相符、账款相符。
3.完善机制,强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从盘活、登记、租赁、维护、处置到收益的全过程监管制度,为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租赁、资源利用公开化、透明化提供保障。强化村级大额资金使用、经营项目发包、建设项目招标等都必须经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程序,使农村集体“三资”各项重大事项决策民主、信息公开透明。
4.严格执纪,强化震慑效能。加强与财政、审计、规自和农业等职能部门沟通配合,变“事后监督”为全程监督,加大对坐收坐支、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问题查处力度。强化对村内集体资产发包、项目施工、村务公开、资金收支的全链条监督。及时发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严惩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违纪问题通报曝光。对机制不完善、运行不规范、权责不清晰等问题进行全覆盖排查,不断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5.管束权力,强化信息公开。持续开展规避“村账镇管”套取大额资金专项监督,重点发现权力失管失控问题,坚决铲除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持续推进党员干部涉权事项公开,更新完善党员干部涉权事项信息,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社会监督效果,不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第66期)学员,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二级高级监察官
责任编辑: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