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要加强舆论引导,有效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要有效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引领全球治理,主动塑造有利外部环境。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信息交流、思想互动和价值观传播的重要场域,而意识形态风险防控的重点也随之逐步转移至网络空间。由于网络本质上是各种信息技术架构而成的虚实结合体,因此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控需要依靠技术支持。在智能科学研究不断取得新突破的态势下,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兴起,正悄无声息地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深度嵌入与整合。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深入把握人工智能技术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之间的内在关联,全面把握日新月异的人工智能技术赋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全新机遇,敏锐把握人工智能在工具理性背后隐匿的风险,有利于实现二者的无缝对接和融合创新,对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新境遇
当前,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并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已然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新引擎和新工具。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以技术对技术,以技术管技术,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日臻成熟的人工智能通过其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和智能分析技术,能够显著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精度、效度和广度。
1.靶向化的算法推荐,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精度。算法推荐作为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通过对用户特征、信息特征和环境特征的精准分析,实现信息精准输入、数据精准运算和话语精准输出。依托网络媒体平台,算法将用户特征(如职业、年龄、性别、兴趣)、信息特征(如信息的形式和内容)以及环境特征(如时间和地点)等精确信息输入系统。算法对收集到的用户特征和行为数据进行过滤、分组、分类、赋值和标记,计算已知数据与潜在需求之间的相似性,并进行提取、处理和匹配,最终将运算结果转化为用户可理解的内容并“精准投喂”,助推网络信息的传输从“大水漫灌”走向“精准滴灌”,实现话语输出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间的柔性衔接。
2.智能化的机器学习,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效度。机器学习通过对大数据的深度分析和整合,为构建主流话语权提供“智慧”。对显性数据(如用户的浏览、点击、评论等)和隐性信息(如各种类型的语言符号、流行语等)的分析,使机器学习能够及时追踪用户的思想动向、心理认知和行为规律,并为用户信息赋予更高的价值和更丰富的内涵。同时,机器学习不仅可以通过对动态数据的综合立体分析,准确绘制用户思想政治状况的“画像”,推动信息内容的持续动态更新;还可以通过评估用户行为数据,预测下一阶段的热点议题,有效引导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向。此外,机器学习技术也有利于破除官方话语与群众话语之间的隔阂,深入改善科层管理体制与网络扁平化思维相分离的局面,有效遏制非理性情绪蔓延导致的群体极化、舆论失焦和网络失序等问题。
3.交互化的呈现方式,拓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广度。虚拟现实(VR)作为人工智能在信息表达与接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身临其境的感官体验和超越时空的镜像世界,使人机交互变得更加便捷和真实。虚拟现实技术打破了物理界限,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表达创造了宽广的时空环境。一方面,虚拟现实(VR)可以将复杂的意识形态内容转化为生动的三维场景(如虚拟博物馆、虚拟课堂等),使用户在虚拟世界中直观地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成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有力工具。另一方面,增强现实(AR)能够将虚拟信息叠加在现实环境中,使用户在现实生活中能够直接接触到意识形态教育内容,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提供新的路径。
二、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现实困境
人工智能技术在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开辟新前景的同时,其黑箱效应和工具理性等隐匿性风险带来的价值偏离也在不断弱化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有效性。伴随“信息茧房效应”“泛娱乐现象”“去主导化”等问题的产生,直接导致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潜在风险不断暴露,使得互联网成为负面舆情和错误思潮的放大器和原生地。
1.算法推荐下的“信息茧房”。在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推荐通过对用户的个性、兴趣和价值观进行精确计算,为用户推荐与其偏好相符的内容,满足其个性化的信息需求。但这种方式很容易形成“信息茧房”,导致网络用户的信息窄化与观念固化,从而阻隔主流共识的生成,甚至形成圈层极化引领极端思潮,扰乱价值凝聚,给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带来挑战。一是“信息茧房”阻隔了共识的生成。算法智能抓取用户偏好,并根据个体特征的差异性,过滤异质信息,精准推送个性化产品与服务,诱导个体持续消费契合其偏好的内容。久而久之,个体沉溺于算法推荐形成的“信息茧房”中,产生认知极化和群体固化。二是“信息茧房”助推了圈层的极化。受到证实性偏见的影响,处于“信息茧房”中的人们倾向于寻找能证实其观点的信息,而忽略或回避与其观点相悖的信息,从而引发“回声室效应”。三是“信息茧房”扰乱了价值的凝聚。“信息茧房”不仅确保了内容与用户之间的精确连接,还将内容的决策权转移到了智能设备和多样化的用户手中。这种做法解构了传统把关者的角色定位,导致网络传播空间中混杂各种价值观念,最终挤压了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表达空间。
2.西方渗透下的泛娱乐化。人工智能技术在推动网络娱乐化传播的同时,也催生了“娱乐至上”和“万物皆可娱乐”的现象,这种趋势正在逐步削弱主流价值观、滋长价值虚无主义,并与不良社会思潮耦合,致使主流意识形态逐渐被消解和边缘化。首先,泛娱乐化倾向于夸大明星绯闻、炒作社会道德热点事件、恶意制造话题以博取关注,通过煽动非理性情感引导价值观。这种手法削弱了应有的价值象征意义,使得许多重要的人、事或事件被过度娱乐化,瓦解了主流价值共识。其次,泛娱乐化自身缺乏价值属性,需要依附有价值的事物以获取关注,通过对具有象征意义的对象进行娱乐性戏谑来满足存在感。这种现象助长了价值虚无主义,削弱了人们对主流价值观的认同和坚持。最后,泛娱乐化与不良社会思潮相耦合,进一步加剧了网络意识形态的隐蔽性。消费主义和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往往通过娱乐内容渗透到用户的日常生活中,历史虚无主义、普世价值观、新自由主义等错误思潮也在娱乐化的过程中得以传播,对主流价值观造成潜在威胁。
3.资本裹挟下的去主导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市场经济中激发了资本的逐利性与资源的占用性,导致资本无节制扩张,并逐渐成为影响和改变社会秩序的新型力量。资本与技术相结合带来的巨大流量效益,为敌对势力占领数字空间提供了温床。一是资本的逐利性使其大力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博取用户眼球,肆意挑战法律权威和道德底线。智能识别与算法推荐助长了庸俗、媚俗和低俗内容的传播,削弱了互联网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这种现象不仅会使社会文化环境恶化,还可能侵蚀社会道德基础。二是算法推荐系统根据用户偏好提供个性化内容,使得用户的异质思想被消弭,对真相的探索变得狭隘,导致“信息茧房”效应加剧,限制了群体表达的多样性。这种局面让人们的思维和视野变得封闭,阻碍了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与碰撞,不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三是资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操控网络舆论导向,通过迅速占领数字空间,削弱了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威胁国家安全。在资本的驱动下,某些技术平台为了追求流量和利润,可能会放任甚至鼓励极端言论和虚假信息的传播,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与此同时,资本对技术和平台的控制也使得网络空间的话语权逐渐向少数利益集团倾斜,导致公共舆论空间被扭曲,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受到严重削弱。
三、化智为治:人工智能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实践路径
面对人工智能机遇下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立足实践、积极应对挑战,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只有从引领技术向善、加强制度建设、深化网络意识形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出发,才能真正发挥出人工智能的技术驱动作用,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保驾护航,不断巩固网络主流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
1.技术向善: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智能融渗。在人工智能技术迅猛发展的背景下,推动技术向善成为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路径。人工智能技术具有强大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能够有效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和影响力。一是需要重构算法内容的匹配机制。算法推荐系统应当优先考虑主流意识形态的内容,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作为推荐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有助于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效果,还可以通过智能推荐,使用户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同时,必须严格把控网络内容的质量,避免低质量内容的泛滥,确保推荐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二是优化算法的伦理构建。算法不应仅是技术规则下的产物,还应当考虑公众的价值观念和伦理需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在算法设计中融入伦理考量,将社会共识作为算法运行的基本原则。例如,在内容审核和推荐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社会主流价值观和道德标准,避免推送有害信息。通过这样的方式,算法不仅能够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还能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传递正能量。三是加强算法运行的监管。目前的算法监管主要依赖事后审查,这种方式存在滞后性和局限性。为了更好地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需要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管机制,尤其是在算法设计阶段,应当引入多方参与的审核机制,确保算法的设计初衷和实际运行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此外,还应当建立健全内容审核员队伍,通过人工智能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时监控和纠正算法推荐中的不良内容,确保推荐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制度建设:完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制度保障。制度建设是保障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只有从制度层面入手,才能有效规范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防范其带来的潜在风险。一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机制。人工智能技术在舆情监测和分析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能够实时识别和分析网络舆情的变化趋势。通过引入先进的算法和大数据技术,可以构建智能化的舆情监测系统,精准识别和预警意识形态风险。在舆情应对过程中,需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防止舆情风险的扩散和升级。二要完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当前,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对现有法律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行为准则。例如,可以通过立法明确算法推荐的责任主体和法律责任,防止算法滥用和不当应用。此外,还应当加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监管,通过建立专业的监管机构,全面负责人工智能技术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工作,确保其应用合法合规。三要搭建多方协同共治的体制机制。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主导,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通过构建多主体协同共治机制,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共同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公众参与的举报和监督机制,让网民成为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守护者。同时,还可以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人工智能技术及其应用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公众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
3.结构优化:深化网络意识形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人工智能时代,深化网络意识形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提升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路径。通过优化供给结构,可以有效解决当前网络主导意识形态面临的内容偏差、话语缺失和传播形式失调等问题。一要增加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供给。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显著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效率,通过智能化的内容生产工具,生成高质量、有深度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满足用户的多样化需求。例如,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著作进行数字化处理和智能分析,生成易于理解和传播的多媒体内容。此外,还可以通过大数据分析,精准把握用户的兴趣和需求,定制个性化的意识形态教育内容,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二要优化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在网络空间中,传播方式的创新是提升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效果的重要因素。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方式的创新提供了新的可能。例如,可以通过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构建沉浸式的意识形态教育场景,让用户在虚拟世界中体验和感受主流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此外,还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化的知识计算引擎,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知识服务,增强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互动性和参与性。三要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主体供给。人才是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设的核心要素。为了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要求,需要大力培养具有人工智能技术背景的意识形态工作者,提高网络人才的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例如,可以通过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开展系统培训,提升意识形态工作者的技术应用能力。同时,还可以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合作,共同开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和应用,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
作者系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