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全球致力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背景下,建立一个高效且可信的碳市场对于促进碳排放减少至关重要。为保障碳市场运行中碳排放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科学性,中国政府借鉴国际碳核查运行机制,采取了一套监测(monitoring,M)、报告(reporting,R)、核查(verification,V),即MRV体系,其核心是地方政府引入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并将结果反馈给政府。而在实际运行中,会出现合谋问题,即排放企业通过向第三方机构寻租从而隐瞒真实的碳排放量,此类合谋问题给碳市场合规运行带来挑战。为探究地方政府如何解决上述合谋问题,该研究构建了3种演化博弈模型,分别是静态奖惩模型、动态奖惩模型和时滞效应模型,在此基础上,基于中国深圳市碳市场运行数据进行理论分析与仿真分析。研究结果表明:①碳核查体系发展存在3个阶段,中间阶段是一个不稳定阶段,这一阶段碳核查体系中所有参与者意愿选择概率产生波动,造成了政府奖惩出现失效的情况。②动态奖惩机制的引入对于碳核查体系中间阶段产生的不稳定性具有正向的调节作用,可使得碳核查体系演化围绕着唯一的理想稳定策略趋近;而时滞效应的引入可以使系统更快地趋近理想稳定状态,对于不稳定性具有更明显的调节效果。③地方政府对第三方机构的监管比对排放企业的监管难度更大。因此,地方政府需要设定严格的第三方机构准入标准,并根据第三方机构与排放企业的行为,灵活制定奖惩措施,以确保碳核查体系的合规运行。
关键词 碳核查;演化博弈;动态奖惩机制;时滞效应;第三方机构
中图分类号 C934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4)10-0030-15 DOI:10. 12062/cpre. 20230907
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1]。为实现这一目标,限额交易被认为是有效的碳减排机制之一[2],该方法特点是政府分配给每一企业一定的碳配额,如果企业产生的碳排放量超过政府分配的配额,就必须向碳市场中其他主体进行购买。为确保碳市场中碳排放报告数据的真实可靠,中国政府借鉴国际碳核查运行机制,引入一套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ification),即MRV体系。其核心是引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排放企业的碳排放报告进行核查,MRV体系成为确保碳市场运行的真实性、可靠性、科学性的基石。然而,在现实中会出现合谋问题,排放企业通过向第三方机构寻租从而瞒报真实的碳排放量。2022年生态环境部公布了4个典型的碳排放报告数据造假案例[3]。其中包括:①中碳能源投资科技有限公司篡改、伪造检测报告,指导制作假煤样问题。②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核查履职不到位,核查工作走过场问题。③青岛希诺新能源有限公司核查程序不合规,核查结论明显失实问题。④辽宁省东煤测试分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涉嫌编造虚假检测报告问题。这些案例暴露了第三方机构履职不到位,甚至与排放企业合谋的问题。针对这一挑战,中国政府已采取相关管理措施,例如2020年底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4],旨在加强对碳市场的监管,解决合谋问题。本研究设计一个由地方政府、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机构组成的三方演化博弈系统,分析了碳核查体系中各参与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机制。在此基础上,基于深圳市碳排放市场真实数据,通过在演化博弈模型中引入动态奖惩和时滞效应,探讨了政府如何解决碳核查体系中存在的合谋问题,并给出相关建议。
1 文献综述
在2007年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上,各国达成了旨在明确各国减缓行动应满足“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要求的《巴厘岛路线图》[5-7]。遵循这一框架,中国政府引入了MRV体系。目前,国际上的主流MRV体系,如欧盟的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的强制性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及日本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与报告体系等,均旨在提高碳排放数据的透明度和准确性[7]。相比之下,虽然中国也建立了自己的MRV体系,但多数学者发现,与国际标准相比,中国在相关法规政策的发展上相对滞后。中国目前主要依赖第三方机构进行现场核查,这与国际上较为常见的电子监测和核查方式有所不同[7-8]。此外,合谋现象在中国的碳排放核查中屡见不鲜,但对此的研究却相对缺乏。
MRV体系中的合谋问题在某些方面类似于财务审计中的合谋问题[9]。例如,腐败的税务审计员可以通过提议接受寻租来忽略纳税人的任何逃税行为,从而使被审计的纳税人受益[10]。这种腐败被认为是合谋,当腐败的公共审计员和私人纳税人合谋分享非法少报收入产生的租金时,就会出现这种腐败。Kofman等[11]构建了一个数学模型,证明了审计师只有在信息良好且管理者责任很高的情况下才具有较高的存在价值。Luo等[12]运用演化博弈论研究了审计师的策略选择,当对非共谋者的奖励大于对共谋者的罚款时,可以最大限度地预防审计合谋。MRV体系中的碳审计可以看作审计的一个新分支[13],Olson[14]研究了碳审计与传统审计的区别,认为碳排放报告对透明度要求更高。碳审计的概念最早在英国提出,随后荷兰、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也相继提出[15]。王爱国[16]提出碳审计是一种新的环境监管工具,可以应对全球变暖带来的挑战。这说明碳审计在当今碳市场研究中起到重要作用,而关于碳审计的研究目前在管理学领域鲜有涉及。
针对碳核查中的合谋问题,多数学者从政府、控排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三方博弈视角进行研究。例如,王丹丹等[17]对“碳核查”业务权利寻租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各参与主体在“碳核查”业务权利寻租问题治理过程中的决策行为,研究发现,中低强度的复查抽检率无法有效约束控排企业的寻租行为,而高复查抽检率则可有效约束控排企业的寻租行为。潘燕春等[9]聚焦在政府如何运用复查这一方法解决合谋问题,其结果表明当实际碳强度高于参考碳强度时,可能导致控排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合谋,当政府复查概率提高到一定程度时,可以有效抑制控排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的合谋行为。Mirzaee等[18]在潘燕春等[9]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随机模型来优化面对碳市场不确定性的参与者的策略,并探讨了政府如何采取复查策略。马歆等[19]通过系统动力学模型仿真发现,若奖惩与合谋概率相关可以有效阻止合谋行为发生。与上述研究相比,本研究在常见演化博弈分析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政府奖惩动态性与政策时滞性的研究。
在研究方法上,演化博弈将博弈论分析与动态演化过程分析相结合,具有为复杂经济行为建模的巨大潜力[20]。因此,演化博弈被广泛用于研究政府和企业在碳减排政策下的行为。大部分研究仅仅在静态参数下进行演化博弈分析[21-24],只有少数学者考虑了动态参数对系统的影响。例如,Gu等[25]建立了一个关于美国动态碳排放因子的演化博弈模型。焦建玲等[26]的研究考虑了政府对企业的动态奖励和惩罚, 研究结果表明:在动态奖励与惩罚机制下,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演化围绕着唯一的演化稳定策略螺旋趋近。目前,多数演化博弈应用中未考虑决策者延迟决策对结果的影响,而在现实中,很多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往往会参考过去的历史经验做出调整。例如,Ma等[27]研究了在企业延时决策时的双寡头博弈,发现产量调整速度有一个最大临界值。胡荣等[28]利用混沌动力学方法,分析航空公司市场的动态价格竞争,发现延迟决策的权重大小对系统稳定域有影响。
通过总结上述文献发现,目前有关运用演化博弈分析碳排放问题的研究普遍存在以下问题:①仅仅通过数值实验进行敏感性分析,缺乏真实数据作支撑。②仅考虑静态参数情形,缺乏对参数动态性的考虑。③现实中参与者决策有一定的时间滞后性,大多数研究未能考虑到这一点。④对于演化体系发展阶段性刻画不清晰,仿真分析与理论分析脱离。这些问题导致了分析结论可靠性不高。与已有研究相比,本研究主要有两方面创新:①考虑政府在监管过程中的裁量权,引入动态奖惩机制,分析了动态奖惩机制对碳核查机构和排放企业寻租策略选择的影响。②考虑到现实中政策实施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碳核查演化博弈模型应用中考虑了时滞效应[29]的影响。在案例分析部分,基于深圳市碳排放市场真实数据,通过在演化博弈模型中引入动态奖惩机制和时滞效应,分析了碳市场核查体系中存在的合谋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案。
2 博弈机理与模型假设
2. 1 碳核查体系博弈机理分析
MRV 体系是指对碳排放数据进行核查,包括监测(monitoring)、报告(reporting)、核查(verification)3 个过程。在MRV制度下,各个相关参与方的具体责任要求包括:①对于地方政府,颁布相关法规/指南,确定重点排放企业和第三方核查机构名单,审批排放企业上交的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机构提交的核查报告;②对于重点排放企业,要求自主实施监测计划,并向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政府提交年度排放报告和监测计划;③要求第三方核查机构对排放企业上交的排放报告进行核查,向地方政府提交核查报告。MRV制度中的核查是由第三方机构对重点排放企业的排放报告进行审核,也就是确认排放报告中数据的科学性、真实性、可靠性,为碳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营打下重要基础。图1是碳市场MRV监管制度示意图。基于上述背景,对地方政府、排放企业、第三方机构的博弈机制分析如下。
(1)地方政府行为分析:地方政府应生态环境部要求,对碳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当地方政府实施监督策略时,地方政府会投入资金用于建设和管理碳交易市场,对碳核查报告进行不定期的复查,对于地方政府发现的违规行为,包括篡改、瞒报、伪造虚假报告等行为进行一定惩罚。考虑到地方政府为实现碳达峰,对重点绿色企业和机构有奖励措施,例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发布的《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支持绿色发展促进工业“碳达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30]规定,对于重点绿色企业和机构奖励50万元。地方政府在实施监管策略时,会获得一笔政策收益,包括来自上级政府的拨款、环境收益、政府公信力提高等。当地方政府选择不监督策略时,如果第三方机构与排放企业合谋成功,那么隐瞒的碳排放就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损失。
(2)排放企业行为分析:对于地方政府公布的重点排放企业,排放企业要积极遵守碳核查规则,根据核查指南完成自我监测并上报。当排放企业选择寻租策略时,排放企业会支付一定的现金给第三方核查机构,使得这一寻租行为也会产生一定的成本,并面临寻租失败的风险。一旦寻租成功,排放企业将通过虚假的碳排放报告隐瞒自己真实的碳排放量,进而获得不正当收益,同时这种行为也会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损失。这一行为若被政府发现,则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3)第三方机构行为分析:第三方机构为获取来自排放企业的寻租金,会选择合谋审核策略获取不正当利益。由于第三方机构在核查过程中会产生核查成本,即便排放企业选择不寻租策略,第三方机构为节约核查成本也可能选择合谋审核策略。例如,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为节约核查成本,在执行核查职责时走过场,并未严格遵守碳核查标准[3]。第三方机构这种行为一旦被政府发现,则会面临罚款,甚至可能进入失信名单。
如图2所示,本研究绘制了三者之间博弈关系图。
2. 2 碳核查体系博弈模型假设
根据上述博弈机理分析,作如下假设。
(1)在该博弈模型中,政府的策略选择为监督和不监督,监督的概率为x,不监督的概率为1 - x。第三方机构的策略选择为合规审核和合谋审核,合规审核的概率为y,合谋审核的概率为1 - y。排放企业的策略选择为寻租和不寻租,不寻租的概率为z,寻租的概率为1 - z。
(2)企业为避免因过度排放而受到处罚,或为在碳交易市场中获取额外收益,通过寻租选择与第三方机构合谋瞒报真实碳排放强度。合谋成功后,企业支付成本C1,通过隐瞒真实碳排放强度获得额外收益为ps,其中,p 为碳为交易价格,s 为企业隐瞒的碳排放量。但是,当这种合谋行为失败时,企业需要支付合谋失败的成本C2。研究假设C1 gt; C2,当合谋成功时,企业需在合谋失败成本基础上多支出一笔寻租金ΔC,ΔC = C1 - C2。假设ΔC lt; ps,否则企业不会有选择寻租策略的可能。
(3)当第三方机构实施合规审核策略时,它获得审核收入W1;若其选择合谋审核,它获得收入W2。由于第三方机构选择合规审核时需要付出一定的核查成本,设定ΔW = W2 - W1,代表第三方机构由于选择合谋审核策略所节省的审核成本。当第三方机构选择合谋审核策略,同时企业选择寻租策略时,第三方机构还将收到一笔来自排放企业的寻租金ΔC (ΔC = C1 - C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