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减贫增收的作用机制

2024-12-31 00:00:00邹薇张震霖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24年8期
关键词:农业发展

关键词 农业发展;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收入结构;减贫增收

中图分类号 F3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24)08-0179-14 DOI:10. 12062/cpre. 20231223

中国政府提出要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持续稳健和有效率的农业发展对于守住这两条底线至关重要。然而,关于中国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作用,长期存在两类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肯定论”,认为中国农业发展与农民减贫增收进程存在正向关系,农业的发展迅速且发挥了实现农民减贫增收的积极作用[1-6];另一种观点是“否定论”,认为中国农业发展相较于非农业是滞缓的,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作用即使存在也微乎其微[7-9]。如何理解农业发展在农村居民减贫增收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是关乎中国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问题。

中国农业发展并不是单一的过程,而是与工业化、城镇化等相互交织的进程。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影响作用下,农业工业化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的主要特征。《2022中国县域经济百强研究报告》表明,2011—2020年农村工业和县域经济的贡献度相对稳定,全国百强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的50%左右,县域生产总值增长约1. 6倍,占全国GDP比例保持在38%以上。中国县域数量则由1 996个减少至1 871个,县域户籍人口数量占全国人口比例由70%减少至63. 1%,城镇化率达到66%以上。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村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结构发生变化,工资性收入呈增长趋势。2023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995—2022年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由71. 40% 下降为34. 63%,工资性收入占比由22. 40%上升为41. 96%。另外,根据2023年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农业就业人口占比虽然从1978年的70. 5%降低至2020年的23. 6%,粮食产量却由1978年的3. 06 亿t增加至2023年的6. 5亿t以上,农业发展并未因农业转移人口增加而式微,反而实现了粮食产量屡创新高。因此,在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转型的背景下,需要重新审视中国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作用机制,揭示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务农收入与非农收入的传导机制及异质性作用,同时考察农业发展对农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贫困强度的影响,由此厘清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路径。

1 文献综述

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影响是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各国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可归纳为3类:一是农业发展在全球各国的减贫增收事实;二是关于中国农业发展对减贫增收成效的讨论;三是针对中国农业发展影响减贫增收的机制探索。

1. 1 农业发展在全球各国的减贫增收事实

关于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影响,不论是在早期发达国家的经验研究中,还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实证分析中,都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为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美国1860年的农业生产总量每增长1个标准差会导致2000年美国人均收入水平增加约6%,有力说明农业的基础性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原动力[10]。从发展中国家的经验事实来看,Foster 等[11]采用印度1970—2000年的数据、Suryahadi等[12]采用印度尼西亚的数据的相关研究表明,农业增长是减少农村地区贫困的关键因子,而农村内部的工厂就业和非正式服务业对农业减贫作用进行了必要补充。Ravallion等[13]利用印度州级层面数据分析发现,城市收入增长仅对城市减贫有所贡献,但无助于农村或国家减贫;农村收入增长则有助于城市、农村以及国家整体减贫,这一证据深刻揭示了农业发展与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紧密联系。针对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研究发现,农业增长的减贫效果比非农增长更显著,以每人每天1美元的贫困线为标准,在非洲最贫困1/4国家的减贫进程中,农业GDP增长比同等水平的非农GDP增长有效2. 7 倍,在降低最富裕1/4 国家的贫困方面有效2倍[14-15]。此外,在拉丁美洲这类城市化率较高的地区,贫困人口并不集中分布于农村地区,因此农业科技进步通过影响食物价格、就业机会和二、三产业增长的间接方式实现贫困人口减贫增收[16]。南非等中等收入国家的减贫事实同样表明,相较其他产业,农业的发展更有利于贫困者摆脱困境[17]。

1. 2 中国农业发展的减贫增收成效

农业发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肩负着供给粮食和原材料、转移输出劳动力、资本积累、出口换汇等重任[18-19]。World Bank[20]报告指出,中国的农业发展速度与贫困降低速度存在正向关系,农业的迅速发展有助于降低农村贫困发生率。Ravallion等[1]通过分析中国1983—2001年数据发现,就减贫效果而言,农业生产率的提高比工业和服务业增长更重要,但这一差距随贫困人口平均收入的增加而缩小,部分原因是农业在经济中所占份额越来越小[4]。De Janvry 等[3]利用中国1980—2001年数据量化测度发现,农业增长有助于减少10. 2%的贫困,而同样程度的非农增长仅有助于减少3. 7%,这与Ligon等[5]利用跨国数据所得出农业增长减贫效果约为非农增长减贫效果3倍的结论大致相同。即使考虑农村人口在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间流动,农业和建筑业、制造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对减贫的贡献最大[21]。Ravallion[2]通过对比中国减贫成功与非洲反贫困失败的事实,总结出重要的中国经验:一是小农户生产率的提高,二是政府的有效干预。马铃等[6]则直接指出,发展农业是农户减贫增收的关键,假如贫困农户的务农收入能够提高至全国平均水平,那么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将所剩无几。

然而,仍有部分学者认为农业部门在中国减贫增收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是工业部门和其他非农部门贡献了重要力量。章元等[8]认为,中国农村减贫的关键机制是农村的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进入城市或在非农部门就业和生产,而不是通过农业发展所致。CSLS[7]在针对中国的研究中发现,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提升与减贫成效仅存在微弱正相关,工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提高才是减贫的主要推动力,造成这一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农产品价格低廉。章元等[9]利用1993—2017省级面板进行检验发现,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和GDP贡献率对贫困发生率并不存在显著影响,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是第二产业发展,即工业化进程。实际上,农村居民获取非农收入存在倒“U”型趋势,非农就业使农村居民农业收入提升持续下降,对非农收入与总收入的影响则为先提升后下降[22]。大量农村居民在减贫过程中单纯依靠外出务工的城市导向型生计模式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23]。除务工活动中农民工落户成本和社会融入问题以及务农活动中农业生产节点和土地利用安排等经济因素外,赡养老人、照顾子女及外出务工人员老龄化等非经济因素同样会使得农村劳动者无法割裂其与农村、农业的关系,农业发展的重要性得以凸显[24-26]。

1. 3 中国农业发展影响减贫增收的机制

究其机制而言,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影响既存在直接途径,亦存在间接途径。关于农业发展水平的测度与衡量,已有文献尝试了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组织结构、数字融合以及各类自建复合指标表征农业发展,这些指标的选取异同取决于研究主题的不同[27-29]。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历经农村制度变迁和化肥等现代生产要素投入后,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出,耕地质量与数量不容乐观,各类要素错配程度较高[30-31],边际报酬递减规律作用逐步凸显,科学技术与人力资本成为现阶段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成为农业发展的关键驱动力。在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升的过程中,农业发展不但能够促进粮食产量增长和农村居民务农收入提高,还使得劳动力由农业部门转移至非农部门,发挥了农业发展对减贫增收的外部性作用[32]。可见,农业与工业及其他产业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更不是相互割裂的独立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协同作用。在农业发展和工业化良性循环互动的基础上,并不会出现此消彼长的替代更迭,而是呈现二者协同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的重构。传统农业要在工业化的外部冲击下逐步演进为人力资本不断积累和科学技术广泛应用的现代农业,人口流动和劳动力转移则成为联结二者的关键纽带[33]。诸多国家无法跳出贫困陷阱的关键在于,农业劳动生产率低推迟了工业化的开展,从而无法提升人均收入水平[34-35]。Yang等[36]在阐明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关系时强调,农业依靠传统技术进行生产经营,为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提供了基础保障,之后工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应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使农业突破增长瓶颈,部分劳动力得以释放进入非农部门,进而实现各项收入的大幅提升,非农收入在农村居民收入中的占比随之提高。

综上所述,尽管已有研究对农业发展的减贫增收成效进行了诸多探索和争论,但是关于农业发展对于农民减贫增收的贡献,仍未形成一致的认识。既有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缺乏一般均衡的统一框架,以系统地分解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减贫增收的可能途径和内在机制;二是缺乏采用较长时期的面板数据,以通过实证研究具体地识别和分解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作用;三是对中国农村各地区在地域条件、发展阶段等方面存在的异质性缺乏系统的考察。与既有研究相比较,本研究的边际贡献主要在于:第一,构建两部门一般均衡理论模型,着重考察在农户收入中占主体的务农收入(经营性收入)和非农收入(工资性收入),从理论上论证农业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缓解贫困的传导机制,得出有待实证检验的假说;第二,采用中国1994—2021年省级面板数据,匹配2010—202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微观数据库,实证分析农业发展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内在传导机制;第三,利用多重中介效应模型分解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效应、生活成本效应和非农就业效应,分别测度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的减贫增收作用,并将粮食功能区划分纳入分析框架,进一步分析农业发展对农民减贫增收的具体影响机制及异质性作用。

2理论机制

假设存在一个由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构成的两部门小型开放经济体,农业部门生产农产品用于满足国内需求和出口贸易,非农部门则通过进口无竞争性的非农中间品进行生产。假定劳动力和资本可以在两部门之间自由流动,资本总额固定不变,且两部门税收、非农部门全要素生产率及非农部门工资均为外生,农产品、中间品和非农产品市场价格均为1,汇率为e,税率为t,故国内农产品相对价格为e。

生活成本效应反映了农业发展对农民生活成本尤其是自给自足部分的影响。中国农业经营主体目前仍以小农户为主,其生产的农产品具有低商品化率的特点,即部分农产品用于满足农户日常生活自给,替代了其购买农产品的市场消费行为[45],进而隐藏了农民收入中本应用于购买的自给农产品价值。相比其他非生活必需食品,农产品作为生活必需食品与居民收入负相关性更强[46]:一旦离开农业部门,农村居民则需要通过市场途径获取农产品满足日常需求,部分收入用于支付食物成本,使原本隐藏的自给农产品价值凸显。

根据上述理论模型推导,除直接途径外,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间接作用途径主要可分为3类,即农业生产效应、生活成本效应和非农就业效应。其中,农业生产效应对应理论模型中y 的变化,侧重于考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对农业部门及相关活动创造价值的影响;生活成本效应对应理论模型中θ 的变化,侧重于考察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所导致的农村居民生存负担变化;非农就业效应对应理论模型中λ 的变化,着重强调农业发展释放劳动力转移至非农部门获取工资报酬的外部性影响。如图1所示,将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影响进行分解后,其直接途径和间接途径充分体现了农业发展的自身驱动和行业溢出双重作用。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说以待验证。

H1: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务农收入具有正向提升作用。

H2: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非农收入具有正向提升作用。

H3:农业发展影响农村居民务农收入通过直接途径和农业生产效应、生活成本效应两类间接途径。

H4:农业发展影响农村居民非农收入通过直接途径和生活成本效应、非农就业效应两类间接途径。

在此基础上,假设劳动者总收入中务农收入占比为ϕ,则劳动者总收入I可表示为:

I = ϕWa + (1 - ϕ)Wn (22)由式 (22)

可知,农村居民收入水平不仅与劳动者各类收入来源相关,同时还与收入结构密切关联。式(9)说明了劳动者收入水平与农业部门产量和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其他变量外生),而式(22)着重强调了劳动者收入结构的特殊性。当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改变时,农产品产量和价格发生变化,两部门中农村劳动者生活成本受到影响,农村居民收入结构相应改变,最终表现于农村居民增收作用和减贫成效。

基于此,将农业发展与农民收入结构相联系是应有之义。单纯考察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总收入或某一分项收入的影响,不能全面而细致地反映农业发展在脱贫攻坚过程中的关键作用。农业发展对不同收入分项的影响作用能否以及如何传导至减贫层面,是本研究尝试回答的关键问题。根据2020年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现国家乡村振兴局)数据显示,农村居民务农收入(经营性收入)和非农收入(工资性收入)占比合计达到总收入的75%以上,二者在贫困户家庭的收入来源占比中更是超过80%,已经构成了农户收入的主体。此外,在中国脱贫进程中,大量惠民政策、扶贫项目均体现了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群体的重要增收作用[47],但并不是所有针对收入增长的有效举措都能呈现减贫成效。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地休耕等部分举措呈现出“益富不益贫”的特点,对底层农户增收作用不明显甚至降低,无法实现减贫作用[48-50]。因此,探究农业发展在中国减贫中的角色定位,需要针对不同收入类型进行考察,深入剖析农业发展对增收层面和减贫层面的关键作用,从而全面刻画农业发展的减贫增收成效。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说5以待验证。

H5:农业发展能够通过提升农村居民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有效降低农村居民贫困。

3 研究设计

3. 1 数据来源

选取1994—2021年各省份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均GDP、总就业人数、三次产业就业人数、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贫困强度等),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状况(人均年收入、按收入来源分项收入、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恩格尔系数等),农业发展状况(农林牧渔增加值、农林牧渔中间消耗、有效灌溉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省级层面人力资本指数、化肥施用量、受灾面积等)以及财政支农水平等指标考察农业发展与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关系。数据主要来自1995—2022年《中国统计年鉴》、各省份统计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省级层面贫困指标由2010—2020年CFP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匹配计算得出。其中,由于重庆市于1997年设立为直辖市,且1997年前诸多数据指标缺失,故重庆市数据年份选取为1997—2022年;囿于数据可得性,研究未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省级层面人力资本指数来自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项目公开披露数据;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农村居民食品类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例;财政支农水平为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总支出/当地有效灌溉面积;涉及产值、收入的各样本数据均采用地区生产总值指数或农村居民CPI指数,以1994年为基期,进行了平减处理,共得到有效样本865个。

3. 2 变量选取

3. 2. 1 被解释变量

(1)收入水平。选取人均年收入对数值(ln I)、经营性收入对数值(ln O)、工资性收入对数值(ln W)作为衡量收入水平的被解释变量,分别表征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参考周少甫等[51]、罗良清等[52]诸多学者的研究中均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分别作为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的衡量指标。因此,本研究选取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作为农村居民整体收入,以经营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部门相关活动所获得农业收入的衡量指标,以工资性收入作为农村居民的非农收入衡量指标。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所使用的各样本收入数据均采用农村居民CPI指数,以1994年为基期,进行了平减处理。

(2)贫困程度。选取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作为衡量省级层面贫困程度的被解释变量。鉴于省级面板数据的指标局限性,本研究将省级、微观数据进行匹配,利用2010—2020年CFPS(中国家庭追踪调查)微观数据库,借鉴Foster等[53]提出的Foster⁃Greer⁃Thorbecke贫困指数,测度省级层面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其中,贫困发生率是指处于各年可比贫困标准下的人口比例;贫困深度表示贫困人口的收入与贫困标准之间的相对距离;贫困强度表示一定标准下贫困人口在贫困程度上的内部差异。在保留2010—2020年CFPS数据库所覆盖25个省份的农村样本前提下,剔除可比样本数量少于10的北京市,由此共得到有效样本148个。

3. 2. 2 核心解释变量

本研究重点关注的核心解释变量为农业全要素生产率(ATFP),用以表征农业发展水平。全要素生产率的索罗余值核算法经历了诸多演进,Olley等[54]率先提出了全要素生产率的两步一致估计法;Levinsohn等[55]对OP方法进行了改进,使得研究者可以更灵活地选择代理变量。Wooldridge[56]则对OP和LP的估计方法进行了改进,提出了基于GMM的一步估计法,同时考虑了异方差和序列相关情况,能够得到稳健标准误情况下的全要素生产率。因此,选择Wooldridge方法对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估计。以Cobb⁃Douglas生产函数为基础,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具体测算模型设定如下:

式中:yit 为省份i 在t 年的农业总产出;E 为自由变量,通常为劳动投入等能够发生变化的变量;X 是状态变量,通常为土地资本等不易改变的变量;F 为代理变量,用以表征不可观测的生产率冲击,通常选用中间品投入作为代理变量。

为进一步降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的估计偏误,本研究在选择Wooldridge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调整。首先,由于传统核算方法无法有效度量嵌入式技术进步,从而低估了农业全要素生产率[57],因此引入省级层面人力资本指数表征嵌入于劳动力的技术进步,尽量缓解由于嵌入式技术进步造成的低估。其次,借鉴王璐等[58]的研究,本研究放松农业总产值与中间投入系数一致的潜在假定,将中间投入单独作为一项重要的要素投入。同时,为避免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受宏观冲击所带来的短期变化影响,本研究选择对较长时期内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算。综上,本研究将农业总产值作为产出指标,第一产业就业人数、省级层面人力资本指数、农业机械总动力、化肥施用量作为自由变量,有效灌溉面积作为状态变量,中间品总价值作为代理变量,各指标取对数后计算得出1994—2021年各省份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

3. 2. 3 控制变量在核心解释变量

基础上,本研究进一步选取其他宏观层面控制变量,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遗漏变量问题。其中,以人均GDP、总就业人数表征区域发展水平,农村用电量和受灾面积表征除核心变量外的其他农业生产特征,地方政府财政支农水平表征农业资本投入。此外,作为影响农业发展的重要外生因素,区域产业发展定位是考察中国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依据我国划定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和平衡区,本研究在后续实证检验中将以此为参照进行农业发展异质性讨论。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如图2所示,图中显示了不同功能区内的特征差异。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最高,粮食主销区次之,粮食平衡区最低,但3类功能区的农业发展水平差距呈现缩小趋势。同时,粮食主产区内农村居民的经营性收入较高,历年来均高于全样本均值水平,而平衡区和主销区内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则普遍低于全样本的平均水平。但粮食主销区内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较高,主产区和平衡区则低于全样本平均水平。此外,自2012年后,全国各省贫困发生率下降趋势明显,2018 年所有省份贫困发生率基本降至0附近。相比之下,粮食主销区整体贫困发生率较低但下降速度缓慢,粮食主产区和产销平衡区整体贫困程度略高但下降速度较快。

从变量变动趋势图(图2)和变量相关系数矩阵(表1)可以看出,农业发展水平与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变动具有相同上升趋势,而与贫困发生率的变动趋势则呈现反向关系,这为本研究后续的实证检验提供了重要统计和事实支撑。

3. 3模型构建

3. 3. 1 基准模型与稳健性检验

首先,对农业发展与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和贫困程度进行基准分析。分别将人均年收入自然对数值、经营性收入自然对数值、工资性收入自然对数值和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贫困强度作为被解释变量,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作为核心解释变量,采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对式(24)进行估计。其次,以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替代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表征农业发展,进行稳健性检验,从而检验实证结果和基本结论的可信性和说服力。具体面板模型设定如下:

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 1 基准模型与稳健性检验

4. 1. 1 基准模型

基于基准模型对全样本的估计结果(表2),在控制省份和年份固定效应后,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能够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人均年收入、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同时能够显著降低贫困发生率和贫困深度,而对贫困强度作用效果不显著。从增收层面来看,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每提高1%,可以使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提高75. 2%,务农收入上升49. 1%,非农收入上升79. 3%。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提升不仅体现于务农收入的增加,同时可以使非农收入和总收入上升。聚焦农村居民减贫效果,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每提升1%,能够降低省级层面贫困发生率27. 0%,缓解贫困深度13. 2%,即农业发展使得省级层面贫困人口下降,显著缩减贫困人口收入与贫困标准之间的相对距离,但农业发展未能缩小贫困人口在贫困程度上的内部差异。总体来说,假说1、假说2和假说5得到检验,农业发展的确能够显著提升农村居民各项收入水平并在降低贫困发生率的基础上有效缓解贫困人口的贫困深度。

4. 1. 2 稳健性检验

劳动力和土地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有形投入要素,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在诸多文章中同样被视为农业发展的表征指标[61-62]。由表3可以看出,采用劳动生产率或土地生产率表征农业发展,仍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具有显著作用。但从增收作用看,将二者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相对比,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对3项收入指标的影响作用均处于最高,土地生产率其次,劳动生产率最低。从减贫效果看,二者作用均不及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且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的提高无法有效缓解农村居民的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而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作用于贫困发生率的同时还能有效降低贫困人口的贫困深度。这一结论充分说明,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应作为当前中国农业发展的重要表征指标,其在减贫增收中的作用高于单纯的有形要素投入。

4. 2 作用路径与异质性分析

4. 2. 1 基于结构方程模型的多重中介效应

由于本研究所使用变量均为连续变量,为减少多重共线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在进行多重中介效应估计前对各变量进行了中心化处理。表4报告了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效应分解,路径系数为标准化结果。将两类直接效应和3类中介效应加总得到总效应,按各效应路径系数在总效应中占比,可估算出各类效应贡献度。

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影响的直接效应可分为两类,对务农收入的直接效应不显著,但对非农收入的直接效应显著为负,这表明农业发展对农业部门的直接影响被完全中介,同时非农直接效应会降低农村居民部分非农收入。在多重中介效应检验中,农业发展的农业生产效应为农村居民务农收入提升贡献巨大,而非农就业效应则体现于非农收入的提升,二者直观解释了农业发展在农业部门和非农部门的作用。此外,生活成本效应在劳动者收入提升过程中作用明显且存在显著异质性。由于农业劳动者大部分口粮为自给自足,生活成本效应对其收入影响贡献度仅为20. 64%;而非农劳动者务工在外,通常依靠购买农产品满足生存需求,因此生活成本效应对其收入贡献度达到32. 85%。

综合来看,农业发展作用中的54. 94%贡献于农村居民务农收入提升,45. 06%贡献于非农收入提升。聚焦农业发展的减贫作用,假说5得到证实,农业发展能够通过提升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达到减贫增收效果。具体来看,农业发展通过提升务农收入而产生的农业减贫作用贡献度为23. 36%,而农业发展通过提升非农收入实现的非农减贫作用贡献度为76. 64%。由此可见,农业发展实现减贫作用的关键在溢出效应。农业发展作用分解中,生活成本效应、非农就业效应以及非农减贫作用有力回应了关于工业还是农业在减贫增收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争论:农业发展是筑牢粮食安全屏障和防止出现大规模返贫的关键环节,是农村居民参与工业化进程的原动力。

4. 2. 2 区域异质性分析

着眼于三大粮食功能区的不同功能定位与发展差异,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作用路径存在异质性(表5)。从增收作用来看,粮食主产区内农业生产效应的显著负向影响,“增产不增收”的现象仍然是中国农业持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23]。除农业生产效应外,主产区内其他效应均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收入。其中,主产区内非农增收作用与农业增收作用相当,意味着在农业部门为主的地区,农业发展未将农村居民束缚于土地之上,反而有利于农民兼顾农业生产和非农就业。在粮食平衡区内,由于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粮食平衡区的农业直接效应与农业生产效应作用强度均高于粮食主产区。然而,平衡区内非农就业效应贡献度仅为4. 20%,说明两部门非主导性定位使农村劳动者无法决策进入何种部门,农业发展的溢出效应受限。聚焦粮食主销区,农业部门地位不足,农业发展无法通过直接效应有效提升农村居民各项收入。此外,主销区内粮食供给的边际回报较大,农业生产效应能够实现农村居民“增产增收”协同发展。与此同时,该地区农业发展的非农综合作用贡献度高达38. 37%,显著高于其他地区水平,意味着农业发展在农业部门式微的主销区内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从减贫作用来看,粮食主产区内农业发展通过提升务农收入带来的减贫成效占比为43. 08%,而通过提升非农收入引致的贫困发生率下降占比为56. 92%。虽然粮食主产区内农业发展所带来的减贫成效仍然以非农减贫效应为主,但四成以上的减贫成效可以由务农收入的提升解释。反观粮食平衡区和主销区,农业发展通过非农就业效应所带来的非农收入提升解释了农村居民减贫成效的来源。由此可见,粮食平衡区和主销区内的农业减贫作用不显著并非由于农业发展无益于减贫,而是农业部门定位所导致的农业发展减贫成效仅能通过溢出作用呈现。因此,单纯认为非农收入提升由非农部门所致是片面的,农业部门的快速发展为农村居民提升非农收入从而实现减贫成效贡献了重要力量。

综合来看,农业发展在农村居民减贫增收中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一方面,农业发展对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均存在显著提升作用,且对务农收入的增长贡献度更高;另一方面,农业发展的农业减贫作用主要体现于粮食主产区内,而在粮食平衡区与主销区,农业发展的减贫成效主要体现于非农减贫作用。这一结论不仅充分证实了假说3和假说4,同时为假说5的成立提供了坚实证据,有力体现了农业部门在农村居民减贫增收过程中的基础性和重要性作用。

5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关于农业部门在农村居民减贫增收过程中的具体作用,学界仍有争论。基于此,本研究尝试构建了两部门一般均衡理论模型,从理论上论证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减贫增收的传导途径,并采用1994—202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匹配2010—2020 年CFPS 微观面板数据,将农民收入结构和粮食功能区划分纳入分析框架,借助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和多重中介效应模型,检验了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的减贫增收作用,理清了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减贫增收的作用路径,分析了农业发展影响农民减贫增收的异质性效果,为乡村振兴战略下坚持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证据支撑和经验借鉴。

基于理论机制和实证结果,得出以下研究发现:①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减贫增收具有显著成效,能够通过提升务农收入和非农收入实现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的降低和贫困深度的缓解。②除直接效应外,农业发展影响农村居民务农收入主要体现于农业生产效应和生活成本效应,而农业生产效应遵循边际报酬递减规律,“增产不增收”仍普遍存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③农业发展对农村居民非农收入的关键作用不容小觑,非农收入提升导致的减贫成效显著并非单纯由于非农部门所致,生活成本效应和非农就业效应的显著贡献体现了农业部门的基础性和驱动性作用。④农业发展的减贫作用存在区域异质性,农业发展通过提升务农收入实现减贫在粮食主产区内作用显著,而粮食平衡区和主销区内通过非农减贫作用呈现农村居民减贫成效。总体上,农业发展的减贫增收作用23. 36%源自提升务农收入所致,76. 64%来源于实现非农收入提升,在粮食主产区内农业发展通过提升务农收入对农民减贫的贡献度超过40%。各国实际经验已经表明,农业发展在减贫增收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中国农业发展同样是实现农村居民减贫增收的关键支撑。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为打通农业提质增效与农民减贫增收的断点和堵点,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加速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关乎两条底线,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是农村居民转移至非农部门的基础和保障。国家和地区应从顶层设计明确农业发展定位,在利于农业生产的区域充分发挥农业部门优势,而在非农产业蓬勃发展的地区积极引导农村居民进入非农部门就业。与此同时,加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大科技、管理等各类要素投入,盘活土地资源,鼓励规模经营,引导农村劳动力开拓就业渠道,使农村居民切实分享农业部门创造的发展红利。

第二,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完善乡村内部农业全产业链。如何让农村居民既能“守土守田”获得务农收入,又能“离田不离乡”获得非农收入,同时降低生活成本效应所引致的自给自足部分支出,破局之笔在于完善乡村内部的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建设。乡村内部要集中整合优势资源发展农村经营联合体,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全产业链,在有效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的同时,兴办一大批兴农富乡的乡镇产业,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引进城市的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为农村居民拓宽收入渠道提供基础保障。第三,加强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水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又一重要课题。农业生产经营在向规模化、数字化、智能化方向发展,而解决农村居民相对贫困关键在于增强自身人力资本水平。提升农村居民人力资本水平需要加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仅要为农村居民提供普遍性、基础性服务,还要提供针对性、有效性服务。例如,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居民提供专业细致的农业科技应用指导,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实用易学的就业技能提升。

(责任编辑:王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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