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乡贤作为乡村治理的新兴力量,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同时,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自身角色定位模糊、治理能力有待提升、村民认可不足和参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诸多现实困境,需从制度上明确新乡贤角色定位,增强新乡贤自身建设,提升村民对新乡贤的认同感,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等途径助推新乡贤走出参与乡村振兴的困境。
关键词:新乡贤;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价值;困境
中图分类号:F323" " " 文献标志码:A" " " " " 文章编号:2096-9902(2024)10-0169-04
Abstract: As a new force of rural governance, Xinxiang Xian has important value and significance in promoting the strategy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t the same time, in the process of participating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new rural talents are also faced with many practical difficulties, such as vague role orientation, governance ability to be improved, lack of recognition of villagers, imperfect participation system and mechanism, and so on.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ole of new rural talents, strengthen their self-construction, enhance villagers' sense of identity to new rural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system and mechanism for new rural talents to participate in dealing with the difficulties in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Keywords: new rural talents;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rural governance; value; difficulties
乡村振兴,人才振兴是关键。新乡贤作为乡村中重要的人才资源,对破解乡村人才瓶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也为新乡贤回归乡村治理提供了政策支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强调要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1]。因此,探索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研究他们所面临的现实困境和纾解策略,促进新乡贤作用的有效发挥,是乡村振兴背景下需要思考的时代课题。
1" 新乡贤的内涵
乡贤在旧时又被称为“乡绅”和“缙绅”等,是指在本乡本土因德才和威望而深受地方民众所推崇敬重的贤人,是国家对才学突出、品德高尚、为社会进步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政府官员和社会贤达去世之后予以表彰的荣誉称号[2]。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发展,传统的乡贤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新乡贤”一词也应运而生。新乡贤意指为乡土社会中有经济实力、学识才能、道德品行和乡土情怀,且愿意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为家乡事业发展奉献的贤能人士。新乡贤与传统乡贤有一定的延续性,但也有了一些新变化。一是产生的时代背景“新”,与维系封建统治的传统乡贤相比,新乡贤则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产生的乡村民主自治的代表。二是人员构成“新”,传统乡贤大多是由地方上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退任还乡的官员等人员构成[3]。而新乡贤则并不拘泥于身份属性的要求,来源更加多元化,包括下乡创业的企业家、医生教师、专家学者和农民群众等各行业领域的优秀人才。三是思想引领“新”,新乡贤能够用现代民主意识和现代道德观念引领村民敦风化俗,涵育文明乡风。基于以上特点,本文认为当代意义上的新乡贤应该是在乡村社会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能够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乡村社会发展进步的贤达群体。
2"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价值
2.1" 带动乡村产业振兴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产业兴旺,是解决农村一切问题的前提。[4]”然而,由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要素更多地由农村向城市单向流动的局面,使农村产业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新乡贤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和推动者,能够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发挥“领头雁”“智囊团”的作用,帮助农民增收致富。一方面,新乡贤作为返乡的社会精英,他们资金雄厚、资源丰富,加之具备地熟、人熟、事熟和政策熟的独特优势,能够依据村民需求和地方资源优势,带领村民打造适合当地的特色产业和乡村品牌,同时利用互联网等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和推动农村产业升级等。另一方面,新乡贤群体中有很多农业专家学者和农业技术人才,能为农民提供先进的知识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解决农业方面的技术难题,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和质量。
2.2" 支撑乡村人才振兴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在城市虹吸效应的影响下,存在人才外流严重、村庄日益“空心化”的问题,人才匮乏也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主要难题。因此,新乡贤返乡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弥补农村人才的不足。首先,新乡贤是人才回流的引路人。新乡贤作为乡村精英,具有强大的感染力和号召力,通过树立和推崇新乡贤的典范,能够起到“一花引来百花开的效果”。其次,新乡贤可以促进人才的培养。农村人才资源不能仅是依靠外来引荐,更多地是需要内部培养。新乡贤因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技术能力,可以为村民传授知识和技能,讲解经验和技术,帮助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最后,新乡贤本身也属于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人才资源。新乡贤依托乡土情怀,回归乡村,带回资金、技术等重要资源要素,通过志愿服务、投资兴业等方式助力乡村振兴服务。
2.3" 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是促进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是滋养乡风文明的重要源泉。新乡贤作为乡土文化的守望者和传播者,能够为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供新的动能。第一,新乡贤熟悉乡土文化和地方民情,在乡民邻里间威望高、口碑好,在带动优秀传统乡土文化的传承中具有独特的优势。第二,新乡贤对现代文明较为熟悉,能够在保护传承优秀传统乡村文化的基础上,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促进乡村文化的繁荣发展。第三,新乡贤可以助力乡村移风易俗,新乡贤可以通过发挥自身的文化优势,协助乡村基层干部制定和完善与当地情况相契合的村规民约,进一步推动农村破除陈规陋习,涵育乡风文明。第四,新乡贤的模范带头作用有助于加深村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进而引导他们树立和践行正确的价值观,推动农村文明风貌的形成。
2.4"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
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支撑。乡民的幸福感不仅源自物质生活条件的提升,也与良好的生态环境体验密不可分,新乡贤作为美丽乡村的守护者,在促进乡村生态振兴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新乡贤能够促进生态文明思想的传播。新乡贤中的大多数人都接受过现代文明的熏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较强,他们通过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村民学习生态文明思想和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探索乡村可持续发展道路。另一方面,新乡贤有利于推动乡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他们通过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建言献策等方式,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容村貌的改造,例如清理垃圾、治理河道、村舍修缮和村厕改造等行动,改善过去村落“脏乱差”的现象,进而提升人居环境舒适度,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2.5" 强化乡村组织振兴
组织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根本和保障。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是影响乡村发展潜力的决定性因素,而新乡贤可以协助村“两委”完善乡村治理,为乡村组织振兴提供人才支撑[5]。符合条件的新乡贤被吸纳进入村“两委”班子之后,不仅有助于村“两委”人员结构的优化,而且能够充分发挥新乡贤的自身价值,新乡贤作为村民同村“两委”之间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可以帮助村民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同时新乡贤还是乡村自治的协助者和乡村德治的引领者,能够协助基层干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排解邻里纠纷、推动乡风文明建设等,有效将德治、自治和法治三者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3"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现实困境
3.1" 新乡贤角色定位模糊
在我国乡村社会中,乡村秩序的形成具有双重性,分别是国家行政力量嵌入和乡村内生力量激活[6]。以国家行政力量为后备的村“两委”是乡村治理的合法主体,而新乡贤则是作为乡村社会内生权威的代表辅助国家行政力量,本质上属于非体制内嵌入。新乡贤返乡治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乡村治理主体缺位的问题,与现阶段我国乡村治理的现实需求相契合。但从实践层面来看,新乡贤由于制度上“权威”身份的不明确和职责的不明晰,在乡村治理中极易与村“两委”之间产生职能摩擦的问题。首先,部分新乡贤对自身定位缺乏正确的认知,认为自己在乡村事务中更多是充当着管理者的角色,甚至依仗自身资源过度管理乡村,将自己的职能权力凌驾于村“两委”之上,干预村干部的正常工作,极大地破坏了乡村的治理秩序。其次,部分村“两委”会惧怕新乡贤群体由于能力强、威望高等因素对自身权力和影响力产生威胁,从而对新乡贤采取敌视对立的态度,阻碍他们作用的发挥。最后,由于规章制度的不完善,村“两委”与新乡贤之间出现会存在权责交叉重叠的现象,致使双方为避免担责而互相推诿,造成乡村治理低效的困境。
3.2" 新乡贤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新乡贤的治理能力直接影响参与乡村治理的成效。在目前新乡贤助推乡村振兴的现实过程中,其自身治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也在不断地凸显出来。其一,新乡贤群体由于组成结构的限制,除了一些退休返乡的公务员以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未接受过系统的培训,这就导致这部分人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存在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不足、无法为复杂的乡村事务提出专业性建议等问题。其二,现实中年轻的乡村人才大量流入城市,所以目前的新乡贤队伍主要以中老年人为主,年长的新乡贤对于新鲜事物未能快速地接纳,在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中偏向保守,处理乡村事务时过于依赖经验和威望,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容易出现有失公允的现象,进而影响新乡贤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权威性。其三,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本质是能够提供更多优质的社会资源,而现实中部分新乡贤的引进却因为过于注重新乡贤的财资能力,而忽视了他们其他方面的素养和能力,例如知识结构过窄、道德素养缺乏等问题。虽然促进了乡村经济的发展,但也会影响新乡贤队伍的整体治理效能。
3.3" 村民对新乡贤认可度低
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学术角度来看,新乡贤的地位和角色都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界定,他们大部分是基于乡土情怀来助力乡村振兴[7]。但目前由于村民对新乡贤群体认可度较低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热情。一方面,传统的农村社会关系网是以血缘和地缘为主,新乡贤由于常年在外工作,与村民之间的情感联系并不紧密,这就导致村民对新乡贤群体的认同感较弱。此外,还有一部分村民以利益来衡量新乡贤的价值,如果新乡贤能够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帮助农民致富,那么新乡贤群体就很容易得到村民的认可;反之,若是新乡贤未能实现村民的个人利益需求,就会受到严重质疑。另一方面,新乡贤文化培育不到位使得村民对新乡贤群体的认知存在偏差,新乡贤文化的传播仍停留在传统媒体传播层面,以村委会宣传栏、文化广场展览等方式进行传播,传播范围小、受众面窄且内容形式单一,进而造成村民对新乡贤的了解程度和认可程度低,甚至还有不少村民怀疑新乡贤群体的返乡目的,认为他们只是为了谋取私利或是得到更多乡村资源才参与乡村治理。
3.4"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不健全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面向是规范化,要求在乡村治理体系建构过程中完成相关的制度体系建设[8]。但目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大多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完善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不利于新乡贤群体在乡村治理中积极作用的发挥。第一,新乡贤选拔机制不完善。从整体上看,当前很多地方都只注重新乡贤的经济能力,他们认为只要经济实力强大就可以将其纳入新乡贤队伍,而没有完善的新乡贤准入评选机制和严格的新乡贤认定标准,使得新乡贤队伍主体不清、人员混杂。第二,新乡贤返乡治村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不健全。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动力多是基于乡土情怀,而在现实中,因为新乡贤回归的激励保障措施不到位,在条件艰苦的农村环境下,新乡贤不仅受制于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硬性保障水平的限制,同时创业投资需求也很难得到满足,这就削弱了新乡贤群体服务乡村的持续性动力。第三,新乡贤监督机制的缺失。新乡贤本身是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目前还仍未形成统一的监督考核机制,更多的是依靠新乡贤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来参与乡村治理,这就容易出现新乡贤以权谋私、偏离为人民服务初衷的现象。
4" 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纾解策略
4.1" 从制度上明确新乡贤角色定位
新乡贤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有效力量,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小觑。目前,由于新乡贤群体的角色定位模糊,导致其功能作用的发挥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必须明确新乡贤的角色定位,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应有的价值。首先,政府可以根据乡村治理的现实情况,进一步设立认定新乡贤及其组织的正式程序,明确新乡贤群体参与乡村治理的形式方法、职责内容等,在制度上赋予新乡贤治村的合法地位,从而改善新乡贤角色和职能模糊的现状。其次,要协调好新乡贤和村“两委”二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具体职责与权力,找准自身的角色定位。其中,村“两委”在处理乡村事务时居于主体地位,新乡贤则是辅助村“两委”进行农村管理、矛盾调解等活动,二者共同建立“主辅治理结构”,凝聚乡村治理力量。最后,要建立必要的权力约束和监督机制,规范新乡贤群体的治理行为,确保乡村中非正式权力的畅通运行。同时以宣传、培训、保障和管理等机制为辅助,不断提升新乡贤群体的治理水平和素养,实现新乡贤作用的有效发挥。
4.2" 增强新乡贤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新乡贤只有不断增强自身建设,提高治理能力,才能有效应对乡村治理中琐细、复杂的事务,推进实现乡村善治。第一,新乡贤要增强自我学习意识,主动参与乡村开展的各类学习活动,聚焦乡村振兴文件,及时了解“三农”发展的新形势和新政策,学习和掌握现代治理方法,以此提升自身的治理意识和治理能力。同时,新乡贤还要积极与村干部等其他治理主体进行学习交流,以“群贤智汇”的模式促进乡村治理水平提升。第二,要重视对新乡贤队伍的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乡村治理行业中的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新乡贤骨干培训班等方式,定期为新乡贤提供技能培训和方法指导,促进新乡贤群体整体知识水平和综合治理能力的提升。此外,还必须注重对新乡贤群体法律素养的培养,为提升新乡贤法治思维、加强乡村法治化奠定基础。第三,新乡贤要提高自律意识,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容易在各种诱惑下难以自控,使其腐化堕落。因此,新乡贤群体要加强自律意识的培养,在工作中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村规民约。
4.3" 提升村民对新乡贤的认同感
提升村民对新乡贤的认同感是新乡贤有效参与乡村振兴的基础,是激发新乡贤群体引领村民共同缔造美好乡村的重要动力。因此,要实现新乡贤在乡村振兴中的有效作用,就必须改变村民对这一群体的刻板印象,提升村民对他们的接受和认可程度。一方面,要促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政府要加大对新乡贤文化的普及和宣传,通过挖掘和报道新乡贤群体的优秀事迹,唤起村民对新乡贤群体的认同和对新乡贤精神的传递,以及利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宣传新乡贤文化,让村民可以从多渠道了解新乡贤文化内涵,深化村民对新乡贤群体的认知和理解,形成认可和尊重新乡贤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要搭建村民与新乡贤互动交流的平台,新乡贤要主动深入到村民当中,加强与村民的情感联系,在进一步了解到村民的实际情况和真正需求的基础上,协助村“两委”为村民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获取更多村民的认可。同时,新乡贤还要主动邀请村民参与新乡贤组织运作,自觉接受他们的监督和建议。
4.4" 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
完善新乡贤参与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是吸引新乡贤返乡治村、优化新乡贤组织运行的必然选择。首先,要规范新乡贤队伍的准入制度和用人标准。新乡贤群体的认定要坚持以德为先,并以现实需求和群众满意度为重要标尺,积极吸纳有情怀、有能力的人才进入新乡贤队伍。其次,要健全新乡贤返乡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一是要完善新乡贤返乡的物质保障制度,主要包括新乡贤返乡的住房、医疗及子女教育等硬性保障问题,以此解决新乡贤生活的后顾之忧;二是要为符合条件并愿意返乡创业的新乡贤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和政策扶持;三是要加强对新乡贤的精神激励,采取荣誉激励、情感激励等方式鼓励新乡贤群体投身乡村建设,提升自我价值实现。最后,要建立健全新乡贤的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和运用政府、人民以及其他治理主体的力量对新乡贤队伍进行多元监督,从而防止新乡贤异化和新乡贤权力的滥用,保证新乡贤乡村治理工作的公平公正。
5" 结束语
总而言之,乡村振兴需要人才引擎。新乡贤作为乡土情怀浓厚的能人群体,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需求相契合。为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要不断挖掘新乡贤资源,汇聚新乡贤力量,释放新乡贤活力,从而吸引更多人才扎根乡村、投身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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