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福利院儿童参与院里的公共事务,更好地倾听儿童的声音,吸纳儿童的意见,促进儿童参与权的实践和发展,G市社会福利院建立了儿童议事会。议事会的成立,更好地了解和满足了儿童的实际需求,提升儿童参与权的实现,维护了儿童的各项权益。
一、儿童议事会的构成
(一)儿童代表——“儿童议事员”
儿童议事员主要面向全院儿童进行招募。由社工在儿童所在的班区发布招募信息,并对儿童议事会进行介绍和宣讲。由儿童自主报名,报名的儿童需要愿意热心参与院内公共事务,有责任感、敢于表达自己的想法。儿童们通过报名、宣讲拉票、民主投票的方式,选出了代表群体发声的小小代表,组成了儿童议事员群体。
(二)亲职议事员——“同行者”
由于福利院儿童的生活涉及衣、食、住、行、医疗、康复等多个方面,涉及院内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了更好地让儿童议事员能够表达自己在各个方面的需求和意见,由院内社工推进各个院职能部门通过推荐和自荐的方式,选取各个领域的工作人员作为亲职议事员。这些亲职议事员将在每次的儿童议事会相关议题上出席,作为“同行者”的角色,一起陪伴儿童议事员对各项议题进行探讨,并与儿童议事员进行沟通协商,共同推动议题的讨论和问题解决。
(三)专家顾问——“智囊团”
儿童议事会还邀请院内各行业的骨干、院领导组成“专家顾问”,为议事会提供相关专业知识指导,解答儿童各项疑惑,推动儿童议事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儿童议事会的开展
(一)前期调研需求,确立议题
儿童议事会前期在社工的带领下广泛征求儿童的意见,对涉及儿童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开展座谈会等方式做需求调研。通过前期的需求收集,确定儿童议事会的议题,例如儿童对院内日常提供的伙食提出需求和改进意见、儿童对院内组织的冬、夏令营的主题和活动方式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想法、儿童对日常课外兴趣班的选择和兴趣爱好培养方向等表达自身的想法。通过前期的需求调研,让孩子们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事项畅所欲言地表达,再由社工与儿童共同确定儿童议事会的主题。
(二)社工牵头,定期召开会议
在确定会议主题的基础上,由社工向亲职议事员发布会议通知,定期召开会议。在会议上,儿童议事员和亲职议事员有充分的空间和时间进行探讨和协商。例如对于院内伙食的改进意见,会议先由儿童议事员进行发言,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改进建议,再由负责膳食工作的亲职议事员对儿童所提意见进行回应。在这个过程中,专家对于儿童提出的议题也给出了指导性意见,例如在膳食改进的议题中,院内的营养学专家对儿童提出的膳食需求做出了一系列指导,旨在既能满足儿童对于餐食的口味,同时兼顾营养以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形成决策,持续推进
每次会议结束后,会议都会根据议题形成一定的会议决策。例如儿童的日常膳食具体有哪些改进措施、儿童寒暑假外出活动的方案等。由社工对每次的会议决策形成会议纪要,并定期公示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接受全体儿童和工作人员的监督。
三、儿童议事会开展过程中的反思
(一)从“参加”到“参与”,发挥主人翁意识
自从院里开展了儿童议事会,儿童多了发声的渠道。他们的声音被更多地听见,他们的需求被更多地看见。在儿童议事会的过程中,儿童的参与权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实现。从接受安排“参加”院里的各项活动,再到“参与”其中,发挥小主人翁意识,与院内亲职代表、专家团队共同协商,儿童在过程中被倾听、被支持。
(二)倾听儿童心声,不断改进服务
在过往的服务经验中,往往是从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发现儿童的需求和问题,为儿童开展服务。儿童议事会为福利院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新视角、新模式,从儿童的视角出发,让儿童的意见成为改进服务工作的重要推动力,让工作人员不断从服务模式、服务内容方面进行创新。儿童议事会从2023年成立至今,已召开过9次会议,议事决策17项。这些决策从儿童的“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推动了儿童参与院内公共事务。
(三)不断增能赋权,提升儿童议事能力
当然,在筹备和组织儿童议事会的过程中,社工也发现了一些需要提升的部分,一是儿童的参与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儿童对于儿童议事会的作用和意义没有很好的理解和认知,从而在会议前期的需求收集和探讨中,部分儿童没有积极地参与其中。每次发表意见主要依靠几位儿童议事员代表。二是儿童议事员收集信息和组织、表达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儿童的年龄、认知水平、思考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前期收集信息的方式和渠道,组织表达议题和意见都有一定能力上的不足,使得儿童议事会有一定局限性。这就需要社工的支持和培育,不断提升儿童议事的能力。一是提升儿童对儿童议事会作用和意义的认知,社工可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嵌入式地开展主题讨论等形式的活动,让儿童对于自己的身边事物引发思考和探讨,逐步加深儿童对议事会的理解,激发参与的积极性;二是需要社工给予能力提升的支持,将资料收集的方法、表达的技巧与形式,透过日常服务潜移默化地教授给儿童,让他们在知识及技能方面都获得一定的提升,从而提升议事的能力。
透过儿童议事会,真正培养了儿童的主体意识,提升了儿童的沟通能力、协商能力,也进一步加强了孩子们对儿童权力的认识,充分体现了福利院“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工作宗旨。
(作者单位:广州市社会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