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确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的教育类型。在职业院校课程教学领域,职业教育该具备什么样的类型特征,本文认为,其应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行动性知识的学习领域。这一特征回答的是“教什么”的问题。在这一的问题上,普通教育更多指向的是符号性知识的学习,即通过符号表达的知识与范畴,它们是人类发现的规律性认知。而职业教育要传授的主要是行动性知识,这些知识表达的是人类的经验、技巧以及做事的智慧,与符号性知识一样,它们都是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这两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共同组成了学校课程教学的内容集合,它们既相互区别又深刻关联。当我们在“怎么做”的基础上,追求为什么的时候,行动性知识就与符号性知识产生深刻联系,导向“理实一体”与“知行合一”。因此,职业教育课程的理想内容组织方式是“项目化”,通过项目化把理论性知识与行动性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理实一体;在教材的呈现上则需要“立体化”表达。
二是做中学的习得方法。这一特征回答的是“怎么教”的问题。对于普通教育而言,与符号性知识的传授相对应,比较多地采用讲解、问答、探究等教学方法,而职业院校的课程教学应主要采用“做中学”的方法。做中学的教学方法与行动性知识的传授要求相一致,它的核心要义是通过“行动”习得技能与技术。对于教师而言,主要教学方式是“示范、校正、指导”;对于学生而言,主要学习方式是“操作、反思、改进”。讲授式教学以符号为媒介,通过思维展开与学习对象的互动,从而形成记忆、理解与知识的运用。做中学主要通过工具与工作对象产生互动,训练身体的机能,形成技能、获得经验、产生认知。因此,职业教育课程教学应倡导通过“真实任务”学习,在真实情景中学习,这是职业院校课程教学与普通教育最大区别之一。做中学的本质是让学生动起来,首先是让学生的身体动起来,即操作起来;其次,让学生的脑子动起来,在行动中反思改进;最终产生心动,即把事情做得更好,产生追求美的冲动,这就是高位的工匠精神。
三是职业能力指向的学习结果。这一特征回答的是学得“怎么样”的问题。职业教育的学习结果指向的是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以及核心素养,即顺利完成职场任务的能力,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这种能力表现在能够快速、有章法地解决问题,并在工作中展开与他人的协作,表现出良好的素质。对于课程教学的目标达成与否,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着不同的测评方式,符号性知识的掌握主要通过纸笔测试完成,而职业能力与素养的测定则需要通过项目化载体实现。如当年的学徒制,木工可以独立完成手推车的制作并实现其功能,以此评价其是否可以“出师”。显然这一过程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职业院校课程教学需要安排足够时间和独立环节,通过职业能力的输出与测量帮助学生形成综合职业能力。
(作者系浙江师范大学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学术顾问、金华市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正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