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法务管理现状及其对策措施探讨

2024-12-06 00:00:00戴慧君
检察风云 2024年25期
关键词:法律事务法务国有企业

一、在新常态格局下企业法务管理的现状分析

(一)环境现状

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阶段,表现为经济增长速度适度回调,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产业结构逐步升级优化,城乡差异逐步缩减,居民收入持续提升。在这一新阶段,虽然经济增长速度有所减缓,但得益于庞大的经济总量,增长绝对量依然较为显著,经济稳定性也有所增强。企业作为推动社会经济进步的基本单元,为增强市场竞争力,必须对自身的法务管理现状给予高度关注,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据相关数据统计,众多国有企业在法务团队建设上,持证上岗的比例并不高,影响了法务工作的实际成效。

进一步观察,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在法务需求上存在差异,这体现在企业对法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员工的工作压力上。通常情况下,大型民营企业和处于激烈竞争环境中的企业,会更加重视法务工作,执行力度也会更大;相对地,中小型企业或竞争压力较小的企业,对法务工作的关注程度则会较低。此外,一些企业未能深入实施法务管理,权责划分不明确。部分国有企业虽然设立了法律部门,但未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有的企业法律部门缺乏充足的人力资源配置,甚至出现非专业人士领导专业人士的局面。同时,当企业发展战略与潜在法律风险出现冲突时,企业领导层可能会过于追求利润,忽视了法务建议的重要性。总体来看,我国企业在法务管理方面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主要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尚需完善,政府干预经济的措施有时不够精准;此外,法务管理缺乏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意识和能力,多数企业缺乏国际化视野。

(二)管理现状

首先,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法务人员,其业务能力并不尽如人意。这些法务人员不应仅仅拥有书本上的知识,或者仅有法律专业素养,他们更应当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提升,将理论素养与公司战略发展融为一体,力求向管理型、商务型、技能型方向发展。在现实中,企业法务人员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内部培养的,缺乏足够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日常工作中可能显得不够专业;第二类是来自各行各业的法律专家,如社会律师、高校教师等,虽然理论知识深厚,但对企业实际情况缺乏了解,缺乏商务管理经验,可能对企业经济利益造成影响;第三类是刚毕业的法学科班生,他们在各方面都需进一步锤炼。

二、国有企业法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面对现行的经济环境,我国的部分国有企业法务治理尚存诸多不足之处。尤为明显的问题包括:对于法务治理环节的忽视,缺乏健全的法律管理体系,法务治理活动流于形式,以及法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不足等情况。这些问题不仅对企业稳健成长产生负面影响,更有可能侵害企业本身的合法权利。

(一)对法务管理不够重视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法律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经济与市场的正常运行,影响着国有资产的安全。然而,在我国的一些国有企业中,法务管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具体来说:首先,对法律部门职能的不重视。在很多国有企业,法律部门通常被看作是一个辅助部门,而不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参与者。在企业的重大决策及日常管理活动中,法务部往往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法务部门参与程度较低,法律地位不明确,这一现状制约着法务部门在企业决策和风险防控中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其在企业重大决策、项目审批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职能,法律意见也不能被充分考虑,使其难以有效地帮助企业防范风险、保护企业法律权益。这反映了我国企业法务管理存在着一些误区,即未能充分认识到法务工作对于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所起的重要作用。其次,对法律文化建设工作的不重视。企业管理人员没有对法律文化建设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实施措施的监督,这使得员工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有效提高,导致企业员工往往只把法务工作理解为法律事务和解决纠纷,忽视了法务管理所具有的风险防范和决策咨询功能,这一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忽略了对法律风险的评估与管理,从而增加了企业面临法律纠纷与损失的风险。

(二)法律合规机制不完善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普遍依照国家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并建立了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依然由于法律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引发了各种问题,还有部分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往往忽略了经营活动的合法,甚至出现了违法行为。

(三)法务管理工作停留于表面

国有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浮于表面,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有效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表面上重视法律管理”,但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走过场”的现象。例如,尽管企业内部培训与宣传活动频繁,但法律宣传内容空洞,缺乏针对性,员工对法律管理的认识仅停留于表面,不能有效地应用于实践。法务部虽然也存在于公司架构之中,但是其对公司决策与日常管理的介入程度并不深。

(四)法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

当前,国有企业内部还存在法务部人员配置不合理、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企业的法务管理水平已远远不能适应其发展的需要。首先,由于国有企业法务人员在法律培训方面存在着一定的缺陷,例如没有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而导致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缺乏法律法规知识,不能有效地防范工作中的法律风险,从而影响了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健康发展。其次,部分国有企业法务部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投资不足致使其在人员配备和专业培训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法务人员数量有限、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不能很好地满足企业不断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制约着法务工作的整体效率与质量。

三、提升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策略与措施

(一)加强企业法律人才培养

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就必须注重法律人才的培育和运用。

法律人才对于企业风险管理与权益保护至关重要,因此企业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强化法律人才的培养:首先,企业应当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拔法律人才,同时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薪酬体系和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鼓励员工参加法律专业进修和资格考试,不断提升法律人才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最后,企业应当建立法律人才的长期发展规划,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订法律人才的长期培养计划,确保法律人才队伍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二)加强国有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岗位建设

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在其职位上的稳定对于确保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极为关键。为此,国有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保持管理岗位的稳定性。国有企业应当避免频繁更换管理岗位,确保管理人员能够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入了解企业业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法律支持。二是从基层培养法律人才。国有企业应当重视从基层选拔和培养法律人才,通过实践锻炼和岗位轮换,让法律人才全面了解企业的运作机制,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建立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国有企业应当制定科学的人才发展规划,明确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路径,避免人才培养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交流。国营企业需要定期和员工进行交流,掌握他们的需求与难题,并及时给予援助和支持,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三)加强国有企业对法律事务管理的认识和重视

法律事务管理是企业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的领导和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治企的意识,根据企业规模和业务特点,建立健全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确立其职能与权力界限,保障法律事务处理工作的顺畅执行。对于国有单位而言,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预防体系至关重要,需定期执行法律风险的评价与审核任务,以便及时识别并解决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同时,需将法律事务与企业运营深度整合,利用法律策略助力企业业务拓展,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作者单位:上海水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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