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迪 梁佳明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 201209)
推进法律事务综合发展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基本点,在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进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国家和社会等层面对法律事务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不仅要在信息技术发展的推动下增加法律事务宣传维度、拓展服务功能等,还要创新法律事务宣传与服务形式,以充分发挥法律事务最大社会价值。依托信息技术,以直播平台建设的可行性为切入点,放大“直播平台+法律事务”一体效能,对创建业务覆盖全、空间与资源整合性强的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具有现实意义。
直播平台的建设和发展丰富了用户的网络活动内容与形式,实现了传统信息宣传的广泛化向精细化发展。一定程度上,网络直播强化了“人人即媒体”的信息传播格局,在增加信息宣传途径与效率的同时充分发挥出用户的个体信息宣传作用。另外,直播平台可以实现立体、全面的直播现场一键式呈现,提高信息资源共享效率,实现信息宣传与收集的便捷化、精准化。
将直播平台与法律事务相融合,建立法律事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需要将独立的信息科学技术传播进行整合,创新法律事务发展模式。在宣传方面,创建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推进法律事务服务向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实现各部门与各业务协同,融合纸质、电视媒体、新媒体、直播等全方位融合,使法律事务宣传更深入[1]。另外,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可以与现有各项系统进行兼容,创建智慧民生、智慧校园、智慧交通等法律事务板块,有利于法律事务内容多维度传播,为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创建奠定良好基础。
结合直播平台,推动法律事务创新发展,放大一体效能,使法律事务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可以进一步提升其实用性、宣传教育性、公益性等影响力。同时,直播平台的应用与发展,可以突破社交平台之间的屏障,加强社会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对法律事务服务功能拓展及法律事务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第一,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的创建可以建立和优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第二,辅助建设法律事务信息传播矩阵,提高法律事务信息传播广泛性、互动性,挖掘会公众社会责任感与归属感[2];第三,加强信息资源整合与利用,辅助建设多层次、多角度法律监测体系,为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必要支撑;第四,促进法律事务信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对重大事件进行智能跟踪,针对零散信息进行整理;第五,利用直播平台大数据技术对法律事务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提高法律事务综合效能;第六,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时效性强,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文化理念与涵养,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展。
传统法律事务传播以电视媒体、纸质为主要载体,在新媒体、直播平台的冲击,及社会公众喜好的导向下,许多电视用户、纸质媒体用户从中脱离,加入新媒体与直播平台用户行列。针对此问题,需要以社会公众服务与需要为出发点,坚持做好融合媒体、强化平台建设、发挥主要阵地作用等工作,以此提升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影响力、宣传力、渗透力[3]。
推进直播平台与法律事务的融合,需要以真实为平台内容建设第一要务,以吸引流失用户为基本点,加强利用直播平台的灵活性、机动性,通过法律事务第一现场情况的有效传递,与用户建立有效评论与互动机制,有效避免因空间限制导致的舆论失衡。同时,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可以针对某一重大事件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分析报道,调动用户观看直播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事务的感受,提高法律事务宣传、服务等效率与质量,从而有效提升法律事务的公信力。
在建设“法治中国”理念的推动下,我国社会公众对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等意识逐渐增强。通过法律思维明辨是非,引领生活,应用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发展利益,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意识与精神需要。在公共法律事务的视角下,运用法律知识对社会公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辨别和分析,成为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的主要表达内容。
创建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需要以直播内容为主要抓手,将平台建设成社会公众离不开的法律事务服务平台。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要将“三融”与“三通”作为核心理念,以社会公众的法律问题为导向,以社会公众的需求和目标为出发点,积极整合社会法律事务资源,建立信息化舆论机制[4],实现法律事务的融合性传播,使该平台形成融合构建、创新载体的有机服务形态,实现法律事务服务的移动化、便捷化、全方位化,从而提高法律事务服务成效,为法律事务创新发展提供新动能。
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的创建是在“互联网+”思维下,进行的精准化传播务实性探索。以公共性的法律事务为视角,以直播技术、大数据技术应用为手段,聚焦社会发展中法律事务的突出问题,建立关注热点、监督、舆论、监测等为一体的有机体系,彰显出法律事务最大价值,为中国法律事务发展提供工作重点参考与媒体助手。同时,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要坚持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践与理论并重,注重对法律事务专业人才资源的整合。一方面,有效缓解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就业压力;另一方面,促使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切实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进而延长法律事务领域发展纵深。
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具有复合型、多功能性等特征,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通过法律事务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的收集与应用,打造法律事务内容全面覆盖、跨越时间与空间局限、更优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事务直播平台[5],进而发挥出法律事务最大价值,为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夯实基础,为“直播平台+”模式深化应用与发展提供必要参考与理论支持。
法律事务与综合直播平台融合,突破了法律事务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屏障,创新、创造了全面覆盖、高度融合的法律事务互动机制,是服务为民、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思想意识、整合社会人力资源的新途径与新形式,适应并满足时代与传播创新发展新需要,促使法律事务与相关部门工作目标归集到统一的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上来。综合来看,创建法律事务综合直播平台极具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