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律基础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的开展

2021-11-26 18:51
法制博览 2021年5期
关键词:法律院校职业

邵 鑫

(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六盘水 553000)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国家加快建设法治社会的背景下,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不断涌现,社会矛盾不断激化,我国迫切需要实用型的法律人才,然而高等职业院校法律基础的培养模式落后,对培养目标的实现造成了阻碍[1]。因此,对传统老旧的高职法律基础人才培养进行改进和创新,为社会输入更多的实用型人才,是高职学校当前关注的热点。本文对高职法律基础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的开展进行分析探讨,具体如下。

一、我国高职法律教育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在我国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环境下,我国人民的法治意识加深,越来越多的人在遇到问题时都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2]。同时,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社会对法官、检察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逐渐有了新的任职条件和标准,法律职业逐渐精英化。高职教育为了满足社会的需求,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很多高职学校都开设了法律事务专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的辅助性的法律从业人员。社会需要企业法务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律师等人员,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样的职业需要有法律执业资格证,同时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够从事,而我国统考的司法考试只有本科生才有报考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这样的职业需要有很多的经验才能够报考相关考试拿到相应证书,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律师助理等职业的学历要求一般都是本科以上,同时还要有相关的工作经验[3]。因此,对于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很难满足社会的需求。

二、当前高职法律基础教育所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职业教育特色

高职法律基础的教学基本都是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课程教学为主,在课程设置上没有自身的特色。而高职学生只有两年或者两年半的学习时间,课程设置要具有自身特色,同时还要进行创新,这对高职院校来说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此,现有的教学没有职业特色、教学目标不明确、岗位针对性不强等问题逐渐凸显[4]。高职教育不只是传授知识,其更应偏向技能的培养,这无疑加大了高职法律基础教学的难度,因此在教学时,高职法律基础课的任课老师不仅仅要将相关的法律知识尽数传授给学生,还要将实用性强的法律技巧告知学生。法学教育理论是环环相扣复杂多变的,而就读于专科院校的学生知识基础普遍较为薄弱,对于法学知识无法轻易地掌握和理解,最终导致学生法律意识淡,维权意识弱。

(二)教学方式单一

从当前的高职法律基础课程的具体情况来看,高职法律课程课堂教学很多时候都只是重视理论知识的传授和灌输,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主要还是采取传统的讲授式教学,知识水平低的学生只能被动地做授课老师的听众,没有办法举一反三,深入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5]此外,由于课堂教学时间的限制,学生和教师之间难以展开有意义的、对学生有帮助的讨论,师生之间缺乏沟通、辩论的契机。教师在课堂中单单讲述相关法条或基础的法律知识,这同样会打击学生们学习的积极性。同时,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师基本都是本科生或者研究生毕业之后直接到校任职,其缺乏实践经验,使其无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也没有办法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结合起来,与此同时,学校没有为学生提供参与校外实践的机会,久而久之,学生便会产生厌学心理。

(三)没有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当前高职法律课程无法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不光是因为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不够科学,也是因为学校的硬件设施不足以满足教学的需要。在设立培养目标时,相关负责人未强调实践课程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也没有体现实践课程的作用,没有认真安排实践课程,很多学校的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安排,理论知识课程占比太大,没有按一定比例安排相应的实践课程,尽管有些高职院校安排了一定的实践课程,但在有限时间的教学当中,实践课程常常被理论课程替代。同时,很多高职院校大量招生,但是没有根据学生的增加而添置相应的实训器材,只是单纯地将实训环节寄希望于教师,教师不光要负责传授知识,还需要组织课堂。他们的所作所为决定了学生知识软环境的好坏。学校应增加相应的实训器材,同时为实践课程的顺利进行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在制度上给予实践课程更多的支持。教师在课堂中依旧没有以学生为主体,在课堂教学中主要以讲授教材理论和解释法律条款为主,对于实践性很强的诉讼法也仅仅是以理论灌输为主,没有根据实践去组织教学活动,忽视了教学实践环节,这样的教学活动是枯燥乏味的,会让学生渐渐失去学习兴趣。学生没有实践经验,这与高职法律课程与培养实用型人才的目标是背离的,培养出来的学生自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高职法律基础人才培养与实践教学开展的路径

(一)创新教学方式,重视技能培养

为了让高职法律课程有更好的发展,让高职学生成为能够适应社会的优秀人才,高职法律课程必须设定适合高职教育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重点,同时有针对性讲授相关理论知识。教师在课堂中应给学生保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提升学生的探索能力,通过一系列的互动式教学方法,让学生参与到教学当中,积极地进行思考。例如情景模拟、小组讨论等方式,教师可以在课堂上讲述一些民事诉讼案例,然后让学生进行角色扮演,学生在针对性地扮演原告、被告等角色之后,能够对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有清晰的认识,这样的课堂充满趣味性,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还要为学生创设思考空间,让学生进行思考,学生之间进行讨论,通过课堂练习理解新的知识。

(二)完善校外实践,加强校企合作

高职法律课程的教学,不仅仅要重视课堂教学,更要重视实践教学。在实践教学中,依然要以学生为主体,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职业教育的特性让职业教育更为注重实际操作,因此教师应了解现实职业环境的变化,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实践教学进行创新和改进,利用实训培养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当前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签订的合作企业都是以学校周边为主,这些企业能够容纳的实习生数量有限,因此无法满足学生的实际需要。高职院校完全可以将眼光放长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联系实习单位,让每个学生都能够进入到企业当中,进行实践学习,真正地使自己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

(三)完善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双师型”教师

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师多是毕业之后直接到岗任职,其缺乏实际的法律经验,因此,学校应加大投入,培养出一支“双师型”的教师队伍。学校可以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在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后,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鼓励教师到律师事务所等地进行实践,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得到提升。与此同时,学校还可以请一些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来学校讲课,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实践能力。

四、结语

高职法律课程的实践教学对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高职院校应重视实践教学的作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的需求,建设和完善教学体系,让实践教学能够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法律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而提升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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