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传统家庭养老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尤其是在大城市中,家庭结构小型化、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如何构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养老模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倡导老年人与中青年人互帮互助,在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的基础上,同时关注其精神层面的发展和自我价值的实现,形成和谐共赢的养老服务新格局。本文从积极老龄化国家战略出发,打破代际界限,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分析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和政策支持不足、资金和资源筹集困难、组织和管理存在挑战和社会认知度低等困境,并探讨代际共融养老模式的实现路径,以促进代际互动和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
注:本文受2023年哈尔滨市科技计划项目“代际共融促哈尔滨市养老托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3ZCZJFG115)资助。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纲要》中作了专门部署。践行积极老龄观,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即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积极老龄化理念体现了“老有所为”的思想,认为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事务不仅有助于自身价值的实现和满足,还会带来社会效益的增加,最终实现自身与社会的双赢。
代际共融是指不同年代的人在共享物理空间的同时,实现代际的非正式或者正式的交流互动。这种互动有助于增进理解、减少代际隔阂,并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的社会环境。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目的是消除老年人的陈旧观念、减少世代之间的隔离,并为低收入老年人提供财务支持。它既弥补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中老人社会参与感缺乏的不足,又在社区养老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老年人积极参与代际互动,不仅可以发挥自身的优势,还能接受到来自年轻世代的帮助,加强代际沟通,丰富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本文从积极老龄化的国家战略出发,打破代际界限,探索新的养老模式,研究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存在的困境,并探讨代际共融养老模式的实现路径。
一、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现状
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是一种强调不同年龄层人群之间相互帮助、共同参与的养老方式。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在近年来得到了显著的发展。在哈尔滨市,这种模式通过家庭、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面的努力,实现了老年人与年轻人、中年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政策支持与社区平台建设
在政策支持方面,哈尔滨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如《哈尔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为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政府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了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落地实施。
在社区平台建设方面,哈尔滨市多个社区建立了老年人照护中心、居家养老服务驿站等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多元化服务。此外,社区还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如健康讲座、手工艺术课等,吸引不同年龄层的人群参与,促进了代际间的交流与互动。
(二)志愿服务与互助
哈尔滨市涌现出了一批以“时间银行”为代表的互助养老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志愿者们将提供的助老服务兑换成时间存入“银行”,等自己需要养老服务时,再从“银行”中提取时间,兑换成他人为自己提供的服务。这种模式不仅带动了年轻人帮助老人,也带动了更多“年轻老人”以老助老,形成了良好的互助社会风尚。此外,社区还鼓励居民自发组织互助小组,通过邻里间的相互帮助来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三)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哈尔滨市加强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通过为老年人家庭配备智慧化设备、进行无障碍改造以及提供居家上门服务等方式,将养老机构的专业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这种方式既满足了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又减轻了家庭成员的照护压力。
随着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开始关注并参与到养老服务中来。他们通过捐款捐物、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为老年人送去关爱和温暖。同时,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支持。人们普遍认为这种模式有助于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并促进社会和谐。
二、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困境
近年来,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应用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法律和政策支持不足
法律地位不明确。目前,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尚不完善,缺乏具体的规定和指导,导致互助养老模式在实践中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可能面临合法性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和发展。
权责界定不清晰。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涉及青年人、中年人和老年人之间的互助行为,但现有法律对这类互助行为的权责界定不清晰。在互助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或纠纷,可能难以依据现有法律进行妥善处理,这增加了参与者的顾虑和担忧。
(二)资金和资源筹集困难
资金筹集困难。互助养老模式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老年人自身的投入、社会捐赠以及政府补贴。然而,老年人经济状况各异,投入能力有限,而社会捐赠又具有不确定性,导致资金筹集困难。资金不足限制了互助养老模式的规模和服务质量。
资源分配不均。在哈尔滨市市区,土地和房屋成本较高,为互助养老模式提供合适的场地成为一大难题。而在哈尔滨市周边地区,虽然土地成本相对较低,但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同样面临资金困境。此外,在人力资源方面,专业养老服务人员的短缺也是制约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组织和管理存在挑战
管理难度大。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需要建立有效的组织和管理机制,以确保互助行为的顺利进行。然而,中青年人与老年人、老年人与老年人之间在年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如何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定并确保其实施是一大挑战。
专业能力不足。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参与者主要是老年人和中青年志愿者,他们可能缺乏专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因此,如何培养具备相应能力的领导者和执行者,以及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是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面临的重要问题。
(四)社会认知度低
认知不足。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尚未被社会广泛认知和接受。许多老年人对互助养老模式持观望态度,参与度不高。同时,年轻人对代际共融的理解和支持程度也有限,这限制了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和发展。
宣传不足。由于缺乏足够的宣传和推广,代际共融互助养老的理念和实践在社会上的影响力有限。这导致许多潜在的参与者和支持者对该模式缺乏了解,无法充分发挥代际共荣互助养老模式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在实际应用中面临着法律和政策支持不足、资金和资源筹集困难、组织和管理存在挑战以及社会认知度低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支持、加强资金和资源筹集、优化组织和管理机制并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哈尔滨市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法律和政策支持
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关于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其法律地位、参与者的权利义务、责任界定标准及纠纷解决机制,为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出台政策扶持。制定一系列鼓励和支持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的政策措施,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用地优惠等,降低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的运营成本,提高其吸引力。
建立监管机制。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对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的监管和指导,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保障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二)拓宽资金和资源筹集渠道
多元化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通过政府引导基金、PPP模式、众筹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同时,探索建立代际共融互助养老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项目发展。
资源整合利用。充分利用哈尔滨市社区、企事业单位的闲置资源,如空置的厂房、学校、公共设施等,改造成互助养老场所。在哈尔滨市周边地区,可以依托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培养专业人才。加大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投身代际共融互助养老事业,缓解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三)优化组织和管理机制
建立管理体系。构建以社区为基础、老年人为主体的互助养老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权限,确保管理有序进行。
制定规章制度。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建立健康档案、制定服务标准、进行风险评估与防范等。
培养领导者。在老年人中选拔和培养具有组织和管理能力的领导者,或者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指导,提高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的运营效率。
(四)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代际共融互助养老的理念和优势,提高社会对该模式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如讲座、展览、体验活动等,吸引更多人参与到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中来。
树立典型示范。选择一批成功运作的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作为示范点,进行宣传推广,展示其实际效果和成功经验,带动更多地方和人群参与代际共融互助养老。
促进代际交流。组织丰富多彩的代际交流活动,如亲子活动、文化沙龙、志愿服务等,增进老年人与中青年人之间的了解和信任,为互助养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建立激励机制。对于积极参与代际共融互助养老项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更多人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代际共融互助养老模式不断发展和完善。
(作者单位:黑龙江东方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