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就要求一线教师在教学中要自觉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相结合,引导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法治意识。笔者在教学实践中曾做了以下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聚焦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与文化自信
《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指出,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包括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四个方面。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就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参加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在教学中有意识地加强对学生法治意识的培育,引导学生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让法治教育落地落实。我国公民的政治认同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脉,是人类文明的灿烂瑰宝,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渊源,教师要引导学生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与归属感,坚定文化自信。
二、明晰模块知识,厘清法治与德治互促关系
在高中政治教学中引导学生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必须要明确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涉及的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模块知识,进而厘清他们的互促关系。统编版思想政治必修2、必修3、选择性必修2等多个模块都涉及法治与德治相融合的内容。
必修2的第二课,有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的内容中,涉及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健全支持非有制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这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又体现了诚信、公平、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融合。围绕这些内容展开教学,既可以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又可以增强学生的道德观念。
必修3中将“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之一,并指出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说明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历史上就是相互交融,今天更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选择性必修2第一课专门有“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的论述。这一方面彰显了平等、诚信、公序良俗等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吻合。
三、剖析典型案例,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浸润
高中政治教学要透过法治意识的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现更加全面的立德树人。作为教师,需要通过更多鲜活的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引导学生明德崇法,促进学生法治精神和文化自信的内化。
例如,在教学必修2中的“建设现代化市场体系,反对不正当竞争”内容时,我设置“弘法守正,探索依法经营之道”的主题,引入“某水杯小熊图案侵权”的真实案例,深入分析市场经济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生的原因及对策,引导学生明确作为经营者要遵守市场规则,依法经营,遵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让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同时得到道德的洗礼。
再如,在教学选择性必修2中的“薪火相传有继承”时,设计“薪火相传顾情法”的议题,通过对“上海独居老人赠房产给水果摊主惹争议”真实案例的探究,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境中理解、掌握“法定继承有顺序,遗嘱继承重意愿”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学生认同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自觉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和道德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共同托起社会的公平正义。高中政治教学中只有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才能引导学生更好地明德崇法,让法治意识和道德观念深深融入学生的精神世界,培养担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