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建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4-12-04 00:00邱如兰
检察风云 2024年22期

当前我国降碳减排战略的实施重点,正从工业和交通领域拓展到建筑领域。须明确建筑降碳如何顺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厘清建筑节能降碳的细化要求,并找到切实可行的发展路径。

建筑业成为降碳战略实施重点

人为因素导致的碳排放主要在产业、建筑和交通领域。建筑行业的碳排放约占全球碳排放总量的40%,具有巨大的节能潜力。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要求到2025年我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这标志着我国降碳减排战略的实施重点从工业和交通领域拓展到建筑领域。

推动建筑领域的低碳化是一项复杂工程和长期任务,应找到具有区域、行业针对性的实施路径。我国降碳减排战略的实施重点拓展到建筑领域,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从仅关注单体建筑的低碳化,转向对于建筑群、街区和城市系统的低碳发展,以及低碳建筑的全生命周期(设计、建造和管理)都加以关注,即注重建筑领域的持续低碳管理;从仅关注建筑运营阶段的低能耗,转向对于建设阶段的“隐含碳”也加以关注;从仅关注降低建设成本的建筑技术,转向对于结合本地气候和文化特征的低碳建筑技术也加以关注;从仅关注建筑及其他城市实体的低碳化,转向对于使用者参与的日常性低碳措施也加以关注。

上述几个方面是建筑领域低碳化发展的主要方向,也面临着不小的挑战,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持续关注和大力推动。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建筑领域应充分关注“隐含碳”的排放问题。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全球建筑运营阶段的碳排放,即“运营碳”占全球碳排放的28%,建筑建设阶段的碳排放,即“隐含碳”占比为11%;我国建筑运营阶段的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的20%,“隐含碳”则占到22%。在我国建筑的碳排放中,“隐含碳”占比大于“运营碳”,需要予以充分关注,并通过创新建造技术、材料技术和管理规范等推动低碳化发展。

发展低碳建筑的细化措施

根据《方案》的要求,我国低碳建筑的建造和运营须采取一系列细化措施。

一是提升城镇新建建筑的节能降碳水平。优化新建建筑的节能降碳设计,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采用高效节能低碳设备,提高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和防火性能,推动公共建筑和具备条件的住宅建筑配置能源管理系统。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鼓励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的标准建设。对于京津冀、长三角等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快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的比例。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各方责任,重点把好施工图审查关和工程项目验收关,强化对年运行能耗1000吨标准煤(或耗电500万千瓦时)及以上建筑项目的节能审查,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

二是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预制构件和零部件的通用性,推广标准化、少规格、多组合设计。严格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住宅。发挥政府采购引领作用,支持绿色建材的推广应用。被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应当采购符合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绿色建材。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建立绿色建材应用数据库。持续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统筹做好施工临时设施与永久设施的综合利用。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推进城镇既有建筑改造升级。组织实施“能效诊断”,全面开展城镇既有建筑摸底调查,建立城市级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以城市为单位制定既有建筑年度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时序。结合房屋安全情况,明确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和外墙保温、门窗改造等重点内容。统筹推进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小区公共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等工作。被纳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政策”支持范围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住宅建筑节能改造后的能效,应达到现行的标准和规范;未采取节能措施的公共建筑,在改造后应实现整体能效提升20%以上。

四是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加大高效节能家电等设备的推广力度,鼓励居民加快淘汰低效落后的用能设备。建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科学制定能耗限额基准,明确高耗能、高排放建筑的改造要求,公示改造信息,加强社会监督。各地区要加快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聚焦公共机构办公和技术业务用房、国有企业办公用房、交通场站等公共建筑,依法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情况等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定期开展公共建筑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备的调试保养,确保用能系统全工况低能耗、高能效运行。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推动建筑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推广应用高效柔性智能调控技术。推动建筑群整体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和调峰。

通过采用环保材料、优化建筑设计等措施推广绿色建筑,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

五是推动建筑用能低碳转型。各地区要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确定工作推进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制定完善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相关标准和图集,试点推动工业厂房、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等新建建筑的光伏一体化建设。加强对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的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支持建筑领域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供热的应用,开展火电、工业、核电等余热利用。探索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进行应用的常态化监管和评估,及时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运行策略。提高建筑电气化水平,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提高住宅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等的电气化普及率。

低碳建筑与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3年底,全国城镇累计建成绿色建筑面积约118.5亿平方米,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累计达2.7万余个。2023年全年,全国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约20.7亿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94%。

虽然建筑低碳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但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任务依然艰巨,面临着建筑节能降碳技术亟须创新、绿色建筑居住者获得感不强等挑战。

我国“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任务中明确,“使绿色低碳发展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鲜明的底色”,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国家关于绿色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加快实现建筑绿色低碳发展,要正确认识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对于高质量发展的意义:实现建筑领域低碳化目标,对于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业是支撑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的基础性行业,同时也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大户。我国房地产和建筑业正走在以智能建造为建设方式、以数字化推动全面转型、以绿色化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发展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要锚定建造及改建“好房子”的目标,以人民群众对于房屋的舒适性、健康性、功能性等需求为前提。其具体工作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提升新建建筑的节能水平,二是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不断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

我国房地产行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要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推广。集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为一体的智能技术正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科技创新日益赋能绿色建筑的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聚焦建筑节能降碳与绿色建筑发展,强化科技攻关,积极开展绿色低碳建筑技术以及高效节能降碳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不断推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绿色低碳建筑的发展夯实基础。

根据《方案》,我国2025年将全面达到绿色建筑行业发展的底线要求——所有竣工项目均达到绿色建筑的基准,并把居住者可感知作为评价绿色建筑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