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三明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

2024-12-03 00:00杨静
中国民族博览 2024年17期

【摘 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三明市是重要的客家组地,是客家文化生成、存在和延续的核心区域,保存着极为丰富的客家资源。2017年1月,我市和龙岩经文化部批准成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本文从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创建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建设客家文化生态实验区的建议等方面谈一点自己的思考。

【关键词】三明;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建设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198(2024)17—057—03

一、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的背景

2017年1月23日,文化部向福建回复《关于同意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复函》,同意设立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该实验区保护范围为“古汀州八县”,即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区和三明市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保护区面积1.94万平方公里,人口292.1万人,是我国第一个多地市共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2019年11月5日,福建省印发《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二、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按照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要求,三明市组织市、县两级落实总体规划方案,研究制定分规划、专项规划,明溪、清流、宁化三个客家核心县进行具体实施建设。

(一)切实履行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主体责任

由市文旅局牵头成立,21个成员单位组成了全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清流县、明溪、宁化县建立健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文体和旅游局设立文化遗产股,负责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并推动全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在县文化馆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

(二)全面落实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市文旅局以《办法》的出台为契机,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突出人的主体地位,重视社区的承载作用,注重氛围建设,培育独有特色,努力将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先进区、示范区和引领区。

1.科学编制市、县级建设规划

组建市级规划编制小组,制定《三明市客家文化产(闽西)生态保护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编制完成《三明市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规划汇编》一书。

宁化县围绕《宁化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分规划》,分近、中、远三期实施,努力构建“以全县各乡镇的特色非遗项目分布为横向布局,以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非遗项目、传习所、传承人的管理为纵向关联”,兼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密切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依存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覆盖全县的客家文化生态网络。

清流县加大资金投入,在人才聚集、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同时,依据福建省《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结合清流实际,制定《清流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

明溪县于2021年编制实施了《明溪县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系统推进项目策划,传承基地建设,非遗普查申报、非遗传承人培养等各项工作。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实践能力建设

一是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市文旅局2019—2022年连续制定下发了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市新增104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新增31名市级代表性传承人。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5个、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54个、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31人、市级非遗传承人91人;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5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62项;省级传承人6人、市级传承人8人。

二是文旅融合初见成效。宁化县围绕“客家祖地”城市定位,持续打造“古韵客家”文化旅游品牌,建设培育了客家祖地主轴、世界客属文化交流中心、客家美食文化城、客家慈恩生态文化园等一批“客”字号文旅项目及品牌,引人气、促消费,打造文旅融合新亮点。清流县开展非遗嘉年华活动,20余个独具特色的当地非遗技艺和小吃精彩亮相长校水果采摘节,“龙舟竞渡、福满清流”文化旅游节等文旅系列活动,吸引了来自周边县市近千名游客“沉浸式”体验。明溪县依托“中国旅游日”和“文化遗产日”等主题活动,连续多年成功举办“御帘油饼节”“胡坊茶花灯游园”等客家民俗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民俗项目体验,形成独具特色的客家民俗文化亮点。

三是有序推进非遗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综合性、专题性非遗展示馆。三明市非遗保护中心投入100多万对非遗博览苑进行提升改造,成为数字非遗馆。宁化县建成木活字印刷术专题展示馆、玉扣纸非遗传承体验中心(纸都治平馆),重点展示木活字印刷技艺和玉扣纸制作技艺等省级非遗项目。清流县设立李家五经魁、长校十番锣鼓、客家三角戏传习所等非遗传承所22个,建设县级非遗展示馆1个,乡镇级非遗展示馆2个。明溪县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肖家山、鳌坑、御帘等客家传统村落,建成“归化文脉 古邑非遗”为主题的非遗展示馆。

3.营造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一是利用新媒体广泛宣传。建设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开展三明“百集非遗纪录片”的拍摄,现已完成15个非遗项目。清流县广播电视台设立《清流记忆》栏目,将各项非遗项目制作成专题电视片进行展播。宁化县开展客家史研究,重点围绕宁化石壁在客家民系形成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石壁客家的形成、发展、分布、流向等几个方面,做好客家民系发展史上重大事件和宁化境内客家民俗风情的研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设介绍客家名人、民俗的专题、专栏,增加社会各界对客家文化的认识和了解,引起各级、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二是丰富活动载体。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及各类传统节日等契机,结合“半台戏”公共文化配送下乡巡回演出,进行各种丰富多彩的群众性“非遗”保护宣传与展示展演。成功举办“客家非遗一台戏——追梦客家三明行舞台情景剧”“三明市方言展示活动”“三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意作品大赛”“客家擂茶擂台赛”“宁台客家山歌童谣大赛”“传统戏剧汇演”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学术研讨会等客家文化主题活动,提高客家文化知名度、美誉度。

4.重点保护区域保护取得进展

一是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宁化县多渠道筹措资金修缮客家古村落、古民居,重点做好石壁杨边村、曹坊下曹村、泉上镇元祥村等古民居、古村落的修复、开发。清流县赖坊历史文化名镇村集中成片(来青、赖氏家祠、攸叙、棠棣竞秀、翰林第、彩映庚、迎熏)的整体修缮工程已完成。二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对已经确认但未确定保护级别的革命遗址尽数纳入保护范围,建立文物档案;对已认定的遗址遗迹进行文字、图片、影视等资料的收集,进行分门别类、合理归档、收集保管,加大红色遗址申报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力度。三是做好客家文物的调查整理。明溪县加大经费投入,对客家文物调查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建设文物数据库,公布文物普查成果。通过普查不可移动的文物,宅第民居、桥涵码头、池塘井泉、亭台楼阁、堤坝渠堰、奇观祠堂、名人墓等民间建筑216处,坪埠的万春桥和城关的高平桥等尤具规模和艺术价值,蕴含浓厚的客家建筑风格;可移动文物瓷器、玉器、木器、货币、革命文物265件,其中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158件。

尽管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和经验,但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整体性保护有待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体性保护原则的具体实践,是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流变性和整体性特征而采取的更加科学的保护方式。在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践中,保护活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与之相关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环境的保护和人文生态环境的营造还不够,系统的整体性保护还不强。

二是特色建设不明显。部分非遗项目技艺受学习周期长、收入低、工艺复杂等问题影响,非遗传承人出现“收徒难”的情况,一定程度影响非遗项目的有序传承保护。同时受科学技术发展影响,传统生产工艺、手工艺逐步被现代技术取代,部分非遗项目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

三、对于做好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1)继续做好合理规划。适当设定近、中、远期建设目标,做到建立健全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完善保护与传承机制;有序推进抢救性保护工作,生产性保护成效显著;不断增加传习场所、展示场馆等基础设施;进一步丰富非遗理论研究成果;突出“非遗进校园”活动成效;创新宣传传播活动方式,进一步提升国家级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影响力。

(2)实施分类扶持。发展客家文化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所涉及的县多数是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县财政的财力尤其困难,建议上级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相关扶持资金重点向基层和贫困县倾斜。

(3)重视非遗人才培养和储备。目前人才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学历层次、专业水平偏低,综合素质不强,与客家文化(闽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上级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指导,多提供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的平台,扩大基层工作人员视野、提升专业水平。部分珍贵濒危非遗项目,高校开设课程,实现传统师带徒、家族传承与现代职业化教育相结合,解决好大师级非遗技艺的保护与传承、传统技艺后备人员的遴选与培养等问题,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的年轻人加入到非遗传承保护中来。

(4)坚持相互结合的工作方法。即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群众受益有机结合,逐步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之路。

(5)为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整体保护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科学的理论依据。加大研究和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当地丰富的客家文化生态资源优势,对划定范围内的自然环境、历史遗迹,特别是以活态存在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的文化生态保护区核心内容进行保护。逐步打造成全国闻名的客家文化生态基地,从而为深层次大范围的客家文化生态保护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张胜本.客家文化生态保护进入新阶段[N].中国文化报,2017—02—09.

[2]周小璞.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几个问题[N].中国文化报,2014—11—21.

[3]佚名.全面推进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N].中国文化报,2017—06—07.

[4]吴楠.多举措应对非遗传承保护问题[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