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遇到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2024-11-25 00:00苏海蓉
经济师 2024年11期

摘 要:高校内部审计作为实施审计监督的主体之一,是学校高质量发展强有力的保障。近几年高校腐败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加强审计监督,深化审计管理体制全新变革是时代的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竞争加剧,审计部门要有“刀刃向内”的勇气,自觉接受监督,避免存在“灯下黑”的现象。文章分析了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路径。

关键词:内部审计 高质量发展 高校治理 解决路径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11-109-02

内部审计是现代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稳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高校与企业不同,企业目标是利润最大化,高校目标重点是教育与教学、科学研究、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对高校而言,根据自身业务的性质、运行模式和规律,决定了高校的内部审计不同于企业,须转变思路,改进内部审计监督的内容和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高校审计监督力度,促进高校治理体系的完善,以满足新形势、新要求下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政策落实、公共资源、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等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要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实施审计监督的主体,在完善自身内控建设、预防腐败、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从而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深入研究高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刀刃向内”,深化审计管理体制全新变革,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职能,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本文将探析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一、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审计全覆盖理解不到位

《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按照内部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每5年至少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审计一次。”审计全覆盖一方面,至少应每5年为一个审计周期,对本单位经济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另一方面,应做到对被审计对象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全面审计,传统审计多数是事后的静态审计,追溯已经发生的事项,没有及时介入到对被审计对象的事前、事中的监督。

(二)审计计划编制不科学,为审计而审计

高校内部审计部门,为完成当年工作而随意编制审计计划,没有紧跟学校发展规划的方向、资金支付的重点、教职工关注的问题。例如,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指导意见》提出:“单位应当把对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及决算纳入每年的审计目标任务。”但是经过多年对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的审计,审计报告中的审计建议和意见已经无话可说,提出的审计建议和意见“不痛不痒”“小题大做”,对历史遗留的问题往往给不出解决方案,让被审计部门感觉内部审计“没事找事”,降低了审计的权威性。

(三)第三方审计结果的不当运用,造成负面影响

内审部门对第三方审计出具的建议和意见,不加审核,拿来就用,认为“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缺乏能力自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第十七条:“在形成外部审计工作质量的评价结论之前,内部审计机构应征求组织内部有关部门与相关人员的意见。”但在实际操作中,盲目相信第三方审计结果,全盘接受,不征求组织内部有关部门与相关人员的意见,一方面在之后的整改中无法落实责任,另一方面,大大降低了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造成被审计部门要么草草写个整改方案,没有认真落实整改,要么对审计整改爱答不理,让内审人员感觉“别人生病自己吃药”在替他人整改。

(四)内部审计应提高站位,加强学校发展战略审计职责

《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第47号令)规定高校内部审计要对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和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但是内部审计在高校的地位很尴尬,学校召开的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决策会议经常没有通知审计人员参加,学校的“三重一大”决策会议也不要求审计人员参加,往往是内部审计人员在教代会讨论当年年度主要业务计划时才知道学校发展的一些情况,“马后炮”式地参与战略规划研讨,不能真真做到有目的、有计划地完成审计职责任务。

(五)部门管理层的专业胜任能力有待改善

《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省政府令第259号)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验。鼓励单位选任具有与审计相关的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作为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但是高校很多内审机构负责人都没有达到上述条件,Z大学平均内审机构负责人在任时间为2.8年。这也是造成审计计划没有中长期规划,审计全覆盖无法达到目的,连审计年度计划都是“拍脑袋”做得原因之一,没有系统地计划、指挥、组织、控制、协调审计工作的时间和能力。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就无从下手,发挥不出最大监督效能。

(六)审计人员配备不足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第三条:“高校内部审计机构应配备足够的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应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一所年收入10亿以上,在校生3万人,在职教职工2500人的中等规模高校才应配备5名内部审计人员,其中包括领导岗位人员。开展一项审计工作,成立审计组至少3人,在审计任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经常出现内审人员在各个审计项目之间相互调配,在不同的审计项目中来回切换角色,疲于奔波,大大降低了审计工作效率。从内审人员配备结构分析,多数是财务人员转入审计,缺少工程项目审计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等,不适应新时期对审计发展的需求。

(七)对监督部门的再监督需要考虑

在很多高校,审计委员会是由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特别是在审计巡察协同监督的模式下,经常没有做到对监督部门的再监督。例如:对组织部的干部管理是否到位、对人事处工资发放标准是否合规(发生过人事管理人员把自己的工资标准就高不就低的情况)、对纪检监察部门从领导到教职工是否完成了自己的职责,是否存在重调查、轻问责的现象等的监督;内审部门是否完成了工作规定中要求的职责。

二、高校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的解决路径

(一)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内部审计计划,为高校高质量发展确立定位方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新时代教育审计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内部审计“三令”,根据本单位制定的5年发展规划,紧抓战略决策、“三重一大”工作重点问题,充分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制定与学校战略相适应地内审战略,做好5年审计全覆盖的中长期规划。结合本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和实际情况,思考每一年工作重点,科学谋划年度教育审计工作思路,提出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对被审计对象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全面审计。

(二)健全高校内部审计业务外包质量控制制度,为高校提供优质审计服务

内部审计业务外包是利用外部力量的专业知识和先进技术,加强内部审计的效率和质量。质量控制是一套为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独立性和可靠性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它涵盖了审计人员的素质、流程控制、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等方面,并包括了监督审计工作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控制。通过质量控制可以有效地检测、纠正或防范审计工作中的任何错误或不规范的行为,从而保证审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高校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内部审计外包工作质量控制制度,并将制度贯彻于外包审计工作的全部流程中,从而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内部审计外包质量控制体系。制定专门的合作协议,确定合作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以及不合作的后果等,保证外包质量的可靠性。

(三)内部审计提高站位,为高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高校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审部门的组织地位,打造专业化内审队伍。内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学校发展方向,参加学校有关政策落实、战略决策、发展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工作会议,有利于事前审计的开展及审计全覆盖的落实。首先,应选用符合“三令”规定的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提高审计质量的核心是人才,只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才能使审计质量有质的飞跃。其次,加强内审人才培养。“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随着高校各部门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应用系统逐渐增多,审计人员要主动参加相关应用系统的培训。第三,高校内部审计通过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巡察监督结合起来,巡审联动的协同模式,通过建立联动机制,打破传统审计职能科室间专业分工及各职能部门利益冲突造成的审计治理困境,保证整体协同效应的持续提升。

(四)改变审计工作思路,充分利用信息化开展审计,提高审计效率

传统的审计方式主要依赖人工,工作效率低下、容易出错且不易发现问题。此外,传统审计方式还存在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导致审计结果不准确、不可靠。通过数字化审计工具的使用,可以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人为误差。同时,也可以对审计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方便审计工作的跟踪和复查。例如:高校的资产采购验收环节如何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改变工作思路,改“要我验收”为“我要验收”。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登录学校资产采购系统,查看所有资产采购项目,主动掌握每一项资产验收申请,有目的、有选择地下达审计通知书,积极主动参加资产采购验收,以监督检查的身份对发现的问题下达审计整改意见,充分发挥高校内部审计的作用。

(五)优化审计机制,完善再监督制度,有利于促进内部审计提高服务质量

个别审计人员,把私心和偏见带到工作中,利用内部审计的权利,对被审计对象暗示或者提出越界的要求;利用审计工作的权利,有针对地查阅有关原始资料,专门对特定人或事提出质疑。审计部门要加大透明度,自觉接受各种再监督,避免存在“灯下黑”的现象。高校内部审计要接受上级主管单位的工作监督和检查,也要建立健全的本单位监督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审计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方面,可以由上级主管委派监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待遇由上级主管单位支付,避免受到高校内部利益的影响,强化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另一方面,内部审计可以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与被服务对象签订委托合同关系,去除行政隶属关系,经济上不受其他职能部门牵制,能够保证独立性。

三、总结

内部审计是高校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面临着人才瓶颈、审计品质不稳定、审计方式单一等问题。为了实现内部审计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强人才培养、优化审计机制、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与业务部门的合作、加强监督和评估、提高审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强化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推进内部审计的国际化发展等方面下功夫。相信在各方监督合力下,必能取得“1+1>2”的效果。内部审计通过自身不懈建设,为高校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保健护航”。

参考文献:

[1] 审计署.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Z].2018.

[2] 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Z].2020.

[3] 广东省政府.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Z].2019.

[4]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Z].2017.

[5] 倪春来.高校内部审计问题及对策研究[J].财务与会计,2023(15):100-104.

[6] 宋莹.我国高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2022(20):81-83.

[7] 洪相铁,刘万泉.高校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研究[J]审计观察,2024(01):69-73.

[8] 苏海蓉,冯汉杰.新时代高校内部审计咨询服务定位探析[J]经济师,2022(01):99-101.

(责编:若佳)

[作者简介:苏海蓉(1971—),女,汉族,甘肃天水人,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内部审计、高校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