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份党史刊物

2024-11-25 00:00胡毅
党史博览 2024年11期

《党史资料》1953年第3期

1951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成立党史资料室,并由该室负责编辑出版《党史资料》。《党史资料》是一份内部刊物,不定期发行,共刊行24期,至1955年终刊。这份刊物刊行时间不长,但它是新中国成立后出版的第一份党史刊物,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

创刊经过

195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30周年纪念日,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一系列纪念活动。5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三十周年办法的通知》,对建党30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通知》强调,建党30周年纪念活动要形成以党为中心的群众运动,要求在党的支部和劳动群众中开展党史宣传。是年初,毛泽东就指示胡乔木撰写一个“党史大纲”,这就是后来由胡乔木执笔的《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该文于1951年6月22日在《人民日报》首次公开发表,引起很大反响,成为全国各地庆祝建党30周年的主要学习材料。在中央号召下,各地纷纷举行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并把党史宣传学习与当时如火如荼的抗美援朝运动相结合,迅速在全党掀起了一股宣传学习党史的热潮。

在此背景下,为加强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研究,1951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收集党史资料的通知》,宣告中共中央宣传部成立党史资料室。其职责是:“编印一种党内的不定期刊,名为《党史资料》,收集刊载有关党史的各种资料、文件、文稿、回忆、传记、图片等,印发若干份,供党内高级干部参考。”党史资料室最初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徐特立兼任主任,黎澍为副主任(后黎澍任主任)。参与党史资料室工作的还有缪楚黄、王真、刘立凯、王惠德等中国革命史、近代史研究的先驱人物。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第一次系统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党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党史资料》也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刊行的第一份党史刊物。

为了规范党史资料的研究和使用,《关于收集党史资料的通知》明确规定:凡是涉及重要历史或党中央领导者的革命史料文物,均须送中央审查,或向中央请示,不得任意自行编印出版或陈列展览。这一规定后来成为我们党开展党史研究和展陈工作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

内容特点及发行情况

《党史资料》作为党史资料室发布党史资料征集研究成果的主要平台,集中展示了这一时期党史资料室的工作成果,其刊载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革命活动亲历者的回忆,如李达的《中国共产党成立时的回忆》、吴玉章的《关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片段回忆》、陈潭秋的《回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回忆》)、李福清的《回忆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湖南初期工人运动》、何长工的《回忆红军大学》等。

二是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的传略,包括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邓小平、彭德怀、陈云、高岗等共24人。

三是革命报刊资料介绍,包括在中国早期工人运动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劳动界》《上海伙友》和《中国工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办的中央机关刊物《布尔塞维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机关报《红色中华》,吴玉章在法国创办的抗日报纸《救国时报》,以及团中央的机关刊物《中国青年》等。

四是关于反对陈独秀主义和批判胡适的文献资料,其中反对陈独秀主义的文献集中刊载在1952年第4辑,批判胡适的文献集中刊载在1955年第1期。这两期是专题特辑。

五是转载或重印的党史资料,如从《中国农民》月刊转载的《第一届至第五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介绍》,从1928年出版的小册子《海陆丰苏维埃》转载的《一九二七年海陆丰的革命运动》,依据1942年出版的《红军长征记》重印的《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记》,从1940年印行的小册子《磨擦从何而来》转载的《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反动派反共反人民的一部分文件》等。

从内容上看,《党史资料》刊载的内容涉及近代中国的工人运动史、党史、团史、革命根据地发展史、军史、战争史、出版史等,内容十分丰富。从时间上看,《党史资料》主要聚焦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涉及抗日战争及以前历史时期的资料居多,解放战争时期的资料较少。这可能是因为《党史资料》出版时解放战争刚结束不久,相关史料的整理挖掘还在进行当中。值得注意的是,《党史资料》是一份偏重于资料性的刊物,因此它刊载的文章大部分是对历史事件的记录或叙述,少有对事件或人物进一步的分析、研究或评论,这是它的一个显著特点。

《党史资料》最初刊行的目的是“供党内高级干部参考”,是作为内部资料刊行的,因此发行数量有限且严格限制发行范围。党史资料室在1951年第1辑的《“党史资料”征稿及发行简则》(简称《发行简则》)中郑重申明,《党史资料》所刊文章“不得在党内外书刊转载”,并强调“得到本刊的同志或单位须负责保存,不得外传”。《发行简则》还明确了《党史资料》初期的发行范围,包括中央委员及各部正副部长,除此以外不发给个人,只发给党委或党组机关。从1953年起发行范围有所扩大,发放到地委正副部长以上党员干部。为防止资料外泄,从1953年开始,每期封面均印有“内部参考,不得外传”或“党内刊物,不得外传”或“党内文件,不得外传”,有的期次封面还印有编号。关于《党史资料》上文章的转载和使用,从1954年起有所放松。1954年第1期的《征稿简则》中明确:“经特别注明者始可作讲授党史的参考,经中央宣传部批准者可在一定的书刊上转载。”从严格控制发行范围,到谨慎适度放开,体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史工作者对待党史问题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

从1951年11月创刊,至1955年4月终刊,《党史资料》共刊行24期,其中1951年至1952年分辑出版,1951年11月刊行第1辑,1952年刊行3辑;从1953年6月开始改为按月分期出版,至12月共刊行7期;1954年刊行10期(1月和7月未出版);1955年刊行3期(发行至4月为止,1月未出版)。不难看出,《党史资料》在创刊初期出版周期较长,从1951年至1953年6月,只刊行了4辑。1953年下半年至1955年上半年是其出版的高峰期,总计刊行了20期。《党史资料》发行量很少(1952年第3、4辑封底印有“本刊限印五百本”),十分珍稀。

面临的困境及其终刊

《党史资料》创刊之后,始终难以摆脱资料缺乏和稿源不足的困扰,这与当时党史工作面临的现实环境有着密切关系。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正面临着繁重的剿匪、清除国民党残余势力及恢复秩序、发展经济的重任;二是以举国之力抗美援朝,赢得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是当时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加强党史资料收集,中央宣传部于1954年4月发布《中央宣传部关于征集现代革命历史资料的通知》。《通知》称“目前集中到中央宣传部来的资料还很有限。还有很多书籍和报刊残缺不全或没有收集到。各地供给《党史资料》的稿件亦很少,远不能满足需要”,因此面向全国各机关、团体、学校及公共图书馆征集有关革命历史、政治、经济、军事、群众运动及文化等方面的资料,并要求各地组织人力撰写关于我党我军历史的稿件,寄送中央宣传部,供《党史资料》编辑部采用。此通知反映了《党史资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面临的发展困境。通知发出后,虽然依旧面临种种困难,但是《党史资料》继续坚持刊行了一年,直到1955年第3期终止发行。

1955年4月,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收集党的历史档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办公厅秘书局下设的中央档案馆筹备处统一负责收集管理党的历史档案,这就意味着中央宣传部党史资料室不再承担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职责,这一职能调整成为《党史资料》终止发行的一个主要原因。1956年7月,中央宣传部党史资料室撤销,黎澍、缪楚黄、刘立凯等一批同志调中央政治研究室工作。随后,中央宣传部办公室接续推出了《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供党史教学使用。党史资料室收集的各类党史资料,部分于1957年调拨给中央革命博物馆(今国家博物馆)筹备处,部分留存于中央宣传部图书馆。党史资料室存续期间,除编辑出版《党史资料》外,还协助人民出版社出版了“中国现代史资料丛刊”,影印了《新青年》《向导》《解放日报》等革命报刊。

《党史资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中央宣传部组织刊行的第一份党史刊物,具有开创性意义。该刊内部发行且发行量极少,刊载的资料内容丰富且具有权威性。作为党史资料室开展党史资料征集整理工作的主要成果,《党史资料》记录和保存了一批重要党史资料,特别是大量事件当事人的回忆资料,具有特殊的历史价值,成为开展相关党史研究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