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四个要点

2024-11-21 00:00:00胡兴富
留学 2024年22期

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到“国事”;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出台《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构建协同育人生态提供了明确指引。县域层面推进协同育人,构建科学高效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需要把握以下重点。

把握好“谁来牵头”的问题。校家社协同育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见》对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教育部门、共青团与少先队组织、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社会协同育人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顶层设计了职责分工。重庆丰都县建立了由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协同育人指导委员会,由县委组织部作为牵头部门开展工作,有效解决了推诿扯皮、沟通不畅等难题,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可以说,把握好“谁来牵头”的问题就抓住了构建科学高效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切入口。

把握好“怎么联动”的问题。党委领导,政府统筹,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切实增强育人合力,是健全协同育人机制的关键。《意见》对学校家庭社会各司其职进行明确“分工”。例如,指出学校要及时沟通学生情况,家长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社会要完善社会家庭教育服务体系等。如何让学校与家庭和社会协同变得具体生动、组织推动体系变得联动紧密是个大课题。要因地制宜找准联动载体,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家庭教育专委会等方面的育人功能,推进政社互动、政校互动、政家互动、家校互动、家社互动、校社互动,打通全方位育人堵点。

把握好“如何评价”的问题。校家社协同育人的评价体系是协同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科学高效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的重要保障。要解决评价的问题首要是解决标准的问题,落实校家社共育政策需要校家社共育标准导向。当前,要先行先试、改革破冰,调研出台《校家社协同育人工作标准》《家长学校工作标准》《新时代家长教育能力推荐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家庭教育胜任力标准》等工作标准,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以评促建、以评促管,推动校家社协同育人共同体建设。

把握好“怎样激励”的问题。《意见》提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力推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有效模式、创新做法和先进经验,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方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在县域层面,可探索建立星级家长、星级志愿者、协同共育典型案例、示范家长学校、优秀共育资政报告、最美家庭、典型共育课例评选机制,提升学校家庭社会全领域育人质量,为构建科学高效的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赋能。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一场重塑教育生态的破冰之旅。全力以赴办好学校教育,持之以恒做好家庭教育,齐心协力抓好社会教育,方能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市丰都县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