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转变“重事前,轻事中、事后”的观念,宁夏开展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评估工作,发现81%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19%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编制格式错误、遗漏评价项目、降低评价等级甚至涉嫌抄袭等问题。
关键词: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质量复核;质量评估
DOI:10.12433/zgkjtz.20242207
环境影响评价是约束项目与规划环境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2018年12月,国家取消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呈井喷式增长,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编制人员的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确保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取消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质量不下降、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不削弱,生态环境部加快制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监管,,加大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力度。2020年、2021年,生态环境部随机抽取各省份辐射类建设项目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并对存在问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可有效反馈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是检验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落实情况的重要举措,是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的业务指导。
为摸清宁夏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底数和编制人员业务水平,了解简政放权后生态环境部门对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情况,掌握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状况,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宁夏开展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工作。
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抽取
随机抽取2018年至2021年覆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不同地市7个环评文件审批单位、23个编制单位、39家建设单位的77本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优先抽取同时涵盖变电站、线路和环境敏感目标的项目进行环评文件质量复核。抽取的项目电压等级为750kV/330kV/220kV/110kV。环评文件抽取情况见表1。
二、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复核
(一)质量复核重点及复核结果
将抽取的环评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和所在区域环境特点,从管理要求、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等11个方面进行质量复核,具体如下:
1.环评单位、监测单位管理要求。审查环评单位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中相关要求,监测单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部分报告存在编制单位未按规定提交相关信息,编制单位已属于重点监督检查对象等问题。
2.与法律法规和规划的相符性。审查项目与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的相符性。部分报告存在项目符合性分析不全面、引用法规错误或不准确,拆分环评、未批先建项目未进行行政处罚等问题。
3.工程分析的完整性。审查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交代是否清楚、正确,工程分析是否透彻,污染源强调查分析是否准确,原有污染源、同类污染源问题是否查明。部分环评报告存在工程规模和项目核准规模不一致、项目基础信息描述不全或者错误、前期项目环评验收手续不全,依托可行性分析不充分,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不完善等问题。
4.评价因子、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的准确性。审查评价因子是否齐全、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标准确定是否准确。部分环评报告存在评价因子缺失、确定错误,降低评价等级、缺少评价等级判定,缺少评价范围内容、评价范围界定有误,评价标准缺少或者错误等问题。
5.环境敏感目标调查的完整性。审查项目环境敏感目标调查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与工程的相对位置关系。部分环评报告存在遗漏敏感目标、敏感目标识别错误、敏感目标调查不准确、环境敏感目标调查信息不全面等问题。
6.环境现状调查的客观性、可靠性。审查环境现状调查的客观性和可靠性。部分环评报告环境现状评价内容不完整、监测方法错误、监测布点错误或不规范、监测数据低于仪器探测下限,监测环境条件记录不全等问题。
7.环境影响预测的科学性、准确性。审查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是否全面、可靠,审查采用的预测参数、预测模式、预测工况、环境条件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部分环评报告存在缺少电缆部分、架空线路等电磁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价、变电站声环境影响评价,未开展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声环境敏感目标声环境预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或结果错误等问题。
8.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审查项目实施各阶段所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部分环评报告存在缺少环境保护措施内容、环境保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
9.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制定实施的合理性。审查各阶段的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内容是否安全合理;制定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任务是否全面,采用的监测点位布设和监测技术是否合理。部分报告存在缺少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相关内容或者相关内容不完善等问题。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可靠性。审查是否根据建设项目的建设概况、环境质量现状与主要问题、污染物排放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报告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内容给出客观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部分环评报告存在噪声影响分析结论描述未明确工程产生噪声是否满足标准要求等问题。
11.环境影响报告的规范性。审查环评文件编制的规范性,包括术语、格式、图件和表格等信息。存在报告表格式选用错误、内容涉嫌抄袭、缺少附件等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专家反馈复核意见共计644条,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或者错误、评价等级确定错误、缩小评价范围、评价因子缺失、环境敏感目标界定不清、监测单位监测不规范、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等方面。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质量评估
(一)环境影响评价质量评估
复核的环评文件大部分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分析、环境现状描述清楚,评价因子和方法的选择符合技术导则要求,评价等级、评价范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按评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统计,整体合格率83%,不合格率17%,其中,90分及以上8本,80~89分31本,70~79分20本,60~69分5本,60分以下13本。按审批层级统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合格率100%,银川市合格率88%,石嘴山市合格率83%,吴忠市合格率73%,固原市合格率100%,中卫市合格率69%,宁东管委会合格率10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质量复核情况统计见表2。
(二)编制单位编制质量评估
按照平均分进行统计,综合评价分为4个等级,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好,74~60分为一般, 60分以下为差。复核23个编制单位,其中,优秀2家、良好12家、一般5家、差4家,编制单位编制质量见图1。
(三)审查审批评估质量评估
1.审批单位审批把关不严。审批单位存在编制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提交编制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信息,就予以审批的情况。
2.存在超越权限审批现象。个别涉及宁夏、内蒙古属跨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仅对宁夏部分工程进行评价,审批单位未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超越审批权限审批。
3.存在违规审批现象。未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行政处罚,就对项目环评文件予以批复。
4.对环评报告格式错误、涉嫌抄袭的环评报告、缺少子项目评价等编制质量较差的环评文件予以审批。
(四)监测单位监测质量评估
通过对环评监测机构开展的监测活动情况的调查,发现监测机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监测存在问题较多,监测质量普遍不高。监测单位监测时存在监测方法错误、监测布点错误或不规范、监测仪器、监测环境条件信息记录不全,缺少监测布点图、监测照片、监测报告、监测数据超标、监测结果错误等问题。
四、管理提升建议
第一,严格环评文件审批管理,守住审批底线。宁夏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严禁降低类别审批。若环评报告存在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等问题应依法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应合理实施分级管理,强化辐射环境监管人员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加强对下级行政审批部门的业务指导,持续提升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审查审批和评估能力。
第二,强化电磁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环评文件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规范性和编制质量的考核。若发现编制质量低下、数据弄虚作假等情形,应对编制单位、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复核,提高对重点信用管理对象的抽查比例和频次,鼓励采用大数据、智能查重等方法进行质量复核,坚决遏制粗制滥造和弄虚作假等编写行为,确保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第三,突出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履行环评手续的责任意识逐步增强,但仍有个别单位铤而走险,出现“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部分建设单位虽然有履行环保手续的意识,但对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的把控意识不强。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择优选取编制单位,并加强环评组织管理,对环评文件的内容和结论进行审核和确认,避免出现“批建不符”等问题。
第四,提升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编制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对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等提供的技术报告、数据资料等进行审核,如实反映环评结论,对环评文件内容和结论承担相应责任。编制单位应严格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确保环评文件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规范电磁环境监测单位质量体系运行管理。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建立覆盖监测布点、现场监测、数据分析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环境监测技术管理,定期对检测仪器进行校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监测培训、考核和仪器比对活动,帮助监测人员快速、有效地掌握监测方法、监测仪器的规范使用,确保电磁环境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五、结论
本次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复核重点对编制单位、监测单位管理,环评文件编制的规范性、与法律法规的相符性、评价的可靠性、结论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大部分环评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工程分析、环境现状描述清楚,评价因子、范围、等级、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正确,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总体可信。少部分环评报告存在遗漏评价内容、降低评价等级、缩小评价范围,甚至出现环评报告格式错误、涉嫌抄袭等行为。同时审批单位存在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审批,监测单位存在监测不规范等行为。针对环评报告质量复核存在的问题,本次复核还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提升建议,旨在为加强环评机构监督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规范电磁辐射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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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雯(1989),女,陕西省洛南县人,本科,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辐射环境监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