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文从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中档案安全管理的具体规定,阐述了其中档案安全管理是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满足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和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的相关条文及内容。从档案安全、保护隐私和国家安全三个方面进一步讨论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最后,从提高思想认识、健全体制机制和提高业务水平等方面提出《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安全管理的具体实现路径。希望对《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尤其是档案安全管理工作起到借鉴作用。
关键词:《实施条例》;乡村档案安全;管理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关系国家、社会与个人的存续和发展[1]。《“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要全面推进包括“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在内的四个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并把“坚持安全底线”作为“十四五”时期档案事业工作原则之一,把“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列为发展目标之一,明确规定了“深入推进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筑牢平安中国的档案安全防线”的三项主要内容。《实施条例》中有23处提及“安全”:“提供档案长久安全保管场所和设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等。主要涉及档案安全责任、档案场所安全、档案安全制度、档案网络安全、档案数据安全和档案安全保密等。因此,无论是宏观发展规划、中观法规条例规定,还是微观具体实施,都体现了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
1 《实施条例》有关档案安全管理内容的解读
1.1 宏观层面:符合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
2014年,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涵盖政治安全和网络安全等16个领域。从宏观层面审视,档案安全属于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档案工作应当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档案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档案安全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也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系统观念,全面推进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和安全四大体系建设。第十八条规定,“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制度,凸显了档案安全的社会性。就档案安全认知而言,《实施条例》第七章“法律责任”就违反档案安全在内的不法行为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民事、行政和刑事处罚,明确了违反档案安全在内的不法行为的范畴和承担的法律后果,这些规定有利于构建档案安全社会认知基础,体现了适应新时代档案安全管理的现实需要。
1.2 中观层面:满足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
从中观层面来看,档案安全是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重要保障。《实施条例》明确了档案管理机构、档案馆和档案服务企业等不同主体的档案安全法定职责。第十八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形成档案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档案馆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国家档案馆馆舍的建设应当符合“安全”的要求;受委托的档案服务企业应符合“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实施条例》还十分重视档案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注重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并要求在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前提下方可行使档案行政执法权。
1.3 微观层面:保障档案实体与信息安全
从微观角度来看,档案安全包括档案的实体安全,也包括档案信息的安全[2],还包括档案存储环境安全及档案安全体制机制。《实施条例》第四条明确提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档案工作”“提供档案长久安全保管场所和设施”;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的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档案应符合“系统安全可靠”;第四十条规定,电子档案应移交“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存储介质”;档案馆需要对接收的电子档案进行“安全性”检测,并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电子档案在长期保存过程中的“安全性”;第五十一条规定了档案主管部门就档案服务企业对档案安全隐患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明确提出“约谈”“责令限期改正”等监督检查措施。
2 《实施条例》对档案安全管理的现实意义
2.1 有利于档案安全
从档案本身角度来看,档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最直接的受益者便是档案自身,即能够有效保障档案的实体安全和数据信息安全。以电子档案为例,既要从温湿度、光照、磁性和震动等因素做好电子档案存储介质条件的考量,既要确保电子档案存储环境满足安全要求,又要选择正版软件,使电子档案编辑、传输、检索和利用等运行顺畅,防止因非法软件使用影响电子档案正常读取。还要重视电子档案数据的安全。要重视完整收集档案数据信息,包括档案数据背景信息和档案数据结构等。此外,要注重电子档案的网络安全。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应用及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域网和局域网为电子档案传输、利用提供了便捷通道,打破了传统档案管理的时空限制。但由于网络渠道具有脆弱性,使电子档案面临着非传统安全因素威胁,通常选用密钥、电子身份认证、水印等,确保电子档案安全。总之,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有利于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数据信息的安全。
2.2 有利于保护隐私
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重视档案安全管理有利于保护隐私。《实施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档案馆馆藏的永久保管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即永久保管的档案根据一、二、三级管理,并根据不同保管等级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以乡村振兴档案为例,根据《村级档案管理办法》,村级档案包括党群工作文件材料、村务管理文件材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文件材料,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注册资料及村级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大多为永久保存的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复印村级档案资料的人员一般需要履行相应的借阅程序,由当事人或公安、司法、人社和乡村振兴部门等因工作需要,除此之外,任何人或机构不得复印村级档案。这也显示了做好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是保障村级公共利益及村民个人隐私的重要手段。
2.3 有利于国家安全
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3]。档案具有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今世赖以知古,后世赖以知今都离不开档案。《实施条例》十分重视档案价值的发挥,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加大档案宣传教育,传播档案文化,增强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实施条例》还规定了档案开放审核机制,明确提出档案开放审核的具体要求。这些规定和要求体现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档案信息包含了大量国家秘密和社会秘密,涉及国家、部门及行业中的许多保密信息,关乎国家安全,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和医疗等秘密信息,一旦发生信息泄露,将会给国家、社会、集体和个人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高度重视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也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生动实践。
3 《实施条例》档案安全实现路径探索
3.1 加强宣传,增强档案安全意识
当前和今后一定时期要把《档案法》《实施条例》的宣传作为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增强全社会的档案安全意识,重点是要提升档案工作者的安全意识,做到始终把“安全”放在心中。首先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如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6·9”国际档案日开展档案安全普法宣传活动,把《实施条例》尤其是档案安全管理知识作为宣传重点,深入社区、广场和企业一线广泛开展档案知识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其次是抓好文创作品制作,开展持续宣传。围绕档案安全,尤其是典型的档案安全案例,将这些案例信息印制于折扇、茶杯、抽纸和手提袋表面,免费发放给广大群众,使其在使用这些日用品时就能不自觉地了解档案安全知识,起到潜移默化的宣传效果。再次是抓好重点人群宣传,开展靶向宣传。档案管理部门要经常性地组织档案安全知识宣传,把档案管理者、业务人员及其他资料员集中起来,邀请计算机专家、业务骨干及档案管理领域的权威人士为大家授课,把档案数据安全、系统安全和网络安全作为宣传的重点,时刻把握档案安全管理的最新要求,更新档案安全管理理念,与时俱进地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3.2 抓好落实,执行档案安全要求
《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及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档案馆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机构及档案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因此,要认真抓好《实施条例》的贯彻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积极提供档案安全保管场所和设施,并把档案安全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做好支持和保障。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履行好本单位档案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落实档案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保障档案安全。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档案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社会档案安全意识。档案馆要根据馆藏条件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提供档案安全应急预案,按照“八防”标准和要求做好专门库房建设,为档案安全保存配置适宜环境和条件。受委托开展档案服务的企业,应具有“保证档案安全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措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应按照国家关于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保密规定,积极推进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向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应符合安全管理规定。档案馆异地备份电子档案选址应满足安全保密规定,同时还要做好灾备系统建设,等等。这些规定都是具体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严格抓好贯彻落实,这是确保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
3.3 加大投入,夯实档案安全基础
《实施条例》明确要求把档案事业发展经费(包括档案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体现了档案工作的足够重视,这也是从法规层面给予档案安全管理保障的法律规制。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落实《实施条例》,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的力度,不断夯实档案安全软硬件基础。首先是加大系统投入。根据档案信息化、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建设,引进先进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并实时做好系统的升级改造,使系统具有先进的审查和追溯功能。其次是加大防护投入。按照新时代档案管理面临的诸多非传统安全因素威胁,添置正版的查杀毒软件,实时更新病毒防控软件,并做好定期查杀,增强电子档案管理抵御风险的能力[4]。最后是加大备份投入。针对馆藏档案资源,定期做好档案备份,实行异地备份,提高电子档案安全性和恢复性,确保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软件无法正常运行,可通过其他设备访问。(下接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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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健全制度,完善档案安全保障
依据《实施条例》,要从制度上增强档案安全保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建立档案安全责任制、档案安全宣传机制、档案安全保密审核机制、档案安全分级保护机制、档案开放审核机制和档案安全责任追究机制等,通过健全档案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从制度上规范档案安全管理流程、内容和责任,切实提升档案安全管理的制度化。此外,还要重视档案安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档案查询、检索、利用应履行必要的手续,档案销毁要严格登记造册。这些制度性规定都为档案安全织密有力的外在保障。还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档案数字化,要求受委托方要具有档案数字化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数字化能力和水平,按照档案数字化程序把好各个环节的安全。
3.5 强化队伍,提升档案安全能力
档案安全管理需要具体的人去落实,其中档案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能力和水平是档案安全管理的重要人才支撑和保障。因此,要切实加强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业务培训,重点是要加强档案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此外,还要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学会将先进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领域,如时间戳、区块链和数据备份等,为档案安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此外,还要加强职业素养培训,重点是要做好档案职业观教育,要在思想上充分认识到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守住安全红线与底线,确保档案安全。
结语
档案安全无小事。《实施条例》已经施行,作为一名档案管理者,要把落实《实施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提升档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档案安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把档案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具体实践。此外,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档案安全知识培训,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大投入,健全档案安全体制机制,织牢安全防线,切实做好新时代档案安全管理工作,为档案事业发展打下良好的安全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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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跃,杨鑫.新修订《档案法》档案安全内容解读[J].山西档案,2021(6):83-89.
[3]曹瑞萍.“十四五”时期档案信息安全管理面临的风险及应对策略[J].机电兵船档案,2023(3):28-30.
[4]赵梓吟.新形势下电子档案管理与档案信息安全研究[J].兰台内外,2023(20):19-21.
作者简介:黎娜(1992.4—),大学学历,福建省邵武市拿口镇人民政府馆员,主要从事乡镇及村级档案管理工作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