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成都这个城市其实是不适合写作的。你看,这就要进冬天了。成都冬天阴霾沉沉,湿冷难耐,会得抑郁症的,所以不能写;到了春天,天呼啦一下就开了,阳光明媚,桃花怒放,人在屋里待不住,得出门去发疯,也不能写;夏天,空气温润,光线阴凉,适合冥想、发呆,另外,夏天午后格外的静和长,读书效果最好,所以写不了东西;而秋天太妩媚太清寂,而且还太短,得赶紧泡在茶馆里享受一番,不然很快冬天就又要到了,这个时候谁还会待在家里写东西呢?
那到底什么时候写呢?
正因为成都一年四季都不适合写作,所以我一年四季都在写。呵呵。
当然,所谓一年四季的说法,不过是个噱头而已。
不过,这个噱头里面的核心是真的。那种充溢在成都这个城市大街小巷中的颓废香艳的气息,是我极爱的。我浸淫其中,成了一个旁观者,还成了一个勤奋的写作者。也就是说,我活成了一个自己的悖论。我想,或许是因为让人放弃写作的理由太多了,所以我就只有写了。也可以这么说,在一年四季之上,还有另一个季节,它贯穿全年始终,安详而静默,它是由冥想和词语构成的,最终掌握着其他的季节。
另一个关于季节的说法,来自柏桦写成都冬天的诗——
钟声仿佛在很远的地方响起/我的耳朵痛苦地倾听/想起去年你曾来过/单纯/固执,我感动得大哭……哦,太遥远了/直到今天我才明白/这一切全是为了另一些季节的幽独
我特别爱后面这一句。特别是“幽独”这个词。
二
成都的春天让人等得心焦。每一次心焦似乎都是新的,从未有过的,但其实每年都是一样的盼望,一样的心焦。
冬寒一直闷闷地留着不走。立春之后出门,每每觉得不冷啊,但在室外待一阵子,还是冷。西南的冷是小针,细细地捻扎。
红梅和铁脚海棠差不多同一时间开放。看到红梅,想到还是冬天;看到海棠,又想到已经春天。纠结。
这几年春天快到时,我总在下决心做一件事——
断舍离。
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好些时候,我对整洁的追求倾向于强迫症和偏执狂。现在其实已经好多了,以往睡觉前,家里一切必须收拾到位不说,脱下来的衣服也一定要叠整齐,最过分的是连脏衣服也要叠整齐放进洗衣筐里。后来我意识到这已经有点病态了,强迫自己纠正,但到现在为止,每天上午九点电话开机之前,我还是一定要把房间收拾到位。如果客厅茶几上有一张没收好的报纸,我也会坐卧不安。以前看美剧《老友记》,周围朋友都对莫妮卡的整洁嗜好感到不可思议。其中有一集,莫妮卡为了表明自己并非有毛病,“潇洒”地对乱放在客厅里EDTpxeNQCQjSsn6II/JbWg==的鞋子“置之不理”,关上自己卧室的门睡觉去了。但她哪里能够真的睡着,辗转反侧直到半夜,实在受不了煎熬,偷偷爬起来跑到客厅把鞋子给归置好,这才踏实。我觉得自己太理解她了,因为我也是这样的人。因为先生有一手好厨艺,我们夫妻俩也好客,朋友们经常来我家玩。很多时候眼见着夜已深了,朋友们尽兴而去,我拉开厨房门,但见一个凌乱不堪的战场,于是系上围裙挽起袖子大干一场。先生每次都说,今天已经晚了,明天早上起来再收拾不行吗?理论上说,当然没问题,我也没办法说清楚为什么明天早上收拾不行,但就是不行,对于我来说,把一个乱七八糟的厨房扔在那里去睡觉,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我脑子里会全是厨房里的情景,完全不可能入睡。
我在微信朋友圈里说我在收拾杂物,就有熟悉的朋友上来说:怎么可能?你平时已经收拾得那么好了。我回答:收拾是收拾得好,但架不住满坑满谷啊,所以还是得断舍离。
我的意思是说,在我看来,收拾是一回事,舍弃是另外一回事,而后者对于我来说,是比较困难的。
断舍离,据说是日本杂物管理咨询师山下英子提出的一种人生整理观念。之前看到相关资料时,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世间的行业未免也太奇妙了,居然还有“杂物管理咨询师”这种行业吗?
所谓断舍离,就是透过整理物品了解自己,整理心中的混沌,让人生舒适的行动技术。
断——断绝不需要的东西,舍——舍弃多余的物品,离——脱离对物质的执着。
的确很难。那么多的东西,每一本书、每一张碟、每一个小玩意儿,哪一样不是因为喜欢才拥有的?渐渐地,这些喜欢填满了生活的空间,进而将人给固定和束缚起来。舍弃在一开始十分艰难,放下这个拿起这个,渐渐地,动作越来越干脆,内心也随之越来越轻快,松绑的感觉开始明白无误地进入身体里面,一丝一缕,轻微但强劲。
随着年龄增长,我越发觉得物质和相关的消费跟我的关系越来越淡薄。我宅在城南新区,离市中心很远,而朋友们多住在南面,于是我的活动区域也集中在城南,对于我来说,这个城市其实就只有这一个部分。
生活仿佛越来越单调,但我喜欢单调,因为单调意味着可控、有序,而这是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我以前对朋友说,如果每个明天跟今天一样,那就好了。朋友摇头感叹:天哪,居然有这种人!要是每个明天都跟今天一样,我就去死了。
跟喜欢单调一样,我也喜欢有限。人活到一定的时候,明白有限是必然,也是必须。不是被动地明白,而是从根本上认同,并为此感到喜悦。人是有限的,能做的事也非常有限,能记住的、能拥有的、能获得的、能认同的,都非常有限。在单调和有限中安然若素,集中精力去做自己最想做的事情,就已足够。
三
我特别喜欢成都的一个称谓:锦城。我也特别喜欢一个词汇:锦衣夜行。锦城的春天太迷人,那就夜行且昼行。
成都的蜀锦古来负有盛名,锦城之谓即来源于此。杜甫吟“花重锦官城”,成都春天的花事的确繁茂,沉甸甸的。
每年开春,成都的媒体总有各种指南,传统的三大花事——川西平原的油菜花、龙泉驿的桃花、新津县的梨花,依旧声势夺人;后来逐渐成形且有口碑的花事还有天台山的茶花、石象湖的郁金香、彭州的牡丹、龙池的杜鹃。而在市区内,局部的但又是普遍的花,是鹅黄的迎春、艳红的铁脚海棠、灰粉的红叶李和莹白的玉兰。它们就是春信,看到它们,于是也就知道大规模的春天已经来到了。这个时候,人心就乱了,脚板就痒了,非得出去溜达几趟才能安神。一般来说,微信朋友圈里,从三月初开始,就会看到成都人都在秀出外踏青探花的照片,然后顺带告知配合花事的饮食状况。可以说,没有这一出,简直就不是成都了。
终于熬过成都阴霾沉沉的冬天,春天的到来对于任何成都人来说都是一种欢喜。这种出自身体本能的愉悦,可能比其他很多地方的人都要来得强烈和欣快。何况,成都的春天过于短暂,也就一个多月的时间,很快就会进入浓荫覆盖的初夏了。初夏是娴静的,整个夏天也都是娴静的,只有这一个多月的春天,是那么的迷乱、享乐和艳丽。我们都是蜗居了一个冬天的蛹,在这短暂的春天里变成了一只蝴蝶。
我也是一定要出门去踏青的,否则就会感觉冬天没有结束。这种时候,在一整个冬天让我感觉舒服的黑、灰、咖啡色,开始多少让我有点迟疑了。而我衣柜里最常见的两种彩色:酒红和松绿,在这个时候也显得沉郁了。我会揣想,跟油菜花和桃花合影,什么颜色才是最合宜的。其实我并没有什么适合春天色彩的衣服。
在成都,春游踏青已经不是即兴的热情,而是一种必需的生活方式,就如同必须吃辣一样。成都的春天,是对整个阴霾湿冷的冬天的全面道歉,非常的实在诚恳,繁花处处,湿绿丛丛,空气舒爽沁润,这个时候不出门,人还活个什么劲儿呢?
春天,诗人朋友们都在酝酿佳作,而那些本不是诗人的朋友则成了诗人。
还是在前几年的春天,我读到了两首非诗人身份的朋友的作品。这两首诗分别诞生在东边的樱园和西边的桑园,都是踏青的绝佳去处。
桑园主人是玲珑秀美的园艺专家,我们都叫她桑妹,她的园子是私家园林,被大家喊成桑园。三月下旬的一天,一大波闲人在桑园,享受了娇花碧叶美食佳酿之后,在几棵巨大的相思树下喝茶闲聊,空气香甜,河水慵懒,飞鸟窃窃私语,人也完全瘫掉了。午餐时就已经醉了的摄影家张骏说:“鸟语花香好吓人哦!”然后,他仰头手指天空中的树枝,说:
仔细听
仔细听
天亮和天黑之间有一种声音
不要以为你们有好大
不要以为你们有好厉害
声音比你们都厉害
这是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的,只是额外为他分了行。张骏酒醒后,发现大家正在转述他口占的这首小诗,自己吓了一跳,不敢相信。
几乎就在同时,东边的樱园里也有佳作诞生。樱园主人是美丽的熊英,很多成都人都知道,在三圣乡荷塘月色的樱园里,有一个一年四季总是穿着各种质地的袍子的美人,像背景一样静静地出入在偌大的园子里,而前景则是美食与美酒。徐哩噜是一位大学教师、童话创作者、公益活动志愿者,她带着外地朋友来到樱园踏青之后写下了《春宴》。这首诗太好,好得让人真的是有点惊着了。这里姑且引用几段:
…………
春天,一切都是好的
地气在上升,想开的花全都开开
什么时节种的黄葛树就在什么时候落叶
人们重新变得可爱
因为高兴,冬天四百元一斤的酒,现在
只要两百元
…………
桃花树下的春宴,和土地上
最好的黄昏一起开始
黑亮的鸡站在树上,油菜地那边来了人
黄狗在吠,用它自己的语言
而你只能用四川话叫它:黄豆
…………
成都的春天就是这样的。全是一些窸窸窣窣的细小的喜悦,自然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的亲切,拼命地往人的每一个毛孔里钻,仿佛蓄谋已久但又突如其来的爱情,痒、酥、醉,短暂,令人心碎。
哩噜的《春宴》里最好的句子是这样的——
自酿李子酒里有蜡梅之味
桑葚酒比桑葚更深甜
我们还知道樱桃酒里藏着玫瑰
花园的土里藏着酒缸
只有桃花没有秘密
风一吹,它就欣然落在了白瓷盘上
我当然知道樱园的桃花落在白瓷盘上的那种景象。就在哩噜的这首诗写就的前几天,我和一帮朋友就在樱园,在夜晚的桃花树下吃饭喝酒。酒是李子酒和桑葚酒。招牌菜青椒土豆(有的季节土豆会换成芋儿)、烧鸡和盐排骨炖萝卜是每次必点的。灯光从头顶斜上方打下来,桃花比白天又多了一层美艳,像夜行的美人身着锦衣;抬头看,天空碧蓝如洗,片片点点桃花瓣浮凸其ZtZPgI5Zd/t+TXjjZu+2v+riErztTAAU/yhJUM4808A=上,半透明的粉色分外娇莹;所有的人如同置身于舞台,脸上都笼着一层柔和明媚的色彩。
那天,我从樱园菜地里拔了两根萝卜拿回家,第二天先生做饭,洗好萝卜在砧板上一切,叹道:太嫩了,跟切豆腐似的。
四
进入三月,气温还是不稳,在毛衣和棉衣之间左右横跳。成都的春天,总是要到清明过后才会稳住,然后跟忍了很久后不耐烦似的,突然就拔腿跑进夏天了。
某个上午,我盯着一树红艳的花发呆——这是什么?脑子里把这个时候应该有的花树都过了一遍。这个时段,桃花和梨花已经谢了,主要的花树是玉兰、樱花和垂丝海棠。这当然不是它们。它一身艳红,不见杂叶,嚣张且纯粹,那种红,是纯正的玫红。是红叶李吗?红叶李我还是比较熟悉的,叶是偏暗的紫红色,花是粉白色。我是隔着一段距离看过去的,那一棵,满树皆红,不见粉白点缀。不过,红叶李的花期已经差不多结束了,只剩下红叶也是应该的。但是,红叶李无论如何也不会有如此娇艳的玫红色。
好在当时身边有植物达人,女友熊英,她走近看了看,回来说:好像是红■■,但不敢肯定,颜色不太像。
当时我好像被其他事给分散了注意力,没听清是红什么,也没追问。熊英忽然想起了什么,释然地说:原来戴着墨镜呢。我也跟着熊英摘下墨镜,再看,玫红消失,果然就是红叶李暗哑的紫红。
哦,原来这是一棵透过墨镜才能看到的美艳的红叶李。
后来又想起熊英当时的话,觉得她说的肯定不是红叶李,于是打电话问她,原来说的是红继木,金缕梅科常绿灌木或小乔木。我们看到的,是小乔木的红继木,那一身红是它的星状毛嫩枝,并不是花。
春天来了,阳光开始鲜烈起来,经常戴墨镜。戴着戴着,就忘了自己戴着墨镜了。强光下,觉得光线柔润;暗淡处,就纳闷怎么那么黑呢。戴习惯了,摘下来和人对面说话,觉得很不自在,因为别人可以看到自己的眼睛,仿佛很害羞。那些经常不摘墨镜的人,其实不是倨傲,而是害羞,腼腆。
我一直喜欢腼腆的人。
记得那个春天,我很想跟人聊聊写作这件事,越来越痛了,因为不通。通则不痛,痛则不通。所有的单恋和暗恋都很痛,就是因为不通。我知道,自己在写作上的痛感是迷恋使然——我还在迷恋写作,或者说,更加迷恋写作。
跟颜歌在成都参加第七届老书虫国际文学节的对谈,名头很有点唬人,其实就是一个外国人开的名叫“老书虫”的酒吧搞的小规模的文学分享活动。每年一届,已经第七届了,难得。老书虫在北京、苏州、成都有三家店,都是当地老外文青的根据地。所谓“国际文学节”,也就是说有一些老外听众,还有一些老外作家参与。那天对谈的主题是“写作与现实”,习惯也善于在这种场合说话的我,突然有点失控,说自己目前在写作上遇到大麻烦了,写作与现实的关系问题于我越来越坚硬,也越来越魔幻。我其实没有直接说:我现在很痛,不是锐痛,也不是钝痛,是青紫瘀伤的那种跳痛。活动结束后,颜歌对我说她很感动,因为这是一种写作者彼此惺惺相惜的痛感。又过了几天,在成都西西弗书店,译林出版社举办格非老师新书发布会,跟格非老师和赵毅衡老师对谈时,有年轻人问如何判断一本书的品质,我脱口而出:好的书就像是捅了读者一刀。这其实是我希望的,我希望被什么捅上一刀,好让血脉畅通起来,让那种瘀伤的状态释放开来。
在老书虫活动那天,老朋友、文学评论家向荣对我说了一段我觉得非常在理的话:生理上的更年期和写作上的更年期会同时到来,必经阶段,很正常。这个阶段过去了,就进入另一个层次了。
责任编辑:施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