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的改革原则,并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做出系统部署,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关键一招”的时代背景下,增强有利于新质生产力生成、扩张及能级跃升的有效制度供给,构建遵循规律、富有特色的新型生产关系,成为影响中国式现代化战略全局的重大理论与实践课题。
一、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制度变革基准
从驱动力维度分析,新质生产力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的科技变革、“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的组织变革、“产业深度转型升级”的产业变革以及由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制度变革等共同推动,其中,能否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配的新型生产关系和制度条件,是决定新质生产力质态与质效的核心因素。历史地看,对于特定国家或经济体而言,新型生产关系不是一个在既有生产关系框架中可自发演化达至的制度状态,必须把握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制度变革基准,推进创新引领的制度变革,为先进生产力的大规模涌现提供强劲改革动能。
先进性基准:形成促进社会生产力跃迁的制度供给。相对于“旧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实现了“质的跃升”的社会生产力形态,具有动力上的创新性与本质上的先进性。由于社会生产力具有客观性,是一种从历史上继承下来的既得力量,而这种既得力量又是在既有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中产生的,因此,社会生产力的重大跃迁,往往需要引入新的制度变量乃至实现重大制度变革作为前置条件。民族国家的产生、实施保护产权与契约治理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超越封建行会制度的现代公司制的出现等制度创新,被认为是工业革命在英国率先爆发的重要制度条件。德国在化学、机械等领域引领第二次工业革命,则得益于其率先推进专利制度化、构建企业研发中心组织模式、实施教育与产业对接的教育改革等制度创新,形成显著的制度优势。美国在严密保护知识产权、全面保障股东权益、反垄断以及实现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有机组合等方面的制度创新,成为颠覆性技术、新商业模式在美国持续涌现的深层逻辑。以色列被誉为“创新的国度”,则得益于风险资本市场叠加国家创新产业支持政策的制度设计,让“创投”“产投”“风投”融合并进,形成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等重大改革任务,就是要创造解放和发展先进社会生产力的体制机制,为社会生产力实现高质量、中高速、可持续的发展提供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效益性基准:形成激励高效率创新创造的制度供给。如何评价新质生产力所体现的社会生产力的先进性,关键要看是否提升了全要素生产率,在动力维度体现为技术效率提升和要素配置效率提升,在结果维度体现为经济发展的质量提升和效益提升。提升效率是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功能,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商业化应用、通过资源配置优化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将形成相对于“旧质”生产力的巨大效率优势。在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改革实践中,核心问题是要解决如何激励相关主体有意愿开展创新创造,特别是开展颠覆性、前沿性的创新创造,进而产生体现生产力先进性的高效率与高效益优势。相对于具有“技术中性”的效率性标准,效益性标准更强调在复杂社会环境下“谁受益”“如何受益”等社会性标准,是构建新型生产关系的进程中需要重点把握的改革基准。在改革目标及策略选择上,要体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如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技术的研发产业化应用上,注重技术伦理与应用规范,防止技术滥用,鼓励平台经济等新组织形态发展的同时进行必要的规制;要体现生产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如通过改革把生态环境污染等负外部性效应成本内部化,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与生态环境保护补充机制,形成新质生产力是绿色生产力的制度基础,让生态效益融入经济效益之中;要体现即期效率与长期效率的统一,如新质生产力的早期发展往往呈现“大规模试错”特征,巨大投入形成的沉没成本,以及重大技术突破及产业化的长周期性,决定了效益评价要有长远眼光,制度设计上要体现对长期创新的激励,为相关主体增强穿越漫长的创新周期提供更富韧性的制度支撑。
竞争性基准:形成有利于锻造核心竞争力的制度供给。中央做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部署,是在制度竞争成为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各大国竞相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制高点的形势下提出的,有着鲜明的竞争力导向。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国的传统发展优势发生深刻改变,原有的要素价格低成本优势逆转,早先较为宽裕的发展空间被大大压缩,生态环境约束趋紧,经济全球化进程发生逆转,大国博弈更趋激烈,亟须加快制度创新以形成新的增长模式,创造新的生产函数,并在国际竞争中塑造新的制度优势。例如,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在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国际潮流趋势下推进的,碳关税机制成为当前大国博弈在气候治理领域的集中体现,欧盟于2023年率先建立碳边境调节机制,成为全球首个实施的“碳关税”,我国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产品碳标识认证、产品碳足迹管理等制度创新,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体现了以制度创新破解国际贸易“碳壁垒”、引领绿色低碳转型的发展思路。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赛道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争之地,美国依托成熟的创新机制、发达的资本市场以及在新兴产业发展与风险管控上的制度创新,保持人工智能全球领先地位,我国以鼓励创新为基调,以个人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为底线,积极探索人工智能领域法律、制度、治理创新,体现了制度竞争与科技前沿竞争的深度融合。创新与安全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两个核心诉求,面对美国对华“科技围堵”和全球产业链“脱钩断链”风险,我国把支持全面创新摆在改革的重要位置,尊重市场规律、创新规律,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独特作用,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是增强促进创新、维护安全制度供给的具体体现。
二、健全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改革逻辑
新质生产力具有创新性、颠覆性、引领性,是代表社会生产力革新方向与发展趋势的先进生产力,内在要求新型生产关系与之相适配。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创造了新的供给,打开了新的需求,塑造了新的场景,催生了新的动能,为新型生产关系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力量、实践基础和现实场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与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指明了新形势下构建和优化新型生产关系的改革目标与重点任务。
筑牢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市场经济制度基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明确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并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排在改革部署“七个聚焦”的首位,其逻辑依据在于,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在市场经济体制这一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富效率的经济体制中推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促进竞争、促进创新、实现创新中的基础功能,为新质生产力发展遵循经济发展规律创造体制条件。在产权制度的根本保障和竞争法则、利益激励的驱动下,为获得超过平均利润率的超额利润和由“创造性破坏”带来的“熊彼特租金”,市场主体必须通过创新,特别是通过颠覆性创新来创造全新社会价值,实现企业利润、消费者福利与社会生产力的同步跃升,这一过程构成新质生产力的基本生成机制。从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到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逐步完善。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点,是强化产权保护制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基石作用,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健全新型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生态资产等新型产权保护机制,加强产权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以稳产权来稳预期、增信心,更好地激励市场主体投身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创造之中。
670eaabd5bb764d01f01eb9dd47ab2af5a0d2d2d39eeb0ab3684643cadf4493a健全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先进要素配置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的改革任务,揭示出先进生产要素流向新质生产力领域的重要性,达至这一目标必须依靠适宜的要素市场制度来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主体—结构—利益”之间形成紧密的联动机制,各类主体及相互之间的活动,形成不同的经济结构,也形成不同的利益关系,需要在“要素配置—价值创造—获得报酬”之间形成闭环。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新劳动者、新劳动资料、新劳动对象的参与,三者之间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形成新的发展动能。具体分析,发展新质生产力对劳动者、投资者、企业家、科技工作者等主体的素质能力提出新要求,同时生产工具科技属性的增强将深刻改写劳动资料的结构及供给水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及新业态新场景的加速涌现则改写劳动对象的本质内涵,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行业载体。大量新主体、新要素的参与,必然要求获得相应的合理报酬,由此才能激励其持续参与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进程。新形势下,要素市场改革的重点,要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创新生产要素配置方式,促进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
拓展适应新质生产力的制度供给边际增量。中央强调打通束缚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堵点卡点,其中很重要的任务就是通过改革深化打通各类制度性瓶颈约束。演化经济学家佩蕾丝认为,由技术革命所驱动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要想带来“发展的巨潮”,整个社会必须经历一场“制度的创造性毁灭”,其实质就是制度供给要适应更高阶的先进生产力的需要,为创造更先进生产力的主体提供充分激励。新质生产力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原创性,内在要求构建支持“大规模试错”的包容性制度条件,防止滞后性制度形成对创新活动的抑制。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相对薄弱的地区和领域开展“边缘革命”,就是规避和跳出不合时宜的体制束缚的灵活举措。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深刻变革中,尤其要加强新领域新赛道的制度包容性,积极填补新兴领域的制度空白,塑造适应新技术新产业发展的制度优势。例如,当前国际知识产权进入“范式变革期”,国际人工智能头部企业实施平台开源创新,颠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我国在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上既要“补课”,也要积极探索新规则。在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由于数字资产确认、数据要素定价等内在逻辑尚未充分显现,一些已出台的相关产业政策、监管政策等较为“超前”,可能因与实际情况贴合度不强或缺乏“弹性”而抑制行业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重中之重是要结合我国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优势领域发力,探索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适应性监管体系,同时在行业规制特别是国际规则上率先探索,增强制定规则的国际话语权。
构建适应新质生产力的长效投入增长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体现了对新质生产力重点领域加强投入的高度重视。未来产业在当下处于发展的萌芽期或产业化初期,未来的发展走势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能否形成稳定、有效、长期支持的投资至关重要,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未来产业能否穿越从萌芽到成长壮大的漫长周期。从投资结构看,民间投资构成我国未来产业投资的重要来源,但民间投资当前的投资重点仍以传统产业为主,对新质生产力投资赛道因不熟悉、不适应而不敢投、不会投的情况普遍存在。一些长期深耕传统产业赛道的经营者和投资者,对富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新产业赛道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从事传统产业经营或习惯于代工模式的企业受视野、能力及专业性等制约,在面向未来产业的投资中偏于保守。破解之策,要强化民间投资的法制保障,创造让民间资本“敢投”的制度环境;放宽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公共领域、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准入限制,精准破解隐形壁垒和不公平竞争等堵点卡点,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大“可投”空间;引导民间资本投向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等新质生产力相关赛道,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更好地发挥投资对产业升级的关键性作用,促进民间投资“向新”成长。
强化适应新质生产力的耐心资本长期支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旨在增强耐心资本对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作用。耐心资本是不追求短期收益而追求长期回报的资本,对资本回报有长期限的展望,对风险的承受力较高,是一种愿意陪伴被投资者慢慢成长的长期资本。党中央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鼓励发展“耐心资本”,从经济逻辑上讲,是因为有了巨大现实需求,需要耐心资本的充分供给,形成供需匹配,这既是国家政策导向,也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在过去技术及商业路线比较成熟的情况下,投资者有多大的投资空间、盈利空间都较为清晰,从投资企业到形成产出、实现盈利的周期比较短,相应的投资结构以中短期投资为主。随着我国后发优势及模仿红利大幅缩减甚至消失,开始进入富有颠覆性、前沿性的硬科技创业时代,从供需匹配的视角看,颠覆性技术驱动新质生产力的高投入、高风险、长周期的特征与耐心资本高度契合。当前,新技术新产业新赛道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争之地,在“耐心资本”的助力下,业已催生出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随着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纵深推进,将对“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产生巨大需求,这一过程将催生更多新锐科技企业的产生,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推动力量。
三、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的改革方法
构建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是为发展先进社会生产力展开的思想变革、经济变革、组织变革和制度变革,是具有革命性意义的深层次改革。经验表明,任何深层次改革都涉及社会成员利益关系的深刻调整,构建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更是“向新而生”、充满未知的全新改革,没有普适性的改革模板,需要采取恰当的改革方法。
善用改革宝贵经验,促进改革的务实高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进行总结,用好这些宝贵经验,对于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意义重大。例如,要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在创新要素的配置、企业家精神的弘扬、新赛道新场景的开拓、与国际最高经贸规则的对接等方面,都需要突破思维禁锢,敢想敢为,同时也不能脱离实际贪大求快,切实做到“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要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全局和局部的关系。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全面变革和全局变革,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同时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对创新生态、创新浓度有很高的要求,必然在一些有条件的地区和领域率先突破,再以点带面、以局部突破带动全局发展。江苏要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必然要在有优势、有潜力的领域率先探索,形成与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既为自身发展增添改革动力,也为全国改革大局贡献一域之力。
坚持改革有序可控,把握改革的力度节奏。我国的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自我革新、自我完善,拥有完全的主体性与自主性,决定了我国可以不受外力干扰扭曲,根据国情和改革对象的具体情况自主决定改革的方向、重点、力度、节奏,这是我国独立自主现代化的重大优势,构成我国有条件攻坚克难完成重大改革发展目标的深层逻辑。发展新质生产力涉及技术的颠覆性创新、产业形态的巨大变革,对生产方式、劳动组织形态、就业形态以及社会利益结构,都会带来重大影响,带有“创造性毁灭”的特征。例如,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组织形态具有很强的扩张性、垄断性,如果缺乏有效规制,必然抑制竞争与创新;新经济、新产业的崛起,伴随着剧烈的就业变革,直接影响就业这一“民生之本”,处理不当将带来严重的社会后果。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中的“因地制宜”,就是讲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改革方法,“因地”的本质是尊重国情、从实际出发,要求自主掌握改革力度与节奏,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有力有序推进。
保持改革战略定力,保障改革的完整周期。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一个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未来产业的成长更是一个需要消耗巨大时间能量的过程。改革作为具有质的规定性的制度变迁,各类改革从酝酿、提出到推进、完成,都需要一定的周期。一些具体的改革具有短周期性,更多的改革则需要在较长周期内才能完成。例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在部署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中提出,要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围绕这些技术创新类型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素供给、组织实施和形成产业化成果,需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的跃升、新型举国体制的健全,在比较长的时间内才能产生实质性成效。改革必须接续推进,才能最终形成“穿越周期”的力量,形成全生命周期和全链条的改革赋能,切忌“行百里者半九十”。同时,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是竞逐国际前沿的竞争,制度供给的竞争同样具有国际前沿性,决定了改革不能满足于“次优”状态,必须在自我超越中抢占国际制度竞争“制高点”。
健全改革制度基础,塑造改革的底层优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体现了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鲜明导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制度优势,构成我国改革的制度基础和核心优势来源。构建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重大制度优势结合起来,强化市场化力量和法治化力量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决定改革成效的核心,随着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和法治体系的健全,推动经济创新升级将更多依靠市场经济的自身力量来调整,靠保护和激发社会各类主体特别是市场经营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来达成目标,让新质生产力在有效的制度环境下成为自发演进的“自然历史过程”,获得高度活跃、生生不息的内生动力。
(作者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研究员)
责任编辑:梁曙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