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时代网络暴力问题的症结与破解进路

2024-10-29 00:00蔡松怡
大学·教学与教育 2024年9期

摘 要:全媒体时代网络既给予了广大网民“发声”的机会和更高的社会参与度,也成为网络暴力滋长的温床。高校大学生由于自身特点和所处环境,容易自觉或不自觉陷入网络暴力的旋涡,因此文章以高校大学生的独特心理和行为模式为视角,意在找准症结,从而一一破解高校大学生的网络暴力之痛。文章通过分析发现,可从道德素质、法治素养、心理健康三个维度对大学生参与网络暴力进行精准施策,确保高校大学生在全媒体时代能够合理高效地利用网络。

关键词:全媒体时代;网络暴力;高校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4)26-0027-04

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防治近年来屡见不鲜的网络暴力行为注下了强心针。近年来,“按键伤人”的事件不断,公共事件时常成为群体对立的话语载体,不断挑战着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为何广大网友依然在事件真相未明前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网暴队伍,背后的成因值得深思。

2024年3月25日,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77.5%。[1]互联网的覆盖面和普及率不言而喻。全媒体时代,普通网民借助互联网获得了更多话语权,越来越多的“现实失语者”正在利用互联网的力量将正当诉求诉诸众人,希望引发公众的关注、同情和共鸣。也有人“见机而作”,在网络上制造、扩大舆论以实施暴力行为,挑战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

青少年是网民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群体更是与网络“日夜难分”。网络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发声”渠道,但网络信息的泛滥和真伪难辨又容易让大学生成为“谣言”和“网暴”的施加者。网络暴力问题不仅事关个人价值观的塑造,更关涉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建构,对于国家长期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文章以高校大学生的心理和行为模式为视角,探索网络暴力的症结与破解进路。

一、网络暴力的基本表征

网络暴力是一定数量的网民通过文字、图片或视频等网络载体发布带有诽谤性、侮辱性或者虚假性的言论,从而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造成伤害的不法侵权行为。网络暴力拥有普通暴力的共性,但因其存在的空间具有虚拟化和数字化的特点,所以又具有其特殊性。网络暴力实际上是一种具有群体欺凌性的新型“软暴力”。[2]结合高校大学生的特征分析如下。

第一,广泛的自主参与性。互联网的匿名性特征让不少网民认为可以“去责任化”从而在网络媒体上恣意妄为。参与过程的易操作性更是让“口诛笔伐”变得轻而易举。例如在2022年寻亲男孩刘学州遭网暴自杀事件中,抖音上许多发表攻击言论的都是未实名认证的账号,这也为后期侵权取证带来极大困难。大学生年少气盛,心气未定,但同时作为互联网的“原住民”又关注社会事件,所以常常容易卷入与自身无关的网络暴力事件中,参与着一场场偏见的狂欢。一定数量的网民通过不同渠道将事件扩散,这也是网络暴力一旦发酵很难受控的原因。

第二,盲目的从众性。我国网民的受众面广,知识层次不一、生活环境不同导致了盲从性较强。加之传受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在舆论传播中羊群效应和群体极化明显。“羊群效应”一词通常用来比喻从众心理,而且是盲从。群体极化是指最初的群体成员便有一定偏向,在经过群体讨论过后群体会逐渐朝偏向的观点持续靠拢,最终形成极端的观点。[3]群体极化同样可能导致盲从。例如2020年一女子为博取关注度,用化妆品伪造血迹,在网上声讨教师体罚哮喘病女儿导致其吐血事件,一时间让该教师成为“讨伐的对象”,影响恶劣。正是由于部分社会群体普遍持有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偏见心态,才会未辨真假就一窝蜂地选择“站队”该女子。大学生正处在“三观”塑造时期,对事物的判断往往较为肤浅、主观,缺乏一定批判性思维。面对他人有意虚构的悲剧性、虚假性的煽情故事时,往往会因为共情而产生各类不可控制的情绪。所以部分大学生会受“伸张正义”的鼓动,不自觉地陷入网络暴力的行动。

第三,事件起源的伦理性。网络暴力的发酵和传播通常是对伦理价值观的挑战。通过对近年来热门网络暴力事件的分析,不难发现其原因往往都可归结于此。这是一种能获得最广泛民众内心认同的正义观,是一种追求伦理秩序、公正、以人民为主体的价值观。[4]部分网民自诩“道德卫士”,站在道德高地,利用正义感对当事人进行道德审判,虽然动因可能是基于朴素正义的道德观,但结果却时常会被舆论左右思想。例如2022年唐山打人事件,事发时烧烤店店主和围观群众由于没有及时制止施暴者,这种所谓的“不作为”让他们成为被网暴的对象。

大学生步入新的环境,学习压力、人际压力接踵而来,负面情绪无法排解的话就会不断堆积,加之网上形形色色的负面信息侵袭,容易造成其负能量“爆棚”。部分大学生误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肆意地将负面情绪宣泄其上,通过对他人进行网暴获得自我释放的“快感”。另外网络暴力的恶性影响难以消弭,需要引起重视。

二、网络暴力问题的症结

网络暴力问题的产生症结相当复杂,但从网络暴力问题的基本表征中可知,其兼具社会的原生问题与个人的心理问题。本部分着重分析高校大学生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推手的成因。

(一)社会转型过程中风险的无序释放

第一,社会认同分化带来的心理失衡。尽管我国已经实现了全面脱贫,但是各区域之间差距依然存在,发展失衡背景下的社会分化,特别是贫富两极分化,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不公等问题,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甚至社会冲突。[5]这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造成社会不良情绪逐渐堆积并最终无序释放在网络世界,形成网络暴力。在高校中,部分大学生由于自身条件差异,容易产生自卑和离群心理。面对现实生活中的不顺,他们企图借助虚拟的网络世界来发泄,从而助长了网络暴力。

第二,流量经济时代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和“网络水军”为非理性网络舆论推波助澜。如果恶意的网络推手成为该事件的网络意见领袖,将很容易误导乃至操控网络舆情导向,大大激化网络暴力。网络意见领袖一般指具备良好的信息表达能力,具有强烈的意见表达诉求,在网络传播的过程中,表现出活跃性、受众广泛性、权威性等特征的网民。[6]大学生群体容易产生权威崇拜、偶像崇拜情结,意见领袖所传播的谣言、负面性信息、错误的社会思潮在极端的舆情环境中必然会对大学生的思想观念产生错误诱导。

(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欠缺

全媒体时代,大学生身处社会新思想和新变革的前沿,但受年龄、心理和社会经验不足等多方面限制,因而批判性思维不足,容易陷入信息茧房和沉默螺旋效应之中。批判性思维是指对接收到的讯息能够进行反复审视、评估,以便发现问题、去伪存真、做出正确判断。

第一,信息茧房的影响。凯斯·桑斯坦在《信息乌托邦》一文中写道:“网络虽然能够带来更多的资讯选择和更便捷的信息搜索,但公众只注意自己选择的信息和使自己愉悦的通信领域,久而久之,会将自身束缚于像蚕茧一样的信息。”[7]由于许多大学生批评性思维能力不足,更容易受到“信息茧房”封闭效应的影响,不加甄别地片面接收信息,久而久之形成思维定式。当社会或者学校出现负面消息时,狭隘、偏激的立场会刺激他们成为“键盘侠”,将网络空间当作自己的角斗场,不顾及后果地进行网络攻击。

第二,沉默螺旋效应的影响。沉默螺旋效应是指群体中弱势的反对力量为了防止自身受到群体孤立和攻击,会在群体中强大的舆情力量面前保持沉默。[8]“沉默螺旋”效应会使得面对某一争议事件时,持不同意见的人群在压倒性意见构造的网络压力下选择屈服,或是选择沉默来隐匿自己的真实意见,与此同时,占据压倒性优势的意见就会传播更广。由于许多大学生批评性思维能力的不足,容易盲从盲信,对主流意见不加质疑,甚至推崇备至。

(三)网络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欠佳

在如今的风险社会里,存在着普遍焦虑,网络世界完全开放,又可隐匿真实身份,自然成为青年大学生情绪发泄和人性展露的主渠道,情绪输出的成本低、回应多、收效好,于是现实压力与精神叛逆联动,形成了具有负面意义的 “社会戾气”。[9]由于法律在网络暴力问题上的漏洞和平台监管的不力,使得这股戾气之风肆无忌惮,有愈演愈烈之态。

第一,未正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从本质上说,网络交往仍然是人与人的现实交往,网络生活也是人的真实生活,所以必然也有道德要求。部分大学生自我意识过强,只享受网络带来的自由权利,却忽视加强道德自律的义务,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言辞、举动会对他人造成的影响认识模糊,从而自发或不自知地实施网络暴力,给他人和社会造成伤害。

第二,存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网络暴力事件往往参与人数众多,责任认定上存在诸多困难。由于惩处群体性违法行为成本过大,所以如果只是从众实施网络暴力,几乎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弱化了部分大学生的法治观念,抱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线上线下”双标随处可见。但《意见》中已经明确表示:“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可见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网暴违法犯罪的决心,“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可以休矣。

三、发挥高校教育之力,破解高校学生网暴之症结

在厘清高校大学生面对网络暴力的心理和行为特征后,要合力发挥高校教育之力共同破解网暴症结。即在全媒体时代背景下的高校教育,要透视大学生思想成长和认知习惯的发展规律,及时补偏救弊,对高校网络暴力进行精准施策,以重建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环境。

(一)引导与塑造:提高大学生道德素质之维

第一,增强大学生的自律意识。网络空间形同现实社会,自由是有边界的,必须保持一定的秩序。必须告诫大学生在畅享网络赋予的自由时,还要加强道德自律,做到“不逾矩”“不越轨”,自觉抵制网络造谣、诽谤、饭圈谩骂等内容,反对网络暴力行为,打造合谐的网络生活。

第二,增强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施暴者,也可能成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因此,必须警示大学生要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不能做侵害他人正当权利之事,否则当侵权的利剑刺向自身时将难以得到庇护。当遭受别人的“重拳出击”时不要“以暴制暴”,要加强自己的维权意识,注意收集被侵权的证据,采取报警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

第三,增强大学生的公共意识。一个社会能够正常运转并且使生活在其中的公民拥有安全感必须具有秩序和条理。要引导大学生正确理解个体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提高自我价值的同时兼顾社会的公共利益,从而克制情绪化输出,运用批判性思维探求事情的真相,自动远离网络上肆意歪曲或者凭空捏造的恶意言论。

(二)加强与规范: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10]

第一,开展网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我国的《民法典》《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相关条文对网络暴力行为进行规制,另外在郑州“网课爆破”事件发生后,为切实加大网络暴力处理力度,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2023年7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2023年9月,公布《意见》这些规定无疑都表明了国家向网络暴力亮剑的决心。法规正式出台后,应及时地对学生进行宣导,帮助大学生廓清对网络暴力的认识误区,明晰不良行为会带来的后果。

第二,拓宽网络法治教育的渠道。除了课堂教学外,可以依托微信公众号、校园论坛、微博、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媒体平台,推送网络暴力防治事例,让学生能够通过对社会事件的评判和接受警示教育来反思约束自身的行为举止。通过多种渠道和措施并举,让大学生能够打消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争当弘扬正气的舆论领袖。

第三,搭建网暴法治教育的实践平台。借助“大思政课”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之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有不同教育方式。小学阶段的学生思想行为较为幼稚,在网络或者现实中的暴力问题大抵是“有口无心”,逞口舌之快,往往也会被冠以“童言无忌”而不加管束。但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就要扣好,所以,小学阶段重在制止和引导向善;中学阶段的学生已具备一定的自我意识,所以暴力行为的施行往往是有意而为之,但自恃“未成年人”的身份作为保护伞,因此中学阶段重在矫正和行为管束;大学阶段的学生心理状态如上文所述,重在规范和法律宣教。所以学校应根据各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和实施教学活动,渐进性、螺旋性地有效提升青少年网民素质和媒介使用素养。

(三)回应与疏通: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

第一,直面大学生的思想困惑。在跌宕起伏的社会变革以及各色社会思潮的冲击下,大学生容易在学习、生活、价值观念等方面开始出现许多困惑。教育工作者唯有直面大学生的思想困惑并予以回应,做出正确的价值观引导,才能避免部分大学生被别有用心的言论所利用。

第二,强化大学生心理挫折教育。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会显得无所适从,容易产生种种不良心理。比如学习跟不上或者不喜欢专业而产生焦虑、厌倦的情绪;无法融入集体而产生的羞怯、孤独心理;因情感原因而产生的悲观、自暴自弃情绪;因发展前景而产生的犹疑、烦躁情绪;因身体疾病或生理缺陷而产生的自卑、情绪等等。因此要时刻注意观察学生是否发生了思想波动、情绪变化,适时地进行心理指导和疏导,让大学生学会正视挫折并正向排解负面情绪,增强自我调适能力和危机应对能力。

第三,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精神。面对纷繁复杂、泥沙俱下的网络世界,许多大学生并不能很好地辨别并坚定自己的原则。在日常教育中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广大青年学生整体心理强大,筑牢心理防线,拥有自尊自信精神,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网络暴力,为社会发展贡献正能量。

参考文献:

[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 (2024-03-25)[2024-08-04]. https://www.cac.gov.cn/2024-03/25/c_1713038218396702.htm.

[2] 石经海. 论网络暴力的实质与刑法适用规则的完善[J]. 社会科学文摘,2023(11):111-114

[3] 凯斯·桑斯坦. 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主问题[M].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89-107.

[4] 王静. 数字公民伦理:网络暴力治理的新路径[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2,25(04):28-40.

[5] 刘少杰. 网络化时代社会认同的深刻变迁[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4,28(05):62-70.

[6] 陈志娟,王楠. 网络意见领袖的正向舆论引导作用研究[J]. 新闻前哨,2023(15):17-19.

[7] 凯斯·桑斯坦. 信息乌托邦[M]. 毕竟悦,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105.

[8] 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沉默的螺旋:舆论———我们的社会皮肤[M]. 董璐,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5.

[9] 梁思思,曹东勃. “社会性死亡”:青年网络暴力新趋势及治理路径[J]. 社会科学战线,2022(04):234-240.

[10] 习近平.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M]. 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318.

(荐稿人:陈玉琛,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邵秋露)

作者简介:蔡松怡(1992—),女,硕士,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