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6月底,教育部部署“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本刊摘编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激发教师教学热情
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课堂教学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教材内容,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程案例,融合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汇集优质教学资源
建立健全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更新机制,系统化体系化建设智慧平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不断丰富平台资源内容,提高平台资源质量。
(三)服务学生教师使用
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求,为学生预习、复习、开展探究式学习和项目式学习提供服务。支持教师课堂教学,为教师优化教学设计、丰富教学内容、开展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等提供服务。
二、质量要求
精品课包括学科课程、特殊教育、实验教学三类。学科课程和特殊教育类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特殊教育类可不提交作业练习。实验教学类以课堂实录的形式呈现,包括实验教学视频、实验教学设计、导学案、课件等。精品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正确方向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在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关键问题上不能有偏差。
(二)确保科学严谨
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审定的教材,保证学科知识内容和授课语言的科学准确,保证情境素材的真实性、适切性和权威性。
(三)突出课堂实效
体现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科教学改革方向,充分考虑学科性质和不同学段学生学习特点,有效解决课堂教学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学科德育功能和综合育人功能。
三、工作程序
(一)自主申报
教师总结个人教学实践成果,凝练教学经验和方法,学习借鉴平台相应课程教学资源,对照报送要求及开放上传的课程目录节点,确定自己拟讲授的具体内容并向学校提出申报。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课程目录节点需以9月份投入使用的新教材为准。
(二)学校推荐
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与课例设计,积极组织研讨和交流展示活动,并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
(三)县级初选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对学校推荐的课例设计进行初选,组织相关教师试讲,在此基础上确定初步人选,并按照制作标准摄制视频,连同其他资源统一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省市遴选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省级遴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遴选确定省级精品课,进一步增加科学类精品课推荐数量,并在下达的名额内推荐参与教育部遴选。特殊教育类精品课应兼顾各学科,省级精品课中语文、数学、生活适应课程数量占比不超过80%。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二是严格程序标准,三是做好服务保障,四是健全激励机制,五是强化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