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视域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的设计与实现

2024-10-24 00:00:00韩瑞萍
河南教育·高教 2024年9期

摘 要:作为规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息息相关。尽管其内容庞杂,却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作为专业课教师,应坚持价值引领、人文完善、知行合一、回应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等原则,通过增强课程思政意识、提升课程思政教学能力、充实课程思政资源、丰富课程思政形式、科学开展课程思政评价等方式,推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建设,从而为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输送合格的法治人才。

关键词:法治政府;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设计与实现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提出,要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发挥好每门课程的育人作用。《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指出,要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这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作为规制行政权运行的法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依据,因此,有必要挖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中的思政元素,使行政法治人才的培养与该课程教学紧密结合。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实施的重要性

(一)加深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解

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断向前推进的生动写照。这一进程深深植根于我国国情,紧密结合我国的政治结构和治国理政的客观需求。通过学习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生不仅能够掌握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更能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体现的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法治逻辑与政治逻辑的统一、法治模式与经济模式的统一、历史传承与创新发展的统一,从而有助于学生了解和感受我国法治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领悟行政法治背后所蕴含的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理念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

(二)提升学生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胜任力

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的基本特征,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行政法的发展历程反映了行政组织的典型代表,即各级政府的职能转变,这包括党政关系的调整、管理向治理的转变、公私合作的发展、政府规制尤其是风险规制的兴起、公共服务职能的加强、利害调整功能的发挥、区域行政的发展等。这些转变能够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我国行政权力功能的转型,进一步认同国家对公权利益、私权利益的调整,特别是在风险社会背景下,国家对“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的尊崇与坚守。在此过程中,通过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在德法兼修的基础上,树立问题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胜任力。

(三)帮助学生塑造健全人格与培养独立思考能力

课程思政是对专业课程内涵的深化与拓展,旨在引导学生在认知事实的基础上达成更高层次的价值认同。其教学初衷在于帮助学生塑造健全人格与培养独立思考能力。通过系统学习行政组织法律制度,学生能够理解和领悟政府及国家管理人员在维护社会秩序与推进行政管理中的作用与价值,从而以更加全面、客观的视角看待政府管理行为。同时,面对社会事件、新闻舆论时,学生能够运用行政权力运行理论,摆脱个人偏见与私法私权的局限,展现出冷静、客观、理性的判断力。这种能力使他们能够站在更高的格局上,选择最合理、最正确的方式表达观点,而非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盲目跟风、人云亦云。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实施的切入点

(一)所彰显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十一个坚持”不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遵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通过系统讲授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行政法律制度等内容,向学生全面展现我国行政法治的理念变革与法律规范的发展变迁,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行政法知识解决行政管理和行政法治领域的实际问题,从而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与现实意义。

(二)所蕴含的国家治理理念

法治政府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相辅相成,行政法的内容深刻反映了这一理念。例如,以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例,合法行政原则强调职权法定、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对行政权进行了具体界定,明确了“法无授权即禁止”的根本特征。又如,合理行政原则旨在评价和控制行政裁量权,要求行政行为既要符合目的又不能超越一定限度,确保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此外,行政法应坚持诚信原则,强调国家和政府应恪守诚信原则,充分尊重并保护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

(三)所体现的行政职能转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行为篇章,依据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不同影响,将其划分为授益性行政行为与负担性行政行为。从当前立法趋势来看,越来越多的授益性行政行为被纳入了法律范畴,其数量和种类日益丰富。这不仅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不断构建与完善的过程,更是国家行政职能的深刻转变,体现了我国精神文明的进步、物质生产的充裕及制度自信的增强。这一转变背后蕴含的中国故事,为思政教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四)所贯彻的以人为本理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强烈的程序意识彰显了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与对公权力的审慎态度。例如,听证程序要求行政机关有义务配合行政相对人依法组织听证,且不得收取费用,这体现了从人民利益出发,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又如,在救济制度方面,行政法明确了权责统一的基本原则,同时设置了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赔偿等在内的系统化制度。再如,在具体规则方面,明确了期限、控辩等内容,并将“民告官”确立为复议或诉讼的唯一合法启动方式,同时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等。这些规定无不体现了行政法作为负责任政府的担当,体现了以人为本、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充分保护。

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的设计原则

(一)坚持价值引领原则

课程思政的本质在于以正确的价值理念和精神追求,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蕴含的依法行政理念与原则及其制度安排,是滋养正处于人生“拔节孕穗期”的青年学生的宝贵养料。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引领学生坚定制度自信、理论自信,鼓励他们立志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扎根基层乡镇政府,运用行政权力为百姓谋幸福、为乡村谋振兴,从而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为社会贡献力量。

(二)坚持人文关怀原则

人文素养不仅体现了个人的审美情趣和心理素质,还是其精神面貌、精神气质的综合表现,更是现代文明程度的综合体现。具备丰厚人文素养的个体,往往心理健康水平较高,表现出更加豁达自信的态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赔偿制度彰显了对人的关怀与善意,高效便民原则体现了某种程度上的行政自信。因此,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应善于运用这些思政元素,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激发学生对人、对事的热情与同理心。

(三)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理论与实践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左传·昭公十年》有云:“非知之实难,将在行之。”青年大学生应怀揣谦虚和虔诚之心,深入一线调研,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涉及诸多社会热点问题,而这些正是我国快速发展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法律人需勇敢面对,在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立足实际情况,深入思考并提出解决方案。

(四)坚持回应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原则

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以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行政法教学应关注并积极阐释这一进程中的新进展,同时有效回应法治政府建设面临的新课题。教师应以法治思维研究行政法治的新动态,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部署和要求,以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关要求融入课程,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专业学习,促使其快速成长为信念坚定、专业素质过硬的新时代法律人才。

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思政的实现路径

(一)增强课程思政意识

学校是育人的专门场所,其所有活动9xVptdBf2RlMstJYddNzrw==都服务于育人目标。课程思政要求各专业课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课程思政意识,正确地把握课程思政与育人之间的紧密联系,树立强烈的课程思政自觉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建设,正是要回归教育的本质,其课程教学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培养,直接对标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和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因此,该课程急需立足专业特色,与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同向同行,共同承担起育人的责任。

(二)提升课程思政能力

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立德树人的具体方式,这一过程务必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和观点为指导。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要求教师首先掌握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将思政元素提炼并融入教学中。同时,还需掌握思想政治理论及其教学规律、方法和艺术,提高说服教育、情感陶冶等能力,以高尚的人格和情操感染学生、吸引学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应引导学生感受行政法中所蕴含的控权思想,梳理行政法基本原则中蕴含的法治思维和为民意识,理解不同类别行政行为所体现的行政理念革新,以及掌握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对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全方位保护。

(三)充实课程思政资源

丰富的课程思政资源能显著提升思政教育的效果。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中,应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学,同时筛选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行政法案例,以提升学生的家国情怀和公民意识。实施过程中,可组建课程组实现分工协同,构建课程思政教学共同体,实现资源整合,确保思政元素的精准提炼。此外,可采用翻转课堂模式,让学生通过作业等方式参与思政元素的挖掘和投放,甚至结合国家及省级公务员招考、研究生考试等试题,引导学生在分析世情、国情、党情、民情中接受思政教育。

(四)丰富课程思政形式

法学教学通常采用案例教学和模拟法庭等形式,行政法xmcvR/aJ3HGOJRh4xNF2fA==与行政诉讼法课程可通过控辩对抗等沉浸式课堂模式帮助学生理解并遵守行政法规范。鉴于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形式可更加多样。教师可带领学生参观行政服务大厅,亲身体验行政行为的高效便民。组织学生开展基层政府负责人访谈,直观感受政府首脑如何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引导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具体感受给付行政、福利行政为老百姓带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以及全面脱贫后中国人民更加自信豪迈的形象。

(五)科学开展课程思政评价

思政元素应是教学内容的自然生成或内在展现,而非外在强加;应是真实融合,而非虚假造作、不切实际。课程思政应是师生双向互动的过程,是相互激发、共同成长的过程。因此,应将互动反馈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以此实现更有针对性的价值引领、人文完善、知行合一的育人成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课程思政应做到适时、双向、适度、适当,确保思政内容有机、生动、自然、贴切。同时,需设计严谨的评价程序,确保评价标准的实体科学与程序公正,从而保障课程思政评价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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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勉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