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的挖掘及其在教学中的运用

2024-10-10 00:00郭威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4年10期

摘 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为实现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人才这一目标,法学专业除了要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进行专业教育外,还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法理学以法的原理为研究对象,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理学”课程蕴含丰富的思政资源,深入挖掘课程的思政资源,并在教学中将法学理论知识与思政元素相结合,不仅能使学生掌握法学的一般理论,还能在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挖掘;教学;运用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24)10-0098-03

一、引言

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日益深入,培养满足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已成为法学高等教育必须要思考的重要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1]。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是,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2]。这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方向和指引,即要将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学人才作为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法学人才培养过程中不仅要对学生进行法学知识和技能的专业教育,还要开展以加强理想信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为目的的思想政治教育。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是法学知识体系的基石。深入挖掘“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并将法学理论知识与思政元素相结合开展教学,不仅能使学生掌握法学的一般理论,还能在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法理学”课程思政的重要性

法理学是以“法理”,即法的原理作为研究对象而形成的理论知识,是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理学从宏观的、一般的角度思考法律问题,研究的是法学的一般理论,而不是从具体的、微观的角度看待法律问题。例如,部门法学关注特定领域的法律制度,法理学则关注法是什么、正义是什么等一般性、根本性的理论问题。

虽然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存在区别,但法理学与部门法学之间也具有密切的联系。法理学能为部门法学提供法的基础理论,是沟通法学各学科的桥梁。例如,法理学和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部门法学都涉及权利和义务、法律程序等问题,但部门法学主要关注各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内容、法律程序如何设计和运行等问题,法理学则关注权利是什么、权利的正当性是什么、正当程序的基本原则等基础理论问题。因此,只有对这些基础问题进行深入理论分析后,才能在各部门法学中建立起各种法律制度体系。

此外,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方法论,为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提供基本的方法。不同时代的法学方法论是不同的。例如,17、18世纪西方的古典自然法学主张价值分析方法,强调法的应然性,而19世纪兴起的分析法学则主张实证主义方法和语义分析方法,强调法的实然性。法学方法论具有多元化的特征,而正是这些多元化的方法论使得人们能够从更多层面来思考法律问题。

法理学还是对时代精神和时代观念的反映,引导人们从一定的政治立场出发去思考法律问题。在这个意义上,法理学还是法学的意识形态[3]。

法理学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等奠定了其在现代法学学科体系中的地位,也决定了其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核心和基础地位。在“法理学”教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学生后续的专业学习和人生成长都将起到其他法学学科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第一,“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满足学

生的成长需求。“法理学”课程一般在大学一年级的第一学期开设,此时,刚刚跨入大学校门的学生对法学专业还很陌生,对法律仅有一些肤浅认识。而“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能满足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渴求,还能使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法治精神形成初步认识,这对正处于成长阶段的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将起到重要的思想引导作用。

第二,“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为学生

日后的学习和生活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和思想基础。一方面能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和范畴,为学习部门法学打下理论基础;另一方面,还能提高学生的法学境界和思想层次,使学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背景下去思考法的原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论和实践。

第三,“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培养学

生的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践行者。法律思维是以事实和法律规则为中心,以合法与非法为标准的思维方式。通过“法理学”课程思政教学,学生不仅能掌握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还能形成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尊崇法治,并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第四,“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够发挥法

理学的意识形态作用,使思想政治教育入脑入心。“法理学”课程教学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指导,紧密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建设法治中国等主题来开展,使学生理解时代之变、世界之变和中国之变,进而把握时代脉搏,坚定理想信念。

三、“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的挖掘

在挖掘“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时,既要突出法理学思政资源的政治性与思想性,还要重视法理学思政资源的理论性与一般性。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法理学”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的概念、法的历史、法的运行、法的价值、法治5个部分,每部分都包含丰富的思政资源,且每部分思政资源蕴含的思政元素也不尽相同。

法的概念部分主要介绍法是什么,包括法的本质、法的渊源、法的要素、法律体系、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可紧密围绕法是什么、法的核心范畴是什么等内容挖掘思政资源。例如,对法的本质的讲解能够使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本质的科学论述;对权利和义务的讲解能够使学生明白现代法律的核心是权利。通过这部分教学,学生能够对“法”有全面的认识,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法的历史部分主要回答法的起源与历史发展,包括法的起源,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历史阶段法律制度的起源和主要特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等内容,可紧密围绕法的起源、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中华法系等内容挖掘思政资源。例如,对法的起源的讲解能够使学生认识到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法的起源理论的科学性;对法的历史发展的讲解能够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形成更深入、更直观的认识;对中华法系的讲解能够使学生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所认识,并能进一步去思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所蕴含的思想、智慧及其当代价值。

法的运行部分主要介绍法的制定与实施的各环节,这部分可从法的制定到法的实施过程中挖掘思政资源。要从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出发,阐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学理内涵,使学生全面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构成与运行。同时,以法律职业者的工作方式和思维方法为内容阐述法学方法论,为学生解决法律问题、实现司法公正提供法律思维和法律方法,引导学生形成法治思维。

法的价值部分主要阐述法意欲保护或实现的美好目的与法律制度在形式上需要具备的特殊品质,包括秩序、正义、自由等法的目的价值,以及法的公开性、稳定性等法的形式价值。在挖掘思政资源时,可以法的各种价值的内涵为切入点,阐述各种价值的重要性及意义,并在此基础上说明法的作用之一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把价值冲突控制在法律秩序的范围之内。通过教学,学生在思想意识领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法治部分主要介绍法治原理与法治中国,这部分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挖掘思政资源。通过对法治原理的介绍使学生掌握法治的内涵,同时,结合中国的时代巨变分析中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进程,使学生深切领会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及“法治中国”概念的深刻意涵。

这5个部分的内容虽然各有侧重,但却是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中,既有关于法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的内容,也有关于法的历史、法律文化等思想文化层面的内容;既有关于立法、司法、执法等法律制度方面的内容,也有法律思维、法的价值等精神层面的内容[4]。因此,在教学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仅能使学生掌握相关专业知识,还能从精神和思想意识层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启蒙。

四、“法理学”课程思政资源在教学中的运用

在教学中,要充分发挥理论法学的育人功能,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的方式在专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形成协同效应。

第一,要在教学内容设计上下功夫,体现理论法学的优势。法理学在内容上呈现出一般性、多元性、思辨性的特点,因此,在教学内容的设计上不要纠结于微观的个案性质,而是要透过个案去发现其背后更具有一般性、更深层次的原理,依托个案来讲“大道理”。例如,可以选取对人类历史进程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事件、经典案例作为教学内容,阐述其中蕴含的法理,深化学生对法律理论的认识。同时,通过对当下热点问题和鲜活案例的分析,学生切身体会身边的公平与正义,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第二,要在教学方法上下功夫,以“问题”带动“法理学”课程思政的开展。在以往教学过程中,教师一般都依据教材内容照本宣科地开展教学。这种教学方式虽然依序而行,但往往很难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中。为了进一步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提升教学效果,教师需要调整教学方法。首先,教师可以将教材内容问题化,即将每章、每节的知识点和思政元素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这个核心问题要同时具备思辨性、思想性、启发性等特点。其次,教师将该问题以具体、生动的案例展现出来,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和讨论。最后,教师对问题进行总结,达到掌握专业知识和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双重目的。

第三,要在提高法律思维能力、培养法治精神方面下功夫,实现丰富精神世界的目的。随着我国法治化的日益深入,法律调整的范围日益广范,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转化为法律问题并以法律的方式进行处理。我们要看到,即使各部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同,采取的调整方法也不尽相同,但法律职业者观察问题和思考问题的方式是一致的。只有在正确的法律思维和法治精神的指引下,学生才能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牢牢坚守公平正义。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多从思想意识和观念层面去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和能力及公民精神[5],引导学生树立以法律至上、权利本位、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四,要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下功夫,提升“法理学”课程思政的感召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自夏商西周发端,中经秦汉,至隋唐时期已将影响力辐射至东亚各国,形成了别具一格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影响深远,至清末方解体。革命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与国家富强的过程中形成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形成的科学的、先进的文化。在教学中,通过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讲解,让学生认识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已有千年历史,有些哲理和道德观念已深深融入国人血脉之中,而有些思想和理念更是对当今世界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通过对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讲解,学生明白我们为什么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而坚定文化自信,激发奋斗意志和爱国精神,培养改革创新精神,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3种文化的讲授,不仅增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感召力,还使学生在道德观念、理想信念、价值理念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和引领力[6]。

五、结束语

在专业课程中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有2个,其一是要完成授业解惑的专业教育目的,其二是实现价值引导、思想塑造的思政目标。“法理学”课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能起到专业启蒙和思想启蒙的双重作用。一方面,使学生能够透过法律现象去思考法的一般规律、基本原理等深层次问题;另一方面,法理学中蕴含的价值观念、法治精神等思政资源能够“润物细无声”地影响学生的思想意识,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和法治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EB/OL].(2015-01-05)[2024-08-04].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105/c83846-26323829-2.html.

[2] 《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21:221-222.

[3] 张文显.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24-28.

[4] 郭威.法理学的宏观内容与微观内容及其在教学中的运用[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6):91-93.

[5] 郭威,陈阳.互联网革命、公民文化启蒙与大学教育[J].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2018,72(1/2):23-24.

[6] 宋美杰,刘歆一.文化赋能厚植思政课力量根基[N].中国教育报,2024-06-25(9).

作者简介:郭威,男,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