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高校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廉政建设的系统性思考

2024-10-05 00:00熊为国董珺
审计与理财 2024年9期

【摘要】高校内部审计须遵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业务,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高校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高校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应定位在促进廉政建设。高校内部审计制度优势应着力于工作环境优化,合力推进廉政建设;同时,应把握《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关键要素,筑牢反腐治乱的屏障。

【关键词】规范;高校内部审计;促进;廉政建设

高校内部审计(以下简称内审)须遵循《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7号,以下简称《内审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业务活动,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践,本文就规范高校内审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内审的主要职能定位和促进廉政建设的作用

内审的主要职能包括系统性履行经济监督、鉴证与评价,为完善高校内控制度出谋划策。内审机构(即审计处或审计科、室,下同)和人员,通过对高校(含下属单位,下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审计监督,有效防范“跑冒滴漏”等行为,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夯实高校持续发展所需经费的根基;做好内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的协同工作,为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建设发挥审计监督的协作效能,为高校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发挥审计监督CXc2wNz64QgQm5/DloDVQw==的保障功能,筑牢廉政建设的桥头堡,摧毁实施“三重一大”事项过程中易于形成腐败的重灾区,打好反腐倡廉的关键战。

二、内审制度优势与工作环境优化合力推进廉政建设

内审机构在校本级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其负责并报告审计工作结果。根据工作需要可依规成立内审委员会,加强党委对内审工作的领导,授予内审工作“尚方宝剑”。内审工作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内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可见内审机构具有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当然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担当及权责对等树立内审工作的权威性,不断提升内审工作的公众可信度,打好内审促廉政这张响亮名片。

内审制度优势是工作环境优化的根本保障;内审工作规定涵盖内审工作环境诸多方面,是工作环境优化的操作指南。有规必循,按规操作,内审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工作效率效益才能不断提升,审计目标才能逐一实现,促进廉政建设的力度恒久有力。

三、把握《内审工作规定》的关键要素筑牢反腐治乱的屏障

1.成立内审委员会,强化内审工作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是加强党组织对内审工作领导之需;尚未启动成立内审委员会的高校,党委要通过有效路径加大对内审工作的指导力度。

2.总审计师协助主要负责人管理内审工作。这项制度的建立,可以强化高校主要负责人或党委对内审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

3.要保证内审工作所需人员编制,严格内审人员录用标准,合理配备具有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工程、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内审人员。总审计师、内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财务、经济、法律、管理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实际情况是能满足上述要求的差距较大,尤其是新建校区工程大、设施维修任务重的高校,满足录用标准的审计人员严重缺乏,总审计师和内审机构负责人要达到复合型人才标准尚有较大的努力空间和较强的培训意愿。对此,有关完善内审人员考评、评聘、晋升、接受继续教育、表彰等有关制度及待遇要落实到位,方能为吸引、培育、留住内审人才构建激励机制。

内审专业人员缺乏,一是受高校核定的事业编制所限,二是编外招聘要么经费短缺要么待遇达不到应聘者要求。诚然基建项目投资规模达到推行“代建制”要求时,可通过由政府投资主管部门(一般为发改委)或授权教育主管部门组织,采用招标等合规方式择优选定项目代建单位,并采取合同管理方式,对项目投资、施工工期、建筑质量进行目标控制,违约追究代建者责任;尽管投资人、使用单位、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都有权对代建管理行为实施监督,但“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项目建设“主角”的高校,起码需有若干廉洁自律性强且精通项目管理、能熟练操作工程造价软件的内审人员,才能对代建单位项目管理行为进行日常性监督,尤其是对隐蔽工程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现场监督,才能对施工单位提出再经设计等单位认定的施工优化(含材料变更)方案,进行及时有效监督和造价增减认定,避免因隐蔽工程、施工优化监督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损失和腐败行为的滋生,在工程建设腐败易发环节筑牢反腐治乱的屏障。

聘请具有与内审事项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内审小组的工作,须遵守保密原则并接受内审组长的领导;向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等单位购买审计服务,内审机构应对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委托结果负责。

无论对项目代建单位管理行为的监督,还是对聘用人员的领导或是对购买审计服务事项的责任来看,高校都应创造条件录用、培训或储备达标的内审人员,规避内审机构因缺乏合格人才导致的责任风险,构建内审促廉政的人才保障。

4.内审机构履行内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这理当成为内审工作的必需条件;项目投资概(预)算中按规定比率列有审计经费款额,理应成为内审工作的跟进条件。经费有保障,内审工作拓展更踏实有力。

5.《内审工作规定》中虽无内审人员需“回避”的关键词,但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的决策和执行”的规定,可视为内审人员应回避的条款;即便无内审人员需“回避”的关键词,也不等于内审人员无需执行回避制度。执行该制度是内审人员廉洁自律的必修课,若无回避制度,内审人员便有自律约束缺乏、泄漏工作秘密乃至以权谋私之嫌,有损内审执业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有损内审结果的权威性。况且内审人员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复杂,更需执行回避制度,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因“回避”而致内审人员缺乏的困境,应由高校主管部门视情采取有关高校交叉审计等有效办法予以解决。

《内审工作规定》虽无“回避”的关键词,但其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五条明文规定“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更是条款详尽可操作性强。

《内审工作规定》无“回避”的关键词,可能会造成对内审工作认知上一定的茫然,因此,有必要在《内审工作规定》第十七条中补充“回避”的关键词句。

6.内审机构和人员依法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打击报复,这一规定至关重要,高校内人际关系面广,有了法规保障,内审工作才能放心开展。

落实内审管理的八项条款(简述为:内审结果和重大事项汇报条款;内审工作规范条款;内审发展战略和计划条款;提高内审工作效率方面条款;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解决及审计建议落实的条款;内审机构内部控制建设方面条款;内审业务管理专业化方面条款;参照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对本校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实施审计条款)是内审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增强内审管理性内审事业无不胜。

简单归纳,对被审单位方面的法律责任有五种情形(拒不配合内审工作的;拒绝、拖延提供被审资料或提供不实不完整的;拒不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对内审机构方面的法律责任有五种情形(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隐瞒审计查出问题或提供虚假审计报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以权谋私的;违反规定的其他情形);主要负责人对内审人员履职应及时采取保护措施,违者问责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法规是内审工作的红线,违规必纠违法必究。

上述三力(独立履职力、严格管理力、法律约束力)齐发,定能推动高校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朝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审计监督要“三个如”(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和如雷贯耳)目标迈进。

7.内审职责权限详尽,可视为内审工作的行动指南。概括讲:内审机构职责列有三条十三款(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审计事项一条十一款、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一条款、对所属单位内审工作管理、指导和监督一条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内审工作的主要职责列有一条八款。内审机构的权限列有一条十一款。内审职责上下级层次分明覆盖面广内容详尽,内审机构权限清晰可操作性强。责权对等、任务繁重且荣光,内审机构和人员一定要振奋精神练就精湛的业务素质,提高政治素养坚持敬业斗志保持廉洁从审初衷,唯有这样才能干出出彩的内审事业。以审计事实为依据,提出表彰先进的被审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建议,依照法规程序追究违规违法者的责任(行政问责直至刑罚问责),助力廉政建设。

8.内审结果运用简单归纳有七条: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出具审计建议书;与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力量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将内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决策、预算安排、干部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有效利用所属单位内审力量和成果;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条条落地有声,彰显内审权威,突出内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性、问题整改机制的重要性、与其他监督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必要性、震慑违规违法者的共鸣性。内审结果运用得当得力定能为廉政建设添光增彩!

(作者单位: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