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澳大利亚选举活动中避免自由被滥用的策略探究

2024-10-03 00:00朱浩铭
艺术科技 2024年13期

摘要:澳大利亚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参加政治选举活动。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这是澳大利亚政府一直追求的目标,即允许不同背景的公民在选举活动中行使自己的发言权。大量选民的参与使选举活动更加多样化,采取不同的意见可以使选举结果更加合理,更适应国情和社会发展。立法的目的是使公民合理地将自由权纳入选举活动,但在实践中,法律赋予的自由在选举活动中经常被滥用,甚至严重破坏了选举活动的公平性。文章旨在揭露人工智能时代澳大利亚选举活动中常见的言论自由行为,分析其原因,并根据当前法律实践中遇到的障碍提出一些修正建议,以取得法律与自由的平衡。

关键词:澳大利亚;人工智能;选举;立法;滥用;自由

中图分类号:D9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4)13-0-03

1 背景

自由是每个公民从出生起就拥有的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在澳大利亚,自由受到宪法保护。由于宪法的地位高于其他法律,自由神圣不可侵犯。虽然澳大利亚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政治交流的自由,但高等法院认为宪法中存在对自由的隐性保护。例如,在兰格起诉澳大利亚广播公司一案中,法院认为,这种政治交流自由的存在对维持民主制度非常重要,应允许公民参与政治活动,在政治活动中获得信息并表达自己的观点,而这种自由是可持续的。根据立法的目的和必要性,结合法院的最终判决可以看出,宪法包含对政治交流自由的保护①。此外,《澳大利亚宪法》第24条规定,联邦众议院应由英联邦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这实际上是对自由选举权利的保障②。

虽然法律保护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随意解释这种自由,也不意味着公民能将法律作为滥用自由的保护伞。所有行使自由权的人都应尊重法律解释和立法的目的。但现实情况是,许多人会因为不了解法律或试图满足个人欲望等而扭曲法律中规定的自由。更严重的是,这种行为往往发生在选举活动中,如果在这些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活动中滥用言论自由,负面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可能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为避免此类情况出现,应科学合理地调整法律结构。

近年来,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并被广泛应用于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赋能经济社会发展。人工智能为人们获取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个性化的信息推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信息自由流通。人工智能也被广泛运用于选举活动,能比较准确地反映民意,打破传统政治精英的话语垄断,使选民的真实意见得到更好的表达。在电子投票系统中引入人工智能,可以提高投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效率。另外,候选人可以利用人工智能向特定选民发送定制化的宣传信息,以提高支持率。但同时,人工智能也带来了安全隐患和风险挑战。大数据推送、虚假新闻传播、人工智能机器等被用于预测选举结果,不仅会改变选举信息的传播方式,还会影响选民的投票倾向和选举结果。而且,在收集和分析选民数据时,如果不当使用或泄露这些数据,将侵犯选民的隐私权。

2 澳大利亚的法律结构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澳大利亚在选举活动中赋予了公民投票自由。《联邦选举法》第39条规定,昆士兰州参议员应由该州人民直接选举产生,这充分保障了公民的选举自由③。选举法还规定了在选举活动中不得存在的不当行为。例如,第329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印刷、出版或分发可能误导或欺骗选民和选举人的内容,其中包括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出版④。这一规定实际上是对虚假宣传和不当言论传播的直接打击。颁布选举法的目的是打击错误信息传播,而且澳大利亚选举委员会还管理着选举过程中的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和投票。虽然看起来审查非常严格,但由于选民众多,不确定性较大,监管机构很难审查基层选民,因此很难发挥应有的功能。

3 澳大利亚监管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的不足和现状

3.1 选举活动中的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

人工智能时代,传播虚假信息等不当行为经常在选举活动中发生,造成严重后果。首先是信息操控。社交媒体和第三方机构往往利用人工智能进行针对性操控,影响选民的投票倾向,甚至通过虚假新闻误导选民,从而影响选举的公正性,破坏选举活动,严重侵犯选民的权利。其次,人工智能的应用可能形成“数字寡头”,从而控制政治议程,影响选举活动的公平性。选举的意义是听取来自不同背景的公众的意见,进行公开、公正的投票。如果公平被破坏,那么选民投票、候选人审查等一系列活动将变得毫无意义。那些企图破坏选举活动的人往往出于利己目的,希望通过操纵选举来牟取政治利益。

首先要了解选举结果不公正的原因,并找到解决方案。选举活动的目的在于选出一个地方代表,会有很多候选人竞争同一个职位。一般来说,不同的候选人代表不同的政党或政治团体,都有自己的支持者,他们可能是政客,但更可能是普通选民。一些人希望自己支持的候选人能在竞争中获胜,因此采用不正当手段,如传播虚假信息或仇恨言论等。其往往通过揭露其他候选人的弱点和丑闻,或进行道德与政治攻击,来伪造不利于其他候选人的信息,使选民对其他候选人失去信任[1]186-187。他们利用谎言误导选民,导致选民作出错误的判断,从而侵犯其他候选人和大多数选民的权益。澳大利亚于2005年颁布的诽谤法第35条规定,诽谤诉讼中对非经济损失的赔偿可达25万澳币⑤。事实上,这已经是一大笔罚款,立法的目的是阻止违法,并警告公民不要触及法律底线。但面对如此高的罚款,诽谤行为在竞选活动中仍然存在,原因是这种冒险行为可能带来更大的政治或经济利益。在澳大利亚,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制衡,这些权力分别分配给联邦政府和各级州政府。除了提高政府的执行效率外,实行该制度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在于使人人平等拥有权利。

人工智能时代,虚假信息的传播还会破坏社会秩序,使不同的选民和政党相互对立,造成社会撕裂,阻碍社会发展。当候选人的团队试图攻击对手时,会散布不利于对手的虚假新闻,从而影响选民的投票。大多数选民并不了解政治或法律,所以很容易相信互联网上的信息,从而质疑其他候选人。一旦候选人有了丑闻,好奇的选民就会使用各种方法攻击候选人,他们甚至不关心丑闻是否真实。相反,他们更乐于了解候选人的个人生活、兴趣和政治因素[1]186,190。

同时,当候选人的团队发现候选人受到攻击时,会尽力澄清,进行反击,从而引发双方之间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选民可能因为无法识别真相而失去对政府系统的信任,从而攻击政党,破坏澳大利亚的政治系统[2]983,989。

人工智能时代,传播仇恨言论也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仇恨言论通常包括人身攻击、宗教或种族攻击等。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过度行使言论自由权,都可能给他人带来伤害,甚至破坏社会稳定。正如E.S VS Austria一案,被告最终被判犯有贬损性的宗教教义罪,但在答辩中,被告声称自己并没有贬低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只是在反对恋童癖⑥。这个案子表明,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侵犯他人的宗教信仰。

3.2 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传播速度快、范围广

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的传播会严重影响选举活动。虽然不同地区的法律都对传播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的行为作出了相关的惩罚规定,但仍然无法规避选举活动中虚假信息的快速传播。尤其在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选举活动,成为影响选举结果的重要一环。人工智能技术能够分析选民偏好和行为模式,政党和候选人可以合成虚假信息,设计出更具针对性的竞选策略。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具有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推特、脸书等社交媒体拥有数亿甚至数十亿用户。用户在这些平台上发布的关于候选人的文章,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全国各地的选民看到。社交媒体传播信息的速度极快,范围也非常广,虚假信息或伪造的视频通常会被自动保存在网络数据库中,即使之后被删除,也无法消除已经造成的负面影响[2]983,99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发布虚假信息的成本越来越低,这给虚假信息传播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此外,如何避免自由被滥用一直是实践中亟待解决的

难题。

3.3 言论自由和滥用自由难以区分

澳大利亚宪法保护政治交流自由,并强调言论自由,因此不法分子往往将其作为免死金牌来逃避法律的制裁。为识别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除了相关机构进行监管外,各大社交媒体也推出了自己的识别系统。系统将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词对言论进行分类,如果用户发布的内容不当,就会被删除。但系统审计主要采用人工智能技术,不够人性化。言论自由和滥用自由的边界非常模糊[3],要化解言论自由和滥用自由的冲突,法院和监管机构扮演着关键角色,特别是选举的透明度和问责制对确保选举的公正性至关重要。法院除了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在出现仇恨言论时及时作出反应,让选民看到真相,不能让竞选活动不受约束地浸泡在欺诈中[4]。

4 避免自由被滥用的策略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法律一直试图强调自由与其他价值观之间的关系,以实现社会秩序和个人自由的和谐共存。如果过度限制公民的言论自由,会损害公民的权利,使公民对政府和国家失去信任。而如果滥用自由,则会出现类似于选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法院、议会、立法机构负起责任。在过去的案件中,许多人因传播虚假信息或仇恨言论而被起诉,并受到相应的惩罚,这体现了法律的作用。

要避免自由被滥用可以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和完善数据保护法规,避免泄露隐私,侵犯选民的隐私权,规范数据处理者的个人数据收集和使用行为。作为维护国家稳定的基石,法律不仅要解决问题,更要预防问题出现。在选举活动中,要完善信息监管机制,及时识别并惩罚虚假信息发布者,避免大众对法律失去信心。立法机关应向公民征集意见,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选举活动的公平公正。同时,要加强人工智能监管,将其纳入立法范畴,明确人工智能在选举活动中的使用范围和限制,出台相关法案,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确保人工智能在选举活动中合法、合规使用。

其次,要更新技术手段,提高人工智能算法的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要让人工智能可被理解和评估。尤其在选举活动中,要让公众了解算法的工作原理,从而避免算法偏见,影响选民的投票倾向以及最终的选举结果。同时,要利用技术手段对社交媒体上的信息进行验证和过滤,避免虚假信息和仇恨言论传播,避免选民受到误导。

最后,要加强社会监督,加深选民对人工智能运用于选举活动的了解和认识,提升选民的媒介素养,增强选民的信息辨别能力。还要加强舆论监督,鼓励媒体和公众曝光选举活动中的不当行为,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从而保护选民的合法权益,有效防止选举活动被随意操纵。

5 结语

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成本越来越低,虚假信息在互联网上肆意传播。这些信息会扰乱社会秩序,也会让许多网民错误地认为网络不受法律管制,互联网是法外地。

本文深入分析了人工智能对澳大利亚选举活动的影响,得出了将人工智能应用于选举活动有利有弊的结论。为避免自由被滥用,本文提出了切实可行的策略,包括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新技术手段、加强社会监督等。相信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人工智能将在选举活动中发挥出更积极的作用,避免自由被滥用。

参考文献:

[1] B Byulegenova, MA Bolysbek, I Rystina, et al. Negative Campaigning in Modern Elections: Ethical and Legal Aspects[J]. Politics & policy (Statesboro, Ga.) , 2022, 50(2): 186-187, 190.

[2] Andrew Ray. Disinformation, Deepfakes and Democracies: The Need for Legislative Reform[J].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 law journal, 2021,44(3): 983, 989, 991.

[3] Sean MacAvaney, Hao-Ren Yao, Eugene Yang, et al. Hate Speech Detection: Challenges and Solutions[J]. 2019, 14(8): e0221152.

[4] Merloe,Patrick. Authoritarianism Goes Global: Election Monitoring Vs. Disinformation[J]. Journal of democracy, 2015, 26(3): 79, 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