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Live house是一种新兴的城市文化消费现象,作为迅速发展的现场音乐展演空间业态,已逐渐成为城市青年文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文章以城市第三空间Live house为研究对象,基于可供性理论,探究其作为一种空间媒介,可为参与者传播什么样的信息、提供什么样的功能,并阐述对现场音乐生态的基本理解。方法:运用深入访谈法和文献研究法展开分析,访谈对象为14名1年内有过3次以上Live house参与经历的受众。结果:Live house是一个经验、情感、记忆、价值和意义交织的系统。基于生产可供性,作为一种新兴的城市第三空间,Live house可为受众提供良好的参与体验,并为社会关系重构提供可能;基于移动可供性,尽管是有固定演出时间的实体空间,但其特性与受众体验使进入Live house情景的方式十分灵活,且Live house能够与其他系统很快融合、相互适应;基于社交可供性,Live house自带社交属性,在互联网这一语境下,受众通过分享行为进行自我呈现,塑造自我形象,实现自我认同。结论:Live house不仅提供了现场音乐表演,还提供了“一个充满想象、庆祝、体验和悲伤的场所”,展现了一种崭新的行业生态。在未来的城市发展中,需主动推进那些蕴含艺术潜力与广泛价值的市民音乐艺术空间发展,构建一个健康、和谐、多元的城市空间生态。
关键词:Live house;空间媒介;第三空间;媒介可供性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4)13-0-04
0 引言
现场音乐演出作为一种音乐呈现形式,特点在于音乐创作者、表演者及受众在同一时空内共享音乐盛宴。近年来,随着《乐队的夏天》等综艺节目的热播,小众青年亚文化逐渐进入大众视野,受到广泛关注与追捧。
根据《2023年全国演出市场发展简报》,演艺新空间(含小型音乐现场Live house)演出场次已达到18.69万场,相较于2019年增长了471.07%,票房收入为48.03亿元,同比增长了463.13%。观演人数则达到2442.4万人次,与2019年相比上升了250.54%。
目前,一些音乐酒吧经营者将Live house作为商业噱头,其场所内主要播放流行歌曲,旨在吸引更多消费者,以获取经济利益。本研究聚焦的Live house,特指专为现场音乐演出精心设计的精致音乐空间,此类场所普遍装有顶级音乐器械与音响系统,旨在为受众带来良好的音乐体验。
Live house的舞台灯光也达到专业水平,其主要承办嘻哈、摇滚、爵士等多种音乐风格的现场表演,既是城市青年群体的休闲空间,又是青年群体彰显自身文化态度的重要场所。Live house是个体与当地空间形成情感联系的重要平台,是一个经验、情感、记忆、价值和意义交织的系统。
1 研究问题
1.1 理论基础:媒介可供性
可供性这个概念用于描述生物或行为主体在物理环境中潜在的行动可能性,由James Gibson(詹姆斯·吉布森)提出,其核心观点为一个具体环境的可供性,它提供(offer)了什么,它准备(provide)或供应(furnish)什么。人与环境不是孤立存在的,两者相互依赖、相互塑造[1]。
2017年,潘忠党教授率先将媒介可供性(media affordance)这一理论引入我国学术界,并将其细化为生产可供性、社交可供性、移动可供性[2]。当前,随着可供性概念的不断发展,其逐渐被应用于更多研究场景,如媒体融合、数字新闻生态、短视频、电商直播、社交媒体软件、纪录片、互联网平台、媒体设计等。
1.2 问题的提出
2023年,潘忠党教授以可供性视角研究城市空间的第三场所,揭示了空间与人之间动态互动的关系,展现了空间如何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以Live house为研究对象,基于可供性视角,从生产可供性、移动可供性、社交可供性出发,重点探究其作为一种空间媒介,可为参与者传播什么样的信息,提供什么样的功能,并阐述对现场音乐生态的基本理解。
1.3 研究方法
为了解受众在具体情景下的参与情况、感知和行为,笔者对常去Live house演出的受众进行了深度访谈。深度访谈采用立意抽样的原则,受访人取样聚焦在校大学生中的现场音乐爱好者,他们既是Live house的高频参与者,又对基本的艺术形式有一定的了解和认知。2024年4月至7月,笔者一对一深度访谈了14名1年内有过3次以上Live house参与经历的受众,每个受访者的访谈均通过电话一次性完成,平均访谈时间为50分钟左右。
关于Live hosue的研究,国内可参考文献集中在近10年,笔者主要查阅国外相关领域的文献,同时结合自身对Live house的真实参与观察。
2 作为第三场所的Live house:空间可供性视角
2.1 三位一体的空间建构:物质、精神、社会
列斐伏尔强调,空间研究的核心在于阐明物质、精神与社会三个维度的理论统一性[3]。Live house的空间特性不仅在于其作为建筑实体存在,还在于它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可以被直接感知的空间。
第一,空间是物质性意义上的空间。实体物理空间是Live house最直观、最基础的空间属性,直接影响音乐演出的基本环境和受众的感知体验。从地理位置上来看,Live house大多坐落于超一线、一线及二线城市的艺术休闲区域。从空间结构与布局上看,其设计常采用凸形天花板以减少房间共振,舞台布局于场地一端,确保受众能从多个角度欣赏演出。从设施配备来看,Live house内配置了专业的音响、灯光及其他舞台设备,旨在为观众提供卓越的听觉与视觉体验。
第二,关于空间的精神性。Live house利用音乐和场景结构设计,带来全方位的感官刺激,包括触觉、听觉、视觉和嗅觉。诺伯格·舒尔茨提出,特性即氛围,是任何场所内最鲜明且丰富的属性。肢体晃动、跟唱等行为营造的氛围,使Live house成为宣泄情感、追求精神交流的理想场所。
第三,关于空间的社会性。空间不仅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还是社会关系和意义的组合。任何个体都会在一定的集团内满足自身的社会性需要。Live house本质上是由爱好小众音乐或独立音乐的受众组成的“二次集团”。同时,是一个兼具象征意蕴与文化展演功能的独特场域。
2.2 Live house的第三场所性
奥登伯格强调,在家庭(第一场所)和工作地点(第二场所)外,一个中立的、非正式的、社交性的公共空间(第三场所)是人们需要的[4]。Live house作为一个公共空间,只需要一张门票,即拥有“入场的权利”,不受职业或家庭角色的限制;开展音乐表演等娱乐活动,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放松和享受的场所;人们可以通过共同的爱好和兴趣聚集在一起,产生归属感。潘忠党基于奥登伯格的阐释指出,“第三场所性是一种空间的可供性,即行动者可能镌刻、挖掘并实现的展开社交、建立联结、培育情谊、形成归属感的空间潜能”。
3 可供性视角下的Live house
3.1 具身体验与关系生产:生产可供性下的Live house
Live house作为空间媒介和近年来新兴的城市文化空间,赋予了受众良好的参与体验和社会关系重构的可能性。
3.1.1 具身体验:沉浸与投入
具身性最早源于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他认为身体是认识世界的主体,身体经验构成个体的“自我体验”[5]。在Live house的演出场景中,照明灯光被刻意调低,营造出一种整体偏暗的环境氛围,这样的设计旨在强化受众的听觉体验,使声音的每一个细微之处都能被受众更加敏锐地捕捉与感知,从而增强音乐的沉浸感。表演者在舞台上表演,表演内容通过视觉和听觉被受众接收,传播几乎没有延迟。实在的音乐传播媒介构建了一个传播空间,完全进入这个传播空间后,身体的重要意义被凸显,会更沉浸在音乐世界中。
据《中国青年网民社会心态调查报告(2009—2021)》,近69.8%的青年网民表明自己存在焦虑情绪,展现出易焦虑和渴望释放的特点。本研究中的14名受访者在描述Live house体验时,频繁使用“逃离现实”“沉浸其中”“陶醉”“舒服”“情绪宣泄”“享受瞬间”“随心晃动”等词。也就是说,其进入Live house并非仅仅为了物理意义的到场,而是为了实现深层次、沉浸式的参与。
3.1.2 观演者与表演者:社会身份的越界
在Live house中,听众和听众、听众和表演者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拥有共同音乐偏好的乐迷群体,基于这份共同的热爱而汇聚,构建出一种流动性质的社会联结与文化社群,通过音乐这一纽带加深彼此的社会交往与文化认同。Live house这一空间使观演者和表演者从既定的社会规范与主流价值体系中逃离。演出期间,该场域内充满“开火车”“Pogo”“舞台跳水”“Moshing”等仪式性活动,如音乐人跃下舞台,受众主动伸手迎接。演出者与受众之间的界限模糊,社会身份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跨越与重构。
在演出间隙,表演者会采取一系列富有仪式感的交流方式,以进一步缩短与受众之间的距离,增强现场互动的亲密感与共鸣。例如,表演者与乐迷朋友唠嗑,忘词时自嘲。此类互动跨越了屏幕的界限,实现了与现实世界的深度融合,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得以在平等直接的层面展开。
即使没有得体的装扮,即使不是专业人士,只要进入场域,在场人就与原有的社会情景分离开,日常生活中的认知和社会秩序被重建。只需要参与、接近、传播演出,仪式就可以将这些参与者联系在一起,城市中的普通人和荧幕上的人汇聚在一起,原有的社会与经济地位层级差异被弱化,尽管这种弱化并不全然彻底。
3.2 情景再现与跨越边界:移动可供性下的Live house
从Live house这一空间媒介的本身特性和受众体验出发,受众进入该情景是灵活的,可以任意选择时间和地点。另外,Live house对不同音乐风格和受众群体开放,与其他媒介、平台、文化或社会系统融合或相互适应的能力,体现了其极强的可兼容性。
3.2.1 伴随与陪伴:技术赋权下的情景再现
Live house观演过程是一种具身体验。电子媒介的发展使人类可以对空间进行复制,在观看表演的过程中,受众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记录。Live house实体空间的可展示性传播,是通过媒介技术、碎片化呈现的可展示的、可供欣赏的音乐文化景观:可被观看、被储存、被评价、被交流。记录者本身在演出结束后可以反复观看视频、聆听音频,产生情感共鸣,在视觉和听觉上再次进入在场情景,获得身体离场而情感在场的虚拟陪伴体验。受众的身体不在Live house,但也获得了一部分在场状态。
未到场的受众可以获得已经过策略性、意识性处理后的空间文本,直观、准确地感受到现场的热烈程度。在受众脑海中,Live house的情景逐渐具象化——这是一个第三空间,介于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有各种各样的小众音乐人演出,有志同道合的伙伴参加,可以真正沉浸式欣赏音乐。
3.2.2 适应与融合:可编辑
Live house的媒介内容、形式、功能能够与其他媒介、平台、文化或社会系统无缝连接、融合与相互适应。Live house本身正在实现从演出到生活方式的转变,已融入城市宣传策略之中,许多城市尝试借助文化娱乐活动进行城市品牌的建设和推广。Live house正逐渐成为一种城市文化资本的符号。以成都与重庆为例,两者在构建休闲型城市形象的过程中,均有效利用了Live house这一文化形象,且突出了其中的“嘻哈文化”。在上海,受众几乎可以听到各种风格的音乐,如摇滚、电子、民谣、古典、爵士、古风、说唱等,这反映出城市的宽容、自由、商业化。
3.3 呈现、联结、认同、关系:社交可供性下的Live house
当代社会,智能手机作为移动终端,常常成为记录的工具,素材的随手获得性强。社交媒体已深深融入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人们以多样化的媒介符号为载体,展现并交流个人的精神内涵。社交媒体上的“晒”达到极致:通过控制主体的信息发布建构自己的身份想象,实现自我呈现。
3.3.1 线上空间的展示:新维度的自我呈现
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人们真实又潜在的资源以社交货币的方式在社交网络和社交群体中流通。社交货币可以用于构建一个人的形象。个人在社交平台分享的每一张图片、每一件事、每一条状态都会成为衡量主体社交货币价值的重要参数。Live house具有文化意义,起源于摇滚乐文化,精神内核是反叛以及引导人们发现内心深处的爱和善良[6],本身就带有反同质性、反潮流性的特征。
Nowak和Bennett指出:“上海的夜生活已经变得越来越分层和隔离,尤其是在阶级、年龄和音乐品位方面。”[7]现在,受众通过选择音乐和参与的方式来展示他们的审美和生活方式。受众在现场记录,将图片、视频发布在社交媒体进行自我呈现时,就传播出“我看了Live house”这一信息。除了获得高质量的视听体验,Live house也可以满足自我形象塑造需求。参与者可以通过自我呈现,获得“个性、文艺、city、小众、现代”等评价,这是乐迷塑造身份、生活方式、品位的一种手段。而问及希望这些社交内容得到何种反馈时,被访谈对象表示希望得到认可,这会使他们感到满足。
3.3.2 群体认同:线上社群的互动与联结
当代社会,音乐传播突破了空间与时间限制。乐迷会通过Live house官方或演出主办方了解信息,并召集同好组团前往。“我每次买了门票之后都会在官方建的群里聊天,如果现实没朋友想一起,就在群里喊网友。”受众有时会与陌生人建立社交联系,如演出结束后在附近一起用餐。餐后,受众会在群内发布现场拍摄的视频、照片,因为群体成员记忆的共时性与身体的在场性,实践主体可以共享群内文本的意义。受众常常被置于前台,一些访谈对象表示,他们会隐藏因参与Live house而产生的亚文化特征,以避免他人质疑和评价。“我一般不屏蔽人,但一般去这种地方会穿得异于常人,怕父母担心,所以有时候会屏蔽他们。”而在以Live house为纽带的场域中,他们不用担心被贴上标签,可以在后台自由表达自我,进而促进自我认同的形成。
线上社群的内容并不局限于音乐和演出,成员彼此熟悉后,各自的生活也会成为谈论的内容,如电影、工作、游戏、出游等,甚至只是无厘头的闲聊。这些文本内容蕴含的是群内成员的主动参与、共享互动与积极联结。值得关注的是,因为其联结常常产生于趣缘,所以社交目的单纯,能实现更浅但更长久的社交。在线上社群中,身份、职业、年龄等社会属性不再重要,个体获得了情感依托,会将自己视为Live house爱好者中的一员,新部落的存在价值得以体现。
4 结语
以空间理论切入Live house,有助于理解Live house的空间媒介性质。可供性理论作为媒介研究框架,既是分析具体媒介现象的新视角,也是评估新的媒介发展潜力的重要指标。本文在媒介可供性理论的视域下,探讨Live house的生产可供性、移动可供性、社交可供性。受众进入Live house情景的方式十分灵活,能够很快与其他系统融合、适应;Live house是宣泄情感、放松心情的理想场所,场所本身的构造赋予了受众良好的沉浸式参与体验;在线上媒介化的Live house中,媒介趣群的存在使社会关系得以重构;受众通过分享Live house参与体验,在人际交往中传达出丰富的信息,从而实现自我呈现、身份塑造。
城市空间是社会文化的重要承载体,而Live house作为一种空间媒介,则是城市文化和空间的关键组成部分。应挖掘其展开社交、建立联结、培育情谊、形成归属感的空间潜能,使其成为能更好、更健康地进行生活实践、社会交往的地方。推动这一蕴含艺术潜力与多元价值的场所健康发展,能建立良好的城市第三空间生态,促进和谐且共振的城市多元空间关系形成。
参考文献:
[1] Gibson J J. The ecological approach to visual perception:classic edition[M]. New York: Psychology Press, 2014: 34.
[2] 潘忠党,刘于思.以何为“新”?“新媒体”话语中的权力陷阱与研究者的理论自省:潘忠党教授访谈录[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7(1):2-3.
[3] 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85.
[4] Oldenburg,R., Brissett,D. The Third Place[J]. Qua-litative Sociology, 1982, 5(4): 265-284.
[5] 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M].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5.
[6] 陈庆芳.摇滚乐的精神及其文化特征[J].艺术教育,2014(4):67.
[7] Nowak,R., Bennett,A. Analysing everyday sound environments: The space, time and corporality of musical listening[J]. Cultural Sociology, 2014, 8(4): 426-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