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存在着耦合共生关系,一方面两者在内容上相互包容,另一方面两者在实践中互为条件。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相互给予、共同发展的耦合共生关系并非自然形成,而是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建构的结果。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起源于统一战线与民主的联系,形成于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最终成熟于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团结和民主的同构是两者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内在结构。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事务的公共性、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民主的发展性,共同构成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基本条件。
关键词:统一战线;全过程人民民主;耦合共生;党的领导;团结;民主
中图分类号:D6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3378(2024)05-0001-14
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耦合共生在一起的,民主和团结的深度同构就是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集中表达。这种耦合共生关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进一步发展演化。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关系,起源于统一战线与民主的联系,形成于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最终成熟于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
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是一种耦合共生关系。具体而言,耦合共生关系有着两层含义:一方面是两者在内容上相互包含,统一战线包含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包含着统一战线的内容。这就是说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内容上是大同小异、高度同构的。另一方面是两者在实践中互为条件,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统一战线为资源和实践形式,在将人民民主提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统一战线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统一战线则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内在规定,全过程人民民主打开了统一战线的发展空间、提高了统一战线的运转效能。人民是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关系的基础。进言之,由于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的历史过程中将人民塑造出来、并且以人民为革命的动力、在革命胜利之后以人民为基础建立了人民共和国,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才形成了耦合共生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一开始尚没有对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形成完全的自觉意识。随着实践的深入和经验的丰富,中国共产党在将人民民主提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同时,充分认识到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在明确“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建设任务时,就将“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和“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其基本内容,并且明确指出“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进而要求“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就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包括“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有赖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实践,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入实践则必须从统一战线汲取资源、以统一战线为重要内容。
一、耦合共生的形成
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相互给予、共同发展的耦合共生关系并非自然形成,而是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建构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国的历史过程中逐渐认识到这种耦合共生关系,并且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建构和发展这种耦合共生关系。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最初表现为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统一战线与革命建国的关系,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由此播下种子。中国共产党在此后的革命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直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形成。
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民主革命纲领。这个纲领的主要内容是:明确革命的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革命的目标是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而要实现革命的目标就必须以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为动力,同时组成各阶级的联合战线,唯有如此才能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统治[ ]。民主革命纲领不是一般地提出在革命中要建立统一战线的问题,而是从两个层面将统一战线与民主联系起来。一方面是从革命的性质,中国革命必须经过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阶段,民主主义革命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统一和民族独立,建立人民主权的现代政治。另一方面是从革命的动力,只有建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民族资产阶级中倾向于革命的部分共同组成的统一战线,才能凝聚足以战胜敌人的强大革命力量。虽然中国共产党在此时对于统一战线的理论思考和革命实践还不够成熟,但是将统一战线与民主联系起来的思路始终引导着统一战线发展,进而构成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础。
国体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毛泽东认为“国体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中国革命的目标是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体就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 ]。“各革命阶级联合”其实就是统一战线,因此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统一战线就从同一般意义上的民主相联系深入到同国家政权的性质即国体相联系。更明确地说,由于统一战线直接关系到国家权力来自于谁、归谁所有、为谁服务等根本问题,也就是直接同人民主权联系起来,因而统一战线不再是一种革命策略而是一种革命战略。与此同时,统一战线深深嵌入国家政权之中,作为国体的一种构成要素而存在。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的联系在国家政权中发展为统一战线与民主的耦合共生。
在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形成的过程中,统一战线应该包含哪些社会阶级,即人民的构成范围是什么,成为中国共产党需要解决的基础性问题。工人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自然成为领导统一战线的力量,农民阶级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以农民战争为主要形式的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途径,工农联盟由此成为统一战线的基础。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样是中国革命的动力,“他们或多或少地有了资本主义的科学知识,富于政治感觉,他们在现阶段的中国革命中常常起着先锋的和桥梁的作用”[3]641,因此城市小资产阶级也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力量。从中国共产党思考和实践统一战线的历史过程来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始终是统一战线的范围,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其他社会阶级是否属于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在何种条件下构成统一战线的一部分,则是中国共产党在一段历史时期内比较棘手的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一方面取决于中国共产党在反思革命经验的基础上对中国革命性质的理解,另一方面取决于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所发生的重要变化。
1935年,由于日本全面侵华战争日益迫近,中国共产党认识到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主要障碍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统一战线上采取的“关门主义”政策,必须扩大统一战线范围,建立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毛泽东指出:“目前是大变动的前夜。党的任务就是把红军的活动和全国的工人、农民、学生、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一切活动会合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革命战线。”[3]151统一战线的扩大主要有两个内容:一个是民族资产阶级,虽然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同国民党政权一直有矛盾,随着抗日战争的爆发,民族资产阶级将参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另一个是其他社会阶级中可以争取的力量,包括地主阶级中的开明人士、大资产阶级中同英美有联系而与日本帝国主义有矛盾的一部分人以及地方实力派等。
统一战线的范围得到扩大,构成革命力量的阶级更加多元和复杂,中国共产党的国家政权纲领也随之发生了重要变化,“人民共和国”此时被正式提出。中国共产党认为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广泛的民族统一战线,因此必须将“工农共和国”改为“人民共和国”。“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华民族的”,也就是除了代表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还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一切其他阶级中愿意参加民族革命的分子[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政权中,人民共和国这一政权纲领得到了实践,其具体的形态是“三三制”。“三三制”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的人员分配原则,共产党员占政权全部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人士占政权全部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政权全部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三三制”体现了广泛的政治代表性,贯彻了统一战线的原则。“三三制”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3]741。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内阶级矛盾取代民族矛盾再次成为中国革命的主要矛盾。统一战线的范围据此发生进一步调整,定型为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构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体现在国家政权上,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民主联合政府。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相对于“三三制”政权而言,“民主联合政府”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力量的领导权得到完全确立[ ],二是不允许存在中间力量和中间道路,国家政权的性质只能是人民民主专政。
其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同否定中间势力、中间路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国的各党派、各团体,只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必然要放弃中间路线;而如果要坚持走中间路线,则必然抵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毛泽东在积极筹备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同时特别指出:“中国每一个民主党派,每一个人民团体,都必须考虑这个问题,都必须选择自己要走的路,都必须表明自己的态度。中国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是否能够真诚地合作,而不致半途拆伙,就是要看它们在这个问题上是否采取一致的意见,是否能够为着推翻中国人民的共同敌人而采取一致的步骤。这里要一致、要合作,而不是建立什么‘反对派’,也不是走什么‘中间路线’。”[ ]就其利益而言,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有着参加革命的动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纲领中明确了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国家政权中需要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发挥重要作用,代表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是否放弃中间路线、是否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方面的自主选择同样至关重要。事实上,在中国革命胜利的前夜,美国正在“加紧扶植‘第三势力’,企图在爱国民主阵营中间制造分裂,拉出一些自由主义人物,在国共两党之间成立所谓的‘中间政党’”[ ]。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意味着统一战线发生了深刻的内在变化,统一战线不再单纯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盟,而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人民是这个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的名称。人民的形成为统一战线与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1949年9月21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它标志着统一战线取得伟大的成功,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根据这个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代表它的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 ]得到确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意味着统一战线完成了团结绝大多数中国民众从而塑造人民的巨大历史任务。在以人民为根基建立国家政权的同时,统一战线深深嵌入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中,这标志着统一战线同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关系形成。李维汉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统一战线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广大华侨,各界民主人士及其他爱国分子,都进到统一战线中来了,国民党统治集团中的一部分地方实力派也过来了。各民主党派公开宣言抛弃中间路线,拥护新民主主义和人民民主专政,拥护以中共为首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拥护以苏联为首的国际和平民主阵营,在国内和国际关系上都形成了一面倒的形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及其所产生的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最集中并最完备地表现了统一战线的这种历史性的变化。”[ ]绝大多数中国民众都进入统一战线,各种政治力量都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在统一战线的作用下,围绕着中国共产党、作为一种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的人民形成了。人民是共和国的根基,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共和国实现当家作主。
总结来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标志着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关系的形成。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关系是在中国共产党执行统一战线政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在革命过程中,统一战线的每一次变化都同国家政权纲领的变化密切联系。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关系是以人民为基础、嵌入国家政权之中的。这种耦合共生关系必然随着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的巩固和发展而演进。
二、耦合共生的演化
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建国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演化。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壮大,人民民主提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演化为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这个演化过程突出体现在人民力量的发展、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新型政党制度的定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上面。人民力量的发展有着基础性作用,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和新型政党制度的定型是关键,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是重点。
人民是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基础。中国共产党通过统一战线将绝大多数中国民众塑造成人民,人民作为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掌握国家权力、实现当家作主。由此,团结和民主实现了深度同构,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得以形成。这就是说,人民力量的发展变化毫无疑问将对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关系产生重要影响。
毛泽东非常敏锐地意识到人民力量的变化对人民民主的影响。民主是在人民内部实行的,人民力量的扩大意味着民主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他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毛泽东认为:“为了正确地认识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应该首先弄清楚什么是人民,什么是敌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力量的发展不仅体现在更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成员成为人民的一分子,而且体现在人民力量得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保障,构成人民的阶级、阶层以及社会成员是在经济基础决定的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广泛的团结的,在此基础上民主和团结的同构更加深入。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我国经济基础领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因而人民力量也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江泽民指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我国工人阶级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广大农民,始终是推动我国先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 ]这就意味着,人民力量已经发展成由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建设者、社会主义爱国者构成的范围前所未有广大的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上发展壮大的人民力量有一个至关重要的特点:组成人民的每一个人的利益主体意识和权利主体意识都大大增强,获得主体意识的个人就是现实的个人,是对通过制度化的渠道进行意见表达有着强烈需求的公民。因此,人民力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必然反应到民主扩大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则是其集大成者。
在人民力量的发展过程中,民主党派的性质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民主党派是统一战线中的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爱国人士以及其他劳动者的政治代表。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之后,计划体制时期的中国社会简化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这就是说,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已经改变,民主党派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的问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毛泽东对此指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1]34既然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那么民主党派的性质就必须重新定位。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对于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性质作出明确解释:“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中有过光荣的历史,在社会主义改造中也作出了重要的贡献。这些都是中国人民所不会忘记的。现在它们都已经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 ]从主要代表资产阶级的党派转化成代表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不仅使民主党派在性质上能够同社会主义相一致,而且使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获得了坚实的发展基础。
民主党派性质的转化推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格局的深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其形成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实践的自然产物。根据相关研究,第一次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连在一起讲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十三大报告在定稿前曾经送邓小平审阅,而邓小平最后对报告稿少数几个地方做了修改,其中一处就是在原报告稿中‘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多党合作’后加上了‘和协商’。后来,就是根据十三大报告的这个提法,在中共中央有关这项制度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1989年14号文件中,正式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并把它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认识的发展促进政治实践的深入,而政治实践的深入进一步推动理论的发展。江泽民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内涵作出深刻解释:“这项制度,是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也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我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在于: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各民主党派不是在野党和反对党,而是同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和参政党;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国家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互相监督促进共产党领导的改善和参政党建设的加强。”[12]144简言之,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作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之一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核心内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种新型政党制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说它是新型政党制度,新就新在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新就新在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新就新在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它不仅符合当代中国实际,而且符合中华民族一贯倡导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传统文化,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统一战线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生长的土壤,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是统一战线的重大成果。它不仅意味着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得到了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保障,而且意味着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已经成为中国创造的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构成要素。
民主党派性质的转化和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实际上蕴藏着一种十分关键的政治资源即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深深嵌入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是在人民力量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演化的水到渠成的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的升级版,是中国共产党在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关于如何将人民主权具体落实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战略规划、理论概括和目标指导[ ]。
习近平总书记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有非常深入和系统的论述。他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我国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形成了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了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本质和核心同样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则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18]31。商量就是协商,更进一步地说,就是根源于、发展于、成熟于统一战线的政治协商。商量或者说协商,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谛,不仅意味着协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构成要素、技术手段、发展资源,更重要的是意味着协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质。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商量或者说协商为真谛,能够充分证明全过程人民民主与统一战线之间存在耦合共生关系。这种耦合共生关系最初起源于统一战线与民主的关系,形成于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关系。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演化的结果,是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成熟形态。毫无疑问,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统一战线的发展成就为重要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为统一战线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将体现为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
三、耦合共生的结构
纵观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演化过程,我们发现其中蕴藏着一种深层结构。这个内在于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中的深层结构就是团结与民主的同构。由于这个深层结构的存在,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形成耦合共生关系并不断演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在总纲中规定:团结和民主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两大主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也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因此,团结和民主实际上就是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共同的核心要素。更为重要的是,团结和民主不是相互分离,而是同构在一起的。要实现团结就必须同时实行民主,而实行民主必然以团结为归宿。
团结和民主的同构,表达的是一种团结和民主之间的理论逻辑和实践过程。首先,团结是指在最大程度上将民众聚合起来成为一个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而民主是指团结起来的政治力量同样由组成政治力量的绝大多数民众掌握和行使。其次,团结是民主的基础,如果不能在最大程度上将民众聚合起来,就缺乏民主的主体力量,故而不可能实行民主。再次,民主是达成团结的核心方式,不实行民主、不以民主的方式,就不可能达成真正的团结。只有依靠民主才能使最大范围内的民众聚合成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从而创造出民主的主体力量。最后,团结是民主的根本归宿,实行民主是为了实现团结,而非在民众之间造成分裂,能否巩固和发展民众的团结是判断民主优劣的根本标准之一。因此,团结不仅为民主创造主体力量,而且为民主设定了价值标准,进而升华了民主的内涵。概而论之,团结和民主的同构意味着团结和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重合了,即在很大程度上团结就是民主、民主就是团结。
当然,团结和民主的同构并不是一种想象的产物,而由中国现代政治的历史过程决定,是复杂的实践过程的结果。在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之前,中国是一个小农经济占据优势地位的古代国家,农业经济的分散性和精耕细作的生产特征使得民众主要依靠血缘邻里关系组织起来。梁漱溟认为,中国古代国家是分散化的,缺乏集团生活,故而难以团结起来[ ]。同时,中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地方差异很大,民族构成也十分复杂。因此,如果仅仅从中国社会本身着眼,是不可能找到能够将民众团结起来的力量的。事实上也是如此,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中国作为一个国家存在,依靠的正是以皇权为中心的郡县制,一旦这种组织方式出现危机,中国就会分裂、动荡。中国在被纳入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以后,以皇权为中心的郡县制无法满足建构现代国家的历史要求,因而在帝国主义列强的持续打击下日益腐朽,最终失去了组织中国社会、凝聚广大民众的作用。随之而来的严重政治后果就是中国在事实上陷入四分五裂的状态。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四分五裂的国家是不可能摆脱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在不断半殖民地化的过程中,如果中国社会不能凝聚起来就只能走向彻底毁灭,完全变成帝国主义列强的殖民地。
为此,中国的先进分子苦苦寻找答案。从孙中山开始,民主成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方向。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已经初步认识到,要在帝国主义列强的统治下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必须依靠民众的力量,必须实行民主。孙中山在创建兴中会时就提出建立“合众政府”的革命主张,待成立同盟会时则进一步提出了由民族、民权、民生组成的三民主义纲领。孙中山认为:“至于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将来民族革命实行以后,现在的恶劣政治固然可以一扫而尽,却是还有那恶劣政治的根本,不可不去。中国数千年来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要去这政体,不是专靠民族革命可以成功。”[ ]民权主义的主体是普罗大众,只有普罗大众才能进行政治革命,“所以我们定要由平民革命,建国民政府”[20]88。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却未实现民主。作为中国实现“旧邦新命”的方向,民主始终被中国先进分子坚持探索。
新文化运动将“民主”和“科学”作为旗帜,五四运动则将民主的内涵进一步拓深。集中而论,民主不是仅靠政治革命就能实现的,因为民主是绝大多数人的事,只有绝大多数人参与其中,才能实现民主。而要使绝大多数人参与其中,就必须进行社会革命。绝大多数人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他们被旧的枷锁限制住,不进行社会革命就不能解放他们,也就不可能实行民主。金冲及认为:“中国民众的大多数是工人和农民,如果不到他们中间去,不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和关心的问题,而把他们置于自己的视野之外,只停留在少数学者和知识青年的狭小圈子里活动,那么,不管议论如何激烈,甚至也可以争得某些成果,仍然只是一部分甚至少数人的民主,谈不上真正广泛的人民民主。”[ ]当然,工人和农民只是革命阶级的主体部分,要在中国民众中形成绝大多数,工人和农民必须联合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同样重要的是,由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共同组成的绝大多数,不能只是一个松散的革命阶级联盟,而必须是一个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由此,团结和民主开始同构在一起。
团结内在于民主之中并且对民主的内涵进行了拓展。一方面民主只能是绝大多数共同享有的人民民主,另一方面构成绝大多数的民众本身必须是民主性质的,即为争取民主而斗争的。在响应中国共产党关于召开政治协商会议的号召时,中国民主促进会的主要创始人马叙伦对新政协与旧政协进行比较,指出民主和团结的同构关系。一方面,新政协“是民主方面的各阶级各阶层的代表自己相互商量‘国是’,取得一个协议,只是‘和衷共济’而不是妥协”。另一方面,反民主或者伪民主的力量不能进入新政协,“怎样是民主党派的标准?我敢简单地说我个人的意见:无疑地是一贯主张民主,而且有工作的表现,有群众的拥护,可以代表全国性的政治团体”[8]19。
同样,民主也规定了团结的性质。一方面,凡是民主性质的力量都必须团结起来,而不应该有丝毫忽略,只有如此才能形成绝大多数。周恩来在解释新政协的代表构成时就指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是重点,“有了重点,同时又照顾到了各个方面。在各人民团体的代表中,除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外,还有妇女代表、青年代表、学生代表、文艺工作者代表、新闻界代表、工商界代表、教育工作者代表、自然科学工作者代表、社会科学工作者代表。我们也照顾到还不能立刻组织团体的方面,如自由职业者代表。我们还照顾到海外华侨和少数民族”[ ]。另一方面,团结起来的目的是实行民主,民众也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实行民主,将绝大多数人凝聚成整体性质的人民,将人民力量转化为国家权力,由人民掌握权力、行使权力。
团结是民主的目的,民主是达成团结的手段。民主是一种国家制度,实行民主的根本目的在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在此过程中,当然会出现一个意见充分表达、利fbqZC7sFZb5JTl9cUxm9kWuC9LiP/7f9EZrWPO2UQlw=益诉求充分呈现、政策主张充分争论的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民主过程的“分歧”阶段。“分歧”阶段必须走向“整合”阶段,即民众围绕共同利益达成一致。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达成团结,实行民主最终是要在民众中实现团结。制造分裂而无法达成团结的民主是劣质化的民主,甚至是同民主本质相背离的。当然,团结并非抹杀、否认分歧。团结是绝大多数人的团结,绝大多数人显然是有着具体利益的现实的个人,现实的个人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因此要在绝大多数人中间达成团结,只能通过民主的方法。毛泽东指出:“就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11]210团结作为一种价值,贯穿民主过程始终,构成实行民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主和团结的同构有着鲜明的政治文化取向。
团结和民主的同构归根结底在于人民。人民是由绝大多数中国民众构成的整体性质的政治力量,但人民形成不是一个自然过程,而是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进行塑造的政治过程。在中国共产党有意识地将绝大多数民众塑造成人民力量的过程中,不仅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形成了耦合共生关系,团结和民主也同构在一起。团结和民主的同构作为一种深层结构,规定着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演化。因此,人民力量的发展将不断巩固团结和民主的同构,而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演化,既从人民力量的发展中获得动力,又受到团结和民主之间同构的制约。统一战线与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就沿着团结和民主同构的轨道不断演化,最终定型于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耦合共生。
四、耦合共生的条件
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是在政治实践中形成和演化的,既需要可靠的社会基础,又需要政治力量的意识自觉以及有意识地塑造,否则这种耦合共生关系难以形成,即使形成也不可能巩固和发展。进言之,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建立在一系列条件支持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事务的公共性、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民主的发展性,共同构成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基本条件,而中国共产党领导则是最为重要的支持条件。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的领导核心,在革命胜利之后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16]16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全面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从根本上取决于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领导核心,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密切结合在一起的产物。在将绝大多数民众凝聚成人民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首先通过政治动员和组织成为人民之中的领导核心,然后以人民为根基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进而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核心[ ]。从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形成过程和理论逻辑来看,无论是统一战线还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共产党领导都作为一个核心要素而在其中。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就不会有统一战线的建立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没有根本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将统一战线和全过程人民民主联系起来的关键,也是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枢纽。李维汉对其中的关节有很好的论述:“革命必须依靠一定的社会力量。组成统一战线,团结和壮大革命力量,孤立和瓦解敌人,这是任何革命斗争取得胜利的根本条件。自从鸦片战争的时候起,先进的中国人在反对外敌侵略和国内封建压迫的斗争中,都在寻找、团结同盟者,壮大革命力量,并且曾经多次地在某种范围内结成了革命统一战线。但是,直到五四运动为止,由于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还不可能有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必须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样的统一战线,显然不能由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他们的政党来组织和领导……孙中山是伟大的,在晚年,他曾经在十月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影响下,提出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和‘唤起民众’的口号。但是,谁去‘唤起’和‘扶助’呢?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孙中山的意思仍然是由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去‘唤起’和‘扶助’。但这在事实上是办不到的。事实上,当时的工农运动是由共产党领导和发动起来。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这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阶级路线和群众路线,是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根本路线,只有共产党才能提出和贯彻执行这个路线。正是因为这样,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要到五四运动以后,才能逐步地形成和发展起来。”[10]357由此可见,只有中国共产党才会建立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取得胜利时,统一战线正式定名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这集中表达出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以及中国共产党领导在其中的关键作用。更明确地说,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所以中国的民主就只能是绝大多数人享有的人民民主,而绝大多数人必须依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才能出现在政治生活中并凝聚成人民。在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形成,并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织形式确定下来之后,中国共产党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途径,使其在耦合共生关系中的关键地位和枢纽作用不断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是中国共产党在深刻认识到中国革命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过程中,有意识地建构和发展的结果。因此,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就不可能有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
国家事务的公共性质是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重要条件。国家事务就是政治,政治不是一个人或者少数人的事务,而是公共事务即众人之事。将国家事务视为公共事务,是中国古代国家中已形成的一种政治精神。虽然自三代以后中国进入君主专制的家天下时期,但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仍然是激励中国人关心国家命运、参与国家事务、承担政治责任的深厚精神动力。近代以来,伸张民权、积极参与国家事务、挽救民族危亡,更是中国先进分子的基本主张。孙中山在解释民权主义时就说:“近世各国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 ]既然国家事务是公共事务,绝大多数民众都具有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那么以革命建立新国家的过程同样是一个必须由绝大多数人共同参与的过程。由绝大多数人共同创建的国家,只能是由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要言之,国家事务的公共性质在中国革命中得到彰显,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国家事务的公共性质为资源发展出耦合共生关系。
中国共产党在向全党号召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时,是从国家事务的公共性质出发立论的,建立统一战线是“天下国家道理”[ ]。在建立和领导统一战线以及抗日根据地政权时,中国共产党对国家事务的公共性质,以及从这个性质出发而形成的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都有着清楚认识。毛泽东指出:“国事是国家的公事,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共产党员只有对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义务,而无排斥别人、垄断一切的权利。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它的党员应该站在民众之中,而决不应该站在民众之上……只要社会上还有党存在,加入党的人总是少数,党外的人总是多数,所以党员总是要和党外的人合作,现在就应在参议院中好好实行起来。我想,我们共产党的参议员,在我们这样的政策下面,可以在参议院中受到很好的锻炼,克服自己的关门主义和宗派主义。我们不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小宗派,我们一定要学会打开大门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的方法,我们一定要学会善于同别人商量问题。”[ ]国家事务是公共事务,不是一党一派的私事,因此国家事务就必须通过统一战线开放给绝大多数民众。这体现在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来处理国家事务,同时也具体地形成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要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在政治实践中推动耦合共生不断演化,还必须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统一战线是由绝大多数人构成的,现实的个人分属不同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因此绝大多数人只能是多样性的。但是,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多样性之中又有一致性,组成统一战线的绝大多数人有着共同的思想基础和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就是统一战线中的“一”,而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则是统一战线中的“多”。费孝通对“一”与“多”的关系有过精妙的分析:“一党领导、多党合作含有一个基本的意思,就体现在我常说的闻一多同志的名字中,就是‘一’与‘多’的关系。我这么想,我们这个国家在整个世界格局中是比较弱的,处于落后地位,知识比较少,工业不发达,必须要以比人家快的速度才能赶上人家,否则要出大问题,这就需要一批人带头。孙中山讲先觉觉后觉,那么谁来领导,谁是先进的?在这个世纪就是工人阶级先进,它的先进分子组成共产党。党来指出方向,他们要走在前面,要纯,要有纪律,要有高度威信,所以共产党是‘一’。光有‘一’是不行的,有‘一’就有‘多’,有纯就有杂。这个‘多’是在‘一’领导下的。社会上有许多不同利益,民主党派要代表不同利益,通过民主党派把各种意见、看法都反映到领导上去。所以民主党派要‘多’,不能纯。民主党派要能讨论问题,能改正思想,包容性要强。这就是‘一’与‘多’的关系。”[ ]由此可见,“一”与“多”的统一,实际上集中体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一致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就是为了在最大程度上凝聚绝大多数民众,从而发展人民力量。它关系到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只有一致性、没有多样性,或者只有多样性、没有一致性,都不能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1]35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的关键是求同存异,“一方面要不断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包括巩固已有共识、推动形成新的共识,这是基础和前提。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包容差异”[1]35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创造的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一致性与多样性相统一,就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新型政党制度的有效运转,为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同样需要以民主的发展性为条件,也就是从人民民主提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获取资源。民主是不断发展的。现代国家政治发展的一般经验表明,民主的主体是不断扩大的、民主的制度体系是不断完善的、民主的规范程序是不断革新的、民主的价值观念是不断深化的、民主的质量和绩效是不断提升的。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探索和实践经历了从人民民主专政到人民民主、将人民民主提升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过程。其中,协商作为政治资源和民主技术发挥着关键作用。“协商是统一战线的内在机制”[ ],从统一战线中孕育出来的协商,也是统一战线实践的基本机制。随着协商展现出巨大的政治效能以及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能,协商进一步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意味着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在实践机制上获得了支持。也就是说,协商民主的发展就是不断再生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耦合共生关系的过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历程中,协商民主占据突出位置。“要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18]31因为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的真谛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故而人民民主发展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发展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协商机制,更好地深化统一战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之间的耦合共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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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龚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