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服务“适老化”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

2024-09-29 00:00钱雅玲杜延珍
群文天地 2024年4期

让老龄人群享有高质量的公共文化生活,是新时代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基本要求。2021年,《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提出,积极适应老龄化社会发展趋势,要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让老年人享有更优质的精神文化养老生活。在新时代背景下,做好退休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养老事业,有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引导其发挥余热,为社会的发展继续贡献力量。

一、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的现状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青海省共有离退休干部98045人。其中离休干部1396人,退休干部96649人。越来越多的退休干部职工感到生活富足不等于精神上的愉悦,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不等于精神生活的充实。为此,青海省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丰富退休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精准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和“六项”提质增效工程

省委老干部局与西宁市民政局签订了精准服务战略合作协议。目前已形成学习教育、智慧助老、精神慰藉以及个性化、定制化服务等6大类服务项目。同时,建立了离休干部信息库,动态掌握其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一人一策”档案管理机制,做到数据有支撑,服务有依据。西宁市民政局‌实施养老设施、‌养老人才、‌融合发展等“六项”提质增效工程,‌探索构建“全市统筹、‌覆盖城乡、‌普惠优质、‌专业高效”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机构和老年大学等老年教育机构通过提供教育、‌文化活动、‌健康服务等多种形式的精神文化养老服务,‌旨在满足退休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二)形式的多样性

从参与活动的形式来看,青海老干部工作有关部门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了“一对一”主动式服务、社区公益性活动、与青少年一起“手拉手”活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参观现代化企业等互动性强的活动,丰富了退休干部职工的精神生活。海南州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民族文化我传承”活动,组建锅庄协会、射箭协会、书画协会、太极拳协会、曲艺协会等老年社团组织,既丰富了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又为宣传海南州民族文化营造了良好氛围;果洛州组织广大老党员、老干部积极参与“我为果洛高质量发展献一策”专题调研活动,围绕基础教育、生态环保等方面,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和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青海各级政府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丰富了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资金、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制约,青海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还存在发展瓶颈。因此,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供给精神文化养老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强化市场化程度,推进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存在的制约因素

(一)共性制约因素

一是经济发展体量小,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不强,难以满足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需求。青海省始终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的原则,全力推动民生事业发展。虽然各级政府在持续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满足养老需求,但随着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人数的递增和高层次的精神文化养老需求,未来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设施建设与需求的差距将会越来越大。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青海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719402人,占12.15%。其中,西宁市60岁及以上人口为35.42万人,占比14.35%。预计2035年左右,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将突破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接近30%。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仅靠财政投入,是无法满足退休干部职工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精神文化养老需求的。目前,一些公共文化场所及设施的建设与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需求结合不紧密,老年大学、读书看报、书法国画、摄影棋牌、声乐舞蹈、球类保健、手工制作等各类精神文化养老设施和活动场馆建设能力不强,难以发挥其最佳功效,有的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有很大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的养老生活以看电视、玩手机、打牌、逛公园和广场等为主。一些基层文化养老资源更为薄弱,以精神文化养老的生活方式比较单调,个别干部职工退休后不愿参与文体活动,精神文化养老不能得到认可和充分利用。

二是推进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市场化水平较低。随着养老需求不断上升,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已凸显出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低、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不高和社会资本参与不充分等问题。目前绝大多数养老设施和服务均由政府提供,社会资本参与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设施建设和服务力度不大,覆盖范围有限,影响力较小。产业扶持精神文化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形式较为单一。缺少市场化精神文化养老机构与公益性精神文化养老部门、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志愿者之间交流沟通、互动机制。全社会尚未形成以政府推进为主、市场为辅的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新格局。

三是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流动性较大,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和监管跟进难度大。运行机制不健全,缺乏精神文化养老专业化服务团队和标准化、科学化的监管制度,市(州)、县(区)、街道(乡镇)、居委会和村四级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尚未配备专业精神文化养老服务人员和专职责任人,尚未形成自上而下的制度安排和机制运作。缺少精神文化消费市场准入标准体系,精神文化养老产品供给环境不优,各邻近社区、街道、乡村不能联动,开展针对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活动的范围不广,满足个性化、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手段、举措不多。不能更好地灵活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全面掌握退休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养老服务信息、养老需求以及群团组织和社区开展活动情况。运用法律手段保障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权益力度不强,缺少针对性和可行性的维权手段。

(二)差异性制约因素

一是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流动性较强。受高原性气候影响,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会选择在省内外气候适宜的地区养老,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冬天居住在西宁市等气候适宜的地区,夏天居住在退休所在地或老家,还有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在省外气候适宜的地区购房,冬天居住,夏天回青海养老。据了解,2022年,果洛州班玛县退休干部居住在西宁市的有315人,约占退休干部总数的52%,居住在果洛州的约占30%,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约占18%;玉树市退休干部居住在西宁市的有317人,约占退休干部总数的36.18%,居住在玉树州的约占58.11%,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约占5.71%;海南州退休干部居住在西宁市的有3091人,约占退休干部总数的46.1%,居住在海南州的约占48.9%,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约占5%;黄南州退休干部居住在西宁市的约占退休干部总数的41%,居住在黄南州的约占49%,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约占10%;格尔木市退休干部居住在西宁市的有515人,约占退休干部总数的30%,居住在格尔木市的约占23%,居住在其他地区的约占47%。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西宁市的精神文化养老资源和服务供给压力较大,而部分市(州)、县精神文化养老设施闲置,居住省外的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情况本省难以掌握。

二是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产品消费差异性较大,精神文化养老产品供给难度较大。目前青海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大致分为四个层面: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以开展居家养老活动为主,这部分养老人群或患有疾病行动不便,或喜欢安静不愿外出,他们以居家读书看报、书法绘画等形式开展消费成本较低的家庭式精神文化养老活动。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依靠社区开展有消费成本的广场舞、合唱团、学习班等养老活动,他们对社区的依赖度高,居住相对集中,彼此熟悉、相互了解,喜欢结伴参加精神文化养老活动。一部分退休干部职工依靠社团开展有组织、有固定场所和专人管理的精神文化养老活动,他们有同一兴趣爱好,有一定专业基础和文化素养,但只能局限于一个协会或某一个团体,精神文化养老门槛高,消费成本高,能发挥退休干部职工余热,对社会某一层面可献力献策。一部分居住在省外的退休干部职工,当地政府未将其列入养老服务范围,退休地政府难以提供定向、精准的精神文化养老服务。

三、推进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是加大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精神文化养老是一种在物质需求基本满足基础上的更高层面的精神需求。提升精神文化养老质量,首先要充分利用现有养老资源,将各科普基地、博物馆、纪念馆、体育设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面向退休干部职工免费开放。其次加大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投入力度,设置精神文化养老专项资金,投资新建公益性精神文化养老设施,扩大老年文化活动场所服务范围,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服务质量。广泛利用现代传媒技术发展远程教育,打破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建立起连点成线、连线构面的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网络,提高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产品供给质量。合理制定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等投资兴办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机构,逐步形成多元化的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新格局。探索产业扶持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新方式,开发特色精神文化养老产品,强化产业扶持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的能力,通过产业利润弥补退休干部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资金不足,达到以产业扶持精神文化养老事业发展的目标。

二是提升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的市场化水平。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需要各方面团结协作,形成从上而下、由点及面的一体化体系架构。要利用数字化技术传播养老信息,普及养老知识,营造浓郁的养老氛围。要把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规划中,统一安排部署。鼓励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个体等积极参与精神文化养老事业,构建多元化、市场化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体系,搭建城市——街道——社区的工作服务平台,健全市场化精神文化养老机构与公益性精神文化养老机构、加强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志愿者之间交流沟通、互动机制,扩大精神文化养老服务范围。鼓励退休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文化及公益活动,使其将宝贵才能和丰富经验贡献于社会。完善精神文化养老权益机制,用法律武器保护退休干部职工权益不受到损害。

三是分层次、精准供给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产品。要根据退休干部职工的地域分布、文化层次、生活方式以及年龄层次、兴趣偏好、身体状况等实际状况,以精神文化养老需求为核心,精准供给精神文化养老产品。在全省自然条件优越、人口分布集中、城市交通便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好市(区)、县的主要广场、公园、小区、河道边划分文化活动区域,设置室内外便捷图书阅览室、书法绘画等活动场所,提供具有舒适性、便捷性的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在省内其他宜居的市(区)、县不断升级原有文化活动场所的功能,本着就近、便捷的原则,为退休干部职工提供多样化的精神文化养老产品。可在我省退休干部职工居住较集中的四川、河北、云南、陕西等地建立精神文化养老服务分机构,协调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相关事宜,加强与外省、市的居住社区的联动,联合开展线上+线下的精神文化专题教育活动,探索省外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服务新方式。

四是健全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运行机制。要对青海省养老工作职能重新定位、评判,赋予精神文化养老工作责任主体更多权利。不断探索退休干部职工养老运营模式,不断创新精神文化养老方式,健全市(州)、县(区)、街道(乡镇)、居委会和村四级工作机制,按照退休干部职工数量配备精神文化养老服务人员和专职责任人。建立精神文化养老机构+大数据+退休干部职工的养老平台,通过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技术,全面掌握退休干部职工、群团组织和社区的基本精神文化养老信息、养老需求以及开展活动情况。拓宽视野,打破以小区、单位、村庄为单元的精神文化养老界限,加强各临近市(区)、县、乡村、社区、街道的联动,拓宽精神文化养老活动范围。规范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标准,加强对精神文化养老产品质量和服务等监督和检查,不断提升青海省退休干部职工精神文化养老生活的质量。

※本文系2023年度青海省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学习型社会视阈下高质量推进青海全民阅读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3ZCY108)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钱雅玲,女,就职于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图书馆。职称:馆员。研究方向:公共文化服务和阅读推广;杜延珍,女,就职于中共青海省委党校图书馆。职称: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传统文化和阅读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