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方志方言文献的发端、发展与成熟

2024-09-25 00:00:00莫超甘婷
丝绸之路 2024年3期

[摘要] 我国最早的方志方言文献,肇始于南宋末年。有元一代,迄今没有见到涉及方言的地方志,从明代开始,地方志中渐次出现方言的记载,到清初至乾隆时期达到方志方言文献的第一个波峰。从方志方言文献的产出量、方言内容归属的明确性、编辑体例的定型性几方面来判断,明代当属于方志方言文献的发端期,清前期是发展期,清中期是成熟期。方言之所以入志,至少基于五个方面的缘由。

[关键词] 方志; 方言文献; 方言学; 汉语史

[中图分类号] H0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3115(2024)03-0015-07

来新夏先生曾指出:“中国地方志以其起源早、持续久、类型全、数量多而享誉世界。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由宋至中华民国方志,今存八千二百六十四种,十一万余卷……稽现存旧志以清修为最多,有五千七百余种,约占旧志百分之七十至八十,民国时期有千余种,明有近千种,而宋元存今者不过数十种而已。”[1]

据丁喜霞等学者的统计,认为“现存旧方志有‘方言’专栏的有1000种左右,是方言研究的‘直接材料’和‘间接材料’”[2]。方志中的汉语方言,开拓了文献语言学的一个重要领域,是方言学、汉语史研究的重要资源。但是,汉语方言入志起自何时,发展轨迹怎样,方志方言文献成熟于何时、其标志是什么,这个问题迄今尚未有人探讨过。笔者立足于宋末、明代、清前中期的方志方言文献,就此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形成一己之见,在此试为申说。

一、方志方言文献的发端期

方言入志,是从哪个朝代、什么年间开始的?数百年前已有学者就此问题进行过探究,如在清乾隆时期纂刻的《永北府志》中曾指出:“自扬子云作《方言》,后世国史往往附载方音。如辽、金二史及《元史·巴师巴传》所附录是已。国朝陆清獻公作令灵寿,手勒邑志,独另立方音一门。论者谓公留心民事,独得体要。是后省郡志往往仿之。”[3]

这段论述认为,扬雄《方言》后,后来的史书多附载方音,还以辽、金二史及《元史·巴师巴传》所附录为例。但在地方志中,“独另立方音一门”自“国朝陆清獻公”始,“是后省郡志往往仿之”。明确指出地方志中增列方言内容是清代的事情。

这一观点是否正确,我们可以拿近年出版的有较大影响力的两套汉语方言文献集成来验证:一是华学诚主编、曹小云等辑校的《历代方志方言文献集成》,一是李蓝主编的《中国方志中语言资料集成》。前者全面系统地查阅了7000余种旧方志,对其中所见的966种方言文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整理,对文献修撰者、成稿或刊刻时间、所辑文献出自原方志所在卷数、版本等进行了介绍。具体认为,宋元之前,方言相关内容尚未纳入方志载记框架之中;大约从明朝开始,修撰者开始有意识地把方言词语、方音、俗语、歌谣等作为方志的一个组成部分加以记录。后者完整辑录了明代至民国600年间保存在中国志书中的所有语言文字资料,指出:“从地域分布看,覆盖了全中国。从时间跨度看,历经明、清、民国三个时期,前后历时五百八十一年。”[4]虽然该著没有认定方志方言文献产生的时间,但从辑录的方言文献从明代开始,意味着明代是方志方言文献之上限。

笔者从《历代方志方言文献集成》中,发现了南宋绍定时期的一个方言文献——《吴郡志》,为范成大纂,绍熙三年(1192)修,绍定二年(1229)刊刻。《吴郡志》的方言内容为“吴语谓来为厘,本于陆德明‘贻我来牟’‘弃甲复来’皆音厘。德明吴人,岂遂以乡音释注,或自古本有厘音耶?吴谓罢必缀一休字曰罢休。《史记》吴王语孙武曰‘将军罢休’。盖亦古有此语”[5]。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篇文献,可谓方志方言文献的先声。其收录了虽然不到百字,但对“吴语谓来为厘”的现象进行了溯源探究,对“吴谓罢必缀一休字曰罢休”,揭示了单音节词变成并列式双音节词的语法现象,并举出古代书证探其来源,指出“盖亦古有此语”,这是非常可贵的,可谓开了为方言词溯源之头,也是“释方言词+书证”格式的发端,对后来方志方言之编纂影响深远。

二、明代为方志方言文献的奠基期

因迄今尚未发现元代地方志中的方言文献,先声难以为继,到了明代才有了改观,自洪武开始,弘治、正德、嘉靖、万历、崇祯年间都编纂过含各地方言的地方志。以洪武《苏州府志》为例,这是迄今笔者所见到的第二个方志方言文献。该志于洪武十二年(1379)纂成,“方言”中概述了吴语发音特点,如吴人以“来”为“厘”,灰韵入支(即来为厘之类)、支韵入齐(儿为倪之类)、庚韵入阳(羹为冈之类)、虞韵入麻又入东。其核心内容为对80个方言词语的解释,分别是“宁馨、若何、侬、呆、鲎(虹)、薄相、缩朒、客作、放手、黄撰、苏头、修娖、喝赐、受记、数说、含胡、儇利、手记、急须、盐(去声)、摙、眠娗、脗缝、㼾甎、芦䕠、多许、事际、过世、阿廥廥、温暾、暾、参差、佽飞、奔、惽涂、窟窿、突乐、张、望、钝、当、钦、跋、吞、倘、掇、伴藏、囥、猛积、顿、浇、闩、暖、欺负、咤异、利市、钝事、添按、囫囵、唱喏、僵礤、窠坐、反供、闲边、个边、没雕当、无张主、笨、不即溜、卖弄、偶凑、众、一花、赚钱、倒地、头面、脚手、家生、家伙、遐个”[6]140。在解释中,对绝大多数词语都摘引了古代书证。该志继承了绍定《吴郡志》“吴语谓来为厘”和“吴谓罢必缀一休字曰罢休”的成说,增加了“那”和“哉”两个句尾语气词的解说:“语尾每曰‘那’;事已了将了皆曰‘哉’。”[6]141

《苏州府志》对方言词语的解释方法对后来的方志方言编纂影响也很大。例如明正德年间(1506-1521)编纂的《姑苏志》也记录了方言,但与《苏州府志》比较,容量大大缩减了,只解释了14个方言词,而且除了“蔑面、蹇”两个词外,其余12个词都与《苏州府志》相同,解释体例也完全一致,价值远逊《苏州府志》。

虽然洪武年间的《苏州府志》已有了方言的记载,但方言并没有正式进入官方的修志视域。永乐十年(1412),明廷颁布过《修志凡例》,对志书中有关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城池、里至、山川、坊郭、乡镇、土产、贡赋、风俗形势、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廓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编纂,均作了具体规定[7]。这可以说是近代史上由官方颁布的最早的《修志凡例》。但这版《修志凡例》中尚未出现方言,说明尚未将方言规定为入志内容。

前已述及,明代的方志有近千种,但我们就《中国方志中语言资料集成》(以下简称《资料集成》)、《历代方志方言文献集成》(华学诚主编《古代方言文献丛书》,中华书局2021年版,以下简称《文献集成》)及波多野太郎《中国方志所录方言汇编》[8](以下简称《方言汇编》)进行了梳理和统计,明代所出含方言志的志书只有31种,其中洪武时期1种,弘治时期2种,正德时期5种,嘉靖时期7种,万历时期12种,崇祯时期4种(如表1)。在这31种含方言的方志中,将方言归属“风俗(民风)”类者有20种,归属“地理(地舆)”类者有4种,归属于“人民(人事)”者有2种,单列者有4种,归“风俗(民风)”类者占2/3。这种倾向性也为后世的方志编纂者之方言归属奠定了基础。

明代方志方言在体例上已初具雏形,可以概括为如下几种类型:1.描述方言读音。格式为“某为某”,如万历《沃史·风俗考》:“红为魂。东为敦。北为卑。都为兜。国为圭。或为回。六为溜。函为寒……”[9]2解释方言词义。格式为“谓/言某曰某”“某曰某”,前为共同语词,后为方言词,如正德《松江府志·风俗》:“谓人曰渠,自称曰侬。问如何曰宁馨,谓虹曰鲎。”[10]3通过书证探究方言词语。格式多为“某曰某,书证某”,如嘉靖《广东通志初稿·风俗》:“斥男女之贱者,男曰獠(《五代史·南汉世家》所谓‘憝獠’者可证。),女曰夫娘(见《辍耕录》)。”[11]4探析方言字音成因。如万历《广平县志·人民志》:“常音曰刹、曰舍、曰咱,此出自牙音,属商,两口张,感乎风气者也。变音呼父为伯,呼母为姐,呼伯为大爷,呼昨为夜,颠倒反覆,此染于俗者也。”[12]

从方志方言数量逐步扩展、方言内容归属具有趋同性、解释体例已粗备几方面综合来看,以明代为方志方言的奠基期是可以确定的。

三、方志方言文献的发展期——清前期

清朝建立后的顺治、康熙、雍正三代,可以视为清前期,也是方志方言文献的发展期。首先,清前期是方志方言文献数量增长较快的时期。我们就《资料集成》《文献集成》及波多野太郎《方言汇编》进行了梳理和统计,顺治时期出版了《临邑县志》等4种含方言的志书,康熙时期出版了《扬州府志》《新修广州府志》等47种含方言的志书,雍正时期出版了《陕西通志》《山西通志》等9种含方言的志书。特别是康熙一朝,方志方言文献数量超过了整个明代,掀起了一个小高峰。

其次,清初开始,官方重视方志的编纂,也给方言入志带来了契机。顺治十八年(1661),河南巡抚贾汉复鉴于明末“冰火交讧、文献同烬……”下令府州县逐次纂修各级地方志,而后“设馆局、聘名彦、购遗书”,开始编纂新版《河南通志》,于顺治十七年(1660)纂成《河南通志》50卷。康熙元年(1662),贾汉复被调任为陕西巡抚,认为有必要纂修新版《陕西通志》,于是“遍檄八郡,裒聚掌故,招集英彦,芟繁就简,黜陋存雅”,于康熙七年(1668)纂成《陕西通志》32卷。《陕西通志》仿顺治版《河南通志》,又依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按32个类目分卷,分别为:星野、疆域、山川、建置沿革、城池、公署、学校、祠祀、贡赋、屯田、水利、茶法、盐法、兵防、马政、帝王、职官、名宦、选举、人物、孝义、烈女、隐逸、流寓、仙释、风俗、古迹、陵墓、寺观、祥异、杂记、艺文[13]。值得注意的是,康熙十一年(1672)清政府拟修《大清一统志》,命令各省纂修通志,将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陕西通志》颁发全国,以为示范。雍正时期规定地方志60年一修。这两个规定,就将修志体例和修志时间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了。虽然贾汉复主修的《河南通志》《陕西通志》中尚无方言的栏目和内容,但到了雍正时期,方言入志的情况明显得到改善,例如查郎阿修,刘于义、沈青崖纂,于雍正十三年(1735)刊刻的《陕西通志》,正式编入了方言内容,放在卷45“风俗”目中,共4000余字。除《陕西通志》外,还出版了《山西通志》《山东通志》《广东通志》等含方言内容的省级志书,即在省级通志中,方言终于有了一席之地,足以起到示范效果。说明方言的地位已逐渐为官方和编纂者所认可。

再次,清前期,含方言方志编纂时间跨度大,地域空间也非常广,编纂者数量更是不计其数,但是明显有一个比较一致的认识,方言在方志中绝大多数都归属于方俗、风土、民风之中。据我们统计,在前述《资料集成》《文献集成》《方言汇编》3种方志丛书中,清顺治时期所出4种含方言的志书中,属“风俗(民风)”者3种,单列者1种;康熙时期所出47种含方言的志书中,属“风俗(风土)”者有32种;属“地理(地里)”者9种;单列者2种,属“人民”者1种,属“版籍”者1种,“杂志”1种,“摭谈”者1种;雍正时期所出9种含方言的方志中,属“风俗”者7种,单列者1种,属“地理”者1种。方言志归入风俗(民风),也已基本成为修纂者的共识。

编辑体例基本定型,可分五种类型:

第一,描述方言读音。格式多为“某读作某”,如康熙《灵寿县志·地理志》:“学读作鸮。习读作西。极吉读作几。禄读作路。郁读作於。”[14]与明代“某为某”的格式相比,“某读作某”更加准确、明显。

第二,解释方言词义。格式除了明代方志已有的“谓/言某曰某”“某曰某”式外,产生了“某某/某某者,某某也”的新训式,前为方言词,后为词义。如康熙《宁乡县志·地理》:“雷堆,言不振刷也;盖辜,昏浊之讥也。”“梭利者,细也,便捷而详密也;耶撘没剌者,不着意也。”[15]

第三,通过书证探究方言词语。格式上完全继承了明代即有的“某,书证某”“某曰某,书证某”式,没有出现新的训式。

第四,解释方言俗字。格式为“某,音某,某也”,列举方言俗字,然后注音,再释义,如康熙《宣化县志·风俗志》:“圪,上音格,下音劳(读去聲),山之窝处也;,上音格,下音喇,缝也……瞎同,人入井也;戏同,三人不出头也。”[16]这种训释方式,在明代方志中尚未见到,可谓出新。

第五,探讨方言发音机制。如康熙《松江府志·风俗》:“侬,我也。见《古乐府》,音属徵阳声,由鼻音出,则尔侬二字合谓汝也;由喉音出,则我侬二字合谓我也。”[17]虽然明代方志中已有了对方音发音部位的描述,但对方言中合音现象的分析,还是比较早的。

综上,可以证明清前期是方志方言文献的发展期。

四、方志方言文献的成熟期——清中期(乾隆时期)

首先,到了乾隆时期,各省普遍纂修通志,方言入志的趋势已然形成。从数量上看,出版了《福州府志》《续修台湾府志》等108种记载方言的志书,大大超过自南宋、元明及清雍正期间的所有方志方言数量。从纂修机构来说,既有府志、州志、县志,还有《佛山忠义乡志》等几种乡志,遍及省、府、州、县、乡各个行政层级,说明方言入志已经普遍,方志方言文献的基础已经夯实了。

其次,乾隆时期所出含方言的108种志书中,归属“风俗(风土)”类者计93种;“地理(里)志”类者6种,单列5种,“杂记”类1种,“人物(人事)”类2种,“摭遗”类1种。将方言归于“风俗(民风)”门类者占86%,反映出强势的认同和导向,这也是方言方志成熟的一个重要表现。

再次,体例已完全定型。除了具备明代和清前期方志方言文献解释方言读音、解释方言词义、书证溯源、解释方言俗字、探讨发音机制五种体例外,还增加了方言词音义兼释加书证、语言理论探讨两种类型。方言词音义兼释加书证的格式为“言某曰某,音某,书证某”,如乾隆《吴江县志》:“言人犹豫不前猛者曰‘墨杘’,音如‘眉痴’,皮日休《反招魂》‘上暧昧而下墨杘’。言人蕴藉不躁暴者曰‘眠娗’,音如‘缅忝’,出《列子》。言人进退不果曰‘佁儗’,音如‘炽腻’,司马相如赋‘仡以佁儗。’柳子厚《梦归赋》‘纷若倚而佁儗兮。’”[18]

有些方志方言文献已上升到语言理论探讨的高度,所以学术探究也成为方志方言文献的一个内容。如乾隆《临晋县志》的论说:“《管子》云:五方之民,其声之清浊高下,各象其川原泉壤,故其音不能无偏……有四声,于是乎有七音。有七音,于是乎有三十六字母。齿牙唇舌,轻重上下之间,各得其音之所近……若夫厚交曰燃板、拼死曰颅头、冈陵曰圪列之类,无音可释,无义可明,懵然而哆有令人听之而生迷惑者。盖自秦汉以来,内史三辅而外,以河东为首郡,临邑当时逼近西京,语言文字犹近于雅,自永嘉南渡,五部分居,音之变易弥多矣。”[19]

清后期至民国期间,方志方言的体例无外乎上述诸类,所以,体例的定型无疑是方志方言文献业已成熟的标志之一。

五、地方方言入志的缘由

方言何以入志,明代的方言志书中尚未见有论及者。到了清代,自康熙到乾隆时期,这一问题就明确成为探究对象,大致有如下五种观点:

第一,方志中载方言,可以辨风俗、通性情,达古今音韵文字之变。如康熙《江宁县志》:“五土异宜,五方异音,此天地自然之气也。故察之可以辨风俗、通性情,达古今音韵文字之变。”[20]

第二,方志中载方言,可以应风谣之采,补旧纂之缺略。如康熙《余杭县新志·版籍》:“车书一统,同轨同文。然土俗异宜,《周官》有职方氏,即有训方氏。各随俗土音设像胥,布之重译。凡方言皆能通,太师以合乐语。余邑错近武林都市,及接壤吴兴诸邑,而音多燥急。间考其诙谐杂出之语,其有合于典籍书史者备录之,应风谣之采,以补旧纂之缺略焉。”[21]又如康熙《连阳八排风土记》:“今集诸瑶语,译以华言,聊欲资采访之异闻云耳。”[22]

可以补风俗之未备。如乾隆《宁河县志·风物志》:“按四方之民,言语不通,而筮仕者又皆东西南北之人,语之不分,情何由达?故虽不得强为同,而不可不明为辨也……然则审风气之殊,以通天下之志者,必自发言始矣。因稽合异同,以补风俗之未备。”[23]

第三,方志中载方言,以志古今时变之慨。如康熙《临晋县志·礼俗》:“临晋在唐虞三代尚矣,秦汉以来,内史三辅而外,河东实为首郡,当时语言文字逼近西京。自永嘉南渡,五部分居,始变中华之音。嗣后余分润位,间代相乘,耳濡目染,杂糅益甚。盖象胥不能遍谕,而瞽史不能悉听矣。附方言,以志古今时变之慨焉。”[24]

第四,方志中载方言,以满足问禁问讳之需要,为交际助力。如康熙《江阴县志·风俗记》:“《礼》:‘入国问禁,入门问讳。’方音之不辨,将无禁讳之不明乎?是以一方之言,不尽通于他国者,乌容弗志。”[25]

第五,方志中载方言,乃官场施政的需要。如乾隆《镇安府志·风俗》指出:“风气不同,语言各别。粤西一省,或百里一变,或数十里一变,不但镇郡然也。居官蒞事不解土语,容有滑吏作奸、民隐莫达之虑。兹于汉土属略采数则,附载于编。”[26]又如乾隆《普安州志》指出:“兹仿扬雄作《方言》,并仿金元史记罗罗数语,以备将来有事于此者,展卷而通其音,不致如胡崧之不知音而竟返也。志方言。”[27]

另一方面,方志中载方言,也是官场交际的需要。如乾隆《河源县志》指出:“夫民间方言俗语,所在多有,不可枚举。而粤东士子,奉命设官教习以来,一切乡音,尤须改正,然后可以通仕籍而当廷对也。”[28]

综合上述观点,方言入志的重要性已从不同侧面充分显现,值得肯定。不过囿于时势,站位还缺乏一定高度,尚未认识到语言文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载体。这种认识,清末民初的方志方言编纂者才振臂呼出,弥补了这一缺憾,后续将另文探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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