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大型民营企业赛特斯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来自中国电信、国网信通的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的现状为例,从债务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两个方面探究有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给民营企业带来的高占比、高增速、低周转的应收账款产生原因,并从债权人内部管控、政府部门正式监管、社会非正式监管3个方面提出对应的应收账款管理控制措施。同时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思想,对“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加以完善,全面阐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维度。
关键词:应收账款管理;债务人还款意愿;国有企业社会责任
0 引言
随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程加速推进,国家鼓励地方国有资本通过并购或参股等方式配合减税降费政策,帮助民营企业摆脱发展困境,实现共同发展。
然而,由于强势的行业地位和供应链地位,大型国有企业通常在交易中拥有较高的议价能力,这通常可以为其带来较长的账期,而身为民营企业的债权人却因对大客户的依赖不得不接受较长的、甚至是不合理的账期,或在赊销信用期满时为客户展期,被无偿占用资金,而没有有效的、可行性强的管理控制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随着应收账款的金额和账龄逐年增加,债权人的盈利质量受到影响,同时产生的坏账风险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短期无法收回的资金造成的现金流缩水也制约着他们寻求更高质量的发展。目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已经实施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了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而不在保障范围内的大型民营企业(尤其是以B2B模式为主的)也存在同样的赊销回款慢、回款难等问题。因此,促使有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在合理时限内及时还款,不以强势供应链地位要求民营企业给予过长的赊销信用期,并采用正式与非正式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从源头上减少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应收账款的现象,对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是国有企业纾困民营企业的另一重要途径,是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之一。
现有文献主要讨论债权人如何加强内部管控措施,避免债务人不按时还款带来风险及损失,本文则从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两个方面分析,并强调债务人不应利用行业地位及供应链地位优势,在签订信用期条款及付款环节做出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并针对有还款能力却不按时还款的债务人提出更全面的管控措施,为应收账款管理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拓宽了理论思路。同时,通过对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交易过程中的应收账款管理问题分析,为面临同样困境的民营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管理思路,同时为相似的实务问题提供了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另外,本文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机构提供了新的关注方向,为有关部门制定针对国有企业的应收账款督查、强制清欠等工作提供了案例依据。
本文以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新三板挂牌独角兽企业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特斯”)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来自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国网信息通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信通”)的应收账款与坏账准备现状为例,探究有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给民营企业带来的高金额、高增速、低周转率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及对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同时,本文借鉴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思想,以金字塔结构阐释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维度与履行评判标准,为国有企业落实自身责任、明确发展方向设立引导,也为社会公众观察、监督企业提供参考。
1 赛特斯资金被占用及回款情况简述
1.1 赛特斯简介
根据赛特斯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赛特斯作为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高科技创新型企业,是国内领先的软件定义通信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数据中心、通信网络和智能化运维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新一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与技术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云平台产品、云技术服务、虚拟路由器、软件定义广域网产品、边缘计算产品、IPTV监测监管系统、业务运营支持系统、监控巡检系统。公司致力于提升客户的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主要客户包括电信运营商、国家电网、航天科工、广电等企事业单位。
1.2 赛特斯主要客户情况
在2017—2020年,中国电信、国网信通均位列赛特斯的前五大客户和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二者合计贡献了赛特斯每年30%左右的营业收入和20%以上的应收账款。在2021年,中国电信作为赛特斯的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占赛特斯年销售金额的45.82%。2019—2021年,赛特斯年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要客户前五名均为国有企业。2021年、2020年赛特斯主要客户情况见表1。
1.3 赛特斯应收账款现状
综合赛特斯历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营业收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赊销收入占比数据(见图1),可推知2017—2021年赛特斯营业收入中每年都有85%以上的金额为赊销收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赛特斯应收账款余额10.42亿元,坏账准备1.68亿元,账面价值8.74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35.51%。其中,2019—2021年度赛特斯应收账款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均为国有企业。
赛特斯在年度报告中也对应收账款问题多次提及。2021年度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表示:“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较上年期末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随着集团业务量的增加,应收账款规模也逐渐变大,且我司合作客户主要是电信运营商和国家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由于该类企业付款审核程序较为严格,且受到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约束,使得应收账款账龄较长。”2020年度报告中提及:“2020年进一步深化与电信运营商、国家电网等大型国有企业的合作,但这些客户付款流程繁杂且在付款环节较为强势。”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附注八 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和“注释2 信用风险”均提及:“除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同时,赛特斯的应收账款减值问题在2016—2020年连续5年被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赛特斯曾于2021年9月递交招股书,并在2022年3月IPO过会,同月递交注册,但在2023年7月20日被终止注册,因此仅披露了2021年审阅报告、2022年半年报,未披露2022年年报)。由此可见,高比例、高增速、低周转率的应收账款已受到赛特斯管理层的关注,并给债权人赛特斯带来了较高的财务风险,且目前赛特斯尚无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措施。
1.4 赛特斯应收账款财务风险分析
1.4.1应收账款增速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速
从趋势上看,中国电信、国网信通为赛特斯带来的应收账款增速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速,说明每年赛特斯对二者的应收账款回收率很低,盈利质量不高。赛特斯账面来自中国电信及国网信通的欠款与营业收入金额与增速信息见图2、图3。
1.4.2 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竞争对手平均值
选取与赛特斯同属软件开发行业的5家营业收入与总资产在同一水平的上市公司同期数据为参照,这5加公司分别为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对比情况见图4。从图4可以看出,赛特斯对中国电信、国网信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竞争对手,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竞争对手平均值的2~3倍,即经营活动回笼现金的能力远低于同行业、同规模、相似产品类型的企业。
在上述5家可比公司中,北京致远互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互联”)在附注中披露了“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及欠款方名称,其余可比公司均以代号表示欠款方名称,故选取致远互联做欠款方对比。2021年赛特斯、致远互联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见表2。
2021年赛特斯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5名均为国有企业,而2021年致远互联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均为民营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由此可见,债务人的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在债权人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和回收难度上起较重要的影响作用。
综上所述,针对赛特斯高比例、低周转率应收账款的情况,可推测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为中国电信、国网信通拥有大型国有企业的强势行业地位,以及作为赛特斯依赖性极强的大客户,二者在赊销条款签订时或应收账款还款流程中采取了不合理的行为。
1.4.3 较高坏账准备反映出的较大风险预期
通过结合账龄迁徙率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测赛特斯2021年总资产24.61亿元、营业收入8.29亿元;致远互联2021年总资产20.70亿元、营业收入10.31亿元。二者同属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试(过程略),2021年赛特斯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约为2.45亿元,即有约23.51%的应收账款有较大风险无法收回。赛特斯2021年财务报告中披露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总金额也高达1.68亿元(其中中国电信0.40亿元、国家电网0.27亿元)。虽然坏账准备仅是债权人对于应收账款回收信心的体现,债务人也并未明确表示不会偿付此笔款项,但如此高额且长期的坏账准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应收账款回收慢、回收难对债权人经济利益和盈利质量产生的影响及风险。
1.5 大客户还款能力分析(以中国电信、国网信通为例)
在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债权人的催收固然是重要的环节,但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也需纳入考量。“不愿还”和“还不起”在管理控制措施上分属两个不同的性质。
1.5.1 期末账面有大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17—2021年,中国电信每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高达150亿~250亿元,国网信通每年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在2018年以后也超过10亿元,然而在现金流充沛的条件下,每年高额的闲置资金并未被充分利用到应付账款的偿付中。2017—2021年中国电信、国网信通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见表3。
1.5.2 每年均有较高水平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2017—2021年,中国电信每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均在1 000亿元左右且逐年增加,国网信通每年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也在1亿~5亿元,表明二者经营状况良好,且资金较为充裕。2017—2021年中国电信、国网信通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的金额见表4。
综上所述,中国电信、国网信通有较高的现金流水平、较好的盈利能力,即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因此,二者的还款意愿为应付赛特斯货款未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偿付的重点考量问题。
2 债务人还款意愿较弱的原因
本文案例中涉及的应收账款余额高且高速增长、周转率低、坏账准备高的情况,因无明确证据表明债务人不会还款,故存在两种可能:①不按时还款,即赊销信用期已到,但债务人未按时清偿全部债务,拖欠账款,要求债权人展期;②不及时还款,即在销售合同签订时,债务人作为债权人的大客户,利用债权人(供应商)对本主体在交易上的依赖性,签订赊销信用期超长的不合理条款。
在双方都有持续合作意向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不按时或不及时偿付债务的最主要原因可能为债务人占用资金的收益大于甚至远大于成本。在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博弈中,债务人有“按时还款”“拖欠账款”两种选择,债权人有“不加管控”“严惩欠债”两种选择。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还款问题中的博弈模型见表5。
如表5所示,在债务人按时还款的条件下,无论债权人是否采取强硬的回款管控措施,双方都没有收益和损失,这也是在赊销赊购关系中最理想的回款情况。但一旦债务人有拖欠账款的意图,必然是在考量了占用资金的收益和成本后,认为占用资金的收益(如充盈现金流、使用闲置资金投资赚取投资收益等)大于甚至远大于成本(如微小罚款、企业商业信誉),故采取此破坏商业伙伴友好关系、违背合作竞争规则的行动。
在国企和民企的交易中,更特殊的情况是,由于行业地位和供应链地位的不平等、企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不对等,即使是像赛特斯这样的大型民营企业也在营业收入和客户关系中对国有企业有着强大的依赖性,债权人在债务人面前话语权较弱,制定严苛欠款惩罚政策实施可能性不高,且部分在行业中处于领军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对企业商业信誉的关注度不高,仅凭自身强大的规模和订货量便可收获大批供应商,故债权人欠款惩罚政策和债务人商业信誉的损害都不足以对大型国有企业起到较好的管控作用。
3 大型民营企业高比例应收账款的管理控制措施建议
3.1 债权人内部管控
3.1.1 避免客户集中度过高带来的议价能力下降
企业客户集中度过高会使企业对大客户产生强烈的依赖性,在交易合作中逐渐退让乃至丧失议价能力。大客户可能利用被依赖的优越条件,在赊销信用期、产品定价、运输服务、违约赔偿等合同条款的设计中进行谈判博弈,损害供应商企业利益,增加企业财务风险[1]。
如案例中赛特斯正是因为客户集中度过高,2016—2020年每年的营业收入中有30%来自中国电信、国网信通两家客商,这对赛特斯而言不仅是较大的财务风险和业绩波动潜在因素,也是逐渐失去赊销信用期约束力度、降低催收回款成功率的主要原因之一。
3.1.2 加强销售人员赊销额度权利把控
对销售人员的培养中也需加入客户赊销信用风险评估培训,对赋予销售人员的赊销额度严格把控,并设置赊销回款金额及速度与绩效关联的机制,不以销售额评估绩效,而是以真实回款额作为考评依据,避免缺少经验、急于达成合作获取绩效的销售人员在未经全面评估的情况下超额赊销给信誉较差的客户,将来无法保证回款的可能性和及时性,为企业带来较大的潜在财务风险。
3.1.3 甄别低信誉、低还款能力客户并采取限额合作措施
企业可通过参考自身销售经验、同行业企业销售经验、政府及信誉管理机构公示的信誉信息等方式甄别在过往交易中商业信誉较差的客户,并在合作时稍加关注,限额合作,或将收款方式改为预收货款,旨在观察客户真实信誉水平的同时,一定程度上保护企业自身利益不受或尽量少受损害。
在签订合同前,应由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共同评估客户当前财务状况(如自由现金流、流动比率等),是否有足够偿付货款的能力,以及是否有较大的潜在财务风险,即在前期最大程度降低应收账款风险。对于经常合作的客户也要紧密更新其财务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潜在的财务风险。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客户,应当要求提供担保或抵押等保障措施。
3.1.4 合同赊销信用期条款不能无限放宽
在与供应链地位明显高于自身的客户合作时,企业通常在赊销信用期等条款上谈判能力较弱。但部分企业为促成大额交易的达成,不惜大幅放宽赊销信用期,甚至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或中位水平3倍,大额且长信用期的应收账款不仅变现能力较差,使企业资金凝结在账面上,侵占现金流,而且还较易形成呆账坏账,使企业资产减值,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不利于企业寻求更高质量的发展。
3.1.5 要有意识地平衡价格条款与信用期条款
在交易谈判中,客户可能提出以提高价格为补偿来获得较长的赊销信用期。此时企业应充分考虑自身现金流状况、未来融资成本与价格优势的对比,评估是否应当为了较高的价款而产生更高的融资成本和现金流压力。
3.1.6 加大催收回款力度,提高催收回款频率
在前期管控措施实施的基础上,售后的催款也是应收账款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可以将催收工作从财务部门独立负责转化为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合作负责,每月、每季度、每年度集中多轮催收,鼓励尽早付款[2-3]。
例如:应收款到期前3天由销售部门提示收款,到期后第二天开始第一轮催收,由财务部门采用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催款,若催款后3日内缴纳款项,则需缴纳2‰/天的滞纳金。第一轮催款后7日内仍未补缴款项及滞纳金,则进入第二轮催收,由销售部门联系债务人交易负责人(销售部门不应直接收取货款,只需尽提醒义务,而应由财务部门完成收款工作,注意权责分离),并将滞纳金比例提高至5‰/天,同时,将债务人失信行为记录在案,不排除将其列为并紧密低信誉客户并限额未来合作的可能。第二轮催款后14日内仍未补缴款项及滞纳金,则进入第三轮催收,滞纳金比例提高至10‰/天,由财务部门评估债务人还款能力,销售部门采取暂停提供后续货物或服务、追回已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措施给债务人施压。若超过3个月尚未清偿欠款,则可考虑上报有关监督检查部门或机构、在同业信誉圈中通报等措施。同时,对相关销售人员的绩效做出调整。
3.1.7 阶段性考核失信客户并建立信誉黑名单
以年度为单位,考核客户信誉度,将欠款时间过长、还款意愿低下的客户加入黑名单,适当运用法律途径解决欠款问题,并在未来的合作中适当回避或减少合作金额,避免更大的可避免财务风险。对于由于还款能力不足导致不能按时还款的债务人,需由财务部门和销售部门共同评估导致还款能力不足的因素发生在合同签订前还是合同签订后,若发生在合同签订后,可酌情考虑免除加入黑名单,同时企业可考虑是否采取债务重组等措施减少坏账损失。
3.2 政府部门正式监管
3.2.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现已施行的《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了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了营商环境,但在保障中小企业利益的同时,大型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重视。
例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第十六条“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十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也应同样适用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型企业。
部分大型企业尽管收入规模已经达到大型企业的评定标准,但由于供应链地位较低、产品差异化程度不高、客户集中度高、上游供应商或下游客户议价能力较强等,大型企业在应收账款回收环节处于劣势,又缺乏相关针对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为他们提供权益保障,因此,完善覆盖群体面更广泛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于保障护更多在交易中处于弱势的群体、使营商环境更加公平透明至关重要。
3.2.2 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
政府部门可以设立独立的信用管理机构。信用管理机构可承接信用评级等业务,便于企业在进行大额赊销前对客户的商业信用信息客观掌握,并据此考量合适的赊销额度及信用期限,为企业较大程度降低潜在的财务风险及损失。信用管理机构的介入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有还款能力却还款意愿较低的企业起到警示、制约的作用,增加他们占用资金的成本,更好地维护市场竞争环境。
3.2.3 组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欠督查组
针对债务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政府部门应组建清欠督查组,实时接收欠款报告、鼓励债权人主动报告、积极调查并督促还款,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行业及供应链中的形象地位。
3.3 社会非正式监管
3.3.1 建设行业圈“区块链”赊销信誉黑名单
在交易信息保密不公开的情况下,失信债务人往往较容易隐藏失信事实,而将其失信行为在行业圈子中公开,不仅可大大提升失信债务人的失信成本,还可对其潜在的供应商起警示作用。
尝试将区块链“去中心化”的技术特征和分布式记账的思想应用到行业赊销信誉黑名单的建设中,能够改善传统赊销业务中信息不对称的状况[4-5],对于赊销金额大、信用期长、潜在财务风险高的交易,债权人可将买卖双方名称、信用期时间、逾期未清偿金额占比、逾期未清偿原因等信息录入行业赊销信誉黑名单中。随后实时更新还款情况,即使全部偿清,之前的失信记录也不会消除、不能修改。
公开透明的失信信息对行业圈子内的所有注册黑名单的企业均可见,并定期报告政府部门(如信用管理机构),长期未清偿欠款的“老赖”企业将转入正式监管方式,被国家强制力单独管理。建设行业圈“区块链”赊销信誉黑名单可在较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特别是供应链地位较弱的、客户依赖性较强的企业)的合法权益,杜绝“不敢报”的现象,鼓励债务人公开债权债务关系,形成行业共同监督的环境。
3.3.2 合理使用公共媒体和舆论压力
主营业务消费群体为社会公众的、获客成本较高的、用户黏性较低的企业可能更加注重声誉和企业形象的维护,因此针对以上几类失信债务人,可以采取据实报道、如实宣传、在合理的范围内公开公示等方式,适当制造舆论压力,从而提高债务人失信成本。
4 高比例应收账款引发的企业社会责任多维度思考
早在1979年,Anhie[6]便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Pyramid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他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4个层面[7]。
然而,国有企业由于自身特殊的资源结构、行业分布等特点,有着更加深层、更加长远、更加多维度的社会责任,本文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思想,对“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加以完善,全面阐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维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8]提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企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对于在资源、平台等方面尚不成熟的国有企业来说,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应为最基本的社会责任[9]。而后,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可自觉开展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进而承担维护竞争环境的责任,终极目标是肩负引领行业创新的责任与使命。
阿奇·卡罗尔在1979年提出的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见图5,本文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的改进见图6。
4.1 基础责任
在财力、能力、技术等资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国有企业无须追求宏大且高尚的社会责任目标,但仍需尽力承担基础的社会责任,包括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4.1.1 政治责任
国有企业承担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战略部署、维护国家经济稳定发展的责任[10]。国有企业大多处在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息息相关的重要行业,有利于国家站在长远发展需求和全局角度调控国民经济,克服纯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和局限性。部分大型国有企业连续多年承担巨大的政策性亏损,但同时保障了国家经济的良好运转、国民需求得到满足、商品市场稳定供应,将社会利益置于自身经济利益之前。
国有企业承担着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经济安全的责任。当国家安全受到威胁时,国有企业有责任挺身而出,勇于牺牲自身经济利益,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及安全。不做出卖国家信息、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在国际不公正对待面前勇于抗争,绝不让步。
国有企业承担着彰显大国风采、维护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在夏季奥运会、冬季奥运会、载人航天等向世界展现国家综合实力的盛事、要事;和抗击新冠疫情、洪涝灾害、地震灾害等侵害国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难事面前,国有企业都积极参与辅助保障工作,是国家最得力的优秀帮手。
4.1.2 经济责任
经济责任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责任之一。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致的目标均为产生盈利,为股东创造利润,而国有企业的股东为政府而非个人,盈利目标也不仅仅是提升利润、扩大经营规模、保障生产与运营效率、提升行业地位、优化员工福利等,国有企业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和使命,积极经营、正确决策、严格管理,保证国有资产不外流、力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国有企业的基本责任。
4.1.3 法律责任
对于任何企业,合法经营都是必须遵守的准则,为保障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完整性,将法律责任纳入基本责任层次中。国有企业有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经营,不得在产品设计、产品生产、销售流程、物流运输、财务确认、报税纳税等环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准则条例的情况发生。同时,保证员工合法权益,在招聘、分配、雇佣、福利待遇、安全保障、解雇等不得有歧视或其他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主动接受政府或相关监察机构的监管,积极配合相关检验检测、运营视察等工作,确保规范经营、合规经营。
4.2 社会效益责任
国有企业在充分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的基础上,应积极履行社会效益责任。社会效益责任主要涉及企业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生态环境保护几方面。
4.2.1 塑造企业文化
国有企业应当从“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维度塑造企业文化,企业就是一个小型社会,通过对员工的正向激励,鼓励员工传递正能量,呼吁见义智为,培养员工向心力和集体荣誉感。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认同感,对员工的奉献和牺牲给予肯定和表彰,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通过将正向积极的企业文化乃至价值观渗入员工内心,并倡导从身边小事做起,将良好品德传承并发扬。在越来越多有着优秀企业文化的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通过塑造企业文化为全社会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企业的贡献。
国有企业应当力争实现两个目标:使企业不仅建立良好的产品品牌,更要打造优秀的文化品牌。所谓文化品牌,即正面的品牌形象,在产品质量、售后保障、政治立场、人文关怀等方面赢得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认可乃至好评;杜绝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严格要求全体员工,全面实现廉洁清正。
4.2.2 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个别行业特殊的行业性质及行业进入壁垒,例如铁路、邮政、化工、军工等特殊行业,国有企业的占比较大,甚至国有资本垄断。而身处此类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行业的国有企业掌握着大量资源、技术及市场,在寻求盈利的同时,应当时刻谨记自己的使命——为人民谋幸福,谋福祉。因此,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国家及政府,积极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贫困山区和革命老区的支持和扶持力度;同时不严格以盈利为导向,保证材料、产品、工程、服务的质量与效率,实现安全和长远发展。
4.2.3 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国有企业应当主动助力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发展,提供场地、人力、物力支持;应当充分发挥国有企业资金和人才优势,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号召,积极承担对口援疆、援藏任务;应当在抗疫、抗洪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当好先锋,对社会慈善事业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应当鼓励和支持员工参加养老、社会救助、志愿者服务等慈善和公益活动,共同推动公益事业发展。
4.2.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国有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增长、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避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问题发生。对自然资源要坚持绿色低碳、高效集约的原则实行保护性开发利用,避免过度开发、掠夺性开发;生产企业应当加大生产过程中环保设备设施的投入,从项目规划、建设到投产,优先保证环保资金投入;应当加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在行业内的发展利用,打造行业品牌,引导全行业绿色创新发展;应当加强生态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开展多渠道、跨领域合作,不断提高全行业生态环保技术水平;应当强化各项环保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加大违规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行业环保制度体系建设,引导建立社会监督和评估机制;应当积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持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产业竞争力。
4.3 维护竞争环境责任
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及规模优势,积极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不能利用寡头地位搞价格垄断、市场垄断,不能利用强势的行业地位及供应链地位制定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在合同定价、条款谈判、购后付款等环节欺压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要从自身做起,维护市场秩序,不恶意转嫁风险,积极承担建立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的责任,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4.4 引领行业创新责任
国有企业拥有比民营企业更多的资金、资源和人才,发展潜力更大,因此应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大的格局。
国有企业应当在完成基本的经营活动基础上,加大科技研发投入,瞄准国际一流企业和世界前沿技术,整合企业科技资源,开展前瞻性技术研究,探究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要尽量降低专利使用费,积极引领行业创新,使行业内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共同享受科研创新成果,共享知识红利,推动全行业更快更好发展。要积极培养和维护科技创新团体,通过建立产业科技论坛、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等方式,促进高端科技人才交流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运用,保持行业的科技引领地位;要努力成为全行业人才和技术的孵化器,不挖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人才墙脚,实现全产业链创新发展。
有能力的国有企业应当在基础研究项目上投入力量,落实科技强国战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资金、资源和人才优势,创造更加友好的基础研究环境,鼓励科技人员凭兴趣做想做的事,为科学家的诞生和科学理论的发展创造条件。
4.5 完善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意义
完善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价体系不仅是社会公众观察、监督企业的参考线,更是企业落实自身责任、明确发展方向的风向标。只有形成适用于不同规模、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经济实力与物质实力的企业的区别性社会责任评价体系,才能更有针对性地指引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承担对利益相关方的多维责任[11];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社会、国家;更好地实现企业、行业、环境、国家共同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完成全面深化改革伟大目标。
5 研究结论
第一,通过对赛特斯应收账款进行财务风险分析,发现应收账款增速远大于营业收入增速、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竞争对手平均值、较高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金额远大于同行业同规模不同客户性质的公司等风险,得出赛特斯盈利质量不高、经营活动回笼现金的能力低、债务人的企业性质、企业规模在债权人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和回收难度上起较重要的影响作用等结论。进而通过对赛特斯大客户的还款能力分析,发现债务人期末账面有大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每年均有较高水平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最终将债务人的还款意愿作为应付赛特斯货款未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偿付的重点考量问题。
第二,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应收账款还款问题中的博弈模型,对债权人是否对回款采取强硬的管控、债务人是否按时还款的4种情况做定性分析。考虑债务人在考量了占用资金的收益和成本后,认为占用资金的收益大于甚至远大于成本,故采取此破坏商业伙伴友好关系、违背合作竞争规则的行动,即债务人还款意愿不强。此外,考虑了在国企和民企的交易中,由于行业地位、企业规模及影响力不平等带来的民营企业议价能力削弱问题,以及现有的债权人内部管控对此情况的不适用性。
第三,从债权人内部管控、政府部门正式监管、社会非正式监管3个方面提出应收账款管理控制措施建议。提出的管理控制措施包含内部、外部管理;交易发生前、中、后管理;自发性、强制性管理等多角度。通过对该公司及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的分析,有助于使政府有关部门、社会机构关注民营企业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的不足和天然劣势,更好地利用内外部力量帮助民营企业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寻求更高质量的发展。
第四,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思想,对“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加以完善。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基础责任(政治、经济、法律)、社会效益责任、维护竞争环境责任、引领行业创新责任四个维度。对于在资源、平台等方面尚不成熟的国有企业来说,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应为最基本的社会责任。而后,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可自觉开展履行社会效益责任,进而承担维护竞争环境的责任,终极目标是肩负引领行业创新的责任与使命。
6 结语
企业具体的赊销数据未对外披露,因此无法精确计算针对中国电信、国网信通各自的赊销收入占比,只能采用总赊销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验证赛特斯在销售环节赊销政策的合理性,对结论的精确度有不利影响。同时,企业与下游客户的销售合同和销售细节无法掌握,故无法证明客户是否在交易价格、交易量等方面给予企业一定优惠及利益,以换取回款期限的延长。但文中也提及,即使存在价格优惠,也不应过度放宽应收账款回款期限,以降低企业财务风险。若有机会进行进一步深入调研,可能带来更详细的分析和更准确的结论。
参考文献
[1]陈思.治理环境、客户集中度与企业财务风险[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
[2]刘丽娟.加强企业财务内控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对策关键思路分析[J].商讯,2020(24):45,47.
[3]周燕.浅谈制造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以S公司为例[J].大众投资指南,2020(17):143-144.
[4]陆小虎.区块链技术在会计与审计中的应用研究[J].市场周刊,2022,35(2):116-118.
[5]杨森.基于区块链的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研究[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9):84-86.
[6]ARCHIE C A.Three-dimensional conceptual model of corporate performance[J].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79,4(4):497-505.
[7]LI M. A study on academic arguments for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R].2019.
[8]戴锦,和军.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与政策责任[J].政治经济学研究,2015,16:55-68.
[9]武爱玲.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价分析[J].商场现代化,2021(23):102-104.
[10]傅成玉.发挥制度优势 担当政治责任[J].现代国企研究,2013(4):66-69.
[11]阳镇,陈劲.迈向共同富裕:企业社会责任的底层逻辑与创新方向[J].清华管理评论,2022(Z1):68-76.
收稿日期:2023-12-17
作者简介:
肖雨欣,女,2001年生,硕士研究生在读,主要研究方向:会计与企业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