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企业成本负担与劳动收入份额

2024-09-02 00:00:00胡珺杨艺歆胡国柳
会计之友 2024年18期

【摘 要】 文章聚焦企业要素收入分配机制,以2018年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设计准自然实验,考察了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作用机制在于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而且对企业加快绿色转型以及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也产生积极影响。异质性检验还发现,当企业产权为非国有性质、要素结构偏向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更高、地区环境规制更强时,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更为明显。研究结论对继续深化我国环境保护税改革,助推环境保护与人民共同富裕的“双赢”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关键词】 环境规制; 劳动收入份额; 人力资本结构; 全要素生产率

【中图分类号】 F812.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4)18-0042-08

一、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①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也伴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不仅阻碍了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而且加深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追根溯源,环境外部性导致的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不匹配,可以说是环境污染问题严重的主要原因。根据“庇古税”理论,对形成外部成本(即外部不经济)的主体进行征税,以及对形成外部收益(即外部经济)的企业主体给予补贴,通过税费奖惩机制,可以很大程度上实现环境外部性问题的内化,缓解环境污染治理困局。但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对于环境污染的治理更多以排污收费为主,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环境税法制度,且由于存在企业寻租问题,排污收费制度的实施效果一直存在争议。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②,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法的实施强化了税收对环境治理的调控作用,以排污征税为约束,对协调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提供了新的治理路径。随着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理论学者围绕该绿色税种的宏观或微观影响进行了一系列探讨。宏观层面,已有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地方的环境质量[ 1 ]和经济发展[ 2 ]都产生了积极影响。微观层面,学者从企业环境投资[ 3 ]、技术创新[ 4 ]以及全要素生产效率[ 5 ]等方面,论证了环境保护税的微观治理效应。总体而言,这些研究直接或间接表明,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在宏微观层面形成了积极的环境或经济影响。

借鉴已有文献建构的理论框架,本文尝试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角度,考察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也称劳动收入占比,意味着在企业收入这个“大蛋糕”中,普通员工的收入分配比率。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有助于形成更为公平的企业收入分配格局,是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虽然目前还未有文献对此问题展开直接探讨,但一些研究发现,由于环境保护税外生增加了企业经营的环保成本,会对企业雇佣规模产生消极影响[ 6 ];也有学者指出,征收环境保护税会有助于企业优化员工技能结构[ 7 ],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 8 ]。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及生产效率等都是影响劳动收入份额的关键要素,因此,本文认为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很可能通过上述两条路径潜在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但具体方向还需实证检验。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围绕我国2018年《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外生冲击,以2015—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环境保护税如何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行了检验。本文发现:环境保护税有助于企业形成偏向普通员工的收入分配格局,在该环保政策实施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得到了显著提升。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员工结构调整和劳动生产率提升,是形成上述关系两个重要传导路径。具体表现:一方面,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后,企业高学历和技术型员工比率出现了显著增加,但生产类员工比率会显著降低;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税实施提升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绿色创新产出,对企业劳动生产率形成显著的积极影响。此外,本文还围绕企业、行业和地区特征,对两者关系进行了异质性检验,发现当企业为非国有性质和劳动密集型、所处行业竞争程度更高和进入壁垒更低,以及企业所在地区环境污染程度更高、环境规制更强时,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作用会更为明显。

本文研究贡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第一,基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视角,丰富和拓展了环境保护税实施的微观经济影响。在已有文献基础上,本文聚焦企业要素收入分配结构,对环境保护税如何影响企业劳动收入分配进行系统分析,不仅丰富了环境保护税的经济后果研究,而且有助于深化对环境保护税的理论认识。第二,聚焦环境保护税政策,揭示了环境规制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与机制。研究发现不仅更为深入地揭示了环境保护税如何影响企业收入的要素分配结构,而且更加明晰了环境保护税在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格局中的重要作用,能够为我国继续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提供理论与经验参考。第三,从环境规制角度,丰富和拓展了企业劳动要素收入份额的影响因素。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事关微观层面的共同富裕实现,是国内外广泛关注的重点话题。不同于以往文献,本文从环境规制这一宏观角度,深入探究环境保护税政策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及其机理,丰富了企业收入分配的驱动要素。

二、理论分析

根据已有文献,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不仅会影响宏观层面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而且对微观企业的投融资决策等资源配置具有重要影响[ 5 ]。本文认为,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外生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环境污染成本,这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很可能产生积极效应,但这种影响也可能是消极负面的,具体方向取决于企业采用何种策略以应对环境保护税费成本。这两方面的具体逻辑主要如下:

一方面,在环境保护税实施的成本压力下,企业可能通过优化人力资本结构、改善生产效率等积极应对,从而有助于提高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从企业人力资本结构来讲,曾湘泉等[ 9 ]指出,环境保护税内化了企业排污的外部性成本,能够“倒逼”企业生产转型与绿色创新,增加对劳动力,尤其是技术型劳动力的需求,这不仅会使企业就业规模增加,而且有助于优化企业员工的技能结构。于连超等[ 8 ]也发现,相较于排污费制度,环境保护税政策对企业施加了更强的环境合法性压力,有助于企业主动进行绿色创新。而环境偏向技术的进步能够促进区域劳动力的供给和需求,同时促进了企业对高技能劳动力投入的需求,推动企业进行人力资本结构升级[ 10 ]。从企业生产效率来讲,根据波特假说,合理设置环境规制的强度可以实现“创新弥补”,即推动企业进行绿色创新、绿色生产、优化资源的配置以提高生产效率。现有围绕我国环境保护税的研究指出,该市场型环境规制能够引导企业绿色投资与技术创新,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11 ]。根据已有文献,企业员工更高的专业技能与生产效率都能够提升议价能力与要素依赖,促使企业收入分配更多偏向普通员工[ 7 ]。由此本文预期,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会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另一方面,在有限存量资源约束下,环境保护税实施所带来的成本压力也可能对劳动收入产生“挤出效应”,降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首先,环境保护税外生增加了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这可能引发企业管理层的成本转嫁行为[ 12 ],将环境成本均摊给企业普通员工,从而导致员工收入降低;其次,环境保护税实质上仍是一种环境规制,会外生增加生产经营的环境风险与流动性风险,这可能提升企业对外融资的资本成本[ 13 ],降低企业收入的劳动—资本要素价格比率,对劳动收入份额产生不利影响;最后,在环境保护税约束下,企业可能通过绿色投资和创新等改善生产效率,但由此带来竞争力提升与经济收益可能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在收入总“蛋糕”缩减的情况下,管理层可能优先保障大股东、投资人及自身利益,从而缩小收入分配中员工的份额。因此,伴随着环境保护税的实施,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可能出现下降。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认为,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可能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影响,基于此,提出如下竞争性假设:

H1a: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会导致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上升;

H1b: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会导致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下降。

三、研究设计

本文选取2015—2021年我国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为初始研究样本,主要数据来源于国泰安(CSMAR)和万得(WIND)数据库,为保证数据质量和准确性,按照如下原则对样本进行了筛选:(1)剔除样本期间交易状态异常(ST、*ST、PT)的公司—年度样本;(2)剔除相关数据存在缺失的公司—年度样本;(3)剔除金融行业样本。经过上述相关处理后,本研究共得到18 011个公司—年度样本。同时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数上的缩尾处理。

本文将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视为一项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Difference-in-Differences,DID)模型探究该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被解释变量Ls_cash为劳动收入份额,参考已有文献如苏梽芳等[ 14 ]对劳动收入份额的计算方法,本文采用“劳动报酬/企业增加值”来衡量。其中,企业增加值采用收入法GDP的核算思路,以劳动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利润之和来代替;劳动报酬以企业财务报告中现金流量表中的“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来表示。

解释变量环境保护税(ETR)为政策实施变量,是时间虚拟变量(Post)与分组虚拟变量(Treat)的交互项(Post×Treat)。本文以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作为准自然实验,设置时间虚拟变量(Post),并参考Quan等[ 15 ]的研究,将16个重污染行业为实验组,非重污染行业为对照组;若企业属于重污染企业且年份为2018年及以后,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

模型中X表示控制变量,参考已有文献[ 14,16-17 ],本文在模型中控制了以下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股权集中度(T10)、总资产收益率(Roa)、资本结构(Lev)、资本产出比(Ppe)、资本密集度(Capital)、经营活动现金流(Cfo)、公司年龄(Age)、产权性质(Soe),以及地区层面的经济发展水平(Ln_pergdp)、产业结构(G2rate)、企业资本劳动比(Ln_clrat)和企业出口份额(Exportrat)。为尽量避免不可观测因素和外部冲击的干扰,本文还在模型中加入了一系列固定效应,分别为个体固定效应θ、时间固定效应υ、行业固定效应λ以及省份固定效应η。最后,为避免面板估计中标准误低估问题,将标准误聚类到企业个体层。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环境保护税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基准回归

表1结果显示,交互项ETR的系数为0.0604,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推动了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支持H1a;列(2)加入了控制变量,此时ETR的回归系数为0.0391,且在5%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在考虑了这些特征变量的影响后,H1a仍然成立。

(二)环境保护税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前文的基准回归结果是否稳健可靠,本文采用平行趋势、匹配样本以及安慰剂检验等方法,从多个方面对基准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测试。

1.平行趋势检验

本文主要采用双重差分模型对环境保护税政策是否会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产生影响进行检验。使用双重差分的前提条件是要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本文通过构建如下环境保护税影响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动态模型以验证平行趋势假设是否成立:

其中,解释变量ETRpre_i与ETRpost_i分别表示企业是否为重污染企业和环境保护税实施时间前后三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ETRCurrent表示是否为重污染企业和环境保护税实施当年虚拟变量的交互项,其他变量与模型(1)保持一致。此外,模型中剔除了政策实施的前一年以作为基准期,图1结果显示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高的稳健性。。

2.安慰剂检验(Placebo test)

本文进一步采用安慰剂检验(Placebo test)以排除环保费改税政策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正向影响是出于偶然的情况。具体地,本文随机在全样本中抽取相同数量的企业作为“虚假”的处理组,且按照模型(1)的方式重新构建解释变量ETR,并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进行回归,进而产生一个新的回归估计系数,再将这个过程重复1 000次,从而相应产生1 000个回归系数,图2描绘了这些系数的分布,结果发现ETR的系数分布在0的附近,且整体上呈正态分布,符合安慰剂检验的预期,证明本文的研究结论具有较高的稳健性。

3.PSM-DID与EBM-DID

为避免样本存在选择偏差而导致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采用倾向性得分匹配—双重差分法(PSM-DID)以及熵平衡匹配—双重差分法(EBM-DID)对环境保护税的影响进行检验。具体地,本文以模型(1)中的13个控制变量作为协变量通过Logit模型进行回归,采用1对1无放回近邻匹配,最终得到3 968对实验组和对照组样本。类似地,采用模型(1)中的控制变量作为协变量,通过熵平衡匹配(EBM)对观测值赋予权重以确保实验组与控制组协变量的平衡,并采用赋予权重后的平衡样本重新进行检验。表1的列(3)与列(4)分别报告了相应的匹配样本回归结果,回归系数仍支持了H1a的预期。

4.更换被解释变量

本文通过采用不同的衡量方法来计算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以检验上述结果的稳健性。参考王雄元和黄玉菁[ 18 ]等研究,将“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减少额”除以收入法企业增加值作为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代理变量,记为Ls_payrolld;以“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额”除以收入法企业增加值衡量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记为Ls_payrolli;将“(本期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应付职工薪酬期初余额)/收入法企业增加值”定义为劳动收入份额,记为Ls_all。结果如表1后三列所示,研究结论稳健。

五、进一步分析

为进一步探究环保费改税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机理,结合前文研究假设部分的内容,通过传导机制和异质性分组检验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增加的可能原因进行探讨,以期更为全面理解和揭示环保费改税政策对微观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影响的因果逻辑。

(一)作用机制分析与检验

根据前文研究假设提出的逻辑,在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增加的内在机制可能在于两个方面:一是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有助于优化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二是环境保护税有助于推动企业绿色创新以提升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1.环境保护税与企业人力资本结构

已有研究指出人力资本结构的优化能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 16,7 ]。为厘清环境保护税通过优化企业人力资本结构进而提升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这一传导机制是否成立,本文直接检验环境保护税对企业人力资本结构的影响。参考赵烁等[ 19 ]的研究,运用高技能员工占比(High_edu)和员工类型来衡量企业人力资本的结构调整。把教育程度为大专及以上的员工视为高技能员工,大专以下学历视为低技能。根据员工类型划分为财务人员(Finance)、生产工人(Production)、市场营销人员(Sale)与科技人员(Technology)四大类(以员工人数比重衡量),分别检验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实施对不同类型员工结构的影响。表2分别列示了相应的结果,表明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显著增加了企业高技能员工的占比,降低了企业对财务人员和生产员工的需求,同时提升了企业对市场营销人员、科技人员等高技能劳动力的需求。

2.环境保护税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劳动力在部门和地区之间的转移能促进企业之间的资源重新配置,是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主要来源[ 20 ]。全要素生产率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被认为存在正相关关系,技术进步伴随的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增加了生产中技术和知识的含量,这将提高人力资本在生产中的作用,进而增加劳动收入份额。同时已有研究发现全要素生产率具有高技能的偏向性,劳动收入份额与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存在正相关关系[ 7 ]。参考刘金科和肖翊阳[ 4 ]的研究,采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R&D)来衡量企业绿色创新,同时,为了进一步检验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是否提升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本文参考已有文献[ 21 ],分别基于OLS法和LP法测算得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并对这一潜在机制进行检验。表2的后两列报告了相应的回归结果,说明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绿色创新与全要素生产率起到了正向的促进作用。

(二)异质性分析与检验

为更深层次理解环境保护税政策在不同情境下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机理与差异,本文承接前文的理论分析逻辑,进一步从企业特征性质、行业市场特征以及企业所处地区三个角度对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与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关系进行分析和检验。

1.企业产权性质与要素结构的影响

一方面,对国有企业来说,作为宏观经济的“稳定器”,国有企业在接受就业人员方面面临更多的约束条件,且劳动力调整成本较高,难以对人力资本结构做出灵活、及时的调整,进而可能削弱环境保护税政策与微观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对非国有企业来说,其劳动力调整成本较低,且价格机制更为灵活,可以根据其自身经营需求和收入分配政策对劳动力规模及结构进行更为灵活的调整,所以环境保护税政策对非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可能更大。为检验上述预期,本文根据企业产权性质进行分组,表3列(1)、列(2)表明在非国有企业组(SOE=0)中ETR系数正向显著,说明环境保护税政策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在非国有企业中更显著。

此外,与资本密集型企业相比,劳动密集型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与自动化程度较低,具有劳动力需求量大的特点,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促使企业绿色转型升级[ 11 ],会带来更多的高技能劳动力需求,提高企业员工的整体工资水平,同时为了加快企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升企业劳动生产率[ 5 ],企业也可能偏向于将更多的利润分配给员工,通过增加员工收入以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参考Li等[ 22 ]的研究,本文采用人均资本将样本企业划分为资本密集型(Capital_int)和劳动密集型企业(Labor_int)。若企业的人均固定资产净值大于全样本人均固定资产净值的均值,定义为资本密集型企业,否则为劳动密集型企业。表3列(3)、列(4)结果说明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能显著提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而对资本密集型的影响并不明显。

2.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

从企业所处行业特征来看,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可能影响环境保护税的实施效果。当行业竞争程度越高时,人才竞争会更激烈,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也会相对越强,生产成本的增加对企业影响也会相对更大,故在环境保护税实施后,企业更有可能通过提高劳动收入份额以吸引和激励人才,并提升生产效率。为检验上述预期,本文采用赫芬达尔指数(HHI)计算产品市场竞争程度,以年度中位数进行划分,大于年度中位数的为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弱组(HHI_high),否则为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强组(HHI_low)。此外,行业进入壁垒也是影响产品市场竞争程度的重要因素,对进入限制较高的行业来说,新进企业的市场威胁更小,这些企业面临的产品市场竞争也会相对更低。参考Hu等[ 23 ]的研究,根据行业内国有企业的数量来划分行业进入壁垒限制,并按照不同行业的中位数将样本划分为壁垒高(BAR_high)和壁垒低(BAR_low)两组。表4结果说明,当企业所处行业竞争程度更高或者行业进入壁垒低时,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越明显。

3.地区环境规制强度的影响

由于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对企业所产生的合法性压力,在地方政府环境规制强度更高的地区会更加明显,故本文预期,环境保护税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积极影响在这些地区也会表现得更为明显。为验证上述预期,本文参考已有文献,从两个维度衡量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强度。一是参考俞毛毛和马妍妍[ 24 ]的研究,采用企业所在城市的环境污染指数(AQI)进行衡量,该指数越高说明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越严重,环境规制也相对更强。以我国各省份AQI的年度中位数为基准,当企业所属省份AQI高于同年度所有省份AQI的中位数时,定义为环境污染程度较高组,其他定义为环境污染程度较低组。二是参考何玉梅和罗巧[ 25 ]的研究,采用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投入(ERI)作为度量省份环境规制强度的衡量指标,具体计算方法为环境治理投入=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工业增加值,然后根据各省份的年度中位数将样本分为两组。表5说明当企业所处省份环境污染越严重或者环境治理投入更高时,环境保护税政策实施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提升具有更显著的作用。

六、结论与启示

作为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绿色税种,环境保护税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税费改革政策,而且是我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税费制度是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区别于现有文献更多聚焦了环境保护税的环境或经济后果,本文围绕企业劳动收入份额,以沪深A股2015—2021年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双重差分法实证检验了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收入分配格局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1)环境保护税政策的实施显著提升了企业的劳动收入份额;(2)机制分析表明,环境保护税政策通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优化了企业人力资本结构,同时环境保护税的实施对企业生产效率提升也产生了积极影响;(3)围绕企业、行业和地区的异质性检验还发现,当企业为非国有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企业所处行业竞争强度越强和竞争壁垒越低,以及企业所处地区的环境污染程度更高和环境规制强度更大时,环境保护税政策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会更为明显。以上研究结论具有重要的政策启示意义,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税制度,释放绿色税制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潜力。劳动收入份额意味着在企业收入的大蛋糕中,普通员工“分享”的蛋糕比率,引导企业收入分配向员工倾斜,提升劳动者工资水平,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一个重要支撑途径。我国应继续扎实推进这一绿色环保税种,同时还可以通过诸如拓宽环境保护税课税的目标污染物、实行类似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等,深化该绿色税制在推进共同富裕中的潜力。第二,引导产品市场竞争,落实环境保护税的分配效应。产品市场竞争强度对企业员工议价能力及产品的价格需求弹性都具有重要影响。政府部门可以更为积极地发挥“有为之手”的调节功能,通过更大力度的反垄断措施及更为宽松的行业进入门槛等,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落实和拓宽环境保护税的积极分配效应。第三,加强地方环境监管,与环境保护税法形成合力。地方政府部门在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税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其他环境规制工具的重要性,比如可以有选择性地搭配与地方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控制命令型环境规制措施,促使“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更好融合,与环境保护税法形成合力,共促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参考文献】

[1] 叶金珍,安虎森.开征环保税能有效治理空气污染吗[J].中国工业经济,2017(5):54-74.

[2] 范庆泉,储成君,高佳宁.环境规制、产业结构升级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20,30(6):84-94.

[3] 牛晓叶,刘宏地,曹志文.排污费改税对企业环保投入影响的实证研究[J].会计之友,2021(21):74-81.

[4] 刘金科,肖翊阳.中国环境保护税与绿色创新:杠杆效应还是挤出效应?[J].经济研究,2022,57(1):72-88.

[5] 周泽将,汪顺,张悦.税制绿色化的微观政策效应:基于企业环保新闻文本情绪数据的检验[J].中国工业经济,2023(7):103-121.

[6] 王勇,谢婷婷,郝翠红.环境成本上升如何影响企业就业增长:基于排污费修订政策的实证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19(4):12-36.

[7] 李颖,胡榕.碳排放权交易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J].外国经济与管理,2023,45(6):53-67.

[8] 于连超,孙帆,毕茜,等.环境保护费改税有助于提升企业产能利用率吗:来自《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准自然实验证据[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21,23(4):32-47.

[9] 曾湘泉,位晓琳,曾祥金.环保税开征对就业的影响:基于A股上市公司的准自然实验[J].学术研究,2023(6):81-88,177-178.

[10] SONG M,XIE Q,WANG S,et al.Intensity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and environmentally biased technology in the employment market[J].Omega, 2021,100:102201.

[11] 于连超,张卫国,毕茜.环境税对企业绿色转型的倒逼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9,29(7):112-120.

[12] CLARKSON P M,LI Y,PINNUCK M,et al.The valuation relevance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under the European union carb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J].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2015,24(3):551-580.

[13] 裘益政,杜文娟.环境规制、流动性风险与债务融资成本[J].财务研究,2020(2):84-92.

[14] 苏梽芳,陈昌楠,蓝嘉俊.“营改增”与劳动收入份额: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财贸经济,2021,42(1):44-61.

[15] QUAN Y,WU H,LI S,et al.Fir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nd stakeholder engagement:the role of government support[J].Business Strategy and the Environment,2018,27(8):1145-1158.

[16] 肖土盛,孙瑞琦,袁淳,等.企业数字化转型、人力资本结构调整与劳动收入份额[J].管理世界,2022,38(12):220-237.

[17] 吴秋生,郑阳.股权激励对企业劳动收入份额的影响研究[J].会计之友,2023(5):101-110.

[18] 王雄元,黄玉菁.外商直接投资与上市公司职工劳动收入份额:趁火打劫抑或锦上添花[J].中国工业经济,2017(4):135-154.

[19] 赵烁,施新政,陆瑶,等.兼并收购可以促进劳动力结构优化升级吗?[J].金融研究,2020(10):150-169.

[20] 蔡昉.中国经济增长如何转向全要素生产率驱动型[J].中国社会科学,2013(1):56-71.

[21] 胡珺,方祺,龙文滨.碳排放规制、企业减排激励与全要素生产率:基于中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自然实验[J].经济研究,2023,58(4):77-94.

[22] LI C,HUO P,WANG Z,et al.Digitalization generates equality?Enterprises' digital transformation,financing constraints,and labor share in China[J].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23,163:113924.

[23] HU J,FANG Q,WU H.Environmental tax and highly polluting firms' green transformation:evidence from green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J].Energy Economics,2023,127:107046.

[24] 俞毛毛,马妍妍.环境规制抑制了企业金融化行为么:基于新《环保法》出台的准自然实验[J].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2):30-43.

[25] 何玉梅,罗巧.环境规制、技术创新与工业全要素生产率:对“强波特假说”的再检验[J].软科学,2018, 32(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