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城乡融合的实现以城乡要素对流为前提。当前,我国处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初级阶段,这是促进城乡要素均衡配置的阶段。受长期城市偏向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的影响,城乡之间要素对流的直接连接缺失,需要中介牵线搭桥提供要素互动渠道。技术、资源、政策等占据“结构洞”位置的中介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是推动城乡要素有序跨界配置的重要载体,对推动城乡要素融合渗透、重塑全面融合的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价值。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要厘清技术、资源、政策在构建均衡城乡关系中的角色、地位及互动机理,构建激励相容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
关键词:结构洞理论;城乡融合;技术;资源;农业现代化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2020年后农村减贫与乡村振兴协同推进研究”(项目编号:20AKS003);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秦巴山区防返贫接续乡村振兴的韧性力建设研究”(项目编号:2022E002)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4)03-005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实行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打破了城乡自然一体的秩序,将城乡划分而治,造成农村生产要素单向度汇入城市,城乡发展失衡。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让农村居民共享发展成果,党中央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战略,城乡融合成为“十四五”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国处于城乡融合发展的初级阶段,即处于推动城乡要素均衡配置的阶段。要素的互动形式决定了城乡关系状态,城乡二元结构的破解,有赖于要素的双向互动,以要素在城乡间的自由流动为前提和基础。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以来,虽然城乡之间已进入深入交流阶段,但农村发展要素大规模向城市单向流动的情况并没有根本性改变,农民以及农业的弱质性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如何实现城乡要素对流、功能互补,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回应和解决的首要问题。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路径
不同的发展阶段,城乡关系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学界有关城乡关系研究的着重点也有所不同。党的十九大之后,学界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从学理层面对城乡关系进行剖析。邹一南认为,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平等互动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核心。(1)韩文龙、吴丰华指出,新时代城乡融合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城乡融合思想的创新和发展,他们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城乡融合的核心要素及本质要求。(2)徐宏潇分析了城乡融合的必要条件和目标取向。(3)吴国清、李强认为,城乡融合应坚持人本性的原则,矫治城乡空间的非正义发展。(4)此外,谭明方、郑雨辰分析了城乡融合的内容,认为县域城乡融合是县域城乡社会中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及政治五个方面发展差距持续缩小的进程。(5)其次,关于城乡融合发展面临困境的分析。林聚任运用空间社会学的新视角,研究了城乡融合发展的空间困境。(6)李爱民分析了城乡融合发展面临的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艰巨等困境。(7)彭文静认为,人的意识问题、基层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是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因素。(8)孔祥智、谢东东基于对全国五个地区的实证调查,分析了城乡融合中面临的人力资源稀缺、财政基础薄弱等问题。(9)最后,关于城乡融合发展路径的研究。刘合光认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终极旨归是实现共同富裕,应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10)刘守英指出,土地制度改革是推动城乡融合的重要突破点。(11)郑兴明则从闲置宅基地城乡共建共享的角度讨论了城乡融合的路径。(12)张伟等提出了“区域联动、差异引导、特色优先、政策赋能”的城乡融合发展路径。(13)雷明认为,要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创新治理体系促进城乡融合发展。(14)陈潭探讨了数字时代语境下以数字技术为驱动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15)
总体来看,这些富有说服力、启迪性的研究成果,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丰硕的理论基础和可资借鉴的经验,也为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学界关于城乡融合的讨论尚有可深化之处。其一,已有研究多集中在基础理论层面,对城乡融合发展实现机制的分析尚不深入、透彻;其二,有关影响城乡融合的要素的分析多从单一维度展开,且对要素运行机制的关注较少,缺乏对要素的整体性、交叉性进行讨论。缩小城乡差距,需要探讨影响城乡均衡发展的中介因素。那么,哪些中介因素影响着城市与乡村的有机融合?中介推动城乡互动的作用机制是什么?
二、结构洞理论: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个分析框架
城市偏向的城乡二元管理制度强化了城市的聚集效应,导致城乡要素对流的连接缺失,联系出现隔断,无法直接互动,需要中介牵线搭桥提供互动渠道,以打破城乡互动壁垒,实现城乡高度融合的共生发展。
(一)结构洞概念阐释
结构洞理论由美国学者罗纳德·伯特(以下简称伯特)在《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一书中提出。伯特对这一理论的讨论是在社会网络分析的框架内展开的,他认为通过结构洞能够有效组织和开发社会关系、提高生产率。结构洞是指“两个关系人之间的非重复关系,它是一个缓冲器,相当于电线线路中的绝缘器。其结果是,彼此之间存在结构洞的两个关系人向网络贡献的利益是可累加的,而非重叠的”(16)。结构洞理论的中心命题是个体或群体的经济行动是嵌入社会结构之中的,如果个体能够成功地运用非冗余的社会关系网络,那他的生活机遇将会得到较大改善。结构洞理论的主张是“有效率地建立网络和信息资源”(17),在直接连接缺失的个人或者群体之间搭建中介桥梁进行连接,以在两者之间建立密切关系,提高双方的互动频率。根据结构洞理论,在社会关系网络中,如果某一行动者能够将另外两个联结断裂或者非等位的行动者联结起来,那么该行动者所占据的网络位置便是结构洞,该行动者便成为了结构洞占据者。
在结构洞以及由结构洞连接起来的单位、成员处于彼此依存的同一系统之中,结构洞在其中扮演着中介者、联络人的角色,这一角色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其一,结构洞能够在联系微弱的单位之间搭建连接通道。开放的系统是结构洞的核心特征,从而将不同的单位置于同一场域,形成利益互补、相互依赖的共谋关系。其二,结构洞是要素跨界配置的载体。结构洞把不同的单位组合成一个整体,引导特定的要素向特定的单位流动,促进单位之间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其三,结构洞是能力再生产的突破口。单位在网络中的位置决定了其拥有的信息、资源与权力。结构洞拥有的强大影响力能为联系微弱的单位之间构建平等、合作及互动的关系提供平台,强化它们的关联度,激活各单位拓展自身能力的潜能。
信任是合作产生的基础,当双方信任缺失时,要依赖特定的第三方即结构洞占据者在中间牵线搭桥,交往互动才得以产生。结构洞占据者具有更强的信息优势与控制优势,足以产生强大的溢出效应,能够在不存在直接联系,或者信息节点之间存在空位的单位之间搭桥,将相互分离的单位凝聚为一个共同体,架起组织运转的架构甚至脉络,实现它们持久而紧密的联系。
(二)结构洞理论与城乡融合发展之间的契合性
随着研究的不断推进,结构洞理论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研究人际关系,而是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这一理论也为分析城乡融合提供了视角。导致城乡发展差距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居民权利占有量的不平等,不平等的消解需要影响力较大的第三方的介入,这些节点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对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产生较大影响。
一方面,结构洞强化了城市与乡村间的关系网络。城市和乡村可看作两个系统,两个系统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存在较大差异。随着产业现代化转型,越来越多的农民因学历、技术等问题的限制而难以在城市谋求非农职业,加之城市的各项消费开支相对较大,很多农民进城工作生活的积极性下降,城市与乡村之间的社会连接日渐式微。结构洞的独特优势有助于打破城乡分治的局面,可将关系“断裂”的城市与乡村连接起来,从而使城市与乡村获得更多的选择与机会,为城乡融合发展带来非冗余、高质量的信息与关系网络。
另一方面,结构洞为城乡要素互动提供了驱动力。“要素共享、共同发展”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在要求,城市与乡村“不再是支配与被支配、索取与被索取的工具理性角色”(18),而是互促互荣的共同体。城乡融合既是自发的过程,更是一种权变性建构,需要中介在城市与乡村之间架起要素双向互动的纽带,消解阻碍城乡融合发展的特有矛盾,高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差距问题的本质在于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滞后于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解决城乡失衡的结构性矛盾、农村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需要以打通城乡要素双向流通的渠道为前提和基础。因此,要优化各类要素配置,促进城市与乡村之间人、财、物的双向互动和无缝衔接,达致乡村与城市发展力量的均衡化与动态平衡。但由于城乡之间双向互补式的资源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即城乡间存在资源交换的“中间地带”,“城乡之间资源转移的市场结构”以及“施加在市场结构之上的行政壁垒”。(19)因此,城乡关系从“对立”的状态过渡到“对流”的“融合”状态需要结构洞支撑。结构洞是推动城市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向乡村渗透的体制机制保障,即通过政策调整、国民收入分配以及城乡发展规划等手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城乡各种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技术、资源与政策:城乡融合发展中占据结构洞位置的要素分析
传统城乡分割治理模式遗存的问题使得城乡均衡发展的目标难以自发实现,城乡发展共同体的培育需要结构洞助力。现代技术、资源、政策等占据结构洞位置的要素是推动城乡要素有序跨界配置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城乡要素融合渗透、增强城乡发展的关联性、重塑互联的新型城乡关系等方面能够起到跃马扬鞭的效果。
首先,技术创新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新机遇。“技术进步最终回归到服务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上来”(20)。新增长理论认为,技术创新是推动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不断更新迭代的技术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的科技大发展,以物联网、人工智能以及区域链等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依凭低功耗、低时延、高速率等特性,不仅推动着产业转型,通过新业态、新模式形成新的经济部门或行业,降低了发展成本,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创造了条件,而且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了创新驱动,数字技术实现了城乡间信息的“共时性”传播,要素、组织的高度信息化推动形成新的治理格局,有助于重塑城乡关系格局,生成城乡之间互促共融的关系形态。
其次,资源的均衡配置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再生产及扩大再生产以资源系统为支撑。由于城市的资源虹吸效应较强,农村资源被大量抽取到城市,造就了城市经济的多样性与较强的韧性,而农村经济依附于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现代化水平较低,农民可持续增收存在较大困难,韧性较差。城乡融合发展以农村的跨越式发展为前提,必须破除资源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乡村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源支撑。但资源是有限的,发展中面临的资源匮乏的初始状态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应通过优化配置,把有限的资源配置到短板、弱项等领域,推动资源要素更多向农村配置,集中力量支持现代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加速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农业,增强城乡要素流动协同性,为乡村发展注入新动能,以消弭城乡发展差距。
最后,政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保障。农村贫困落后的根源在于农村发展资源欠缺,这与历史政策有关。城乡发展失衡是城乡二元管理制度的产物,与之相伴产生的是农民失去了与整个社会平等博弈的机会和权利,政策性地弱化了农民通过社会流动进入城市生活的能力。城乡融合的实施需要政策变迁来冲破障碍,政策是消弭城乡差距、给农村发展增权赋能的重要手段。城乡融合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系统性任务,具有主体多元、成因复杂、紧迫性、艰巨性等特点。城乡融合应建立在坚实的政策保障基础之上,从政策体系层面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的局面,弥补城乡发展差距,保障全体城乡居民发展机会均等、竞争机会均等,建立起良性互补的城乡要素内循环,实现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
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作用机理
城乡融合发展是新时代城乡关系演变的理想状态,精准识别城乡与农村的比较优势,差别化引导资源向优势地区流动,是促进城乡协同发展的基础。技术、资源与政策三个占据结构洞位置的要素,对塑造地位平等、要素互动的新型城乡关系具有重要的驱动作用,能够有效回应城乡融合发展中的难题。城乡融合发展进程中三个占据结构洞位置的要素并非独立地发力,而是以交叉互动的方式实现对城乡融合的控制。
(一)以技术升级挖掘资源潜力:城乡融合发展的前提
从资源依赖转向技术依赖是发展转型的内在要求。技术创新与应用是重组城乡资源、重塑城乡经济结构、改变城乡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资源会随着技术变化调整配置方式,优化配置结构,新兴技术为资源的重新分配提供了新的模块,为产业形态深度变革、拓宽产业边界提供了支撑,“现代技术不仅是稍具独立的生产方式的集合,而且已经进化成创造经济结构与功能的开放性的语言”(21)。
一方面,技术创新壮大了资源基础。新一代技术创新空前活跃,为破解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资源困境提供了智慧支持。在新的技术逻辑引导下,资源的边界在不断拓宽。技术变革会引起多元化的分工与合作,推动着传统生产方式的现代转型,这不仅能够节约资源,实现集约化生产,而且可以撬动更多的发展资源,“技术变化所掩盖的是由于有利而被企业所采取并使用了的某种(新)生产要素”(22)。特别是对乡村社会来讲,技术能够挖掘乡村多元价值,激活更多乡村内源性发展资源,推出新的生产范式,有助于解决乡村发展资源欠缺或者发展资源难以激活等难题,从根本上扭转乡村不断衰败的境况,促进乡村与城市的协调发展。此外,技术创新是开发新资源的催化剂。在信息时代,数据资源已成为第一投入要素,是新财富的源泉。以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信息技术,为数据资源的产生、开放、共享及使用工作提供了无限的前景,将科技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通过知识资源的投入和使用,克服了传统生产资源不足给乡村社会发展带来的障碍,破解了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资源瓶颈,将城市与乡村有效连接起来,逐步消解制约城乡融合发展的各类不平衡因素。
另一方面,技术创新释放的网络效应降低了发展对资源的依赖度。技术革命的快速演进会释放出巨大的网络效应,能够跨越行业与能力边界,突破资源的限制,使发展与资源脱钩成为现实。在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综合国力缩影的大背景下,新科技的运用情况是衡量经济发展水平与质量的重要标准。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增进农村社会效益是基础,要提高农民驾驭资源的能力,使他们能够适应新的产业模式与社会互动结构,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从农村发展的现实来看,技术赋能是提升农民发展能力的有效举措,有利于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通过技术投资,可以增加农民的人力资本,使他们建立起与现代农业相适应的必要技能。这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能,而且能够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彻底改变农村产业发展较为落后的问题,为城乡互促互进、融合发展奠定基础。
(二)以技术创新完善政策制定与落实:城乡融合发展的条件
政策是社会主体行动的依据,规制着社会主体互动的边界、形式及程序。从政治生活领域看,技术对民主的范式和实现程度起着较大的影响,是政策创新、提高政策科学性的重要驱动要素之一,“国家领导(面临)的实际问题,战略和行政管理(面临)的实际问题,即使在过去也必须以某种方式,运用技术知识加以解决”(23)。城乡融合发展需要政府从政策层面进行调整,为实现城乡居民共建共享消除政策藩篱。现代技术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运用,为海量信息数据的搜集与民意研判打下了扎实基础,促进政府与社会上下有机联动,极大程度上避免政府政策与城乡融合实际“脱嵌”。
一方面,技术创新强化了共享发展的政策目标。城乡居民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建设主体及惠及主体,维护好、发展好城乡居民的利益是城乡融合的价值旨归,实践中应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发展权。“及时掌握真实的决策信息是有效治理的保证”(24),技术手段的应用对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中的精细化治理具有重要价值,能够将政府决策引至愈发精细的特定治理结果。依托技术变革在社会治理中的运用,民众与政府间信息的快速传输和交互成为现实,改变了城乡居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的边缘地位,赋予了他们更多主张自我权益的机会,强化了他们的主体性权利。城乡居民参与渠道的拓宽,有助于政府迅速、精准地识别关键问题,为有效突破民众需求难以掌握、精准服务难以开展等困境提供了技术支撑和现实条件,推动共享理念嵌入城乡融合发展全过程。
另一方面,技术提高了城乡融合相关政策的执行效率。技术塑造着政府架构与行政安排。信息技术革命往往会“倒逼”政府治理变革,对降低政策成本、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技术创新有助于消解政策的滞后性。城乡融合发展具有动态演变性的特征,应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对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但政策调整是一个漫长的周期,极易造成政策调整滞后于环境变化的困境。如果政府在民意征求、数据分析等环节,能够有效利用电子信息传输手段,便可以缩短公共政策供给与需求间的时间差,带来行政效率的提升。同时,新兴技术手段能够及时追踪城乡融合发展阶段的变化,为政府部门提前介入进行政策调整提供了依据,对完善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技术有助于提高政策执行的效率。政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通过应用科学技术实现了解决城乡融合相关问题的公开化、民主化,依此形成的政策能够更为精准地反映城乡居民需求,促使个体自觉自愿地依政策目标调整个体行为,在政策框架内与他者保持重复互动,“我们遵循规范并不是因为这样做对我们有用,而是因为遵循规范本身就构成目的——一个具有强烈情感色彩的目的”(25)。
(三)以政策优化资源配置: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
资源是发展的基础。城乡之间的经济资源、政治资源和社会资源存在较大差距,这是导致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根据“推拉理论”,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对资源的虹吸效应较强,资源会源源不断地向这些地区聚集。如果任由市场发挥资源支配作用,城乡发展不均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矛盾会进一步加深。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之间是相辅相成、互为支撑的关系,政府有为是市场有效的前提,促进有效市场,是有为政府的目的。政策在解决农业弱质性、农民弱势性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要从政策层面对资源进行再分配、再平衡,以更好地推进效率和公平的统一。
一方面,通过政策构建制度化的资源均衡分配机制。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是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公共政策是实现城乡关系平衡的重要手段,政府应以政策为媒介,将城市与乡村视为一个有机整体,综合设计,统一规划,通过完善财政政策、补贴政策、金融政策等手段,从发展资源这一根脉上强化农村与城市的关系,建立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资源分配制度体系,推动资本、市场信息、农业技术及文化下乡,向农村注入现代思维、现代理念、现代技术、现代金融、现代设施以及现代人才等现代要素,实现各类要素在城乡之间互利互补,提高农村资本存量,夯实乡村发展的基础。
另一方面,政策是资源流向新兴产业的牵引。农村产业强则乡村强。产业合理分布与密切联系是城乡融合发展的经济基础(26),发展现代乡村产业是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当前现代农业、现代产业的发展稍显乏力。坚持“三农本位”的城乡融合发展之路,要完善农村产业体系,在发挥市场机制探索新产业空间和发展空间尚未形成稳定有序市场规则的领域时,政府应加强和完善精准调控,因地制宜地促进乡村新兴产业发展。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它们不敢轻易尝试新兴领域、行业,这就需要政府从政策层面支持资源流向新兴产业,保障新兴产业有充足的人力、物力保障。
四、强化结构洞网络关系建设,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技术、资源与政策作为加强城乡联结的结构洞,在消除城乡之间的界限和边界、实现城乡有效互动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应加强三者的网络关系建设,推动城乡双向变革,实现城乡均衡发展。
(一)资源要素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倾斜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见实效,应均衡城乡资源配置,提高农村经济韧性。一方面,推动资本等物质要素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经济多样性发展。城乡要素均衡转移是农产品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条件,应以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实现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健全和完善各类资本要素协调推进机制。在农村建设一套完整的产业、生产和经营体系,促进城乡产业发展融合,进而有效应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以及违约风险。即便遇到了极端气候变化、疫情、经济波动等冲击,农民依然能够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提高经济韧性。
另一方面,推动人才下乡,赋予农业现代性。农业的现代化离不开农民的现代化,现代农业建设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人才支撑。应鼓励企业家、党政干部、医生教师、专家学者、规划师、建筑师、技能人才、大学生、专业技术人员、律师、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促进人才资本向乡村流动。现代农业要求农民具备一定的科技素质,应把各类乡村建设人才培育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提高现代农业产业带头人、经营户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实现科技成果更好地向生产成果转化。
(二)完善推动城乡均衡发展的政策体系
政策体系关乎城乡要素配置效率,要树立城乡一盘棋的观念,重塑城乡关系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快消除阻断、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通过一系列公平合理的城乡制度创新,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各部门和各类政策的协调配合,统筹解决好城乡各自面临的重点任务。
首先,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提高农村土地的财产属性。虽然从2016年开始,国家进行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将原来的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制度调整为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调整了农民与土地的利益关系,赋予了农村土地一定的财产属性,对于优化农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但与城镇土地相比,农村土地的财产属性、财富属性依旧较弱。应减少实际操作层面的阻碍,明晰产权关系,有效区分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权能与界限,赋予承包人、经营主体更多的自主选择权。此外,要加强“三权分置”制度的宣传,让地方政府、村集体、承包户以及社会经营主体对这一制度的内涵、权利界定有更加清晰的认识,促进经营权的流转、抵押。
其次,完善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政策。统筹城乡公共服务是弥合城乡差距的必然举措。城乡融合发展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衡发展,让农民共享现代化成果。一是建立动态的公共服务最低标准保障制度。要在发展中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最低标准,每3—5年调整一次。二是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不对称的矛盾,扩大公共服务供给主体范围是弥补公共服务供给短缺的必然之举。市场、社会组织是承接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应完善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相关政策,为市场、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提供政策支持。三是完善公共服务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动态了解城乡公共服务的达标情况,明确各级政策的事权和责任,将执行情况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体系。
最后,完善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的相关政策。城乡二元结构将农村与城市划分而治,在国家对城乡建设投入存在巨大差距,户籍制度、工农业剪刀差、财政歧视和社保等支持城市优先发展的背景下,农民为工业化付出了权利、自由以及利益。社会发展呼吁从根本上消除权利的不平等,实现城乡居民权利平等。应以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同一、机会均等、权利一致为目标,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构建城乡平衡的利益关系,促进城乡互惠互利。
(三)数字赋能助力城乡融合
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数字技术与各行各业的融合程度在不断加深。在数字浪潮的推动下,智慧化将成为重构城乡关系、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首先,以智能化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应将最新的科技发明运用于治理实践,转化为治理效能。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政务APP、政务小程序,开发适用于政府服务、决策以及城乡基层治理的人工智能系统,在线进行数据收集、加工、分析、处理、使用及公开,不仅有助于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而且能够提升治理效率。此外,应对各类治理主体尤其是农民进行数字终端设备使用技能培训,实现每户甚至每个农民均能通过智能终端参与村庄治理。通过提高现代科技在基层治理中的渗透效率,让城乡居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基层治理主体。
其次,以智能化增强民生保障。从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入手,着力打造在线教育、在线课程互联、智慧医疗等涉及民生领域的人工智能在线服务,实现城市资源与农村的精准对接。通过智能沟通,能够打破时间、地点与空间的三维限制,让农民可以享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有利于突破乡村公共资源不足、质量不高的困境,实现信息集中与时实共享,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最后,以智慧农业助力农业现代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对农产品的种类、品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但我国农业现代化整体处于转型跨越初级阶段,农业生产尚未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向,农产品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之间的矛盾尚未解决。智慧农业体系能够降低农村经济对土地等初级生产要素的依赖程度,推动多元化产业发展。因此,要加大技术下乡力度,建立5G种养基地,加大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应用,助力现代农业规模化种养,向市场提供更多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实现农民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取最佳效益。
注释:
(1) 邹一南:《从二元对立到城乡融合:中国工农城乡关系的制度性重构》,《科学社会主义》2020年第3期。
(2) 韩文龙、吴丰华:《新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0年第2期。
(3) 徐宏潇:《城乡融合发展:理论依据、现实动因与实现条件》,《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5期。
(4) 吴国清、李强:《从分离到融合:新时代城乡关系的空间正义反思》,《理论导刊》2021年第10期。
(5) 谭明方、郑雨晨:《“城乡融合发展”视角的县域社会治理研究》,《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6) 林聚任:《新城乡空间重构与城乡融合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1期。
(7) 李爱民:《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进程、问题与路径》,《宏观经济管理》2019年第2期。
(8) 彭文静:《城乡融合视野下农村社区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农村经济》2018年第10期。
(9) 孔祥智、谢东东:《城乡融合发展面面观:来自县域的报告》,《河北学刊》2022年第2期。
(10) 刘合光:《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逻辑与路径》,《社会科学辑刊》2022年第1期。
(11) 刘守英:《土地活才有城乡融》,《农村经营管理》2019年第6期。
(12) 郑兴明:《探索闲置宅基地城乡共建共享新模式:内在逻辑、困境与路径——基于城乡融合发展的视角》,《现代经济探讨》2022年第2期。
(13) 张伟、闾海、胡剑双等:《新时代省域尺度城乡融合发展路径思考——基于江苏实践案例分析》,《城市规划》2021年第12期。
(14) 雷明:《新型城镇化、城乡融合发展与治理体系优化》,《国家治理》2018年第35期。
(15) 陈潭:《数字时代城乡融合发展的着力点与新路径》,《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21年第2期。
(16) [美]罗纳德·S.伯特:《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任敏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版,第18页。
(17) 周雪光:《组织社会学十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124页。
(18) 龚勤林、陈说:《新中国成立以来党领导城乡关系调整的历程与经验》,《经济问题探索》2022年第2期。
(19) 张兆曙:《中国城乡关系的“中间地带”及其“双重扩差机制”——一种“空间—过程”的分析策略》,《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20) 吴玉龙:《技术正义何以可能:一个基于马克思劳动思想的理论视角》,《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4期。
(21) [美]布莱恩·阿瑟:《技术的本质:技术是什么,它是如何进化的》,曹东溟、王健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0页。
(22) [美]西奥多·W.舒尔茨:《改造传统农业》,梁小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119页。
(23) [德]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与科学》,李黎、郭官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页。
(24) 陈那波、张程、李昊霖:《把层级带回技术治理——基于“精密智控”实践的数字治理与行政层级差异研究》,《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21年第5期。
(25) [美]佛朗西斯·福山:《大断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构》,唐磊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85页。
(26) 许彩玲、李建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科学内涵与实现路径——基于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的思考》,《经济学家》2019年第1期。
作者简介:赵普兵,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陕西西安,710100。
(责任编辑 陈 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