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2023年,国家发布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高校财会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对高校内部强化财会监督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结合高校实际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新时期高校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即在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宏观背景下,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会监督应重新构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和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总结归纳并提出高校强化财会监督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高校 协同监督 财会监督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4)08-058-03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首次提出财会监督的概念。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财会监督已成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国家会计法规体系的不断修订完善,财会监督的范围领域持续拓展,监管力度的持续深化,财会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得到有效的提升。已有经验表明,在丰富和完善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保障财经政策落地落实方面财会监督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2月,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根据《意见》的最新要求,财会监督的实施体系涵盖了相关部门实施的传统的财政监督,单位内部从事财务监督工作的机构实施的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的财务监督,以及中介机构的执业监督和相关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督[1]。
梳理现有文献后发现,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财会监督已向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财会监督体系转变,在遵循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等基本原则基础上,已经逐步形成了多维度、全覆盖的财会监督体系[2]。在此背景下财会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监督过程均实现了较大的转变,其中,监督对象已扩展到含行政企事业单位等在内的全部市场主体;监督的内容扩展到财会监督人员的职能能力等方面;监督的过程覆盖了经济交易事项全流程,实现评估、活动、沟通、反馈等环节的全覆盖。
随着新时期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对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高校财会监督主要采用内部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但实践中,该模式存在监督重点不够明确、部门间协同不足等问题。随着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新时期加强高校财会监督,对于进一步建立经济运行的预警机制和纠错机制,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3]。
一、高校加强财会监督的必要性
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重大任务,加强高校财会监督,对于从源头上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规范财务、经济活动,提升高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尤为必要。
一是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财会监督已经脱离了原有的“对财务、会计事项的监督”的范畴,转化为“对财经纪律执行和会计履职情况的监督”,进而实现对财会领域有关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下,健全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是有利于推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健全财会监督体系,首先要强化党的领导,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加强对财政财务会计等相关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统筹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这有利于进一步推动解决重大决策及财税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问题[4]。加强财会监督,对于从源头上深化反腐败建设,提升高校治理效能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其次,财会监督作为监督贯通协同工作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要在充分发挥财会监督的基础性作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监督效能。
三是有利于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财会监督数据作为基础数据,其真实准确性尤为关键,财会监督体系要求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会行为、会计资料的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举措有利于促进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规范信息质量、促进行业环境健康有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职能职责尚不明晰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各方主体的职责分工尚未明确,配套政策法规尚不健全完善,且各方主体间的协作机制尚未建立,在实践中会存在因边界模糊、标准尺度不一致导致的过频或过少的检查。实际工作中,高校对于财会监督的顶层设计不足,缺乏配套制度的支撑,导致监督效率和效果低下。
(二)领导体制和人员配置不合适
高校内部承担财会监督的机构多为内部财务部门,与其他党委领导下的纪检监察、巡视、审计等议事决策机构相比,层级上不够匹配。另外,财会监督对政策法规、业务理论的知识储备要求较高,实践中还存在高校财务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专业水平素养低等问题,人才数量配备不足、人才队伍建设难以满足新时期的现实需要。
(三)监督手段方式受限
财会监督方式受限,仍以内部财务部门实施的事后监督检查、线下纸质材料审核为主,对其他方法尤其是信息技术手段的综合运用不多,且事前规范和事中预警的程度不深入,检查对象单一,多以账簿、资金为主,缺乏对具体项目、资金流向的比较分析,监督深度不够,督促督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且财务预警机制等监控机制建立不完善,在此方面仍存在短板和差距。
(四)结果运用不够有力
财会监督的结果尚未形成结果公告或结果运用模式,仅仅停留在责令整改、规范管理的层面,对违纪违法问题处理点到为止,未对负责人员提出追责问责的建议,财务监督成果尚未成为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参考,监督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够
高校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相对发展的比较成熟,但财会监督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实际工作中,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之间贯通协同程度不够,尚未形成监督合力,在监督成果共享和监督信息沟通方面仍存在壁垒。
三、职能定位和实现路径
治理体制机制是财会监督的基础和支撑,运行高效的财会监督体制有利于高校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2022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修订《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关于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高校财务行为,落实财务管理的有关要求,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在财会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宏观背景下,结合新修订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财会监督应重新构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财会监督工作和财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一)加强党的领导
要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树立大监督的理念,充分认识财会监督的重要作用,自觉将财会监督工作提升到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高度,在学校党委下设财会监督工作委员会,重点开展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本单位经济业务和财会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畅通结果反映渠道,探索以专题报告、定期报告等方式向学校党委汇报财会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对于规范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获取上级部门更多的重视和支持。
(二)强化制度建设
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设全方位、全覆盖的财会核算、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内嵌管控要点,对制度漏洞进行查漏补缺,监督权力运行的全流程各环节,为财会监督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依据。要加大信息公开机制,公开通报违规违法典型案例,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政策与预算安排衔接机制,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使财会监督的实施效果最大化。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问题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避免财务风险。
(三)提升监督协同
监督部门要在职能划定、计划制定、标准认定等方面,加大纪检、巡视、审计等监督部门与财务部门间的协调力度,明确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分工,实现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建立监督联席会议、问题线索移送、监督成果共享、信息沟通机制等,加大协同监督力度[5]。加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反腐败建设等方面的作用。
(四)完善结果运用
完善财会监督结果运用机制,对于财会监督移交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要重点查处,增强财会监督的威慑力。完善结果信息公开,财会监督信息作为高校重要的经济活动结果信息,是配置资源和开展决策的重要依据,加大财会监督信息的公开透明程度,加强师生群众的知情权。
(五)强化信息化建设
除了对财会数据的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流程的监督,深入防范业务风险。加强数据库建设,整合内部信息系统,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主体的信息集成,促进业财融合的深入推进,提升大数据监督效果。建设预警系统,通过大数据比对,预先发现风险点,降低损失,实现精准监督。
(六)强化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理论知识、职业道德兼备的专业人才队伍是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基础和保障。高校要通过完善培训和选拔机制,做好财会人员素质提升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重点要加强财会监督、纪检、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审计等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具有全面胜任能力的人才体系。
(七)加强中介利用
第三方财会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稳定性等优势,作为财会监督的重要力量补充,对于加强财会监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高校可以选聘熟悉工作、专业水平和胜任能力强的三方中介机构和人员作为高校财会监督力量的补充,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好、专业性强的优势和作用。
(八)加强环境建设
营造遵规守法、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使纪律规矩意识入脑入心,对于强化财会监督工作,提升监督效能具有重要作用[6]。高校在开展财会制度宣讲、警示案例教育、廉洁党课、廉洁主题知识竞赛等活动时,要加强文化环境营造,提升师生遵规守纪意识和水平。
四、结论
随着新时期高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对财会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完善的财会监督体系,是高校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调整的基础条件,是提升高校治理能力、促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内在需求。本文对高校加强财会监督的必要性进行分析,认为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有利于推动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有利于促进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但受到工作条件等的限制,目前高校财会监督仍存在职能职责尚不明晰、领导体制和人员配置不合适、监督手段方式受限、结果运用不够有力和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够等问题。
笔者对高校加强财会监督的职能定位和实现路径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监督协同、强化信息化建设、强化队伍建设等八个方面的内容,重新构建管理体制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以高质量的财会监督工作不断推动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
[基金项目:西北工业大学党建研究基金项目“高校内部建设贯通协同监督体系的探索与实践”(项目编号:DJZ202309)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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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陕西西安 71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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