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出土梁清标书丹《张纯熙墓志》考释

2024-08-11 00:00:00杜平王飞娜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13期

摘 要:张纯熙墓志系1995年出土于正定县恒山西路农村信用社工地,现藏于正定县文物保管所。该墓志详细记录了清代廉吏正定人张纯熙自清顺治四年(1647)至康熙十一年(1672)26年间躬身勤政、洁清自矢的为官经历。补充和完善了《大清一统志》《正定县志》《海康县志》中的相关记载。加之志文系正定梁氏望族代表人物梁清标书丹之作,愈发增添了其文化艺术价值。

关键词:清代;梁清标;张纯熙;墓志;考释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13.006

张纯熙墓志系1995年出土于正定县恒山西路农村信用社工地,现藏于正定县文物保管所。墓志一合,青石质,方形,保存完整。志盖为盝顶式,阴刻篆书“皇清中宪大夫提督贵州学政按察司副使前巡按广东监察御史鸿岩张公墓志铭”6行33字。志文阴刻楷书61行,满行62字,共3136字。详细记录了清代廉吏张纯熙26年躬身勤政、洁清自矢的为官经历。加之墓志文为正定梁氏望族代表人物梁清标书丹之作,愈发增添了其文化艺术价值。因志文过于冗长,故不移录,仅考释如下。

1 墓志撰、书、篆者简况

该墓志铭首题为“皇清中宪大夫提督贵州学政按察司副使前巡按广东监察御史鸿岩张公墓志铭”。撰文、书丹、篆盖者为:

赐进士第通政使司右参议前光禄寺少卿吏部左侍郞督理钱法户部右侍郎兵部督捕右侍郎大理寺卿翰林院提督四译馆太常寺少卿吏部考功文选司」郎中刑部湖广司主事充壬辰会试同考试官年眷社弟梁清远撰文」

户部尚书」经筵讲官前礼兵刑三部尚书加一级吏部左右侍郎礼部右侍郎内翰林秘书院学士詹事府詹事兼内翰林秘书院侍读学士国史院侍读学士弘文院编修」内翰林庶吉士辛丑甲辰充读卷官丁未会试总裁壬辰武会试总裁癸未进士年家眷弟梁清标书丹」

赐进士出身督理陕西西安粮储兼理西延凤汉四府兴安一州驿传盐法道布政使司参议前户部陕西清吏司郎中充甲辰会试同考试官贾廷兰篆盖」

张纯熙墓志撰文者梁清远、书丹者梁清标皆为明末清初影响一隅的正定梁氏望族成员。撰文者梁清远(1606—1683),字迩之,号葵石。府庠求学时,与志主张纯熙及张之俊、施肇元等七人结桐引文社,顺治三年(1646),又与张纯熙为同科进士,官至吏部左侍郎。后降补光禄寺少卿,与魏象枢同事,升通政司右参议,以疾归。生平敦节义,识大体,好观书,晓朝章故典,著有《祓园诗集》《祓园文集》《雕丘杂录》等传世。由志文可知,其子梁允桓娶张纯熙长女为妻,故有姻娅兄弟之好。

书丹者梁清标,明末清初著名收藏家、鉴赏家、书法家、诗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卒于清康熙三十年(1691),字玉立,又字棠村,号蕉林,又号苍岩。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顺治、康熙两朝曾先后任兵部、礼部、刑部、户部尚书,后授保和殿大学士。梁清标一生勤奋好学,文化修养深厚,喜积善鉴、有“收藏甲天下”之誉。梁清标在书法方面也颇具造诣,他的书法作品笔法娴熟自然,用笔稳健沉实,法度严谨。由他书丹的张纯熙墓志,志文精妙的楷书字体也充分显示出了梁清标深厚的书法功底。

张纯熙与梁清远同为清顺治三年(1646)进士,“道谊劘切,交爱甚至”。而梁清标为梁清远之弟,三人结有深厚的兄弟之情,梁清标、梁清远曾写数首诗赠予张纯熙。清光绪元年《正定县志》中收录的梁清标“送张晦先遭继母大夫人忧旋里前按粤曾抚巨寇”“送张晦先佥宪之松龙”“送张晦先少参之滇中”“张晦先学使入观过斋中夜话”“送张晦先重往黔中”和梁清远的“寄张晦先”以及《祓园诗集》中的“赠张晦先兵宪序”等诗文,字里行间流露着浓浓的手足之情。梁清标为张纯熙书丹墓志自然是情理之中的事。

篆盖者贾廷兰(1632—?),真定县人,与志主同乡,为府庠学弟。顺治十二年(1655)进士。康熙三年(1664)任会试同考试官,是年出任河南按察司副使,康熙十年(1671)改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康熙十三年(1674)以陕西布政司参议任督理粮储道。

2 张纯熙家世及生平

该墓志以撰文者梁清远与被誉为清初直臣之冠的魏环溪对话形式,对志主张纯熙为官期间的评价展开撰写。通过二人对话,展示了这名清代廉吏德业隆盛、清直有声、堪称“当今第一流人”的形象。转而记述其家世及生平。

据志文内容可知:张纯熙,字晦先,别号鸿岩居士。其先世自山西洪洞徙家至真定(今正定),其高祖张弭,太学生。曾祖张养正,郡学增广生。祖张绪,“种行砺德,推尊里闬,台使者树棹楔,旌为善人”。父张大才,邑乡饮大宾,以子纯熙贵,封礼部郎中,故称封公。

张纯熙生于明万历四十二年(1614)三月二十八日,幼时母亲去世,养于祖母。童年就读私塾,崇祯四年(1631),18岁的张纯熙补博士弟子员,“好古力学,沉潜于经史百家”,以韩愈、柳宗元为楷模,提督顺天学政全椒吴道昌、金坛吴履中,每逢岁试,俱取张纯熙为第一。清顺治二年(1645)顺天府乡试中举,顺治三年(1646)登进士高第。

顺治四年(1647)授凤阳府推官,志文中司李、李官均为推官之别称。当时,江南贪黩之风甚盛,而张纯熙居此位以摘奸锄豪为己任,廉洁公正,一尘不染,世人交口称颂。顺治七年(1650)被举卓异第一,恩赐蟒服。顺治八年(1651)擢升仪曹主政。顺治九年(1652)升祠祭员外郎,即祠祭清吏司员外郎,为明清礼部祠祭清吏司之副长官。顺治十年(1653)晋主客清吏司郎中。清朝六部以下设司,司设长官郎中。顺治十二年(1655)秋,授监察御史,巡按广东。

顺治元年(1644),都察院按省设立河南、江南、浙江、江西、山东、山西、陕西、湖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京畿等十五道监察区,奉命出巡地方的巡按御史则是“代天子巡狩”,责任重大。此间,张纯熙政绩尤著。但因明朝残余势力以僧道名义暗地进行反清复明活动,称“黄冠作孽”,波及其父,张纯熙遂解任北还。

待黄冠就戮,其父事已白,顺治十四年(1657)“部院考核称职,方拟迁官,忽丁继母白恭人忧”。顺治十七年(1660)擢升四川佥都御史,整饬松潘兵备。康熙元年(1662)迁云南布政司少参。《清实录顺治朝实录》卷十九记载,康熙五年八月廿一日,以云南安普参议道张纯熙为贵州按察使司副使,提督学政。三年期满,礼曹考核称职,提升大参,需次补用。康熙十年(1671)诏复岁贡,张纯熙代觐北上,觐事告竣后复入贵州途中偶感寒疾,康熙十一年(1672)八月初六日卒于镇远(今贵州镇远县)。享年59岁。康熙十三年(1674)八月十一日,葬于真定城西祖茔,具体位置在“城外西北隅数十步”①。

张纯熙孝悌忠信,好谋善断,刚毅有为。身居官职,体国不负君,恤众不负民。“严明有守,猾吏不敢营私,权要请属,概拒不允,以持正称”②。

张纯熙好读书,积书数千卷,并探其精蕴。善诗文,为诗千余首,著有《似鸿堂集》《韩柳文选》。

3 张纯熙为官政绩考述

3.1 任凤阳推官,清正廉明,卓异第一

顺治三年(1646)张纯熙会试为第二十二名,殿试为三甲四十三名进士。顺治四年(1647)授凤阳府推官。推官,明朝为各府的佐贰官,属顺天府、应天府的推官,为从六品,其他府的推官为正七品,掌理刑名、赞计典。按照品秩排列,推官为各府之“四把手”,故俗称“四府”。由于推官的“理刑名,赞计典”执掌所系,虽位在“四府”,但比起其他佐贰官的地位其实更为显要。清初沿明制。依墓志记载,当时凤阳府民风刁悍好讼,推官的责任尤显重要。张纯熙任此府推官后,严明有守,严正自持,不私一钱,并严格要求下属,谢绝馈遗,忠于职守,致使奸顽屏迹。志文尚列举一例,以述其清廉。时凤阳知府空缺,按照惯例,应由推官代理,而张纯熙则将此职让于府丞。府丞为表感念之心,谎称将家酿美酒一坛送于张纯熙。但开启酒坛后,里面装的却是金钱,张纯熙见状果断封坛拒绝之。张纯熙的勤政与清正,为凤阳府贤士大夫交口称颂,并以“悬鱼尘甑”形容其为官之清廉和清贫。顺治七年(1650),张纯熙在凤阳推官任上已4年,因其清修卓识,政绩尤著,当地的军政长官交互向皇帝上书屡荐,在官吏三年一次的考绩中为卓异第一,朝廷赐蟒服以示恩宠。

3.2 巡按广东,护学宫,抚巨寇,粤地现太平

顺治十年(1653)张纯熙晋主客清吏司郎中,简称主客郎中。清吏司为礼部的属司,掌管宾礼等事。是岁秋,顺治帝从各部郎官中选才望夙著者按治郡国。授张纯熙为监察御史,巡按广东。监察御史,古代官名,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务。明代废御史台设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因而各冠以地方名称。监察御史奉命赴各地巡视者称巡按御史,简称“巡按”,民间俗称“八府巡按”,系代天子巡狩,也是皇帝权力的延伸。负责考核吏治,审理大案,知府以下均奉其命,职权颇重。清代对监察御史的选拔非常重视。康熙皇帝将监察御史誉为列曜太紫,称御史为“柱下一星,列曜太紫。下饬官方,上参国是。”③

张纯熙肩负广东道巡按御史的重任,单车就道入境,看到学宫被兵丁践踏,遂命掌兵权官员前往学宫查看,将兵丁遣散,使学校恢复弦诵之声。再者政府对食盐产制运销所征税收历来用于补充军队的给养和军饷,但因长期以来,运销不畅,盐壅兵困,无人解决。张纯熙洞彻原委后,上书二十余条建议,顺治帝赞许并采纳。

招抚雷州巨寇王之翰,是张纯熙巡按广东期间所立的一大功。雷州半岛,因古雷州府辖地而得名,与山东半岛、辽东半岛合称中国三大半岛④,隔琼州海峡与海南岛相呼应。自西汉以来,位于雷州半岛腹部的“雷州城”一直为县、州、郡、军、道、路、府治的所在地,是雷州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航运的中心。

明清易代之际,南明隆武、绍武政权、永历政权及台湾明郑政权与清军在东南沿海进行反复的较量。以雷州府海康县人(今广东省雷州市)王之翰、王之鉴兄弟为首的农民军占据雷州西海岸一带,坚持抗清复明,且依恃险阻而不臣服,文武大吏无人敢与之接触。“雷人王之翰入山,不剃发,征之不能克。翰在北笋巢,翰弟之鉴丙港巢,左营陈杰乌叫巢,右营黄占三方家巢,王礼士、梁州牧、黄宽等各聚党劫杀,占据西海一带地方,垂五六年”⑤。清顺治十三年(1656)七月十五日,张纯熙巡抵雷州后,两次亲笔书写招降书,并派人前往西海招抚,晓以大义,并许诺免其死罪。王之翰被感化归服,率五千余众投戈。《巡抚御史张纯禧(熙)招抚西海疏》中对其招降过程有详细记载:“海康县署典史郭继渐协标署把总王应试亲往西海招谕王之翰,令其剃发。之翰随具来禀,臣见其词意真切,悔罪乞怜。臣复写书,遣同知周标,推官赵永祚亲入巢寨。之翰见臣一片真诚,遂出与二官相见,不胜欢欣。之翰随出严示,晓谕彼寨土民尽行剃发。”嘉庆十六年《雷州府志》卷十名宦记载:“遣其将李青等赍缴《户口册籍》,男女五千四百余口,西海一带始就宁谧。”“十三年王之翰来降,时翰据西山,雷之士民遭乱失业,士披短褐,民无完衣。巡按张纯禧至雷,始招安之,西土悉平。”⑥

另外,张纯熙巡按广东时另一件顺应民意之举是于顺治十三年(1656)在雷州召集生童考试。此试在雷州已停止多年,因此受到热烈欢迎。他在给皇帝奏疏中这样描述当时的盛况:“揭案之日欢声雷动,咸云:自明末迄今,二十年不睹此矣。”

张纯熙在巡按广东期间,裁省浮费,修缮城池,访缉豪强,表扬忠节,又劾汰贪酷吏数人,藩臬郡县,远迩慑服,粤地呈现一派太平景象。

《巡抚御史张纯禧(熙)招抚西海疏》上奏皇帝后,顺治帝赞许张纯熙抚寇有功,准许将其事迹记录在册,以优叙功,晋升官职。

3.3 擢升四川佥宪,整饬松潘兵备

顺治十六年(1659),张纯熙补礼部曹官,后擢升四川佥宪,整顿松潘兵备。佥宪,即佥都御史,明代都察院设此职,正四品,位在副都御史之下。松潘,是我国古代地处边陲的军事重镇,是内地与西羌吐蕃茶马互市的集散地,松潘与吐蕃接壤,时驻防士兵皆为秦人后裔。根据实际情况,张纯熙在治理军队、保卫边陲安全方面以人为本,宽严有度,深受拥戴。这里曾因军饷匮乏,军心不稳,士兵有逃散之念。张纯熙苦心筹划,举债为士兵筹备军饷,以稳定军心。很多士兵以探亲的名义请假,公慨然许允,约定返程日期,并给予因路途不畅的延期时间,群卒无不感泣。还有负责守卫的将领不按军法行事,造成聚众骚乱。面对此状,张纯熙命主将对士兵晓以大义,士兵凛然归伍后遂将为首者依军法处置。为保障松潘安宁,张御史还设法与吐蕃搞好关系,番人对其心悦诚服,敬如神明。

明末清初数十年间,四川战乱频仍。张献忠农民军、李自成余部、南明军、清军、乡勇反复拉锯,民众饱受兵火之苦。夔门,又名“瞿塘关”,位于今重庆奉节县,雄伟险峻,素有“夔门天下雄”之称。顺治十四年(1657)9月,清廷决定全力经营四川,遂任命李国英为川陕总督,率军进驻夔门,围剿南明军。时有人提出南明军师老财匮,不用武力即可归附。而张纯熙则极力陈说南明军宜剿不宜抚。顺治十五年(1658)李国英采纳了他的意见,大败明军主力。后张纯熙又兼摄威州、茂州兵备,亦将此地驻军整治成为精良军队。顺治十八年(1661),清朝首次实现了在四川的全面统治。

3.4 任云南少参,施惠百姓;迁贵州宪副、提督学政,崇道兴化

康熙元年(1662),张纯熙迁云南少参。明代于各布政使下置参政、参议,时称参政为大参,参议为少参。入滇后张纯熙看到云南省官署繁多,官员俸禄严重不足。普遍采用秋天贱收谷粮,第二年春天高价卖出,从中渔利的名为“招买”的办法予以解决。张纯熙为政后将此法罢黜。另外,张纯熙还抵制了地方政府在夫马倍增、驿站匮乏的情况下仍令老百姓养马的意见,避免了老百姓的经济损失。康熙四年(1665)张纯熙迁贵州宪副、提督学政。贵州省苗族和汉族很难相处,民风刁蛮,烽火初息,典章残缺,士子寥寥。张纯熙到任后,修学宫,置书籍,举节孝,复乡饮,崇道兴化,立德树人。三年期满,礼部考核称职,提升大参,即布政司参政。岁贡代觐北上之时,以夺其一年俸禄为代价准许入贡者入都廷试,可见其为成就人才量闳识远。

志主张纯熙为官26年持正不私,清操夙着,故被清初直臣之冠魏象枢给予“真当今第一流人也”和“异日国家慎择辅相,此君可以当之”的评价。张纯熙作为正定历史上明末清初的清官廉吏,早已被记录在《大清一统志》《正定县志》《海康县志》等史志中。历经340余年的历史沉淀,张纯熙墓志的出土,将这位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勤廉事迹更加全面地展示于后人,将会在当今社会中给人以启迪,具积极的现实意义。

(本文撰写过程中得到了邢怀良老师的悉心指导,谨致谢忱!)

注释

①庆之金,贾孝彰,赵文濂.正定县志[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8.

②穆彰阿,潘锡恩.大清一统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③爱新觉罗·玄烨.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卷二十五:御史箴[M].长春:吉林出版集团,2005.

④于法稳,于贤储,王广梁.雷州半岛生态文化旅游研究[J].生态经济,2015(9):151-155.

⑤⑥郑俊,宋绍启.康熙海康县志[M].台北:成文出版社,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