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账册遗失看旧开滦的管理体制

2024-08-06 00:00:00蔡建忠
档案天地 2024年3期

1941年1月9日,开滦矿务总局的员司许季上专门到滦州矿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滦矿公司)投递信件,这封信很快就呈递到了滦矿公司董事部领导的案头。这封英文信共三页,首页上端中间位置为“THE KAILAN MINING ADMINISTRATION HEAD OFFICE”,下侧正中间是两个空心的双环加菱形黑钻的开滦标,再下面是竖排的“开滦矿务总局”六个字。左右两侧分别是开滦矿务总局的单位信息和发文日期。

这封信件的内容大致是:接英国伦敦办事处电报,称由中国邮寄英国的包裹若干件,其中有账册和其他文件,截止1940年6月30日,差不多已经在途中遗失了,其中有一些能够自行补制,但有一些补制颇费时日,而伦敦办事处急于审看,特商滦州矿务有限公司协助,暂时借用账册名目如下:

秦皇岛、香港、日本、马尼剌的流水账;矿区通用流水账和售品流水账;上海、山东流水账;天津通用流水账、售品流水账、船务流水账;塘沽流水账;秦皇岛、香港、日本、马尼剌、矿区、上海、山东、天津等地各种欠内欠外账单;秦皇岛、香港、日本、马尼剌、矿区、上海、山东、天津及总局、塘沽等地红单(结账以前及以后者);煤焦成本账;砖品成本账;天津、塘沽、矿区、秦皇岛、山东、上海、各矿、各经理处等库料清册。

由于此事颇为紧急,希望滦矿快速答复,至为感谢。

这封信的落款日期为1941年1月8日,署名那森·爱德和孙多钰。那森·爱德是开滦矿务总局的总经理,孙多钰是中方总经理,这封信由两位总经理共同署名,足以证明事情的重大。送完信后,许季上并没有立刻返回,他守候在滦矿公司,等待收集这些账册。

滦矿公司的办事效率很高,1月11日,就对开滦矿务总局要求的账册收集完毕,将账册移交给许季上的同时,还附上了一封回信。信中称,闻听账册遗失的消息,感到事情的紧急,按照开列的清单,对账册进行了收集,除秦皇岛、香港、日本、马尼剌、矿区、上海、山东、天津等地各种欠内欠外账单和砖品成本账之外,已经全部交付给许季上,希望开滦总局补制完毕后,立刻归还。署名滦矿公司董事部。滦矿公司在这封信的后面,还附了一张借出账册的清单,作为双方的凭证。

1941年4月19日,在开滦矿务总局文书部写给滦矿公司董事部一封信中,再次提到了借用总经理报告请求。这次借用的账册较少,仅为1940年8月份月报,包括矿区主管、营业部、秦皇岛经理处、上海经理处、塘沽、总医士(总医院)共6个单位。4月21日,滦矿公司就按照开列清单,借出了所需账册。次日,开滦矿务总局还非常客气地写了回信,信中称已经收到了全部的账册,使用完毕立即奉还,谨此专函致谢。

仅通过这两封借用账册的信,就对开滦矿务总局的机要系统提出质疑,则显得有失公允。当时,正处在二战德国对英国交战期,包裹能够正常寄送已经非常困难,发生个别遗失则是既正常又无奈的事情。

1949年11月15日,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代表裴利耶,再次就借用账册致函滦矿公司。信中称,在德国轰炸伦敦时,1912年至1923年6月的总经理年报毁于战火,开平公司董事急需查阅这些报告,而天津总局并没有余存副本,希望借用滦矿公司的存档账册,寄往英国以供查阅。次日,滦矿公司就把开滦矿务总局需要的1912年至1923年,共11份英文总经理年报借给了裴利耶,与这些年报一起还有一封短信。裴利耶收到这些报告后,还写了一封回函,以示确认和致谢。1950年4月3日,裴利耶再次致信滦矿公司,商借1933年6月30日之前的历次年报,此次借用性质与1949年的借用当属相同。

从这些档案资料中可以看到,开滦矿务总局分两个时段向滦矿公司借用账册、报告四次。1941年的两次借用,是因为邮寄过程中遗失,借用滦矿公司的账册制作副本,以供英国开平矿务有限公司董事查看。1949年和1950年,是由于在1941年伦敦大轰炸过程中损毁,借用滦矿公司的报告,补充档案资料的缺失,两个时段借用目的和性质均不相同。由此不难发现,当时的开滦矿务总局账册仅制作两套,一套交滦矿公司保存,供股东查看;一套邮寄到伦敦,由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保存,供英国的股东查看。为什么会存在这种奇特的管理机构,这还要从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和滦矿公司的联合说起。

1900年,英国人利用庚子战乱时机,采用欺骗的手法,以强大的武力为后盾,霸占了开平矿务局(Chinese Engineering &Mining Company),更名为开平矿务有限公司(Chinese Engineering &Mining Company Limited)(下简称开平公司)。事情败露后,全国一片哗然,经过反复交涉、多次起诉等方式索要无果,在袁世凯的支持下,由周学熙组建北洋滦州官矿有限公司(最终定名为滦州矿务有限公司),其设想是通过政府给予滦矿资源、税收、用户等多项优惠政策,试图挤垮开平矿务有限公司,以实现收回开平的目的。

滦矿公司成立后没有多长时间,袁世凯就被免职了,滦矿公司失去了权力的庇护。开平公司对滦州公司进行了疯狂的攻击,降价销售实施经济封锁,出动军舰给予武力恫吓,公使出面进行政治胁迫。正值清末时局动乱,各地烽烟四起,滦矿公司的董事们担心企业会受到涉及,自己的股本会化为乌(下转23页)(上接17页)有,开平公司也想通过兼并滦矿公司进一步扩大自己的势力,就这样,两个公司边打边谈,最终走向了联合的道路。

1912年1月27日,开平公司与滦矿公司签订《开滦矿务总局联合办理草合同》,虽名为草合同,无论其内容和法律地位,都与正式合同没有什么区别,此后的附件、正合同、开滦总局议事部规则等文件,不过是草合同的补充,以期获得中国政府的首肯而已。

在这份《开滦矿务总局联合办理草合同》中,开滦矿务总局为开平公司和滦矿公司联合组织,呈请北洋大臣同意,两公司股本各一百万镑,其余照旧,按律自行办理。开平的决策机构则是设在伦敦的董事部,滦矿公司是在天津的董事部,人员完全按原有的规定自行选举,各自的股票则根据本公司的净利分配。开滦矿务总局在天津设议事部,开平、滦矿两公司各举议董三人,共同研究总局之事,并将总局之事分别报告开、滦两董事部。议事部负责监察总局经营事业全部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策。总局的总理、协理为议事部选派,负责主持营业一切事宜。

从表面上看,这个合同还算合理,实则不然,那森的话道出了其中的玄机,他在1912年6月4日给特纳的信中称:“为了使合同能够充分获得这种效果,必须以机智来管理矿务局的事务,尽可能地避免在表面上露出控制的痕迹。滦州公司完全承认事务的控制权应由开平公司来掌握,但是为了使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仍然有必要在行使这种控制权时,尽可能地避免发生摩擦。”

实际上,除了经营事业之外,开平公司完全控制了开滦矿务总局任命职员、缔结合同等重要事项。换句话说,作为开滦矿务总局的合作者之一的开平公司,完全控制了开滦矿务总局,也就是开平通过开滦矿务总局,控制了滦矿公司。所谓的议事部、开滦矿务总局不过是开平公司控制滦矿公司的傀儡组织,真正的权力完全在开平公司。

回过头来再看这四次借阅账册事件,为什么开滦矿务总局要把历年的各类账册呈报开平矿务公司审核?为什么开滦矿务总局的账册要在伦敦存档?通过了解1912年的联合办理草合同,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答案就是,无论滦矿也好,还是开滦矿务总局也罢,实际的控制权牢牢地掌握在了原开平矿务公司的股东或者决策者手中,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和根源。

作者单位: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档案馆